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当前我国生育率偏低,本质上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人口领域的反映。实际的生育率低于生育意愿,生育意愿又低于更替生育水平,无非是几个原因:没有条件生、不想生、不敢生、生不了。这不仅仅是人口领域的问题,而都反映着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问题。提高生育率,首先在思想上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口观,把人当做财富而不是负担,把人而不是资本置于发展的中心,用人民的幸福而不仅仅是GDP作为发展的目标。提高生育率,要靠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发展的目标,扭转那种为了单纯追求GDP而影响人自身发展的做法,坚定不移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实质步伐。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人口发展态势总体是好的,但生育率偏低的趋势值得重视。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实施“三孩”政策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对改善我国人口结构、提高出生率水平的高度重视。
人口问题同其他短期经济问题不同,是一个“慢变量”、“长问题”,今天的人口结构存在的矛盾是长期形成的。而生育决策又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决策之一,生育行为受到家庭、性别平等、文化、社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不少研究指出,仅仅靠单一的人口政策刺激生育,作用是有限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结构迅速改善,形成了几十年的“人口红利”。这得益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让人真正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解放,从而迅速达到了比较合理的生育率。
今天我们提高生育率,在思想上要真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摈弃西方经济学那种颠倒了人和资本的关系的立场,不能简单照搬经济工作的经验来实施人口政策,不能单纯把人看作“生产要素”,不能把人口当作负担,而要当作财富,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发展的目标,扭转那种为了单纯追求GDP而影响人自身发展的做法。在实践上则要“把生育融入一切政策”,通过树立新发展理念、推进共同富裕、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提高教育医疗的公益性公平性等措施,提高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让人民愿意生孩子、生得起孩子、快乐地生孩子。
一、我国当前实际的生育率偏低于合理水平
“七人普”数据表明,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名育龄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为1.3,已经处于较低水平。(参见宁吉喆在“七人普”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所谓“较低水平”,是相对“合理水平”来说的。什么水平才合理?又有客观和主观两个标准。
客观上,通常认为总和生育率达到2.1,也就是一对夫妇生育2.1个孩子,才能达到生育更替水平,即人口增长和人口减少的平衡。
主观上,在不考虑经济、政策等一切外部制约的情况下,愿意生几个,即“生育意愿”。各种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为1.8。
可见,无论是同客观的生育更替水平(2.1)相比,还是同主观的生育意愿(1.8)相比,我国实际的总和生育率确实偏低。当前生育政策的具体目标,就是要把总和生育率恢复到1.8到2.1左右的合理水平。
生育率偏高或者偏低,都是不利的。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是哪些因素导致生育率偏离合理水平呢?
在前现代社会,由于疾病流行、生产力低下,人口主要特征是“高死亡率、高出生率”。因为婴儿死亡率过高(新中国成立前为300‰),所以不得不通过多生育孩子来确保存活,从而形成“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循环,今天这仍然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对这些国家来说,主要任务是降低出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而对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国家来说,又容易出现生育率偏低的问题。这个问题后面还要讨论。在讨论之前,回顾一下新中国降低生育率的经验是必要的。因为今天中国面临的问题(提高生育率)虽然和建国初期是相反的,但是其中却有着许多共同规律。
二、如何实现合理的生育率?新中国的经验
新中国成立前,人口呈现典型的“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但新中国仅用了30多年时间,就完成了欧洲用100多年的时间完成的人口转型,即人口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转变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
特别是1963年之后,中国的妇女总和生育率迅速下降,从1963年的6.45下降到1979年的2.27左右。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之前,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接近更替水平2.1。其中,城镇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974年就下降到2个以下,农村也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大幅度下降。用二十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典型的传统社会转变到现代社会的合理出生率,这在世界人口史上是非常罕见的。
