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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晴丨当理想主义平民化: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牺牲精神研究

2023-08-17 14:21:34  来源: 昆仑策研究院   作者:陈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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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理想信念甘于牺牲乃至奉献生命的牺牲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奠基的政治品格。作为理想主义的集中体现,牺牲精神尤其是殉道行为在传统中国一般只属于智识阶层,中国共产党较为成功地将其推广向普罗英雄,呈现出理想主义平民化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用集体主义式的“革命英雄主义”扬弃了传统生死哲思,并且诉诸老百姓的利益诉求与心理特点以减轻生死顾虑。牺牲精神的理论形成与机制推广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实现信仰上独特的政治智慧。

  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伟大政治理想的政党,为了理想信念甘于奉献乃至牺牲的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奠基的政治品格。“牺牲”一词,本义为用于祭祀的牲畜,经清末日语词“犠牲”的传入,引申出为崇高目的主动献身的意涵[1]。牺牲精神,又称自我牺牲精神、献身精神,一般指愿意为崇高目的付出个人乃至生命的代价,尤其表现在为信仰牺牲生命的行为中。在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里,建国前共划分有十七类伟大精神,其中十四类与牺牲精神有关[2]。牺牲精神,尤其是牺牲行为的研究,有利于规避信仰表述与应景附和的道德说辞的区分难题,增进政治信仰相关研究的说服力。

  学术界虽然对中国共产党牺牲精神已有一定理论成果[3],对诸如瞿秋白、方志敏等典型烈士牺牲精神的研究尤为丰富。但是,中共牺牲精神与其它牺牲精神相较而言的独特性并未得到系统研究,本文拟从理想主义平民化的角度试探讨一二。所谓理想主义,指的是追求超乎现实乃至完美主义的精神价值。所谓平民化,指的是行为主体下移至低社会地位,或更在意世俗生计的群体。牺牲精神作为典型的理想主义精神,与“平民化”似有矛盾。从儒者的舍生取义、“以身殉道”到清末志士的自杀与暗杀热潮,信奉牺牲精神的主体一般为政治或文化精英,即便近代各派政治改革都希望激发民众为国奉献的主人翁意识,但这一希望大多流于宣传,与民众关系甚微。具有跨时代意义的是,中国共产党史无前例地建成了属于普罗英雄的牺牲精神,重塑了既往理想主义的精神谱系。

  

  理想主义平民化:牺牲精神的理论生成

  中国共产党牺牲精神继承了中国传统仁人志士舍生取义、为国尽忠的高尚品德。但是,方志敏终究不同于文天祥,中国共产党烈士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与传统志士的信仰、自我期许与行为特征都有所差异。这些差异构成理解中共牺牲精神的线索。

  (一)主体扩展:马列主义理论对牺牲精神的下沉诉求

  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历史使命有一重要原理: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作为结构性不公秩序下首当其冲的受害者的应激反应,牺牲精神首先是无产阶级基于两极分化世界观下被压迫群体争取出路的被动要求,进而由其中的领导者转变为一种主动品质(后被列宁称作“群众英雄主义”)。列宁通过开创布尔什维克政党理论,使得牺牲精神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对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高度凝结,进一步提高了牺牲精神的道德价值。俄罗斯东正教文化对于受难、牺牲的崇敬[4],支撑了以牺牲精神通达不朽价值的文化基因。这一特征可用表格概括表示:

  【表1 马列主义牺牲观的自我定位】

  如表所示,这一牺牲精神在理论设定上的承担主体、生成逻辑就与“不食周粟”而死的伯夷叔齐、“以身殉道不苟生”的文天祥等传统烈士有着本质区别。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也是从主动和被动两个层面,尤其是无止期的牺牲不如一时牺牲的被动层面接纳牺牲精神平民化的。如蔡和森提出,如果革命不可避免,那么共产革命作为有组织的革命,或许还能免掉将来更为流血恐怖的动乱[5]。当时军阀混战、政治迫害的现实也暗示着他们,伪和平不过是无止期的牺牲[6]。在这一前提下,底层的反抗拼命行为被视作牺牲精神加以承认与肯定。根据张太雷的观点,二七运动可以说明牺牲精神已从传统的智识阶级接替至工人阶级[7]。

