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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女员工疑因过劳而猝死,这在苦于“996”的打工人群体中激起强烈反响,大家可谓感同身受。
相对于其他国家(如美国、印度等),中国有一个很大的优点,那就是经过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革命的洗礼,也普及了马克思主义的ABC,一般受过教育的人,都懂一点剩余价值理论,懂一点富人所以富,穷人所以穷的道理。
这样的文化和历史背景,就使得猝死事件潜伏着一定的危险性。
有些喜欢用湿漉漉的鼻子嗅来嗅去的人,立刻就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危险性,出于本能(抑或利益),他们就急不可耐地跳出来降温、洗地了。
02
昨天,著名媒体人胡锡进发了一篇妙文《胡锡进评拼多多女员工猝死事件》。
这篇文章妙就妙在,胡锡进用一种同情女员工的口吻,摆出一副“我都是为了你好”的姿态,不动声色地遮蔽了打工人“过劳”的真实原因,进而含含混混地把解决这个问题希望,用一张空头支票,推向了不确定的将来。
为什么会出现“频繁加班”、“长时间工作”这样损害员工身心健康的现象呢?
胡锡进写道:
“原因在于互联网公司之间竞争激烈。人们的择业竞争亦很激烈,上述‘双竞争’极大挤压了劳动者维护自己不加班或少加班权利的空间。”
这就是说,没有人需要对这种现象负责。这是一种“客观现象”,也是一种“无奈”,因此,不需要解决也不可能解决。
胡锡进在这里故意忽略掉的因素是:
1、由于八十年代之前曾经存在的福利和保障在九十年代后逐渐被取消,劳动者的谈判地位大大弱化了;
2、我国保护劳动者权利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得到认真落实,这方面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3、劳动者的集体谈判权也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把这三个因素代进来,我们就不难看出胡锡进是何等伪善,甚或无耻了。
03
接下来,胡锡进拿出了最擅长的手法:把水搅浑。
“据老胡了解,警察队伍中加班的现象也是极其普遍的,其他有的公务员队伍也是如此,而且他们通常没有加班费,或者只有很少的加班费。”
胡锡进又在偷换概念。
想问一问胡锡进,你真的不知道私营企业的“员工”与“警察”、“公务员”的区别吗?后者是社会主义的公仆,到目前仍然能享受社会主义的福利与保障——职业安全感(终身任职)、稳定收入、医疗保障、退休金等等,曾经的国有企业的员工都可以享受到的这些福利。
更何况,“警察”、“公务员”加班工作,是向整个社会提供服务,是为人民服务。人民养活了他们,从道义上来说,为人民排忧解难,必要时的加班加点也是应该的,在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警察还要献出自己的生命呢!
但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们的工作可不具备这样的公共性。他们加班加点,流血流汗,不过是公司老板获得更大的剩余价值。
胡锡进有什么权利忽悠他们为老板牺牲奉献呢?
难怪对胡锡进的这番言论,会有网友评价说:胡锡进要是再有一点良心就好了。
04
在这篇文章中,胡锡进一个最大的搅浑水动作,是把今天的员工因受到资本的压榨而不得不以命相博,同新中国前三十年在公有制条件下,先进模范人物的自愿加班混为一谈。
在公有制条件下,先进模范人物深信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工作属于为人民服务,所以他们往往通过自愿地加班加点地工作来彰显自己的这一认知,这种加班,通常是义务的,并不包含获得更多收入的内容。
比如,“铁人”王进喜就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宁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
王进喜去世时,年仅48岁。相对当时中国人的平均年龄,他真的少活了二十年。
而先进模范人物自愿加班的另一面则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就落实了八小时工作制,职工的休息权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这种保障是如此充分,以至于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主流经济学家认为国有企业“大锅饭,养懒汉”,所以要对其进行改制。
革命现代京剧《海港》中有一句台词“八小时以外是我的自由”,流传甚广,相当传神折射了当年“员工”真实的生活状况。
事实上,员工过劳、猝死,乃至成为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是在国企基本消失之后才开始出现的。
伴随着国企的消失,八小时工作制荡然无存,“996”成为一种新常态。
这时员工的加班加点,和公有制条件下先进模范人物处于主人翁责任感自愿进行的加班加点已经有了根本区别,在本质上,这是迫于生存压力和来自公司的压力而不得不进行的加班,是一种不能主宰自己命运的表现,也是一种被压榨的表现。
胡锡进故意混淆这两者的区别,把“频繁加班”、“长时间工作”解释成为一种“历史传统”,这就把资本对工人的压榨给洗白了。
胡锡进还说什么“很多人愿意用‘拼命’来换取生活的改善”,暗示猝死者是因为贪财而自作自受,他一边为嗜血资本洗地,一边还顺手侮辱了被压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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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鲁迅先生在和为资本家洗地的梁实秋论战时,准确地将他定性为“丧家地、资本家的乏走狗”。
差不多100年的时间快要过去了,鲁迅定义的走狗是不是仍然存在,或者再生了呢?
我曾经对此怀疑过,但现在不怀疑了!
【郭松民,红歌会网专栏学者。本文原载于公众号 “高度一万五千米”,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