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某被查,引起舆论的关注。一位网友问我,是不是我的文章起了作用。我说,我哪有那么大影响力。
不过,回顾一下我和“秧行”就货币发行问题,还真有两次“偶遇”。
第一次是关于人岷币发行权旁落于外资问题。当时我写过很多文章,时间从2013年起到今天,快有十年了,最有代表性的一篇是《再说引近外资》。这些文章发出后,我看到这家银行党委组发表了一篇文章,强调人岷币都是按照国家政策发行,所以,人岷币发行权并未旁落,也当然不可能旁落于外资。我反驳说,人行的这篇文章,只能说明它未认识到货币发行权的本质,未认识到货币发行权是主权和政权的关键组成部分。只要引近外资、出口闯汇,再加上开方金融、取消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投资额度限制、持股比例限制,以及开放市场,中国企业股份化改制等政策,这就意味着人岷币发行权旁落于外资特别是华尔街金融寡头之手,由外资决定人岷币发行数量、发行领域、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时机和保存人岷币并回收人岷币,控制人岷币的流通。也就是说,这就意味着人岷币发行权旁落于外资。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无可争辩。现在,即使主流也承认,人岷币发行是以美元为锚的,并要求改变。
人行党委说自己都是按照政策和上面的领导发行货币,所以发行权并未旁落,这种说法有两个大的错误:一是人岷币发行权本不应该掌握在所谓秧行手中,当然也不应该掌握在任何金融机构手中,而应该掌握在中央!由中央按照公有制洗衣机发展、建设、外贸、政治和军事斗争准备重点和要求,自主决定人岷币发行数量、发行领域、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各领域货币发行的比例、发行时机和货币回收,控制货币的流通。各类银行,包括所谓秧行,只是执行货币发行工作的办事和参谋机构,怎么可以有货币发行权?换言之,人岷币发行权是否旁落、旁落多少、如何收回,这事属于中央,人民银行有什么发言权?这叫“越位”。
第二,即使承认人民银币的在人岷币发行权是否旁落问题上的发言权,人民银行的这篇文章,也只意味着它把人岷币发行权旁落的责任推给了上级,而并没有否定人岷币发行权旁落于外资的事实!
人民银行要么是故意,要么是无意地表现出:它根本不知道发行权为何物,自然也不知道货币发行权的政权属性和主权属性。
我相信,人民银行的这篇文章,孙国峰可能参与起草,至少,他是知道这篇文章的。
第二次交锋是关于数字货币问题。
记得当年,中国舆论界、媒体界、学术界、宣传系统及相关专家网络红人,都叫嚷“人岷币数字化”“数字货币”“去中心化货币”,甚至电子支付还被吹成“新四大发明”,似乎是一种非常先进的东西。我认为,这种夜市居心极其险恶。
货币发行权是货币的灵魂,是政权和主权的关键组成部分。控制了货币发行,就可以很方便地控制经济结构、控制商品生产和流通方向、控制定价、控制财富和资源分配!数字货币,也还是货币,仅仅是其表现形式不同于纸币、铸币而已。发行权,当然依旧是“数字货币”的灵魂。但是鼓吹“人岷币数字化”“去中心化货币”言论,均不约而同地忽略了货币发行权的政权性和主权性,有意无意地将人岷币发行权“去中心化”,即去政权化、去主权化,让各种外资金融大鳄分割人岷币发行权,随便发行人岷币。这其实就是“新八国联军”再次瓜分中国经济,置中国于万劫不复的险境。
在采取秧行制度、将人岷币发行权稍稍地从政权手中转移到银行手中,让秧行控制人岷币发行权的政策条件下,外资控制人岷币发行权,还须要假手于中国秧行,当然会受到了政权的掣肘。在取消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投资额度限制、持股比例限制,以及股份化、市场化、内外资一视同仁等政策条件下,外资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地、随意地在中国市场上发行人岷币,不必受秧行的掣肘,更加方便自由。而在“人岷币数字化”“去中心化”政策条件下,各外资企业均可以发行人岷币,连金融机构都不必经过!自由度为无限,再也没有任何限制。这种无法无天、荒唐绝顶的事情,简直是不可思议!哪有一丝金融常识!
无奈,这种事情,在中国居然有那么多鼓吹者,甚至一度成了社会主流认识。
所以,我写文章,坚决反对所谓“数字人岷币”“去中心化”。
孙这个人,他和中国、美国很多著名大学、科研机构,都有密切联系,他还是人民银行负责货币发行政策的关键人物,又经常发表文章,那么,以上我讲的两次交锋,当然应该与孙有极大关系。
现在,此人被查,又兼中美金融战山雨欲来;稍早前中国一家大学及其金融学院又邀请桥水的创始人搞了一场首席经济学家论坛,还在维持美元霸权;再早前,美西方对俄罗斯实施不择手段的金融制裁,试图打击俄罗斯金融稳定,俄推出油气出口用卢布结算政策、迅速稳定了卢布汇率,坚挺了卢布信用,分化了北约,取得了金融战的胜利经验。
在此情况下,孙的落马,的确让人深思。
【文/吴铭,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公众号“江淮论弊”,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