  (二)品质接轨:从志士牺牲精神到具备“党性”的组织忠诚

  作为外来“主义”与知识分子精神结合后层次下沉的产物,中国共产党牺牲精神并非底层的逞凶斗狠,而与清末民初志士为首的激进派道德具有更近的亲缘性。清末志士将对现世享乐及肉体生命的摒弃塑造为新的革命道德,并以此作为革命成功的基本前提[8]。中国共产党主流言论虽然批评志士革命的主体局限性,但高度赞扬肯定其中的牺牲精神。如张闻天评价戊戌变法是“脱离群众并且本身是害怕与反对群众的”先进分子上层改良主义,但肯定牺牲精神的可歌可泣[9]。中国共产党牺牲精神在若干要求上也沿用了志士牺牲观,如下表所示。

  【表2 清末民初志士与中共早期党员部分牺牲言论对比】

  两者的差异是微妙的。清末志士的牺牲精神不排斥个人独特名声的兼得,中国共产党则较为排斥个人英雄主义。牺牲精神意味着在避免一切不必要的伤亡、损失的同时,为组织利益的最大化斗争到最后一刻。默默付出、忍辱负重者相较于慷慨激昂者更被视作具备牺牲精神。周逸群就曾批评黄埔学生为证明自己“不怕死”,只愿去前方而不愿做后方工作。周指出,牺牲精神是看是否恪守党的纪律,能否尽忠他的职务,而不是是否获得烈士的名声[18]。恽代英认为,杂志通讯栏上呼吁暗杀的青年人只是浪漫成性却不愿意加入组织,“于是借手枪炸弹等话以自掩其游惰的痕迹”[19]。瞿秋白临死前在《多余的话》中也谈及,当政治职责与个人偏好发生冲突时,需要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必须自觉让渡与压抑一部分情感偏好上的“自我”[20]。牺牲精神的意义必须要建立在高度组织性的基础之上,这一命题在大革命时期已成为中共领导层的基本指向。如张太雷认为,国民党改组前也有牺牲,但效果不大,国民党改组后成绩突显,这便是组织的效果[21]。

  在处理自私天性与组织需要之间的矛盾上,中国共产党在早期主要依靠党员的政治觉悟与心性修养。李大钊提出:“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为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与光华。”[22]张太雷早年家书中区分了“真正的幸福”和快乐,认为做官发财、嫖赌娶妾是无止境满足欲望的凡俗快乐,而人应追求幸福[23]。杨闇公[24]不愿接受遗产当“吃饭虫”,认为娱乐场所“死气逼人”,却为思想魂牵梦绕,“神经总难脱离伟大的束缚”[25]。可以说,入党是帮助他们坚定与完成信仰的途径,与普通农民党员具有一定差异。

  成熟的中国共产党伦理将个体生命分为政治生命(党性)与肉体生命,集体利益既是个体生命中与“小我”对应的“大我”,又是个人出路的前提性保障。刘少奇指出,党性的表现是当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党员可以毫不踌躇、毫不勉强地服从党的利益,牺牲个人[26]。一位革命战士在日记中写道,“重视党、相信党、尊重党,首先应该重视政治生命——党性。……宁可头断身毁,毋使自己的政治生命受到丝毫损失。这是我们革命者头等大事情”[27]。当然,这并不符合直观,因此需要反复进行思想实验,如有干部就在书信中扪心自问:“气节,在任何时间、地点,条件下都是绝对的。即使是在一转眼革命就会成功的情形下,需要我们死,我们也不能犹豫。我自己现在苦恼的就是对自己还无把握。”[28]在此意义上,牺牲精神既是政治忠诚的表达,又是个人价值的实现路径,契合了人对道德化社会以及崇高自我形象的渴望。

  (三)价值重建:伪善短视政治风气的改观与血性英雄伦理的铺展

  中国共产党将牺牲精神的主体从个体精英扩展到以集体为单位的普通党员,其意义相较于其它牺牲精神动辄上升到反抗命运的哲理性悲剧或超脱世俗的彼岸追求而言,显得单薄朴素、下里巴人了些,而相较于日常人伦规范而言又超出不少,英雄的血难免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其实,中共牺牲精神的理论价值,应从移风易俗的社会单位观察。

  中国共产党牺牲精神破解的是伪善与短视的政治道德风气。空谈道德,固守私利,被认为是当时政治环境的通病。1920年,陈独秀分析道,“中国人最大的病根,是人人都想用很小的努力牺牲,得很大的效果。这病不改,中国永远没有希望”[29]。无独有偶,美国记者韦尔斯这样对比各个民族的生死观:日本的武士道崇尚“牺牲至上”,英国的冒险家愿意为开疆扩土而牺牲,而中国人崇尚的是明哲保身、谨慎惜命[30]。此语虽有偏颇,但也在一定程度反映了中国人乐生恶死的生存态度。根据阶级分析,统治阶级占据对社会道德的解释权,但道德仅为维持社会秩序与自身利益服务,是伪善的。小资产阶级虽具有个人英雄主义,甚至会爆发惊天地泣鬼神的举动,但宁愿短痛不愿长久付出,在日常消磨中容易软化变节,是短视的。这种分析未必解释了政治风气败坏的真实原因,但提供了一条可能的解决途径。

