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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5年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

2024-10-15 08:47:48  来源: 当代中国史研究   作者:朱佳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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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5年,波澜壮阔,气势恢宏,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壮丽史诗。75年来,新中国在经济领域,建成了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并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政治领域,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法制化;在文化领域,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社会领域,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和保障体系,并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在生态领域,注意保护资源、环境,推进绿色发展并初步形成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系统。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处于新时代,前进道路上还会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14亿团结一心、斗志昂扬的中国人民,有75年来奠定的雄厚物质和精神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定能经受住各种考验,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挡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步伐。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5年,波澜壮阔,气势恢宏,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壮丽史诗。回顾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新中国史无疑是其中最为光辉的篇章。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把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社会主义运动;列宁运用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由理想变为了现实,建立了第一个横跨欧亚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东欧的七八个国家和亚洲的中国、朝鲜、越南、老挝,以及拉丁美洲的古巴等,先后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权,由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掌权的社会主义国家拥有了世界1/3的人口和1/4的土地。尽管苏东剧变以后,世界只剩下中国等少数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但中国一国的人口数量便超过了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口总和,并早已成为制造业位居世界第一、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的工业大国。这一事实不仅有力证明了苏东剧变并不意味社会主义的消亡,而且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具有无限强大的生命力。

  只要站在中国人民的立场上,运用唯物史观分析新中国的75年,人们就会看到,无论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还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也无论是在建设方针正确的时期,还是在有所偏差的时期,这75年历史的主题都是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展开的,首要主线都是把中国早日建成国力强盛、人民富庶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且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中取得了日新月异、天翻地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中总结出丰富的宝贵经验,获得了许多带有规律性的认识。

  什么是社会主义?人们至今虽不能说完全清楚了,但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阐释,以及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的百余年来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对它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原则还是清楚的,特别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这一认识已经变得越来越清楚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是迈向人类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还不能消除工农、城乡、脑体劳动的三大差别,还不能做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还不能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分配方式,而且,“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但它在前进方向上,是以达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在制度设计上,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做准备的;在价值观上,是以共产主义为取向的。因此,社会主义阶段属于共产主义的范畴,是与资本主义有着根本区别的。其中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资本主义是“以资为本”的社会,一切围绕资本的利益、服从资本的需要,即资本至上;而社会主义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一切围绕人民的利益、服从人民的需要,即人民至上。

  社会主义阶段究竟需要多长时间?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讲,在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出现之前也不可能讲。列宁在社会主义政权建立之初,曾认为社会主义阶段不过10年、20年,但他后来发现实现共产主义没那么容易,提出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概念,并推行了利用市场、商品货币关系、部分私营与外资企业的新经济政策。在这个问题上,斯大林也犯过急性病,1936年就宣布建成了社会主义,但后来纠正了这个提法。新中国同样出现过把社会主义阶段看短的情况,犯过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错误。后来虽然经过挫折冷静了下来,正确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但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主要任务的认识还存在偏差。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才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也有高级阶段和初级阶段之分;在对社会主要矛盾和党的主要任务的认识上,也重新回到了党的八大的判断,即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主要任务是领导人民进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并且开启了以改革开放为标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中国已历经近70年建设的实际出发,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也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总任务已经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什么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做过十分精辟的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那就是不论怎么改革、怎么开放,我们都始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这些重要论述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虽在某些具体政策上与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有所区别,但在主要原则上,遵循的仍然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前进方向上,仍然是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和共产主义为目标;在制度设计上,仍然在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做准备;在意识形态上,仍然是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作指导。弄清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5年是建设和探索社会主义的历史,接下来就要回答为什么说这75年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对新中国各个领域分别作出考察。为此,本文拟对新中国75年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在建设和探索社会主义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及经验作一番简要而系统的梳理。

  在经济领域,建成了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并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近代中国之所以会诞生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会带领人民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三座大山”,成立新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其最深刻的原因在于,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从一个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伟大的民族国家,一步步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面对民族危亡,一切先进的中国人为了救国救民,纷纷学习西方,但最终均以失败而告终。直到十月革命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终于找到了救国救民的真理。

