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来,996工作制引起了全国性争论和讨论,马云、刘强东等大老板都力挺996,并把劳动者是否认同这种工作态度作为能否成功的前提指标进行考察。网友对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分歧很大的,主要还是对中国传统勤劳致富观念的理解上不能做到与时俱进。
下面,本人想谈谈自己对目前该争论的一些看法,供大家讨论:
第一个误区:简单把对996的态度等同于是否想成功的内心动机。你赞成跟着老板996,就是想成功,不赞成这个工作制,就是想做懒人,就不可能成功。这种选边站的争论实际上模糊了勤劳与拼命的区别,996工作制是一种拼命的制度,也就是刘强东挂在嘴边的象兄弟一样打拼,勤劳一般是指自己在为着某种可见的理想而做出的随机自愿,该拼的时候拼,想休的时候休,996工作制是被动的,勤劳是主动的。追求正常工作的人都成了懒人代名词,不能从头拼到尾的人也不是老板想要的人。按刘强东的看法,够兄弟的人,就得一辈子按996拼下去,不然,你走人。
第二个误区:老板把自己的意愿和价值等同于雇员的意愿和价值。马云也好,刘强东也好,反复把自己的工作时间超长等同于要求员工也要学习自己,并且说自己的工作时间还更长,我们是大老板,因为超长时间工作才取得成功,所以,你们想成功,向我看齐就是。从成功学上看,他们讲的很有道理,以这么大的老板作参照物是很有说服力的。然而,这种对比和看齐是有误导性的。马老板,刘老板,你超长时间工作,赚取的铜板全是自己的,你的雇员,天天996,赚的铜板都是自己的吗?凭什么18万员工都要学着你一样拼命?大家记住!老板的拼,员工的拼,性质和结果都是不一样的。
第三个误区:996工作制是高薪的充要条件。包括很多网友在内,对996工作制导向的错误解读是,你996了,就可以拿到高薪,你必须996,才能拿到高薪。事实并不是这样,从整个社会来讲,除了互联网和部分高科技公司,996是可以拿到高薪的,大多数行业的职工即使996了,也拿不到高薪,时间只是简单劳动下的物质积累工具。整体认可996,实际就包含对不同职场的认同,这会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上给占多数的底层劳动者带来不利,甚至会让996工作制站在道德高地的顶端。华为的员工,看似满足这个充要条件,但它是不是就会长远呢?是不是正当呢?我也要打个问号。
第四个误区:把无奈选择当作劳动者的热爱。马云认为,能够到996工作制单位工作是一种福份,不能进的想进,进去的会舍不得走。部分网友很认同他的说法。这种说法错在哪里?错在把无奈等同于热爱。因为社会有攀比,因为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为高薪拼命成为年轻人的无奈选择,并不代表因为996工作制给劳动者带来了快乐和幸福。中国有句老话:不吃苦中苦,难做人上人。因为做人上人还是国人的一种支配思想,所以吃苦中苦就简单地被认同,多数中国人还处于为活着而生活的心理状态,无奈就是生活的必须品。
第五个误区:把企业规定置于法律规定之上。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进步性,任何单位遵守劳动法是一种义务,不是一种恩赐。目前,部分企业管理者尤其是私企管理者,习惯于用高薪抵制劳动法,它们认为,我给了你们高薪,就得听我的,别跟我提劳动法,不想干可以走人,它们不愿意把正常工作制下的薪水与加班薪水分开核算,害怕引起过多麻烦。劳动者也一样,只要老板开了高薪,怎么折腾都可以忍。当然,这里的“高薪”是相对概念,不同的人,心理预期并不一样,有些人认为每月拿几万算高薪,有些人每月拿个五六千,自己也认为是高薪,也愿意拼命。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老板不停地给员工分发你无法正常完成的工作量,从不喊你加班,但知道你绝对无法正常完成工作,一定会加班,是“自愿”,不是我逼你加班。员工也这样想,老板没喊我加班,是我自己能力不足,无法完成任务,只能加班。
第六个误区:把企业的目标追求作为996的合理解释。现在,很多公司企业都把目标竞争的重任简单寄托于996工作制,尤其是产值目标、利润目标和竞争力目标。有目标,这是任何企业的正常追求,也是应该有的追求。但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条件简单依靠996实现目标,你管理不行,你的战略不行,你的产品不行,996除了能给企业省一点劳动力成本之外,并不会对企业质变有任何影响,初创公司,省一点劳动力成本是有效的,定型企业,单靠拼命是靠不住的。大家都把华为作榜样,认为它是靠拼命拼出来的,并且现在还在大面积依赖996工作制。本人并不认为它的成功具有普遍可复制性,任正非的成功决非只在时间上拼命,他的谋略、定位、合理用人才是取胜之道,国家战略也是补充。作为企业,只要正常运转,其实永远有做不完的事,我当老板,从赚钱角度讲,希望员工每天24小时给我卖命,问题是,人类的竞争是无止境的,都卖了命,企业间也会要分个胜负。所以,“卖命竞争”的理念会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弱化,这就是文明性趋向。
分析了996误区之后,我们必须反思该怎做的问题,如何反思?