  形而上的牺牲思考不如实践的牺牲精神更能洗涤风气,很快成为了党内共识。京汉铁路罢工后的当时的纪念册提出,社会上主张革命牺牲的听到的多,看见的少,甚至于全无。如此便成为变相的清谈。二七运动像旧社会说明了,相较于实际的牺牲,再高妙的调子都是滑稽罢了[31]。五卅运动后,亦有人指出五卅运动的跨纪元意义在于,一是运动从少数智识份子包办变为广大群众参与,二是青年愿意以热血牺牲,改变此前文弱书生传檄骂贼的模式[32]。苏维埃时期,中共更是以牺牲精神证明为人民谋福利的决心,并将个体利益与集体革命成功绑定以解决政治短视问题。例如在宣传杀土豪的党员被偿命时,党员表示“共产党员是不怕死的。为工、农、兵士、贫民而死是共产党员的本分,决不像国民党的贪生怕死,欺骗民众,嘴里说革命,实际都想升官发财。我现在已杀一土豪,已达一分目的,死亦安心……”[33]民间的义愤与勇气对冲了风气中的伪善与短视,中国共产党再以组织手段把握其中的相对平衡。

  中国共产党经典烈士形象经历了从社会精英到集体主义平民英雄的转变,这是对牺牲精神审美变化的一个缩影。中共早期的模范经典烈士表现出一种放弃世俗享乐,毅然投身伟大革命事业的形象。抗日战争及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宣传重心转向平民党员中的英雄。1944年朱德提出“新英雄主义”,标志着平民英雄伦理的成熟。在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中,共有79位(组)烈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其中1938年前献身的共有48人(组),多为知识分子,其中典型工农出身只有林祥谦、苏兆征、陈树湘三位;而在1938年及以后献身的31位(组)烈士中,则有八女投江、狼牙山五壮士、刘老庄连、任常伦、张思德、刘胡兰、杨子荣、董存瑞、江竹筠等典型工农出身并长期处于一线工作的烈士。早期英烈多放弃世俗意义上的好出路走向革命,形象也多是绝对克己的道德模范,而新英雄主义更强调集体主义精神,将个人的力量认作伟大力量中的沧海一粟[34]。因烧煤塌方意外遇难的张思德,任务并不重大,死况也达不到惊天地泣鬼神的程度,但毛泽东却从“是否为人民而死”指出其价值重于泰山。可见,牺牲者的人生评价,不取决于临难前形而上的生死反思,而在于为谁作贡献的阶级性。

  

  平民接纳理想主义:集体主义式牺牲精神的推广与维持

  为了适应牺牲精神主体的平民化,中国共产党将品质的重心从克己与自我反思调整至忠诚于组织,从精神理想主义的生死思考调整至道德理想主义的移风易俗。这些应然的理论设定并不足以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并维持理想主义。将牺牲精神从应然落实至实然,由典范推广普通党员,由理论号召转为切实行动,需要正视党员觉悟的高低有别,进而设计制度性或非制度性的规范约束。

  (一)道理灌输:民间伦理的调用与非常状态下人生价值的再赋予

  灌输牺牲精神,需要理解并借助农民的朴素思想与心态。农民原始状态的朴素思想,一般将自我价值归结于以自己为核心,以家庭宗族为边界的的享乐和义务。中国共产党则强调,现实惨淡煎熬,未来活无可活,不革命不可能摆脱做牛马的命运。唐寄凡[35]在狱中遗书中写道,农村经济破坏到了极点,“纵不为刀下鬼,又难免不为饿殍。达观之人,视死如归,并非偶然。”[36]郑复他[37]也在狱中遗书表示了类似的观点:“在现在这种世界,人的生死,本来比鸡犬还不如,就算安居生存,也不过如牛马一般牢碌而已。生也何乐,死也何悲。如儿者真不过如沧海之一粟耳”[38]。既然如此,与其让自己与后代永受压迫,不如以反抗博取一条出路。

