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再说说普利策奖得主,85岁的美国人西摩·赫什(Seymour Hersh)揭密美国白宫、国务院和中情局,密谋炸掉了北溪管道的事,我们前一期节目里已经把赫什报道中的原委交待得很清楚了,整个过程非常富有戏剧性,前前后后用了长达1年时间,即使最后在如何起爆上,乔·拜登总统也是挖空了心思,精到算计,对此我很本能的一个反应,就是这事与当年本·拉登策划发动911事件,即如何派几十个恐怖分子潜入美国,学习飞机驾驶,然后再让他们操纵两架波音737飞机撞击纽约世贸双子塔的那件事,这两件事怎么这么相像呢?
所以,我今天想从另一个方向上说说这件事,就是怎样定义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带着一班最顶级官员,策划整个事件,而且,执行层面都是以国家机构和国家关系去推进的,国家机构是中央情报局,CIA,国家关系,是借助了北约盟友挪威政府、军方的力量,然后,还是对属于第三方、第四方,主权国俄罗斯和主权国德国的基础设施进行了残酷的暴力破坏。
其实,北溪管道在去年9月底发生爆炸后,俄罗斯外交部就有一个表述,说它是一件恐袭----就是恐怖袭击事件,但这只是直接受害方俄罗斯的说法,其他国家都没接这个茬,而这次赫什揭示的真相,其实是给俄罗斯对此事件的定性提交了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它就是一宗恐怖袭击。
它就是一宗由一个合法的国家政府,和民选的总统,带着他的政府班底,策划、实施的一起堪比911,其实从破坏程度上说,超过了911的一起恐怖袭击事件,虽然事件中没有任何人受伤或死亡,但它针对的,却并不是战争状态中的敌国的重要资产,而完全是第三国、第四国的资产。
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定义,虽然由来以及,但最强烈、最有力度的定义,还是2001年的911事件,因为受到恐怖袭击的是美国,而且在受到袭击之后,美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反恐战争,这些都无疑一遍一遍一轮一轮精准定性了什么是恐怖主义?什么是恐怖袭击?
而911事件,是本·拉登领导的一个非官方组织实施的,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流氓团伙实施的,然而,北溪管道爆炸,居然是得到了3亿多美国人民合法授权的联邦政府干的,我想问,当拜登命令中情局与挪威政府、军方一起实施偷偷摸摸地对俄德北溪管道的恐袭,那时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在哪儿呢?有国会的授权吗?当然,如果拜登先把这个策划拿到国会去讨论,一定是不会被允计的,因为人人都看得出来,这就是恐怖主义,何况打击的对像里还有北约盟友德国的直接利益,所以不会被合法授权。
我查了一下资料,2001年,当拉登策划指挥911恐袭之时,现会美国总统拜登是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911事件发生后,共和党的小布什总统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民主党的拜登,问我该怎么办?而在此之前拉登已经于1998年参加过一次美国总统的竞选了,拉登是最典型、最标准的美国顶层政治家,光总统竞选他就参加过3次,现在还要进行第四次。
而在2011年5月1日,当911事件策划领导者本·拉登被美国海军陆战队于干掉时,拜登已是美国副总统,有一张照片是当他当时作为奥巴马政府的内阁成员,跟大家一起坐在白宫会议室里,实时收看了前线发来的狙杀拉登的视频。
911事件过去21年了,21年过去,当年恐怖袭击的受害者,直接变成了恐怖袭击的实施者,那么,乔·拜登和本·拉登,这俩“登”又有什么区别呢?我看他们惟二的区别是:其一,一个手里有航空母舰和核武器,而另一个手里啥也没有;其二,一个就是策划袭击了敌对国家的纽约市的两座大厦,另一个是策划袭击了完全无辜的第三国、第四国潜在波罗的海海底的重要能源资产,这就是他们的区别,其他并无区别,中国有首歌叫《长大后我就成了你》,乔·拜登长大了就成了本·拉登。
而参与策划北溪管道恐袭的国安顾问沙利文、国务卿布林肯、副国务卿纽兰,还有中情局局长威廉·伯恩斯,等等这些人,在这件事上,与当年围绕在拉登身边的那些恐怖组织头头们也没什么区别。
昨天《环球时报》发了一篇关于此事的评论,说的很好,我也引用过来:北溪管道作为全球最重要的跨国能源供应基础设施之一,其被炸毁是极端的国际政治事件。对重大民用基础设施进行破坏和攻击,是具有恐怖主义性质的恶劣行为,决不能被允许,国际社会对这一点不存在任何争议。
现在,西摩·赫什的报道出来之后,美国白宫、国务院等政府主体,还有涉及其中的个人都选择了矢口否认,他们当然会否认,其实,大家可能忘了,本·拉登到死也没有承认过自己干了911恐怖袭击,基地组织也从来没有宣布过对911事件负责,但是,我们知道,证据在那儿摆着呢,他们的否认并不能推翻他们是幕后黑手的事实。
赫什的报道已经纤毫毕现了,绝不可能是假的,白宫带着国务院和CIA,以及挪威政府、军方实施了对一条完全无辜的严重事关欧洲人民能源利益的海底管道的恐怖袭击,他们的责任肯定是跑不了的,就是说,其实,现在的美国政府已经因此变成了另一个曾经被它们倾全国之力剿灭的恐怖组织,同样作为恐怖组织,它们与基地的惟一区别,就是它是更大号的基地,只此而已。
别看美国政府是在2020年底靠美国人民民主投票选出来合法政府,但它的最顶层已经是个恐怖集团,实施了对属于第三国、第四国的北溪管道的恐怖袭击,这并不能因为它是民主票选出来的,还是带着“美国”两个字,就可以获得任何免罪资格,那是洋奴脑子里才具有的奴隶意识,反倒是应该罪加一等。
【文/司马平邦,红歌会网专栏学者。本文原载于公众号“司马平邦”,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