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真理是不是越辩越明的问题,这还真需要分析一下。
真理越辩越明,好像已经说了很多年了,一般也会被人当作是一条真理了。不过通常是说,真理是不怕辩论的。越辩论,越是争论,对真理的认识和了解就会越清楚、越通透。但真理是不是能越辩越明?那就另说了。
从肯定的方面来说,在一定范围内,确实存在着真理越辩越明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争辩的双方,其中有一方掌握着较深入、较完整的理论,而且逻辑严谨,当然也需要能言善辩,而另一方则有可能在理论的掌握上有些欠缺,而且在逻辑上也可能会出现混乱,嘴皮子可能不如对方更为利索。在这样的情况下,前者的一方可能会在辩论中取胜,在观摩双方辩论过程中,观众或者听众也有可能认可前者的一方获得了辩论的胜利。这一方所坚持的观点,有可能得到观众或者听众的认同。这是不是真理越辩越明呢? 或许有这样的可能性。如果这善辩的一方,掌握的确实是真理,而且在辩论中也确实有条有理,有理有据。所以,有可能出现真理越辩越明的结果。
这样的情况虽然有可能是存在的,但并不具有普遍性,或者说,不具有某种所谓的必然性。我们很多人都看过新加坡式的大专辩论赛。在这种辩论赛中,辩论双方中一方为正方,另一方为反方。双方的观点在设题时,往往是截然相反的。在这种辩论赛中,不论采取各种辩论形式,最终辩论双方的胜败标准并不在于哪一方的观点是真理,而另一方的观点不是真理。辩论胜败的标准就是哪一方更会辩论而已。
假设这样的辩论赛获胜的标准以其中的某一方通过辩论,能够证明自己的观点是真理,那么,这样的辩论会出现什么结果呢?那么这只会产生一种结果,那就是,这场辩论只能会无休止地延续下去。当前,前提是只要人们的体力和生理条件允许,而且设定的时间是无限的。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辩论就不可能停止。在辩论中,如果一方提出某个论据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另一方就会马上提出另一个与之相反的论据以证明己方观点的正确。更为可能的是,辩论双方所提出的论据,完全有可能是凭空捏造的,而根本没有事实上的根据。但是在辩论现场上,没有人能够拿出任何证据,以证明这个论据是虚假的。所以这场所谓辩论是永远不可能证明其中哪一方的观点是真理。再强调一遍,绝对没有这样的可能性。
在数学上,有一个所谓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关于这个不完备性定理,有不同的表述方面。这里引用其中的一种。
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有两个意义。其一是,有一个数论的形式化系统,这个系统如果是一致的,那么这个系统就是不完备的;其二是,一个数论的形式化系统,如果是一致的,那么这个一致性在系统内部是无法证明的。大意如此。
我们无法在这里用数学语言来加以描述,我们只能用某些类比来叙述这个不完备性定理。假如一个逻辑系统,这个逻辑系统如果是一致的,那它就是不完备的。例如,一个欧几里德的几何系统,如果是一致的,就是说,这其中没有逻辑矛盾。那它所谓的不完备就是说,这个系统是有漏洞的,用时髦的话说,是有Bug的。正如欧氏几何中有一条公理,即过直线外一点,只能通过这个点做一条直线与原来的那条直线相平行。但在数学界,对于这个公理究竟是不是公理是有争论的。争论多年,最后有人分别提出另外两条公理,一个是过直线外一点,可以做出无数条直线与这条直线相平行;另一个是过直线外一点,一条与之相平行的直线也做不出来。或者说,根本就做不出一条直线能与原来的直线相平行。根据这两个不同的公理,最后就导致创立了两个非欧几何学系统:一个是罗巴切夫斯基几何学,另一个是黎曼几何学。
对于欧几里德几何学来说,如果它是一致的,那么这个一致性就是不完备的,那条第五公理或者第五公设就表现出了这个不完备性。如果它是一致的,那么在这个系统内部也是无法得到证明的。这就是说,欧氏几何学的一致性,无法用这个几何学系统内部的所有定义和定理能够加以证明。
如果把这个不完备性定理来说明一个理论系统的情况,道理也是一样。一个理论体系,即使看上去逻辑非常严谨,那么它仍然会有自己的bug。这个bug凭理论系统内部是无法消除的。任何一个理论系统,无论看上去多少完美,它也无法证明自己的逻辑的一致性。
从这个角度来说,处于两个不同理论系统的观点,不可能通过辩论就能判明其中任何一方的观点是否真理。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所谓越辩越明是不可能的。而唯一判明人们的思想、意识、观点和判断是否真理的标准就是实践。
实践是在理论系统之外的物质运动。这就是说,在理论系统内部无法得到证明的东西,在理论系统之外是有可能得到证明的。当然,这里的证明与理论系统内部的证明,在方法上,在逻辑上都是有着很大不同的。而且,用实践或者实践的结果来证明理论本身的正确与否,也不是绝对的,也有其一定程度的不足与缺陷。例如,我们不能简单的依靠某一次或者两次实践的证明就宣布我们找到了真理,或者我们证明了那不是真理而是谬误。中国古代寓言中的“守株待兔”,就很生动地告诉我们,一次偶然的实践,不足以证明其观点的正确与否。所以,对于要检验真理,需要多次反复的实践过程,才有可能真正证明真理的存在与否。
有学者说,中国历史悠久,中国思想中的智慧,是那些只有数百年历史的国家所无法理解的。如果中国与这样的国家就某个问题进行争论,如果那样的国家只囿于他们那短暂的历史,那么他们所持有的观点必然存在某种程度的狭隘性与暂时性。正如庄子所说,“夏虫不可语冰”。这其实也是两个不同的理论系统在争论一样。夏虫的理论系统是一回事,而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的理论系统又是另一回事。两者之间的争论当然不可能争出结果来。
有的问题,可以争论。而在更多的情况下,争论往往是没有太大意义的。所以,有时候,我们只要摆明我们自己的观点就足够了。如果你硬要通过争论来说服对手,那绝对无济于事。这种白费力气的事最好就不要做了。对于那些顽固地带有花岗岩头脑的人们来说,企图通过争论来说服他们是完全不可能的。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