  如何博取出路?中国共产党循序渐进地教导,中国共产党是帮助穷人的政党,穷人的出路必须奠基于革命胜利,而革命胜利必须依靠组织力量,进而需要忠诚意识与牺牲精神。据廖汉生描述,革命参与者最开始只是不满于个人命运或恨某一个土豪保长,在党的领导下打倒仇人后发现,必须要往上一级一级打倒旧官僚才能争取未来出路与保住眼前利益[39]。敌我道德也经常得到对比。例如抗战时期,军队工作就要求平时与战士讲日寇与国民党的罪恶黑暗的故事,“要讲得有实有据,生动具体”,“对无产阶级的忠贞不二,只有在对大地主大资产阶级誓不两立的认识下才有可能。”[40]简言之,中共使受众相信非常状态来临,朴素生死观使受众转向认同与缔结新的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对组织忠诚甚至为之牺牲也成了应有之义。

  中国共产党还适应了农民宿命论的认识模式。不少农民相信,福寿都是命中自有定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此世不报,也会在后代得到应验。中国共产党适应这一模式宣传共产主义社会到来的必然性,并将革命参与者的行为与革命的结果、个人的报偿论证为稳定的因果关系,符合革命道德,则革命必会成功,个人也得到赞誉,背叛革命则永远进入历史的耻辱柱。以中央苏区的一个典型戏剧为例,李伯钊等主演的“为谁牺牲”一剧,讲述了“当兵只能当红军”的道理:一个菜农被国民党拉去当兵,红军将其俘虏后发了遣散费,菜农找到逃荒的妻子说起中共的好处又被强拉当兵,战败二次被俘后铁心当红军,遇到来瑞金找他的妻子,二人终于团圆[41]。该剧将符合革命道德行为的善果直接予以体现。革命胜利的前提下,个人如果活着则会成为英雄迎接新生活,如果身陨被害也会大仇得报,使后人享福。但如果革命失败了,个人即便存活也是生不如死,子孙仍会重受折磨。观众自然代入戏剧角色,唤醒阶级意识,明晰革命前途与应尽义务。

  乱世的情境下,中国共产党使得坚定的信仰成为确证人生价值的确定依仗。个人价值的计量单位要从通常的发财做官、长命百岁转移到对集体的贡献和对革命道德的履行。薄一波分析监狱斗争中有两种“出狱”:一是革命胜利或高涨,敌人被迫让我们出狱,二是革命胜利未到而就被敌人杀害的“出狱”,共通的是,自己都是高举红旗的共产党员[42]。杨思一组织军人讨论何为出路时,一开始有四种主张“死也有前途,活也有前途”、“活着有前途,死了就无前途”、“眼前吃苦就是无前途”、“死也无前途,活也无前途”,到了傍晚结论时,同意第一种意见的50人,同意第二种意见的9人[43]。在战乱年代,相较于肉体生命的身不由己,忠实于信仰提供了为数不多安身立命的确定性要素。

  牺牲精神的接纳还改造了报恩逻辑。党员背负了付出牺牲的老百姓和战友的“人情债”。有战士中记载了一部百姓掩护共产党的改编剧:大娘为了掩护大队长,迫不得已向敌人指认亲儿子,结果儿子被拖出去枪毙,大队长就蹲到她面前口口称娘。战士在日记中潸然泪下,“她是那样大无畏,丝毫无考虑,毅然决然牺牲自己儿子,就那样一个儿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呀!”[44]党员由日常点滴的感动出发,明白自身肩负的责任。而战友的牺牲,也会加剧幸存者的道德压力。例如,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召开的左权将军等反扫荡殉国烈士追悼仪式,就号召每个政府人员在灵前实行自我检查,是否对得起牺牲的烈士[45]。在同志的牺牲行为下,一点私心都是对信仰的亵渎,这就幸存者更加具备牺牲精神。而叛变苟活,意味着同志的牺牲,更是直接违背了民间伦理。如方志敏所说,保住自己的头,让朋友的头滚落下地,这是猪狗畜生不食的东西[46]。将亲缘的民间伦理迁移到组织内部,无形中形成道德压力,就不难得出“宁牺牲、不叛变”的朴素道理。

  (二)利益引导:个人意愿的兼容与奖惩的公正

  绝大多数党员虽然受到纪律的自觉约束,但或多或少也受个人利益的影响。道理灌输至多悄然改变党员算计行为成本与收益的坐标(比如从个人利益到名声、从眼前利益到集体或后代利益等),不能改变趋利避害的行为逻辑。如果善无善报、恶无恶报,无异于鼓励党员践踏政治道德。从利益考量的角度,牺牲精神成立的前提是,牺牲产生总集体利益大于被牺牲的个体利益,而且溢出的总利益也能合理补偿到被牺牲的个体。因此,牺牲精神的制度设计必须降低道德行为的成本的同时,增加道德行为的报偿与逆反行为的惩戒。