  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标志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新中国成立前夕和初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考虑到一方面旧中国留下的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一时难于开展以重工业为重点的工业化建设,另一方面,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重性,所以,决定先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即只没收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财产,将银行、铁路、港口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收归国有,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私营工商业,则利用它们的积极性,为今后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积累资金、准备条件。但新中国成立仅仅两年,国营工业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就有了极大提升,尤其又碰上苏联因为中国抗美援朝而承诺全面援助我国以重工业为重点的“一五”计划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所以,党中央决定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将私营工商业和个体农业改造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以适应资金、物资、人才均匮乏情况下的大规模工业化基础建设。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党中央发现工商业中的公有制比重过大,计划统得过多,并不适合中国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不利于经济的活跃和人民的生活,故一度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设想,即在国家、集体经营和按计划生产、销售为主体的情况下,允许个体经营、按市场变化的自由生产和自由市场作为补充。然而,由于那时对生产指标和基本建设速度的过急过高要求,供需矛盾越来越紧张,这一设想不仅一直未能实行,反而促使所有制的公有化程度越来越高,经济计划统得越来越死,国民经济中的重大比例关系越来越不协调。所以,改革开放一开始,首先做的便是调整失衡的国民经济比例,随后又在城市恢复了个体经营,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为主的前提下扩大了市场调节的范围。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市场调节范围越来越大,产生了雇工不受名额限制的私营经济。于是,党和政府从实际出发,将过去几乎百分之一百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改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的:“四十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截至二〇一七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二千七百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六千五百万户,注册资本超过一百六十五万亿元。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税收,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企业数量。”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说公有制占主体?如果公有制不占主体了,还能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运用在探索社会主义过程中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即判断某种所有制是否占主体,主要应当看它对经济是否拥有绝对的控制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允许私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但在基本经济制度中,公有制仍然占主体地位。改革开放后被多次修订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始终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宪法》是这样规定的,实际也是这样做的。中国自从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凡是土地、矿藏、河流、森林等构成生产要素的自然资源,就都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了。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但凡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都由国有企业独资或控股经营,凡是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也都由国家作为投资主体,在全社会资产总额中,国有企业仍然占据绝对优势。因此,说我国当前仍然由公有制占主体,是毫无疑义的。

  同时也要看到,个体私营经济在满足市场需求、吸收就业人口等方面有着巨大作用,但国有企业更多承担着一些对国家对社会有利而对自己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的重大项目。国有企业不仅要纳税,而且还要上缴利润。例如,2021年仅中央企业就实现利润总额2.4万亿元。另外,党和政府在依法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合法权利及利益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它们的引导、监督和管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的:“既不让‘资本大鳄’恣意妄为,又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功能。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大政治和经济问题”。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度。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所以在分配制度上也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个重要方针,即要“推动全党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理顺效率与公平、政府与市场、改革与民生等重大关系。

  以收入分配制度为例,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并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如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等等。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则进一步强调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出若干改革举措,如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等等。

  再以资源配置问题为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的提法改为了“起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作出过重要论断:“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之所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坚持我们的制度优越性,有效防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我们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努力在实践中破解这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目前,我们仍然在探索如何把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结合好、两方面优势发挥好的问题,思路愈发清晰。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促进发展,实行了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然而,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城乡、区域、群体的收入差距也出现拉大的趋势。对此,邓小平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说过:“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问题。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契机,在全国开展了一场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脱贫攻坚战,使近1亿人的农村贫困人口(按当年标准)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和12.8万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出列,同时提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推动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在缩小区域发展方面,除了继续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中部崛起速度加快、东部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外,又实施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加强了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

  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了全面深化改革。所谓全面深化改革,一个核心要义就是要进一步端正改革的目的和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坚持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发展、物质生活改善并不是全部,人心向背也不仅仅决定于这一点。发展了,还有共同富裕问题。物质丰富了,但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很大,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等等。《决定》在阐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时,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阐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时,强调要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所有这些,无疑都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经验的总结和运用,都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原则。归纳起来,就是改革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具体说,就是要进一步坚定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不动摇,进一步明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走样,进一步聚焦改革的着重点不偏离。

  毛泽东在为1954年《宪法》草案作说明时讲:“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原则,要达到这个原则就要结合灵活性。”这一论述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既要有原则性,也要有灵活性。所谓灵活性,就是在不违反原则性的情况下,把原则与具体情况相结合。75年来,新中国正是按照这一经验,把社会主义的原则与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相结合,不断调整社会主义所有制体制和经济体制,使它最大限度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需要。正因为如此,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5年不仅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用几百年才走完的工业化历程,而且在许多领域都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

  例如,旧中国不仅工业落后,而且门类奇缺,仅有少量的机械维修和纺织、卷烟、粮食加工等轻工业。新中国仅通过四个“五年计划”建设,就建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我国成为目前世界上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目录中所有工业门类的国家。另外,早在20世纪60年代,我国的尖端科技领域就实现了“两弹一星”的突破;进入21世纪后,更在量子通信、超级计算机、人工智能、5G技术、探月工程等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我国现在在尖端科技领域还有许多地方技不如人,但也要坚信,只要继续沿着已有的道路走下去,假以时日,那些被“卡脖子”的技术也是一定会被一一攻破的。

