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日记的影响很大,有人支持,有人反对,这本无可厚非,可自从有人说“站在方方这一边,就是站在‘人’这一边”让一切都变味了。按照持这种观点的人的思路,任何不支持方方、不站队方方的人连人都不能算了,言外之意,岂不是说方方连同方方日记都只能赞美不能批评了?
公知总喜欢说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不过,从目前来看,形势确实很微妙。昨天,新民周刊小编不过只是转发了一篇名为《湖北大学博导梁艳萍,我们来扒你了》的文章,就遭到了有组织的围攻。至于围攻的原因,用知名网友@崔紫剑 的话来说:“原因是新民周刊说了几句真话,挺了一把网民,支持了一下国家统一,反对了一下港毒……”
在有组织的施压下,新民周刊很快采取了霹雳行动、雷霆手段,第一时间把小编换了……对此,我只能说:社会,太社会了……
参与围攻新民周刊的人为数不少,那么,到底是哪些人在围攻新民周刊以表示对方方的支持呢?随手翻了下微博名叫@孟庆德微博二代 的过往言论,请问一个转发并认同“(毛主席)终其一生,除了自己荣华富贵当皇上,就见不得别人过好日子”的说法的人,你们觉得他会是什么好人吗?
在网络上,我有一个简单的辨别好(人)坏(人)的办法,分享给诸位:热爱毛主席的都是好人,反之,一个连毛主席都不热爱的人,我很难将Ta与好人联系起来,更不要说攻击毛主席的人了,那简直就是败类中的败类,下三滥中的下三滥了。此前,有人曾奇怪,为何我对梁艳萍措辞那么“温柔”,不为别的,起码我没看到梁艳萍攻击毛主席的言论,在我看来,尽管梁艳萍问题多多,至少还没坏到家。这大概就是我提及梁艳萍时措辞那么含蓄的最大原因吧。
新民周刊虽然在公知以及公知粉的胁迫下屈服了,不过,个人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对新民周刊多一份理解和体谅。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谁都要养家糊口,正如新民周刊新的小编所说:“人到中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得已”,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相比于湖北大学对梁艳萍的违法言论长期不闻不问,直到网络舆论沸反盈天才不得不“高度重视”,新民周刊在公知面前可谓“秒怂”。由此,也可以从侧面判断公知的能量到底有多大。
我一直天真的认为,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是包容的、多元的,可惜,新民周刊只不过转发了一下网友批评梁艳萍的文章,就遭到了猛烈的围攻并不得不屈辱的低头,这太不正常了。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反之,如果一个社会只能发出方方以及方方支持者的声音,这个社会还健康吗?
话说,作为一个作家,方方应该是心满意足了,一个文理颇不通顺,内容多处失实的日记能够获得如此广泛的关注,名利双收,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更不要说,就算没有日记的巨额收益,方方那也是衣食无忧,住着湖边大别墅,领着高额退休金,闲暇时散散步、溜溜狗,过着一般人想都不敢的安逸生活,为何还要整天一副气鼓鼓的模样?
日记的争议实在太大,以至于成为某些西方国家用来攻击中国抹黑中国,贬低中国抗疫努力和成绩的工具,网友不能不挺身而出——说出真相批驳谬误。或许,对方方日记的批评,非但没有让方方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反而激起了方方的斗志。可是,想请教方方的是,你那充满“听到”、“听说”、“好像”、“大概”、“可能”等字眼的日记被某些西方国家当成事实来攻击中国抹黑中国,难道网民连反对一下的权利都没有了?
或许,在方方看来,网友确实没权利更没资格反驳方方日记的,否则她断不会给网友扣那么多诸如“极左”、“网络流氓”、“新运动急先锋”等大帽子。此外,敢问方方,新运动到底是啥运动啊?请恕我孤陋寡闻,还请不吝赐教。
方方女士,这就有点搞笑了吧?给反对你的人扣上“极左”、“网络流氓”、“新运动急先锋”等大帽子,是不是你自己所说的“挂牌子”、“扣帽子”、“抡棍子”行为?坦白说,我不知道是否有网友曾经给方方扣过什么帽子,不过,即便有,我相信论扣帽子的本事,这些网友恐怕连给方方提鞋都不够格。
至于方方拿学生举报老师和大字报说事就更可笑了。我想再次请教方方女士:你转发的这篇文章算不算大字报?如果你足够坦诚的话,大概不好意思说不算吧。另,中国自古就有“大义灭亲”的说法,为了正义和真理,亲尚可灭,何况老师,更何况只是举报老师的不端行为?同是中国人,难道你不应该为年轻人勇斗为港毒站台的梁艳萍的行为点个赞吗?
至于方方转摘“仍在历史之中”这样的言论恐怕有点慌不择路了。方方女士,话说,平时你怎么评价50年前的就不用我说了吧,你把现在和50年前相提并论,岂不是变相告诉那些90后、00后的孩子,50年前远没你们说的那么不堪?别忘了,孩子们对50年前没有什么概念,可以任由某些人的嘴胡说,可现在他们都是历史的亲历者、见证者、创造者,你们偏要强行将50年前和现在联系起来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还有,奉劝某些人,如果以后再要说网友扣帽子、抡棍子啥的,起码应该先收敛点,因为网友既不是瞎子更不是傻子,所有人都看着呢,现在扣帽子、抡棍子的不是别人,而是你们!如果你们有勇气对号入座的话,你们一定会发现,你们口中以及笔下的“极左”恰恰是你们自己。
七十多年来,中国一直都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甚至就连某些疑似毒草都可以夹杂在香花中蒙混过关,社会包容度不可谓不强,言论自由度不可谓不高。方方女士,就算你不为此感到骄傲,起码也应该表示认同吧,否则你还要怎样?难道真的要像你的支持者所说的那样,支持你的才算人,不支持你的连人都不能算了?
一个健康的社会,正面声音和反面声音都不可或缺,方方的声音同样可作为参考,可支持,可反对,但如果一个社会只能有方方的声音,连反对都不能反对,谁反对谁就不是人,谁反对谁就是“极左”、“网络流氓”、“新运动急先锋”……那未免太可怕了。
为了不让世界变得那么可怕,我想我不应该放弃反对的权利,所有人都不应该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