  降低道德行为的成本,使得党的利益与党员原本行为的既有方向与利益一致。可以以四种情形为例。第一,战场上的两军对垒。个体服从命令能争取集体胜利的希望,而个体惜命退缩一经累计则会全军溃散,遭到一网打尽。在这个意义上,只要保证分配的相对公平与获胜的可能,使赢得的集体利益不主要落入掌权者囊中而能补偿牺牲者,那么,主动的牺牲精神总比被动牺牲好。第二,集体利益的捍卫。一些烈士牺牲时非常年轻,如刘胡兰年仅十五岁,王二小年仅十三岁,他们未必精通高深的道理,但已懂得从保卫村庄的集体利益上升至保卫党的利益,因此也像保卫家庭一样严守党的秘密。第三,知识分子英雄主义愿望的达成。有干部在分配知识分子任务时告知责任重大,知识分子临走前就表示做好任务中光荣牺牲的准备,要求上级为其报仇。上级评论道:“因为我已成为他无限光明前途之寄托,故出生入死在所不惜,这是青年知识分子热情的特点”[47]。第四,党员政治身份清白的自证。党员政治身份如遭怀疑,不仅会不得重用,而且需要经受无穷尽的调查甚至有生命危险。牺牲精神乃至牺牲行为正是证明自身清白的方法。不少党员在受委屈被冤枉的时候,都积极表示愿意上前线或去最危险的地方工作。据李志民回忆,党内政治情形危急之时,战士生怕自己打战不勇敢,认为牺牲总比被误认为叛徒枪毙了好[48]。据黄克诚回忆,被怀疑敌特的几位连政治委员平常在山上躲藏,一打战各回连队带兵战斗,结束后再上山躲藏,宁肯牺牲在战场上,决不当逃兵,以此表明自己无愧于党和革命[49]。再如,著名的女革命家曾志,长期以来被迫背着“逃离闽东”的沉重思想包袱,为证明自己不是贪生怕死之徒,主动要求到最危险的敌后战场[50]。对于将党的事业看得重于生命的革命者而言,不能被党组织理解、信任和承认,是最为痛苦的事情。以牺牲精神赢得信任,进而获得生命信仰与身后事的一个归宿,也是理智之举。

  提高对牺牲者的抚恤与报偿,也是尊重党员心理的应有之义。首先,死者的遗体一般都会得到安葬。尸体掩埋差,很容易使士兵联想到自己牺牲后的同样遭遇,产生牺牲不值得等想法。如有掩埋差的部队抱怨“打死了像条狗一样”,“革命亏心,回不了家乡,见不了爹娘”,“仗有得打,总之还不是死”[51]。从抗战到内战,只要条件允许,都会抢回烈士遗体,甚至会为此发生战争[52]。其次,战后一般会追悼烈士,奖励与表彰功绩。苏区时期就开始建有红军烈士纪念塔,用烈士名称命名地区与队伍。《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就规定要汇集公布死亡战士应将其死亡时间、地点、战役、功绩,收集遗物,收殓并立纪念碑[53]。抗战时期的烈士登记要求记录功绩,保存遗物和照片,在报纸上写追悼文章,如有可能开追悼大会,如无条件也要寻适当机会在部队宣布[54]。解放战争时期,表彰和追悼英烈还有加荣誉衔、建立英模档案等措施[55]。这些追悼流程在进步分子中并不新鲜,但从学生带到民间,在花费较少物质成本的情况下使普通人获得了莫大的荣誉感。《陈赓日记》记载:“民兵牺牲,要开盛大追悼会,负责人亲自执绋,这样既可以激动民兵情绪,还可以扩大民兵。”[56]景晓村也在追悼会上表示,过去普通人死后只有亲友追悼,这些烈士死后却有几个乡村追悼,将来县志也要将他的名字流芳百世[57]。最后,死者家属除了获得表彰之外还会得到抚恤。子女会由政府组织帮忙抚养,无劳动能力的家属会提供一定的津贴,家属的政治身份也变成烈属[58]。对于生时服务有特殊功绩者、为完成任务壮烈牺牲者、拯救同志英勇致死者、牺牲特别壮烈者会额外增加补偿[59]。

