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 记
习近平同志强调:“人民就是江山”。
为什么“人民就是江山”?
因为“得民心者的天下,失民心者是天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所以“人民至上”!
一言以蔽之:“民心即天心”。
“民心即天心”的背后,包含了人们对历史规律的确认和尊重。
我为什么要谈“民心”和“天心”呢?这与唯物史观在晚近的遭遇有关。
关于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或“历史必然性”,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原本并不是一个问题。可是改开以来,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居然成了一个越说越糊涂的问题。
比如,当下流行的观点认为:坚信历史有规律的所谓“历史决定论”,不过是一种过时的、陈旧的历史观。
于是乎,在“历史其实并没有规律可循”的学术语境下,马克思主义若仍然不与“历史决定论”划清界限,那么就没有资格踏进某些人定义的“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的门槛。
所谓某些人定义的“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用一句从量子力学“不确定性原理”拷贝过来的话语说:历史前景并不是由“必然性”主导的,而是由“不确定性”主导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
在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人看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现在终于否认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欣然接受“非决定论”的历史观,这是值得高兴和欢迎的。
在了解唯物史观的人看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公然否定历史必然性,且不说这两面人的形象是不是有点损,若要否定历史必然性也会面临一个不小的难题:否定了历史必然性,唯物史观还能成立吗?
这个难题难就难在:倘若承认“一切都是不确定的”,那么马克思所说的历史必然性又在哪里呢?
二、扯着头发想上天
既要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又要拒绝“历史决定论”。这是改开以来,某些人定义的“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在历史观上的尴尬状态。
这就好比扯着自己的头发想上天,真不容易!
怎么办呢?
为了不至于在否定“历史决定论”的时候,一不小心把“马克思主义”的外衣也脱了,这些“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者”处心积虑做的事情,就是要把唯物史观与“历史决定论”彻底划清界限。比如有学者断言:
——“马克思开创的社会科学传统有其明确的方法论特征。一方面,反对任何决定论的社会科学,既批判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传统,认为李嘉图的‘庸俗经济学’仅从社会生活的经验个体出发,片面观察经济问题,也批判经济决定论的‘庸俗马克思主义’。”(郭台晖:《西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历史之维》,《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8期)。
马克思是否“批判了经济决定论的‘庸俗马克思主义’”?这个问题或容讨论。然而,断言马克思“反对任何决定论的社会科学”,这个结论实在是过于武断,所以必须澄清。
“必须澄清”这个工作,我们已经撰写了专文(赵磊等:《唯物史观:历史决定论抑或历史目的论》,《社会科学研究》2021年第5期),这里不再赘述。
三、必然性就是决定论
众所周知,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基本内容。既然如此,那么断言马克思“反对任何决定论的社会科学”,也就意味着断言者手里有唯物史观“反对历史决定论”的理论依据。
遗憾的是,这样的理论依据究竟在哪里,有关论者基本上是语焉不详——比如上面引的文献即是一例。总之,断言马克思“反对任何决定论的社会科学”的人似乎事先已经预设:“唯物史观反对决定论”是一个无需证明的公理。
这种预设完全站不住脚。
难道唯物史观不是决定论,而是“非决定论”吗?当然不是。
决定论是不是科学的历史观,是不是应当抛弃?这个问题可以讨论。但是,唯物史观是不是决定论,这个问题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认识为准,而不能仅仅以后人对唯物史观的曲解为准。
断言唯物史观不是决定论,根本就站不住脚。对此,我们可以提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作为依据,比如:
——列宁:“决定论思想确认人的行为的必然性,摒弃所谓意志自由的荒唐的神话,但丝毫不消灭人的理性、人的良心以及对人的行动的评价。恰巧相反,只有根据决定论的观点,才能作出严格正确的评价,而不致把什么都推到自由意志上去。”
——马克思:“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
——马克思:“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
为什么列宁强调“决定论思想确认人的行为的必然性”?