70年代的中国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并非主要依靠强制性的计划生育。(1953年起,毛泽东、周恩来即提出要实施计划生育,但同时也强调以群众自愿为基础,“宣传和推广计划生育,提倡有计划的生育子女,使家庭避免过重的生活负担,使子女受到较好的教育,并且得到充分的就业机会”),而是由于建立了有利于人自身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制度。
首先,是基本医疗服务的普及和全民健康的改善。人口出生率下降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政策起一定作用,但更重要的是经济发展、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的提高。1949年到1981年,我国婴儿死亡率从300‰下降到50‰,家庭不再需要靠多生孩子来保证存活。
其次,是公平普及的教育。1979年中国小学入学率达到96%,中学毛入学率达到46%,远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而且经过60年代的“教育革命”,初中生中的农村生源比例从1962年的37%上升到1976年的75%,高中生农村生源比例从1962年的7.8%上升到1976年的62%。教育的普及特别是在农村的普及,一方面提高了女性的文化和生育年龄,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家庭育儿的负担,这就使得女性在家里可以兼顾工作和生活,按照理想的意愿选择生育数量。
第三,是社会平等、充分就业和女性解放。旧社会的高生育率,是同女性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联系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女性成为生育的工具,不可能具有独立的生育意愿。新中国成立之后,追求平等的社会制度和社会风气为性别平等创造了社会环境,特别是城乡实现了普遍就业,男女实现了同工同酬。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男女同工同酬”不同,当时城乡经济组织的分配方式,女性可以获得和同等职位男性一样的待遇,又能够保证休息、育儿的时间,实际上隐含着对女性的隐形补贴,相当于女性的薪酬有一部分是对其从事育儿劳动的回报。女性不会因为生育而降低所谓“职场竞争力”而受到歧视。
总之,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因为建立了公平优先、劳动者主导的经济制度,实现了人自身的发展和解放,为生育率迅速达到合理水平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健康的改善、妇女的解放,使得家庭不再需要像旧社会那样,生育五六个、七八个孩子来维持生计。
另一方面,由于托儿、教育、住房等公益性公共服务的普及,家庭又不会因为生育子女而背上过度的负担。在这种条件下,人们就大致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生育的数量。
新中国的经验表明:生育作为终身的重大决策,仅靠短期的物质刺激或政策引导,作用都是不显著的。生育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反映,必须经过经济社会的综合施策,才能实现健康的人口结构。
今天,虽然我们面临的问题同建国初期是相反的,那时是要降低生育率,现在是要提高生育率。但问题的本质是一样的,那就是通过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公平,让家庭能够依据自然规律和生育意愿进行生育,使生育成为“人自身再生产”的合理行为。
三、当前我国生育率偏低,本质上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人口领域的反映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矛盾。当前我国生育率偏低的问题,本质上也是这一矛盾在人口领域的反映。
实际的生育率低于生育意愿,生育意愿又低于更替生育水平,无非是几个原因:没有条件生、不想生、不敢生、生不了。这几个原因都不仅仅是人口领域的问题,而是都反映着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问题。
——部分企业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导致“没有条件生”。生育率下降有合理的因素,包括教育年龄延长导致婚育年龄晚、结婚率低等。但同时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包括一些企业过度依赖“低成本劳动力”,劳动者超时劳动严重,而收入与劳动付出不匹配,没有时间、精力和空间营造家庭、进行家庭生活。城乡和区域差距大,基层组织作用削弱,人际关系原子化、去组织化,加大了恋爱婚姻的难度。
——劳动力市场化导致女性“不敢生”“不愿生”。劳动力市场竞争客观上对女性冲击更大,女性生育的代价大。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更是凸显。据国家卫健委统计,女职工生育后工资待遇下降的有34.3%,其中降幅超过一半的达42.9%。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客观上处在同男性不平等竞争的地位,导致广大女性不敢生、不愿生。
——社会保障负担重,导致“不敢生”。教育的过度商业化、过度竞争,一些大城市的房地产商业性、投机性过强,房价过高,中年夫妇养老的负担繁重,这些都给组建家庭和生育孩子带来巨大负担。
——生态环保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欠账,导致不孕不育等问题也比较突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工作中对健康的透支、食品安全等问题,都是导致不孕不育的诱因,这也在客观上制约了生育率提高。
——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不协调,导致人口过度集中于大城市,形成“大城市病”,广大中小城镇、农村空心化,加大了婚育的难度。农村空心化导致青壮年外流,许多家庭长期两地或多地分离,养老育幼都有困难,也影响了生育。
总之,这些问题都不是靠简单的延长产假、发放补贴等办法能解决的(一些建议主张对三孩家庭给予住房、教育、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这在理论上成立,但并不符合公民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不宜实施)。而要靠从总体上营造一个有利于人自身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
四、在思想上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口观,把人口当做财富而不是负担