  设置严格的党纪,使得叛逃的成本远大于牺牲的成本。即便有再大的历史功绩,叛变脱党后都要重新计算。相反,即便有较大的政治过失,殉职后一般也能得到正面的历史评价。在阶级上也是如此,地主富农子弟一般在共产党的队伍中受到限制,但如果为革命牺牲,一般也能区分家庭和个人功绩,同样享受烈士待遇[60]。如果想脱离革命队伍当叛徒,被锄奸机关或者党员积极分子发现了都是死路一条。党员生计多依附于组织,寻求其它出路的之外的机会成本过高,即便真能当成叛徒也难以取得信任,最多求得一己苟活。

  (三)激情加持:集体情绪的共振与决断勇气的抬升

  人的行为,尤其在生死大事上的行为,并非全然是经理性算计的。相较于政治竞争者,组织内资源长期处于相对匮乏境界,不可能对所有道德行为都做出全额、报偿。而仅仅从理智上说服他人接受牺牲其效果是有限的。“死亡除魅”是通过将个体置于亢奋情绪中的集体完成的。如1927年湖南省委教导:人都是贪生怕死的,若突然叫共产党人拿起刀枪去杀反动派肯定是不愿意的。但基于日常生活中的迫切要求,人会一步步地争斗,走上暴动之路,乃至只有暴动才可求生,加之运动氛围中的愤恨填胸,勇气倍增,人的胆量便可能壮大,从而势成骑虎,不能停止[61]。

  人的情绪在独处与居于集体之中有较大的差别。我们可以从烈士杜深如的学习日记得到印证,他记载有:“一个人在单独生活的时候,有时候不免表示胆怯、颓废、伤感,但他一参加到广大群众的行动队伍当中去,他和许多同他一样的人立刻胆大了、坚定了,而且抱有牺牲的决心了,这种群众集体的行动不但能改变个人的心理状态,而且能造就新的环境、新的气氛,必然表现出极伟大的新力量,这力量比由个人力量单纯地加拢起来更来得大。”[62]在集体情绪的浸润下,党员为个人打算的功利心理与思前怕后的情绪也能得到大幅缓解,从而比单打独斗时更加具有牺牲精神。

  集体中的榜样以及尊重榜样的氛围也能为普通党员的牺牲精神提供参照。根据奥尔森曾提出集体行动困境:当集体过大时,没有人愿意为改善集体利益去承担革命的成本和风险。后续研究表明,当群体中出现3%的利他主义者,风气和行为规范就会出现可喜的变化[63]。中共的政工人员要在平时有权威,战时去最困难危险的地方,显示沉着、刚毅与不动摇,如此能影响部属产生出更大的英勇与牺牲的决心[64]。普通党员较之群众,也优先承担更为危险的任务与伤亡的风险。除了身边人的直接影响外,宣传的英烈还提供了更高的参照标准。如1927年出版的《布尔塞维克》杂志首卷就刊有《我们的死者》栏目,形象地刻画了一位位烈士形象:执行任务时忠于信仰,被捕时大义凛然,监狱中爱护同志激励后继,刑场高呼口号,民众为之动容[65]。后续的每一个时期,烈士事迹都会发往各级支部与队伍学习。在崇尚忠诚与牺牲精神的氛围下,高尚者首先牺牲不会堕落集体情绪,反而生成良性循环。

  在执行任务前的关键时刻,升高革命情绪的技巧也会得到机动灵活的使用。罗瑞卿在从事抗日军队中的政治工作时强调,战士们并非都具备牺牲的觉悟,战斗中的死伤更是会威胁人的精神状态,因此务必在战前使战士熟知胜利条件、为谁而战以及战争与自己的切身关系,做到极端仇恨敌人,怀揣有敌无我的决心等[66]。一些仪式也能增加战士的复仇情绪。例如,在诉苦大会上,有连队的为死难的亲人和牺牲的烈士举行“公祭大会”举行灵前宣誓,“练兵场上搭起灵台,挂起挽联,摆上两块大灵碑,上书:‘旧社会折磨死的爹娘兄弟姊妹之灵位’‘为人民翻身事业而牺牲的烈士之英灵’”,灵碑下摆个人做的小灵碑,战士流泪宣誓,有战士面对亲人灵牌哭着说:‘你们死得太可怜了。现在我们手里有了枪杆子,我要为你们报仇!’”[67]适时的口号也是稳固士气的保障。例如,在连队有伤亡时,提出:“不怕牺牲,为死者复仇!用自己的血肉,去换取伟大的胜利!”在冲锋未成功,部队伤亡较重时提出,“不怕牺牲,为了保卫自己家乡而战!为死者复仇!顽强抗击,死不动摇!”[68]。在集体情绪的共振下,战士们激情气血上涌,生死算计都抛之脑后,大无畏的牺牲精神自然也更容易涌现。