为什么马克思强调“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
为什么马克思强调“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
因为,个人意志和主观目的和主观意愿改变不了历史规律的作用方向。
历史有规律与历史决定论是一回事。既然历史“有规律”,那么历史就必然是被规律所“决定”的;既然客观规律是事物内在的必然因果联系,那么承认历史是受到规律制约的“自然过程”,就必须承认历史决定论。
四、民心与规律
民心与客观规律有没有关系?有!
什么关系?我举一个例子,201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一天,新华社报道:
——“9月30日上午,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到毛主席纪念堂,向毛泽东同志坐像三鞠躬,并瞻仰了毛泽东同志的遗容。”
无论人们如何解读这条报道所蕴含的意义,在我看来,有一点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瞻仰毛泽东同志的遗容,这个做法充分反映和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正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所说: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这个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
对毛泽东思想的这样评价不仅深得民心,而且完全符合唯物史观对毛泽东时代的科学定位。
有人这样质问我:
——你在《唯物史观:历史决定论抑或历史目的论》一文中断言:“人的行为有目的,但历史却没有目的”。可是,共产党强调要“顺应民心,尊重民意”。所谓民心和民意,不就是代表了“多数人的意志和目的”吗?多数人的意志和目的不就是历史的目的吗?那么,又怎么理解你的“历史无目的”呢?
言外之意,马克思主义与“历史目的论”之间,不能撇清关系。
民心当然是广大人民的意志,是时代的呼声和诉求。但是在我看来,民心这种“意志”本质上并不以某人的主观意愿为转移。民心和民意只不过代表或表征了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是历史客观规律的“人格化”。所谓“顺应民心”,本质上就是“顺应规律”,就是尊重客观规律。
历史必然性往往反映着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这种利益诉求即民心。
换言之,民心所反映出来的利益诉求,表征的是对规律的遵从,而不是对规律的背离。如果某种意志与历史规律相背离,那就不是民心,而只能是少数人的私心而已。
所以,与其说历史发展过程展现了人的主观目的性,不如说民心反映了历史发展内在的客观趋势。
一言以蔽之,民心貌似具有“主观性”,其实这种“主观性”仍然是客观条件和环境的必然产物;民意貌似具有“目的性”,其实这种“目的性”并不意味着历史必然性是主观目的的产物。
人们通常说,要“顺应民心”而不能“背离民心”;其实也就是说,要 “遵从规律”而不能“背离规律”。
“顺应”及“遵从”民意的选择恰恰说明历史方向是“决定论”的,而不是“非决定论”的。在“遵从”和“背离”的两个选项中,你当然可以选择“背离规律”或“背离民意”,这样选择可能暂时会遂你意,但最终必然在规律和民意面前头破血流,结果只能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一个“必然在规律和民意面前头破血流”的结果,难道不是“决定论”吗?一个“必然失败的选择”,难道不是必然性吗?
五、顺应民心与遵从规律
为什么“顺应民心”就是“遵从规律”呢?
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历史是人的历史,人民是历史创造者,历史的主体是人民。因此,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最终只能也必须通过人民的意愿,才能得到呈现和贯彻。
规律总是有条件的,相应的环境和条件(即“社会存在”)是一切客观规律作用于人类社会的基本前提。正是基本前提的不同,使得人的意志与客观规律之间的关系大致存在三种情形:
(1)当客观规律发挥作用的“社会存在”尚未成熟甚至尚未出现之时,只是少数有识之士能够认识并预测出客观规律的作用以及历史必然性的方向。毛主席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指的就是这种情形。
(2)当客观规律发挥作用的“社会存在”业已出现但尚未成熟之时,少数既得利益的权贵往往成为试图阻碍历史必然性的反动力量。所谓“螳臂当车不自量力”,说的就是这种情形。
(3)当客观规律发挥作用的“社会存在”已经成熟,而且表现为社会基本矛盾日益尖锐化之时,历史必然性就一定会通过广大人民的变革意愿和革命行动爆发出来。所谓“天人合一”以及“天心即民心”,说的就是这种情形——这里的“天”不是“上帝”,而是指客观规律;这里的“天心”不是“神意”,而是指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
问题是,为什么民心能表征或体现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呢?换言之,“天人合一”、“民心即天心”的原因究竟何在呢?
