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经济安全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安全,国家安全的经济底线是国家安全的基本底线,它主要由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的底线、全国人民可持续生存的底线和中国民族经济独立自主的底线三条相互联系的底线综合构成。当前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界限的重要精神,自觉主动地修复国家安全的经济底线缺口,“不能犯颠覆性错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2013)这对于科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及其工作机制,确保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一般的实践来看,所谓底线就是主体根据实践的价值目标,判断实践成功还是失败的界限。底线思维是一种重要的辩证思维方法,它能使作为主体的人在实践过程中,对照可能产生的最坏结果,预先发现行为失误;面对不同阶段的各种矛盾,既在底线之上敢于大胆试验和探索,又注意及时防止突破底线的失误,从而不断校正实践方向,最终达到实践成功的目的。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2013)
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属于宏观的、需要长期坚持的战略实践范畴。国家安全战略的主体必须认清国家安全的底线,也就是科学判断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五大领域是否安全的客观界限,才能在实践中增强维护全局安全的自觉性,掌握主动权。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尤其是意识形态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和生产力这些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可以认为,一个国家的生态、经济安全,决定其政治、文化和社会(狭义)的安全;而政治、文化和社会(狭义)的安全又对生态、经济的安全起到维护作用。就生态和经济两者关系而言,尽管生态的作用更为基本,是社会生产力的“源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生态与经济往往结合在一起,所以,我们把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归并在一起,统称经济安全。在这种含义上,经济安全决定着整个国家的安全;经济安全的底线也是国家整体安全的基本底线。
那么,国家安全的经济底线究竟是什么?人们能够把握吗?笔者认为,这种底线不但客观存在,而且完全可以把握宏观经济数量界限。它主要由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的底线、全国人民可持续生存的底线和中国民族经济独立自主的底线三股相互结合的底线综合构成。
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的底线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我国国家安全的第一股经济底线。我国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004)。明确表明,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最低限度,也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底线。在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依据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庄严规定的,是新中国成立60年多来各个领域取得伟大成就的基本保证。在这条底线十分牢固之时,人们往往感受不到它对全社会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然而一旦这条底线被突破,其严重的不良后果就会显现出来。前苏联、东欧全面私有化,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被颠覆,造成这些国家的长期倒退,至今社会不得安宁,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最沉痛的历史教训;它警示我们,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的底线,关乎社会主义国家的生死存亡。
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指的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构成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相比,在全社会经济成分中占主体地位。这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有明确的数量底线或最低限度的;如果我们破除拜物教观念,从所有制是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角度看,它的科学含义就是,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应占全社会劳动者的50%以上,也只有超出这个最低限度,才能说劳动人民在生产领域处于主人翁地位。由于在现实国民经济中,第二、三产业是主导第一产业(主要是农业)的,而在工农联盟中工人阶级必须居领导地位,因此,在第二、三产业中占50%以上的劳动者处于公有制经济中,这是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最低限度;而从资本量的角度来看,在公有资本(主要是国有资本)有机构成高于私有资本的条件下,在第二、三次产业中,只有当公有资本量占全社会总资本量接近80%以上,才可能有50%以上的劳动者处于公有制经济中。这就是可以从人和物两方面,并从统计数据上来把握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的底线。可能有人会提出,你要求的公有资本的比重如此之高,不是又要回到计划产品经济体制去了吗?其实,这绝不是笔者的主观要求,而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科学含义所提出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就必须通过公有制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达到这样的比重,否则,就不能说公有制占主体地位。