  再如,以1950年的中国和美国相比,钢产量是60.6万吨对8772万吨,相差100多倍;而2023年,中国钢产量是10.19亿吨,美国是8070万吨,反超其12倍。中国1949年仅有铁路2.18万公里,里程数比印度还少;地铁和高铁也很晚才开始建造。但到了2023年,中国铁路里程总长已达15.9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二,里程数远远高于印度;高铁运营里程4.5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城市地铁运营里程位居世界前列。1978年中国的汽车产量仅14.91万辆,但2023年达到了300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突破900万辆,市场占有率超过30%,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此外,中国其他产业也一路蓬勃发展,量与质都有了极大跃升。这一切,皆得益于中国选择的社会主义道路,得益于新中国75年来通过接续努力打造出的完整产业链。美国等西方国家不断宣称“脱钩”,要把产能转到其他国家,但总也“脱”不彻底、“转”不干净,原因盖出于此。

  在政治领域,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法制化

  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在政治领域取得的最大成果,就是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制定了社会主义的《宪法》,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等基本的和重要的政治制度。

  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中都论述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其中最全面最系统的是《正处》。在《正处》一文中,毛泽东深入分析了社会主义革命完成后的阶级状况,创造性地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完全不同性质的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历史证明,从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22年,新中国对社会主义政治的建设和探索,除了“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时期,基本上都是按照《正处》勾画的蓝图进行的。那一时期,政治建设和探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除了确立社会主义的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外,还有初步掌握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规律,制定了社会主义的法律,建立社会主义的立法和司法体系,开辟社会主义的政治道路。正是这一切,使我国“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

  在建设和探索中也出现过偏差和曲折,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损失。其中最集中的一个表现是,“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直至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导致“文革”,混淆了敌我,“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对此,我们必须“彻底否定”。然而,“文革”长达十年,在这期间,中国究竟是什么性质的社会?还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否在对社会主义进行建设和探索?对这些问题如果不搞清楚,势必影响对新中国75年历史的评价。

  关于“文革”,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第二个历史决议)作过专门的分析和判断。对“文革”被错误发动的动机问题,第二个历史决议指出:毛泽东“经常注意要克服我们党内和国家生活中存在着的缺点”,“他在犯严重错误的时候,还多次要求全党认真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还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需的,这是他的悲剧所在”。就是说,“毛泽东同志发动这样一次大革命,主要是从反修防修的要求出发的”。第二个历史决议在分析“文革”发生的历史原因时指出:“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有些已经比较清楚,更多的还有待于继续探索。”就是说,发动“文革”仍然属于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性质。第二个历史决议在分析“文革”期间经济、国防、外交工作时指出:在那十年里,“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在国家动乱的情况下,人民解放军仍然英勇地保卫着祖国的安全。对外工作也打开了新的局面。”就是说,“文革”时期,各方面的建设仍然在进行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第二个历史决议在分析如何看待那一时期我们党和社会的性质时指出:“文革”期间,“党、人民政权、人民军队和整个社会的性质都没有改变”;“我们的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伟大而顽强的生命力”。这些论述清楚地表明,要把“文革”和“文革”时期相区别,把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祸国殃民的罪恶相区别;我们对“文革”要彻底否定,但对那一时期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绝不能否定,对我们党在那一时期领导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取得的成就绝不能否定;那一时期对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探索无疑是失败的,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它也是在探索。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改革开放前已有成就和经验教训基础上,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取得了一系列更加重大的成就和更加成熟的经验。例如,进行了政治领域的拨乱反正,否定了违背实事求是原则的“两个凡是”的方针,平反了“文革”中间及之前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停止使用了不适合社会主义社会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恢复了党的八大作出的国内主要矛盾的判断,同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重大历史问题进行了总结、作出了评价,确立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制定了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领导、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又如,进行了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的改革,改变了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解决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实行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废除了干部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建立了新老领导干部交接班的制度,将企事业单位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改为了行政首长负责制,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领导不能交叉任职,并对国务院和各级政府进行了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解决政企不分、机构臃肿、人员庞杂、效率低下等问题。

  再如,开展了法制建设,提出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法,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及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定并颁布了既体现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原则,又体现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改革开放和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精神的1982年《宪法》,并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5次修订。同时,抓紧立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司法制度,完善政法队伍管理体制,重建和壮大律师队伍。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系统擘画。这个决定与以往关于改革的决定不同,不是单讲经济改革,也不是单讲政治和文化改革,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的:“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虽然也发生了严重曲折,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的进展尤为显著。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同世界上一些地区和国家不断出现乱局形成了鲜明对照。这说明,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我们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决定》就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作出了一系列进一步规定。《决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除了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外,还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等方面的改革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

  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是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政治力量。党的自身建设,以及对党在执政条件下保持革命性、先进性、纯洁性的探索,也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之始,我们党就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着手党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建立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的制度及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的制度,采取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部门合署办公、在检察院设立反贪污贿赂机构的措施;先后开展了包括1983年整党,1989年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和在部分党员中进行党员重新登记的工作,1998年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2005年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内的集中教育活动;严厉打击了涉及党员的经济犯罪,加大了反腐败斗争力度,逐步确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格局,形成了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体制机制。