我们必须回到正常生活的前提之下讨论问题。马云和刘强东心中的成功与绝大多数正常人的成功不是同义的,他们的成功就是超越正常人,成为极少数人。但是,不管什么社会,尤其象中国这样一个大人口社会,多数人的思想还是应当定位做一个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追求正常的家庭幸福感。在社会取得大发展之后,我们应该向发达国家的公民一样追求正当的工作权和生活权,决不能全社会认同“不拼命无幸福”的旧合理观念。如果全社会又再次认同各行各业推行996的合理性,那我们这个国家一定是在退步,“勤劳绑架”将不可避免地损害法律约束,甚至会让法律变得缺乏道德支撑而虚化。
我们必须回到文明社会的生命价值追求上来思考问题。那么多人认同“先拼命后才有幸福”,说明多数人还处于一种对生命价值追求比较落后的时代,“拿命换钱,用钱糊脸,再拿钱续命”的生命周期该结束了。有些人到欧洲工作一段时间回来后就讲,欧洲人跟人中国人比真是太懒了,按部就班的走,你想加个班,还经常被视为违法,迟早要被中国超越。然而,中国人很少思考,人对物质的消费其实很有限,欧洲人早已经从过劳时代走进生活时代。从物质供应能力上讲,中国应当不太输给欧洲,但中国人的思想却未能进化到文明时代,动物性顺从仍是主调,甚至又出现反向趋势。人类科技文明的发展,应该带给人类更多的幸福,而不是相反。在东北和山东办企业的一些韩国老板回到韩国之后最爱骂中国工人是傻瓜,是动物,只要给钱,打骂都无所谓,不知道穿衣,不知道生活。很难听,却值得反思。
我们必须思考多数人与少数人的关系问题。中国是一个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也是一个资本主导社会一切事务的社会,这会很容易形成一个少数人控制多数人脑袋的结果,因为中底层极大多数人还在做着“我也要冲进顶端”的梦想。有梦想,当然不错,说不定就实现了呢!然而,但是,无论个体梦想如何能创造奇迹,有一个规律是绝不会变的:私有制社会里,一定会有极大多数人与极端少数人的分区。在这个大局之下,多数人一定要放弃一个错误定式:膜拜塔顶的少数人。
我的结论:勤劳,是一种个人必须,但不是一条工作约束。
附说明:
1、本人前些日子在《老孙微评(该捍卫什么?)》一文中对韩国瑜进行了定位,尽管高官去深圳见他陪他,尽管他带走了几十亿新台币的合同,但我没有将自己淹没在“韩流”中。昨天,媒体披露了他的“二十字理念”,充分体现了他的马娘娘特征,跟我的结论完全一致。我对他的认定不是事后诸葛亮,并且没有加“可能,也许”的模糊性,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印证。
2、有很多人对我有关国企混改的观点不认同,甚至有人因此不允许我谈毛泽东思想,说我不够格。我只能讲,这些人根本就没学懂毛泽东思想,只是背了一些思想,并不懂毛泽东一生中做了哪些有进有退的决定。这么多年,某边的人谈了无数阻止这阻止那的想法,最后都失败了,没人反思。星星之火,只是可能燎原,但不一定都能燎原,还要看中间能否掺入燎原因子。
写于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