应当承认,由于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这条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的底线已经被多年持续的“私有化”改制突破了。数据显示,到2012年,“民营经济”主要是私营和外资经济在GDP中的比重已超过60%,占就业比重约为80%(王钦敏,2013)。这就是说,在第二、三产业中,80%的劳动者已处在私营外资经济中的被雇佣地位。这种突破事实上已造成许多严重不良后果:
1.社会的收入和财富差距出现两极分化。尽管各级政府多年来积极用财政再分配的办法来缩小差距,但是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连续10年超出国际安全警戒线0.4,在0.47以上①。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已达到206988.65亿元(张晓松,2013),继续用财政再分配办法,恐怕难以为继。而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私有制基础上,用再分配缓和收入差距,导致主权债务危机爆发,已证明此路终究是走不通的。根据马克思经济学关于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的基本原理,惟有依靠群众,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改善初次分配,才能真正解决民生问题。
2.导致产能过剩。私有制比重一旦占所有制结构的主要成分,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对矛盾就必然生成社会基本矛盾并产生出作用后果。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必然存在的剩余价值规律作用下,市场有购买力的总需求必然小于总供给,这就势必形成产品过剩和产能过剩。为何我国近年来调整产业结构难见效果?根本原因就在于所有制结构偏离了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规定。因此,惟有恢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实现改善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
3.腐败屡禁不止。有人说国企和现行政治体制是产生腐败的根源,这种观点是站不住的。其实,私有制是产生腐败的真正温床。国企一旦变为全社会企业的少数,那么,在私企、外资企业包围中,中外资本家对利润的独占和富有,必然对国企负责人和政府官员中的少数意志不坚定者形成极大的诱惑。事实是,私营经济的过量发展产生的这种诱惑作用和资本家的行贿手段,腐蚀了不少国企老总和政府干部。因此,只有重新振兴公有制经济,恢复党的各级干部的传统优良作风,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
4.破坏工农联盟。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这条经济基础底线的突破,给贯彻党中央关于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战略方针带来极大阻力。工人阶级不掌握企业,私营、外资老板一般都为私利而发展企业,政府又如何组织城市工人阶级支援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兄弟呢?
5.使劳动者失业成为社会常态。私有制经济的过量发展,必然造成劳动者就业难。现在报刊有些舆论倒了过来,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才能扩大就业,其实,只有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并逐步扩大,并同时利用民间私人资本发展私营经济的条件下,才可以说私营经济起到了扩大就业的作用。而化公为私,让私营经济占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这就等于放任资本主义积累规律在全社会起作用,结果必然造成相对过剩人口,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常识早已揭示的科学原理。
不言而喻,这些后果意味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正在被逐步消解,这势必改变国家上层建筑的性质。最近几年,可以看到,有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已不再组织工人阶级发展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是开始让组织部、党校培训“富二代”、私营老板;某些党报党刊,已不再发表批判私有化的文章,而大力宣扬民营(私营)经济的重要;不少领导干部不再讲政府的阶级职能,而只讲公共职能,这都反映出,随着私有制经济比重越来越大,上层建筑的性质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可见,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全,绝不能撇开经济领域的所有制关系。只有认清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底线,坚决纠正那些突破底线的私有化错误改革,重新振兴公有制经济,才能从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上维护国家安全。
二、全国人民可持续生存的底线
全国人民可持续生存是我国国家安全的第二股经济底线。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安全理所当然要体现在全国人民的可持续生存上。从宏观看,全国人民可持续生存的底线,就是中国至少应维持18亿亩耕地和做到粮食自给。耕地面积这个最低界限或红线,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根据耕地现状,经过科学论证提出的。因为不但人民的衣食产品要依赖耕地,而且工业发展的原料也要依赖耕地。中国现有13.5亿人口,要实现安全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依靠外国的供应,绝对不可能得到保证;而只有确保基本农田总量和粮食自给,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帝国主义可能对中国的经济封锁,做到手中有粮,遇事不慌,脚踏实地,喜气洋洋。而人民可持续生存底线的核心,是做到粮食自给。2013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一个国家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控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2013)这对维护粮食安全底线再次提出了严格要求。
