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司马南
很多人担心柳传志的事情会不了了之。图2是胡同老刘转发给我的某君说法。我觉得可能性不大。
柳传志被逼急了,发了一个内网声明,自己说自己没事儿(他刚说完大家都笑了),又拉来一帮人当垫背的。以胡舒立为代表的媒体替老柳背书,把老柳的表态当做结论,他们想画句号了。
凡是洗白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都是句号派。
但事情哪会轻易就了了呢?
以胡同基本群众为代表的都是问号派。
怎么解决句号派和问号派的矛盾?
还是要回到具体的事情上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拿出0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保护法》,咱总得依法行事吧?当年出台的法律非但不遵守,老柳他们顶风上,干了一票大的,把29%的国有股份切走了。其中1/3在泰山会小兄弟那里转了一圈儿,又回到了老柳等人的口袋里。
国有资产流失,流失得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哪里像是一个号称搞高科技的企业?这分明是藐视问号派群众的智商,更是侮辱联想集团的员工。
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得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经济工作会议提供了一个大概的思路,会议关于资本的说法非常值得玩味,大家都在用嘴咂摸、用心品味、用脚投票。
资本是什么?
资本是生产要素之一。
我们需要的是全要素生产力,资本只有与其他的生产要素结合才能生产出全要素生产力来。
资本独大不行,资本野蛮生长不行,资本不服管不行,资本人格化带来社会风气朝邪路上跑,一片纸醉金迷嫌贫爱富,朝着外星人喊爸爸,那当然更不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定义,决定了资本就不能独大,更不能以资本为本,从2012年开始,资本野蛮生长的时代就逐渐结束了,蚂蚁上树那是惊险一跳,滴滴窜美好比最后一哆嗦,恒大躺平则是资本耍赖死猪任你开水烫……
会议要求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
老柳们大概最不希望看到这句话,“要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看到两个“毫不动摇”,对第1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泰山会上下来的,正和岛上下来的先生们通常选择无视,而对第2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则欢欣鼓舞。
好比一道菜,苦辣酸甜咸麻诸味齐备,且君臣配伍分个轻重缓急,老柳们只盯着这个麻字,先是口唇酥酥,接下来全身都跟着麻痒起来。
他们并非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是只取所需。在这方面表现得最过分的是胡舒立领导的那家杂志,居然还写出了社评,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为力挺联想。
奈何公知们呼风唤雨的时代结束了,胡舒立们的歪嘴解读,除了遭到网友的哄笑以外,无助于老柳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正确解决。乞灵于搞意识形态那一套破坏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总想给老柳们弄一个法外特权,至少今天几乎没有希望。
经济工作会议有一个特别形象的提法,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这道理再简单不过了,红灯停,绿灯行,听招呼,守纪律。违规扣分,肇事受罚,醉驾入刑,肇事逃逸抓回来蹲大狱……
有人或问,那09年的事儿,会不会旧账不提了?除非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连同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否则法律依然是有效的,老柳必须接受法律的格式化。正如财政部最近的文件所强调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必须赔偿。
我的一位老朋友,得了一种病,叫“运动后遗症”,一说运动就浑身出汗,脸色苍白,大小便失禁。他担心民营企业家因此而感到紧张。我跟他讲过几条道理,也不知道他听得进听不进。
第一,处理老柳09年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老柳个人的问题,不是民营企业家的问题。
第二,不要低估了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觉悟,爱国爱党支持共同富裕,这是民营企业家的主流。
第三,老柳及其支持老柳的黑嘴媒体拼命绑架全体民营企业家,我劝大家不要上这个当。
第四,这次老柳没有2018年的豪情壮志,没有再高喊打响荣誉保卫战,也没有任何一个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家站出来力挺老柳,这是很说明问题的。
那杨柳到底拔不拔?
盘根错节,拔起来有点费劲,这是真的。
但要说拔不动,那还不至于。哪有拔不出来的萝卜?至于拔出萝卜带出泥,那是自找的,经济犯罪与腐败问题本来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老柳最新的声明中拉出了一个长串名单,很好啊,这相当于给出了一个证据链,巡视组有个很好的工作习惯一一回头看。
联想09年那档子事儿,是应该回头看看了。
全国人民都在看,死盯着。
看你们到底回头不回头看,回头看了以后眼神儿好不好?老柳是不是如他自己所标榜那样小白兔白了又了白,两只耳朵竖了起来?
老柳现在假装一声不吭,两只耳朵支楞着,伸得长长的,像外接天线一样,敏感度极高。
这篇文章是跟截图的这位朋友交心,是跟网友朋友聊天,也是说给老柳的。
老柳年纪比我大一圈儿,长期失眠对身体不好,肚子里有话不妨说出来。
不要迷信所谓文案写手,你们最新声明逻辑不通,词不达意,语病蛮多,且顾此失彼。我曾经拉过一个#柳传志问题清单#,你们只捡了其中一条吱吱呜呜,回避了所有的关键细节。这种写法有辱老柳清誉只会烧香引鬼。
(2021年12月12日下午,写于北京东城区南锣鼓巷8号)
【司马南,红歌会网专栏学者。本文原载于公众号“司马南频道”,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