民心之所以是“天心”(再强调一下:这里的“天心”,并非唯心主义语境中的神秘精神,而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其原因就在于,历史是人的历史,而创造历史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所以,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或历史必然性总是要通过人民的意志才能得以贯彻,总是要通过人民的行为才能得到实现。
尽管历史必然性必须“借助”于人的意志和行为才能得到贯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历史必然性听命于人的主观意志和目的。因为,支配历史必然性并决定其发展方向的并不是人的主观意志和主观目的,而是内在于历史过程中的客观规律。
换言之,就主观意志与客观规律的关系而言,客观规律是第一性的因素,主观意志是第二性的因素。
在“存在决定意识”的逻辑中,是客观规律决定主观意志,而不是主观意志决定客观规律(至于主观意志对客观规律的反作用,这是另一个问题)。
六、共产主义不是主观预设
不少饱学之士公然宣称:“共产主义是马克思设计出来的目标”。
从逻辑上讲,如果历史必然性是主观目的之结果,那么决定历史发展方向的决定因素就不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只能是人的主观意志和主观愿望。如此一来,历史就完全成为“不确定”的东东,只能听命于偶然性,又何来的必然性可言呢?
如果历史必然性是主观意志和主观目的的产物,那么岂不是说,只要消除了主观意志和主观目的,从此就可以消灭历史必然性了么?
比如,在20世纪中期以前的旧中国,蒋介石反动集团以为,只要屏蔽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封杀了《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就不再具有历史必然性,蒋家王朝的反动统治就可以高枕无忧、万寿无疆了。
果如此,共产主义岂不成了蒋某人可以随意拿捏的软柿子了么?
果如此,历史必然性岂不成了任由主观意志随意拿捏的面团儿了么?
问题是,这种唯心的历史观,马克思主义能认同吗?这种唯心史观的意愿,成功了么?
共产主义理想当然要体现出共产党人的目标追求。然而,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的目标追求,并不意味着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是按照人们主观意志和目的预设出来的。如果共产主义仅仅是马克思臆想的产物,那么坚定理想信念的底气又在哪里呢?
须知,共产主义理想不是马克思的主观预设,不是共产党人的主观臆想,不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共产主义理想,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及马克思主义者在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必然性基础之上科学结论,是建立在正确把握历史必然性基础之上的科学预期。
一言以蔽之,共产主义理想和目标是历史必然性的产物,不论人们愿意与否,共产主义的产生、发展以及最终实现,都是人类社会演进的客观必然。
可见,共产党人为理想信念奋斗与历史必然性并不矛盾,我们追求共产主义的目标与历史没有目的性并不冲突。
七、结语:马克思不相信必然性吗?
有人拿马克思引用伊壁鸠鲁的话,来证明马克思并不相信必然性。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引用了伊壁鸠鲁的下面这段话:
—— “在必然性中生活,是不幸的事,但是在必然性中生活并不是一种必然性。通向自由的道路到处都开放着,这种道路很多,它们是便捷易行的。因此,谢天谢地,在生活中谁也不会被束缚住,而对必然性本身加以限制倒是许可的。”
其实,马克思在引用这段话时并没有明确表达自己的价值评判。
在我看来,即便如某些人所解读的那样——所谓马克思赞同伊壁鸠鲁这段话(注1),那也不过是体现了马克思对必然性的无奈。
马克思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无奈?这是因为在唯物史观尚未形成的时期,马克思对必然性的认识难免带有唯心的倾向,所以才会有:一方面“在必然性中生活,是不幸的事”,另一方面“对必然性本身加以限制倒是许可的”。
不论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如何看待必然性,毋庸置疑的是,在唯物史观形成之后,马克思既不是三心二意的“历史目的论”者,更不是模棱两可的“历史不确定论”者,而是一个坚定不移的“历史决定论”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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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学者把马克思引用这段话的意思,理解为马克思对必然性的怀疑。比如,张雪魁先生就是这样解读的。必须澄清的是,张雪魁在解读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这段话时,错把伊壁鸠鲁的这段话当成了马克思的原话(参:张雪魁《混沌、不确定性与经济学认识论》,载《江汉论坛》2009年第1期)。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