马克思主义同西方经济学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在立场上以人民为中心,而不是以资本为中心。这同样是马克思主义人口观的核心。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资料生产和人自身生产,是社会生产的两种形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两种生产是不能够协调的。因此解决人口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现人自身生产和物质生产协调的社会制度。“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抽象的人口规律只存在于历史上还没有受过人干涉的动植物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92页)。
在西方经济学中,“人”被视作简单的生产要素,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为资本创造价值,这种发展方式是不可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也不可能实现人自身的健康发展。西方国家依据资本的需要,制造出一支“产业后备军”,始终保持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口,并非人口的绝对过剩。正如有评论者指出的,“如果人人都有足够的食粮吃,有合宜的地方住,有医疗保健和教育,而且劳工的工时短些,假期长些,从而能有更多的休闲和从事创造的时间,那么就不会有过剩的劳动力”。
而那些实行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在全球产业中处在边缘地位,仅靠资本去主导,很难实现充分就业。于是出现城市里产业凋敝、需求不足,而农村人口数量高、质量低。归根到底,资本主义把人口当作负担,是资本主导的发展方式造成的。
新中国刚一成立,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毛主席就提出“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同西方不同,中国之所以能够迅速启动现代化,就是因为把人置于发展的中心,把“六亿神州尽舜尧”当作财富,让全体人民都能普遍和公平地参与现代化进程,从而也实现了人口结构和质量的改善。
当前,我国人口结构总体上是健康的,预期寿命、健康水平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但生育率偏低,确实也体现了一些地方在片面追求GDP的导向下,有意无意忽略了人类自身生产的价值,有意无意把“人”这个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世界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当成了负担和包袱。
提高生育率,首先在思想上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口观,把人当做财富而不是负担,把人而不是资本置于发展的中心,用人民的幸福而不仅仅是GDP作为发展的目标。
例如,目前许多地方政府仍然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把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作为GDP增长的动力,这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有合理性。但是,如果过度依赖这种动力,那么,降低劳动力成本的代价就是劳动者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没有资源生孩子,那么生产力发展起来之后,市场在哪里呢?
再例如,当前的GDP统计指标,是从西方引进的,并没有把包括生育、育儿在内的人自身的生产纳入统计。所以,只有那些能够在市场上交易的、直接创造GDP的产业受到重视,但对人口再生产,缺乏政策上的支持,因为这并不直接产生GDP。所以,忽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一些干部认为对医疗教育养老的投入是“消耗性投入”,“没有收益”,甚至通过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养老产业化来创造GDP和税收,加重居民负担。
殊不知,人口的生产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将在未来获得最长期最丰厚的回报。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哪个城市的书记市长能够率先提出,不让年轻夫妇为生养、教育、医疗、养老而发愁,能够在八小时之外不再为“鸡娃”而犯愁,能够在社区普及家庭医生,这个城市何愁吸引不到最好的资本、最好的人才呢?
五、提高生育率要靠生育政策,更要靠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经过上面的分析,如何落实中央政治局“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精神,就比较清晰了。
第一,要把人自身的生产和GDP的生产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把人口政策从一个部门的政策上升为全局性政策,实现“人的发展融入一切政策”,把人类自身发展的指标像经济指标、安全指标一样,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第二,坚定不移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实质步伐,提高劳动者的经济地位,减小过度的超时劳动现象,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收入权,让普通劳动者有时间、有精力、有资源生孩子。
第三,通过严格落实劳动法,消除劳动就业领域实际普遍存在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减轻女性在家庭和职场双重压力的负担。
第四,大幅度提高教育和医疗的公益性、公平性,减轻家庭抚养子女的负担。当前我国经济增速下降,一定程度上和人口红利下降、人力资源水平不高有关,要转到依靠劳动者素质的轨道,就要大幅提高医疗卫生投入。这不仅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问题,更重要的是减轻家庭负担,让家庭敢于放心生育。
第五,坚定不移推动乡村振兴,扭转人口过度集中于大城市和大城市群的趋势。在疫情之后,农村生态良好、环境容量大的优势更加凸显,农业生产升级、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潜力巨大,有利于扭转大规模人口进城打工这种单一路径,农村也一定能够成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