  

  结语:由集体主义通往理想主义的新路

  以道德完善推动善治,是中国传统政治的特点。然而,刑不上君子,礼不下庶人,道德理想主义的主人公都是受教育的精英群体。牺牲精神也不例外,《礼记·檀弓》有“君子曰终,小人曰死”的说法,正是这二分的写照。建立政治现代化的民族国家,不能只靠智识阶层普渡苍生,而要靠“凡人”的自救与互救。如何使理想主义的政治前景下达普通民众,成为近代中国政治团体共同面对的问题之一。孙中山改造国民党时,也致力于将早期革命志士“不怕死”的牺牲精神传播全党[69]。国民党也并不缺乏理想教育,但据自己的部署观察,即使“平日说大道理大家都很明白,一到了和自己利害有关的事,便是最小的地方也绝不肯有一点牺牲”[70]。这种道德感召并没有克服人的天性,应然的道德与实然的政治运作还是分裂为“两张皮”。

  中国共产党清楚地意识到,思考与自省固然是提高“道德觉悟”的方式,但更为关键的是如何引导个体融入集体,将组织意愿转变为组内共识进而训练为第二本能。普通人初入组织可能抱有“搭便车”的侥幸心理,中共通过讲明为何要牺牲、为谁牺牲的道理,让价值坐标从“没活过就为他人送死”转移到“为了亲人般的同志以及贫苦人的未来解放而牺牲”。追求个人利益是人性本然,因此中共在制度设置上强化集体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即便在道理与利益的引导下仍心存抵触,普通人在激情状态等非理性的潜能在组织艺术中的调动下,也能履行最终的觉悟。

  马克思在批评施蒂纳时提出,“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在理论上,共产主义者既不是根据那情感的形式,也不是根据那夸张的意识形态的形式去领会这个对立,而是揭示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并指出这种对立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而自行消失。”[71]历史事实表明,革命战争年代人们对生命的价值衡量与今日不可同日而语。对于组织而言,牺牲精神是社会崩解、民族危难时组织挽救国运的精神需要;对于个体而言,在有限的选择下,比起饥寒交迫而死,为民族赢得解放与为后辈不做奴隶的斗争具有相当的吸引力。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对比其它高度反思的生死观,中共的牺牲精神确实朴素,却成了平凡人的伟大,成为中国人民“站起来”的精神支柱。

  注释:

  [1] 张之洞认为“牺牲”为“中国所习见,而取义与中国旧解迥然不同”。参见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 第二辑》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85页。

  [2] 在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内涵中,建党精神、长征精神、抗战精神、红岩精神、照金精神、东北抗联精神、太行精神、老区精神都提及牺牲、宁死不屈或视死如归;苏区精神、延安精神、沂蒙精神、张思德精神都包含无私奉献;井冈山精神、大别山精神都提到了坚守信念,隐含了牺牲精神。

  [3] 萧延中:《论毛泽东“革命牺牲”的政治学——利夫顿<革命的永生>一书解读及其它》,《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版第2期。王金林:《论“革命的牺牲性”》,《哲学研究》2012年第12期。李海青:《使命型政党的“生死伦理”——基于“老三篇”的一种文本阐释》,《人文杂志》2019年第5期。符杰祥:《烈士风度:近现代中国的性别、牺牲与文章》,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4] 郭小丽:《俄罗斯民族的苦难意识》,《俄罗斯研究》2005年第4期。

  [5] 参见《蔡和森文集》(上),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75页。

  [6] 参见《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1册,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97页。

  [7] 参见《张太雷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09页。

  [8] 参见海青:《“自杀时代”的来临?——二十世纪早期中国知识群体的激烈行为和价值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页。

  [9] 参见中央档案馆编:《中共党史报告选编》,中共中央出版社1982年版,第334页。

  [10] 烈士的言论与故事存在艺术化加工的痕迹,这或许影响到对具体烈士的实证研究,但并不影响其成为研究中国共产党牺牲相关文化的史料。

  [11] 病己:《敢死论》,《民报》第11号。

  [12] 凯旋:《共产主义者所应取的态度》,《先驱》第2期。

  [13] 《林育南文集》,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24页。

  [14] 失名:《熊烈士供词》,载于《国学丛刊(南京)》1923年第1卷第4期。

  [1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周恩来早期文集》(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4页。