人民可持续生存的底线在量上是不难理解的。但是,认清和维护这条底线,则不那么简单。要看到,目前这条底线正面临被突破的危险。从耕地面积看,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2012);这已接近底线。从粮食安全看,由于人口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引起饮食结构改善,由于某些工业对粮食原料需求增长等因素,虽然我国粮食连年增产,但仍然赶不上人口消费和工业生产需求增长的速度(陈锡文,2014)。2012年,中国粮食进口总量达1605亿斤,相当于10个浙江省的粮食总产量(陈锡文,2013)。2008年,中国粮食自给率已低于90%(梁生民,2014)。这种不良的发展态势如不坚决扭转,底线突破程度一旦更深,后果将不堪设想。这就有必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修补措施。
1.必须在城镇化发展方面坚决纠正理论指导的“西化”倾向。一段时间以来,许多媒体不是强调要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是照搬西方发展经济学的“城市化”理论,重点放在扩大城市建设上。在农村改革和发展中,一些地方擅自将集体农田转为工商用地;一些地方推行乡村合并、居民向社区集中,目的是腾出农村土地,置换给城市发展工商业;一些地方不是支持发展农村集体工商业,推进土地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而是推行向大中城市转移农村劳动力,导致青壮年农民纷纷流向城市,造成农村剩下老人与“留守儿童”的现状。这些做法势必缩小农村耕地,很难维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粮食供给。因此,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这些科学原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真正走出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统筹城乡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镇化道路。
2.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目前在改善民生、致富农民方面,各级政府确实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是目前农村增收致富,主要是从事特色渔业养殖(如螃蟹、鳖、珍珠等)、苗木、果树、花卉等非农产业和副业(蔬菜、瓜果等)的农民,而从事农田主业尤其是粮食生产的纯农户却很难致富。主要原因是粮价上涨赶不上化肥、农药和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人均耕种面积少等难点长期未能解决。建议各级政府把推进种粮农民致富作为硬指标,由此倒逼改革,这样才有可能找到真正解决难题的路径。
3.必须下大气力维护和提高耕地质量。只有组织农民发挥集体经济力量,艰苦奋斗,科学种田,发展生态农业,才能办到。要看到,由于一些地方多年来轻视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统一经营的内在要求,放弃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放弃“揽河泥”等河道清淤;轻视有机肥料下田,主要依赖化肥,已导致许多农田排涝抗旱能力和肥力下降,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从这方面来看,现在也到了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从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走向“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第二次飞跃”的时候了!
修复、巩固和维护全国人民可持续生存的底线,需要人们对这一底线的重要性形成共识,需要城市人民拿出实际行动支持农村建设,需要城乡人民理解和支持必须进行涉及每个人直接经济利益的粮价改革。只有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国城乡人民同心同德、共同奋斗,才能办到。
三、中国民族经济独立自主的底线
中华民族经济独立自主是我国国家安全的第三股经济底线。它指的是在国家的国际经济外来的收支领域,开放资本账户的货币兑换应具备的起码条件。在一国的国际收支表上有两类基本账户,即经常项目账户和资本项目账户。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来看,国际经贸关系存在商品流通和资本流通两种基本经济关系,国际收支账户的经常项目主要反映本国与外国的商品流通关系;而资本项目账户主要反映本国与外国的资本流通关系。完全开放本国货币经常项目账户的可兑换,意味着取消在国际贸易支付或国际商品流通上本国可兑换货币的限制,形成本国与外国的自由贸易;而开放资本账户的本国货币可兑换,则意味着取消对外国资本进出本国的货币可兑换的限制,等于取消对外国资本进出本国的管制,让外国资本自由进出本国。目前,我国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已经实行人民币完全可兑换,而资本项目的人民币可兑换依然实行一定的管制,也就是对外国资本进出中国仍有一定的限制。目前有一种意见,主张既然要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尽快彻底放开资本项目,让国际资本自由进出中国。然而,从国家民族经济安全的角度来看,资本账户的完全自由开放,是必须具备最低限度或起码条件的,这正是维护中国民族经济独立自主的安全底线。其科学含义是,中国劳动生产率平均水平必须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在低于这种水平的条件下,资本项目是不能放开的。这条中国民族经济安全的底线是根据国际经济关系的现状而提出的。
1.当代的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市场国际化并不能消除国家民族经济的利益。国家民族利益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国内市场必然具有区别于国外市场、国际市场的独立性。一国为了维护自己的民族经济利益,很有必要独立自主地掌控国际化的国内市场,这就不能不对外商、外资实施必要的管制。
2.当代世界市场是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中国属于发展中的国家,劳动生产率平均水平仍然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马克思关于国际价值规律和社会再生产规律的原理揭示出,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国家如果放任劳动生产率高的外国投资自由出入,必然给本国造成两大险恶后果:一是让外国资本控制本国经济,二是本国产业结构将由于外国资本的自由出入而发生失衡。这后一条是说,即使劳动生产率平均水平已经达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可以真正实现相互平等市场竞争,也必须建立起民族经济体系能够独立自主、稳定运行的有效宏观调控机制才行。不能忘记,上世纪90年代末,拉丁美洲的阿根廷等国发生的经济危机,泰国为起点的亚洲金融风暴,都是由外国资本自由进出引起的。而2008年以来,中国民族经济在世界经济危机中没有受到致命伤害,不能不说,没有过早开放人民币资本账户的自由兑换,这是重要原因之一。
