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一名被指控曾在阿富汗屠杀平民的前澳军士兵,竟然受邀要去英国参加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葬礼,这名前澳军士兵名叫本·罗伯特-史密斯,曾是澳大利亚特种空勤团成员。
他曾经作为“战斗英雄”,被伊丽莎白二世接见。
这种才是“女王的真孝子”。
女王也喜欢这种替她“开拓殖民地”、“屠杀异教徒”的鹰犬狗腿,她大英的第一桶金,不就来自于海盗私掠么?而且伊丽莎白二世的头衔里还有一个“基督教的保护者”,“替上帝讨伐异教徒”,不是他们一直在干的事情么?换了在大航海时代,高低得给本·罗伯茨·史密斯整个骑士称号。
看看伊丽莎白一世给德雷克授爵,再看看伊丽莎白二世接见史密斯,此时此刻,是不是恰如彼时彼刻?
殖民开拓团罪犯的后人、阿富汗战场上杀良冒功的贼配军、傲慢残暴的种族主义鬼子、昂撒海盗的继承人,跑去参加殖民帝国女王的葬礼,恶魔悼念魔王,强盗祭拜匪首,那就是天打雷劈的绝配,按照女王之前对他的恩遇,这种“忠臣孝子”得入棺殉葬才对。
史密斯还是个“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者,种族主义者,往往都是宗教狂信徒,他阿富汗作战时,佩戴着带有十字军东征十字架标志的徽章。以至于澳大利亚国防部用他的照片做宣传的时候,不得不把那个十字勋章P掉......熟悉十字军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个十字勋章出现在中亚代表着什么?
你以为现代社会了,他们就真的“进步”、“文明”了吗?实际上他们从上到下还是宗教狂信徒。2001年911发生之后,美国总统布什宣布发动“反恐战争”的时候,就公开宣称这是“一场新的十字军东征”。
史密斯在阿富汗战场上多次杀害平民,还当着战友的面,用手枪射杀了一位阿富汗未成年人,“16号证人”告诉法官,罗伯茨-史密斯当时说:“在上一个任务中,一名战友对我说,不要杀掉任何人,于是我拿出我的9毫米手枪,照着他(阿富汗少年)的头部开了一枪,打爆了他的脑袋,这是我见过的最美妙的事情。”
史密斯杀害的平民中还包括一名残疾人,并且他还收藏了那名残疾人的假肢。据悉,在一场派对中史密斯还把这个假肢拿出来炫耀,并给美军士兵当酒杯喝酒。
史密斯在澳大利亚,在英国,并不是人人厌弃的杀人狂魔,而是维多利亚十字勋章的获得者,是女王恩宠的战斗英雄,是他们民族的“hero”。他在服役期间获得过诸多荣誉,包括英国王室授予澳大利亚人的最高荣誉“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十字勋章”,还得到过英女王的接见.......
伊丽莎白二世对于史密斯的态度,就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态度,在捍卫殖民帝国的角度,她和她的祖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如何,她的存在,代表的都是那个血腥而残酷的殖民帝国。关于她的死,反倒是“真孝子”美利坚媒体纽约时报讲了几句真话,微软广播公司更是痛斥“英国君主制在历史上是一个残暴的盗窃政权”.......
“真孝子”反而知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一位封建君主,反倒是我国的带孝子们无端伤情、痛哭流涕、如丧考妣......前殖民地的人民的子孙哀悼殖民地的主人,真是哄堂大孝了。
但你看,女王的葬礼上,并不会邀请殖人野狗们参加,只会邀请史密斯这样的忠犬,因为殖人在它们的昂撒主子心目中,连人都算不上。
实际上,英美澳军人在阿富汗杀良冒功、屠杀平民、弄个“假肢”做战利品,已经算“温柔”的了........剥头皮做战利品,剥大腿皮做靴子,战场上弄个人头寄回家取悦女朋友,才是他们的传统艺能。
在越南战争期间,美军也经常割越南人的耳朵做项链,剥越南人头皮做枪套:
从1967年5月至11月的半年时间里,美军第101空降师特种部队清剿越共部队的行动演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屠杀,一名士兵曾活生生地把一位平民的喉管割断,并将他的头皮剥下,套在枪管上。
更令人发指是,美军中盛行割掉受害者的耳朵作纪念品。有些士兵甚至将耳朵用鞋带串起来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吓唬越南人。
大家如果玩欧美游戏,看好莱坞电影,就会经常看到一些角色的装甲、战车上总是挂着一些重口味的玩意儿,如《战锤40K》中混沌军团盔甲上的装饰品,如《疯狂马克斯4》中战车上插的人头,《宁静号》中掠食者玩的“尸体艺术”。这不是科幻,这是他们内心某种情结的投射。
阿富汗战争中,美军同样干过这样的事情。
2010年,12名驻阿富汗美军士兵涉嫌杀害阿富汗平民,并将这些平民尸体当作战利品。美国军方一名发言人还透露,其中4名士兵还保存着受害者的手指指骨、头骨、腿骨以及牙齿等,作为他们炫耀“战绩”的证据。
这个本·罗伯茨·史密斯,充分体现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本质。
所以你们要正确理解“绅士风度”、“骑士精神”的真实意义。
【文/申鹏,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平原公子”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