  [16] 陈象恭编著:《秋瑾年谱及传记资料》,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5页。

  [17] 《李大钊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75页。

  [18] 中共铜仁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周逸群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36-37页。

  [19] 参见恽代英:《恽代英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17-218页。

  [20] 参见《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7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693-718页。

  [21] 参见《张太雷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17-318页。

  [22] 李大钊:《李大钊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07页。

  [23] 参见《张太雷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页。

  [24] 杨闇公(1898—1927),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重庆地执委第一任书记兼军委书记,是四川党团组织主要创建人和大革命运动的主要领导人。1927年被捕牺牲。他公开出版有1924年1月至1926年1月(缺1925年4月至12月)的日记。

  [25] 杨绍中等编辑整理:《杨闇公日记》,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3、131、180页。

  [26] 参见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59页。

  [27] 梁山松、林建良、吕建伟编:《烽火晋察冀 刘荣抗战日记选》,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189页。

  [28] 李南央编:《父母昨日书 李锐、范元甄通信集》(一),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85页。

  [29] 陈独秀:《陈独秀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8-9页。

  [30] 参见[美]韦尔斯著:《红色中国内幕》,马庆平等译,华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42-44页。

  [31] 参见罗章龙:《京汉铁路工人流血记》,河南出版社1981年版,第184-185页。

  [32] 中国共产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青年团五卅二周年宣言》,载于《中国青年(上海1923)》1927年第7卷第11/12期。

  [33] 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上海各区委文件)1928年3月-1929年4月》,1989年版,第38-39页。

  [34]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6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544页。

  [35] 唐寄凡(1902—1928),湖南省醴陵县人。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农运工作,曾任醴陵县农民协会副委员长。1928年被捕就义,时年26岁。

  [36] 郝铭鉴、胡惠强主编:《革命烈士遗文大典》,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

  [37] 郑复他(1904-1928),浙江省诸暨县人。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五卅运动上海印刷总工会执行委员、上海市政总工会委员长、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兼职工运动委员会主任,赤色职工国际执行委员。1928年2月被捕就义,时年24岁。

  [38] 郝铭鉴、胡惠强主编:《革命烈士遗文大典》,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99页。

  [39] 参见廖汉生:《廖汉生回忆录》,八一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164页。

  [40]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7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408页。

  [41] 李伯钊:《李伯钊文集》,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264-265页。

  [42] 薄一波:《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上),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5页。

  [43] 《青松集 纪念杨思一文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247页。

  [44] 梁山松、林建良、吕建伟编:《烽火晋察冀 刘荣抗战日记选》,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138页。

  [45] 全区党政军五千余人痛悼党国忠魂》,《新华日报(华北版)》,1942年07月13日。转引自王荣花:《中共革命与太行山区社会文化的变迁(1937-1949)》,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65页

  [46] 《方志敏全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2页。

  [47]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7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737页。

  [48] 参见《李志民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版,第141页。

  [49] 参见《黄克诚回忆录》(上),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167页。

  [50] 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6页。

  [51]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8册,解放军出版社2007年版,第438页。

  [52] 参见张正隆:《雪白血红:国共东北大决战历史真相》,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416页。

  [53]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819页。

  [54]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4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页。

  [55]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8册,解放军出版社2007年版,第502页。

  [56] 陈赓:《陈赓日记》,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50页。

  [57] 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省中共党史学会编:《山东党史资料文库》第15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709页。

  [58]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819页。

  [59]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6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743页。

  [60]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6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433页。

  [61] 中央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编(省委文件,1927年)》1987年版,第419页。

  [62] 丁方明主编:《杜深如烈士日记》,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版,第41页。

  [63] 参见田力为:《从“根据地经验”看中国社会主义新传统》,《开放时代》2008年第5期。

  [64]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6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

  [65] 参见魏勃:《<布尔塞维克>中那些不能忘却的烈士形象》,《党史博采》(下)2020年第9期。

  [66]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4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259-261页。

  [67] 廖汉生:《廖汉生回忆录》,八一出版社1993年版,第412页。

  [68] 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5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304、305页。

  [69] 参见《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60页。

  [70] 陈方正编:《陈克文日记:1937-1952》(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04、311页。

  [71]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98页。

  【基金项目: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北京红色文化资源挖掘与价值阐释研究”(21JCA002);2021年度中国李大钊研究会青年研究重点项目“从李大钊到毛泽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政治实践的范式演进”(2021QNXM03)。】

  【作者:陈晴(1998—),女,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2020级博士研究生】

  (来源:昆仑策网,转编自“北京大学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原刊于《社会主义研究》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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