3.外资进入本国具有两重性。在主张彻底放开资本账户的人们中,许多人是出于扩大利用外资,加快发展中国的愿望。但是,切不可忘记,外资进入本国,具有两重作用。在合理利用、有效控制的条件下,可以弥补国内资本的不足,扩大就业;可以促进国内市场国际化,开辟对外经贸渠道,节约对外贸易成本;可以利用外资带来的先进技术,使本国获得一定“溢出效应”等。但是,外资绝不会改变资本盈利的本性,它必然要在周转中不断增殖扩大,最终把获得的利润汇回所属母国,其核心技术也绝不可能“溢出”。在本国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平均水平低于外资企业条件下,一旦让外资自由出入本国,它们势必控制本国民族经济和国内市场,排挤本国的民族企业,从而最终减少本国的就业。
因此,中国只有在平均劳动生产率达到与发达国家对等的条件下,才具备开放人民币资本账户的起码条件。明白了这个道理,当前我国人民的主要注意力就应当放在大力提倡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加强团结协作,努力发展高新科学技术,创造越来越多的民族品牌,促进劳动生产率水平尽快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但是,某些人却完全不讲维护民族经济的独立自主,无视起码条件,一味主张中国资本账户彻底开放。他们的依据何在?且看对中国经济学界很有影响的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麦金农的说教:“资本项目的外汇自由兑换通常是经济市场化最有次序的最后阶段。”(罗纳德·麦金农,1997)原来,他们依据的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市场经济国家”标准,把开放资本账户,视为完成市场化改革的最后阶段或主要标志。这只能是一种迎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利益目标,突破中国民族经济安全的底线的十分有害的主张!这种主张缺乏科学根据,也缺乏事实依据,须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在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资本管制”(刘明康,2002)。
四、简短的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底线、全国人民可持续生存的底线和中国民族经济独立自主的底线,综合构成了国家安全战略的经济底线。目前第一条底线已经被突破,第二条底线正在被触底,第三条底线正在被严重冲击。当务之急,必须统一思想,尽快修复并维护底线。
要充分看到,长期以来,在冲击国家安全经济底线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国内外敌对势力。他们公开和隐蔽地发挥意识形态的反作用,推行新自由主义,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属于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力进行冲击。其重要手段,就是大力推行经济学“西化”即资产阶级化,特别是鼓吹要当“改革派”、不当“保守派”的舆论,并用多种地下手段,腐蚀、诱惑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把公有制企业私有化、粮食供给国际市场化、国际资本进出中国自由化等主张,当成“改革”来付诸实践,这已造成实际危害。所以,要尽快修复国家安全战略的经济底线缺口,就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界限的重要精神,划清“正改革”和“负改革”的界限。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一次会议上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所谓颠覆,也就是国家安全战略的底线的彻底突破。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这一讲话精神,认清国家安全战略经济底线的现状,提高修复底线缺口、促进科学改革开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参考文献:
[1]引自慎海雄:《领导干部要善于底线思维》,新华每日电讯2013年04月0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4/07/c_115289665.htm。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第1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北京],全国常委会办公厅主办出版,2004年特刊,3月15日出版。
[4]王钦敏:《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民营经济健
[5]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2012-2013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上的演讲(2013年2月1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6]张晓松:《20万亿元:我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光明日报》2013年12月31日。
[7]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光明日报》2013年12月25日第1版。
[8]国土资源部网站:
http://www.gov.cn/gzdt/2012-12/13/content_2289571.htm。
[9]参陈锡文:《粮食不安全城镇化就难推进》,
http://114.113.226.24/a/sannongyuandi/20140123/20436.html。
[10]陈锡文:《中国粮食政策面临两难选择》,
http://www.szhgh.com/Article/news/politics/2013-12-31/41432.html。
[11]梁生民:《粮食体系市场化危机敲响粮食安全警钟》,
http://114.113.226.24/a/sannongyuandi/20140107/15636.html。
[12][美]罗纳德·麦金农著、周庭煜等译:《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13]刘明康主编:《领导干部国际金融知识读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系南京财经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原载《现代经济探讨》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