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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面的消息显示,2019年,“八亿姐”范冰冰就要复出了。
据悉,这部电影叫《她杀》,已经定档。由曹保平担任导演,范冰冰领衔主演,黄轩为男一号,同时给范冰冰做配角的还有辛芷蕾,王子文,李沁等。
此时,距离范冰冰用阴阳合同偷漏税被公开查处,不得不补交8亿多元税款、罚款这一事件,也不过刚刚半年多。
尽管在补交税款前,范冰冰曾在微博公开道歉,但看她到税务部门补交税款的视频,仍然威风八面,前呼后拥,呼啸而来,呼啸而去,一副有钱就是任性的样子,很难说她真正认识到了错误,接受了教训。
此后几个月的时间里,再没有看到她继续用实际行动纠正错误、并向社会公众表示歉意的新闻。而她如此急吼吼地复出,很明显地让人感到,她急于要把补交税款、罚款的损失“捞回来”,她可能觉得自己倒了霉、吃了亏,但不觉得自己犯了错,甚至犯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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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时候,对演员的要求是比较高的,那时提倡“演英雄,学英雄”,“演革命戏,做革命人”。
这对演员来说,的确很难做到,但取法乎上,可得其中,演员虽然并非英雄,但公德、私德、艺德都还是不错的。
他们演戏认真,做人也认真,观众对他们也比较尊重,称他们为“人民艺术家”。
这些对范冰冰这一代艺人、明星来说,当然是天方夜谭了,公众也不会这样要求他们,但自甘下九流,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什么都不在乎,也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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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认为,尽管范冰冰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她已经受到了处罚,为什么不能让她复出呢?
这些人不明白,明星之所以是明星,就在于和普通人相比,他(她)们的行为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会对社会公众,尤其是他(她)们的粉丝,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所以对明星,必须要有更高的要求。
简言之,就是明星犯了法,或者犯了影响恶劣的错误,当然应该允许、欢迎他(她)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但不能允许他重新做明星,至少在短时间内、在负面影响被完全消除并且获得公众的谅解之前,不能重新做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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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范冰冰这样,偷漏税事件所导致的舆论风波尚未尘埃落定,娱乐圈的道德形象仍未获得公众认可的情况下,就如此高调复出,会给社会公众造成什么印象呢?
第一,就是犯法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钱的问题吗?只要有钱,不仅可以不用坐牢,而且照旧风光无限,照旧光焰万丈。
如此一来,法律还有什么尊严?更不要说社会道德了。这只会助长唯利是图的不良社会风气。
第二,“污点”明星的迅速复出,客观上还是对舆论和社会公众的一种嘲弄。
你们不是谴责吗?你们不是要深究吗?“没想到吧?我胡汉三又回来了。”这样的事情多了,会降低舆论和社会公众进行社会监督的热情。
第三,范冰冰的迅速复出,客观上等于对她的纵容,也会对其他明星产生不良影响,助长他们的侥幸心理。他们更不会从道德、守法以及社会责任的角度接受教训,只会从如何“公关”,如何瞒天过海等“技术”层面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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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可以预期的是,范冰冰的迅速复出,也必然会带动一大批包括有嫖娼、吸毒、贩毒、淫乱、诈捐等前科的“污点明星”复出,刚刚进行了一点清扫的娱乐圈,又要重新变得乌烟瘴气了。
总之,范冰冰的迅速复出,表明娱乐圈和范冰冰本人根本就没有从范冰冰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的事件中接受任何教训,星星还是那个星星,娱乐圈还是那个唯利是图、低级趣味、没有底线,不尊重观众、不尊重社会道德、无视社会责任的娱乐圈。
最后,娱乐圈,主要是导演和投资人,迅速地推出范冰冰,也表明他们从心底就藐视观众,瞧不起观众,认为观众必然是健忘的,并且也和他们一样缺乏最起码的道德感——从这个意义上说,范冰冰复出,对观众也是一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