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大年初一,第一时间就去看了张艺谋、张末执导的《狙击手》。
《狙击手》是讲述抗美援朝故事的。
军事题材的电影,细节非常重要,甚至决定成败。这不是对电影导演的苛求,而是因为,观众既然欣赏电影,就是要把“电影中的世界”想象成是一个有内在逻辑,可以自主运行的世界,如果不注重细节,就会出现不合理的情节,观众就会出戏,就会被从“电影中的世界”中驱逐出来,而不会被影片中的人物和故事所感动。
此外,是不是注重细节的合理性,说到底也是导演是不是尊重观众的问题。
《狙击手》上映时,宣发方发布“真实的致敬”特辑,称“张艺谋导演坚持尊重真实历史、实拍真实场景、贴近真实志愿军战士形象、用真心致敬最可爱的人,以真实刻画向志愿军先烈致敬”,等等。
这些话说得非常好,但综观整部影片,实际情况远非如此。
02
总的来看,张艺谋不太擅长讲述复杂的故事,《狙击手》也一样,剧情非常简单,即志愿军某部五班班长刘文武(章宇 饰)奉命带领全班到一条山谷,搬运两位牺牲的战友遗体,不料这两具遗体却是美军一个狙击小队的诱饵,全部情节即由此展开。
按照影片的交代,刘文武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老战士,但是,他在执行这一任务时却显得十分外行,一开始就犯了致命的错误。
两具遗体就躺在小山谷里,并且是遭到伏击牺牲的。从地形来看,五班占领了一面山坡,对面山坡情况不明。稍有军事常识的人都会明白,此时应该首先占领对面山坡,控制制高点,在确认没有敌情后再派人去搬运遗体。
但在影片中,刘文武只是稍加观察就下令全班走出战壕下山谷,结果遭到预先埋伏在对面山坡战壕里美军狙击手伏击,当场牺牲三人,如果美军火力再密集一点,就可能全部牺牲。
从后面的情节看,如果五班到达现场后,刘文武首先下达的是对对面山坡进行搜索的命令,在这个过程中与美军狙击手遭遇,对整部电影剧情的发展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所以,出现这样一个疏忽,显然是因为两位张导缺乏军事常识,不能发现剧本中的问题,也不能在拍摄过程中予以弥补。
此后刘文武犯下的指挥错误,就令人更加无法容忍。
对面山坡上既然埋伏了敌军,那么敌变我变,任务顺序必须做出调整,即要从首先搬运遗体,变为首先攻克敌军阵地,驱逐或消灭这股敌人。
况且,敌军阵地并不是一个绵密的、有重兵把守的防御系统,而只是几个美军士兵据守的孤立据点,如果五班战士利用地形做掩护,从侧翼迂回,很容易形成包围的态势,迫使这股敌军撤离或将其全歼。
但刘文武至死也没有想过首先消灭对面的敌人,而一直心心念念要在美军狙击手的枪口下抢运遗体,最终导致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五班绝大多数战士牺牲,唯一幸存的大永(陈永胜 饰)身负重伤。
也许有人会说,刘文武是为了抢回烈士之一的亮亮身上的情报。但问题在于,刘文武直到牺牲也不知道亮亮身上有情报。这份情报对彻底搜查过亮亮的美军是一个意外,对五班也是一个意外,连长也对此一无所知。
此外,连队主力就在不远的山后,刘文武既然发现美军在这里设下圈套,并且五班已经伤亡过半,为什么不向连部请求支援?
五班已经打得如火如荼了,到了后半段,美军的增援部队到达,连迫击炮、坦克都用上了,连长(张译 饰)为什么充耳不闻,既不支援五班也不派人询问情况,就这么放心?
03
另有几个细节,也相当不合理。
由于美军狙击手采取相当毒辣的“围尸打援”的战术,五班始终无法接近烈士的遗体,情急之下,刘文武竟然使出了一个一望而知就不可行的昏招——让战士胖墩(陈铭扬 饰)身背一块重达300斤的钢板,倒退着走下山坡(为了保持平衡,让其他战士在战壕里用一根绳子系住钢板)。
只有没有经验的人才会采取这样的“战术”。
首先,钢板并不能确保胖墩的安全。因为美军狙击手并不是只装备了弓箭,他们不仅有穿透力很强的狙击步枪,还有重机枪、手榴弹;
其次,即便胖墩勉强挪到烈士的遗体旁,试问又该如何操作呢?把遗体和钢板一起背起来返回山坡吗?完全不可能。
胖墩果然就牺牲了,美军狙击手先击断了绳索,然后又击碎了他的双手,最后像打靶一样在很近的距离上将他射杀——而这一结局,是刘文武事先应该预料到的。
04
影片对饭勺的使用也显得很不对路。
在缺乏侦察器材的情况下,聪明的志愿军战士土法上马,把大汤勺的背面当凸面镜使用,在战场观测敌情,这是有史料记载的。
但在影片中,饭勺却成了诱敌射击的假目标,并且几次三番诱敌成功,美军的“专业高手”John就是因为上当而被大永击毙的。
观众都能看出这是假目标,John看不出来吗?
为什么两位张导不让大永通过饭勺背面来观察、判断John的准确位置而将其击毙呢?
很可能他们自己也不明白饭勺的真实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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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手》中最不合理的情节,是班长刘文武之死。
刘文武在战壕里,听到对面敌军用拙劣、生硬的汉语喊话,让他出来交换奄奄一息的亮亮,而刘文武居然心有灵犀地判断美军是要活捉他,不会借机射杀他,带着一个战士徒手走出战壕,并向美军阵地走去。
这在战场上是绝不允许的。因为此刻的刘文武是五班阵地的最高指挥员,如果他被射杀或者被俘,将使五班失去指挥,可能导致整个任务归于失败。
为了使刘文武的行为具有合理性,两位张导让他事先在身后绑上了手榴弹。
刘文武的最后镜头是惨烈的——他一边怒骂着冲向敌军战壕,一边拉响了手榴弹。John则惊慌地用狙击步枪持续向他射击,终于在最后时刻将他击倒。
很多观众被这一幕感动,瞬间“破防”了,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壮举”并不是来自我军战史,而是来自一部叫《美国狙击手》的电影。在这部2014年拍摄的好莱坞电影中,一名身上绑满炸药的伊拉克“恐怖分子”狂呼着冲向美军阵地,在最后时刻被美军传奇狙击手克里斯·凯尔击毙。
《狙击手》致敬《美国狙击手》,我相当无语。
在美国和西方开动宣传机器,极力妖魔化中国的时候,用志愿军英雄复刻中东“恐怖分子”的行为方式,这在国际上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最后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自杀式袭击”完全不符合我军的军事伦理,因为人民军队的性质决定了不允许把战士作为没有主体性的、随时可以自毁的战争机器来使用。《狙击手》设置这样的情节,是编导们既不了解我军战史,也不理解我军性质的表现。
【文/郭松民,红歌会网专栏学者。本文原载于公众号“高度一万五千米”,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