  进入新时代,面对过去一个时期“管党治党一度宽松软带来党内消极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出现严重问题,党群干群关系受到损害,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受到削弱”;“对坚持党的领导认识模糊、行动乏力问题,存在不少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有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出现严重危机,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进一步明确政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例如,制定了新时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并将其写入宪法;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任务及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明确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确保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出台前、出台中、出台后进行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的解释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建立国家宪法日,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例如,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第一条,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加强了党中央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创新例如,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实行从民主选举到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链条民主,以及从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到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全方位民主,从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到社会民主、立法民主、司法民主、党内民主、党际民主的全覆盖民主。

  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政治安全建设例如,把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政治安全结合起来,一方面筑牢政治制度的根基,另一方面,开展同来自内部和外部一切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行为的斗争;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阵地;开展涉疆、涉藏的斗争,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顶住和反击外部的极端遏制打压;坚决打击“反中乱港”势力,防范和抵制外部势力对香港事务的干预,推动香港局势由乱到治、由治到兴的重大转变;坚决反对“台独”的分裂行径,有效应对外部的干涉和军事挑衅。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下的党建例如,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强调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强调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治党内的各种不正之风;接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的党内集中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集中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的一个温床是党政干部与私人资本之间的不正当联系。因此,预防腐败除了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思想上的免疫力之外,还要从制度上采取措施。例如,允许私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但绝不允许各级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允许党政干部及其家属买卖股票和委托金融机构理财,但县(处)级以上干部买卖的每只股票、每个理财产品,必须在年终的个人事项报告书中如实填写买入价格和收益;允许并鼓励党政干部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绝不允许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同民营企业家之间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在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新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事经营活动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所有这些措施,目的都是为了从制度上切断党员干部与私人资本之间的利益关联,防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官商勾结。正是这些措施,使我们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在党的十八大后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扭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得到了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又向前大大迈进了一步。

  我们党过去产生过、今后也难免会产生少数腐败分子,制度和政策有时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但我们党的无产阶级政党性质和党的纪律,决定和规定了党和国家政策的制定者与决策的参与者都不能办私人企业,不能拥有私人资本。因此,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取向,政策、决策的出发点都只能是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考虑。而在资本主义国家,商品交换的原则可以“合法”进入政治领域,政府、政党、政客可以公开代表私人资本的利益,政党竞选可以接受私人资本资助,也允许私人资本用金钱雇人游说议员,官商之间相互勾结、利益输送完全正当,因此,资本主义制度决定了政府的政策必然向资本倾斜,为了资本利益最大化,不仅可以“合法”腐败,还可以“合法”损害民众利益,牺牲精神文明、破坏生态环境。

  在文化领域,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明确规定,新中国文化是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应当“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新文化建设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并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对旧文化进行改革,为建设新文化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例如,为了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干部群众,陆续出版发行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著作及《毛泽东选集》;大力普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知识,进行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组织学习劳动创造世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国家的阶级性质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树立了雷锋、王进喜、焦裕禄、大庆、红旗渠等一批体现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先进典型,产生了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国通史》等为代表的学术著作,涌现出一批以小说《红岩》、电影《红色娘子军》、京剧《红灯剧》、话剧《霓虹灯下的哨兵》、歌剧《洪湖赤卫队》、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等优秀作品为代表的文艺创作成果。

  为了帮助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提高政治觉悟、适应和服务新社会,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了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推动知识分子的自我教育,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和人人平等的无产阶级思想。为了肃清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错误思想,抓住一些典型事例,对实用主义哲学、庸俗进化论、改良主义社会学、历史唯心论、民族自卑和民族虚无主义观点、崇美恐美思想开展了批判。后来在批判中也逐渐出现“左”的偏差,混淆了思想与行动、是非与敌我的界限,直至发展到把学术和文艺作品与现实政治斗争直接挂钩,并由此引出“文革”,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严重挫折。

  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推翻了“四人帮”污蔑新中国成立后17年的所谓“文艺黑线专政论”;在肯定文艺不能脱离政治,文艺工作者不能不考虑作品的社会影响、人民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用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提法取代了以前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方针;强调对文艺工作者的创作不要横加干涉,要改善文艺发展的环境。“文革”时期倍受冲击的教育和社会科学、新闻、出版等意识形态领域,在否定“两个估计”(即“文革”前17年科技教育战线执行的是“修正主义路线”,知识分子的大多数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错误结论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正确方针下,呈现出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

  在解放思想、破除“左”的思想束缚以及对外开放的进程中,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也曾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例如,有人曲解解放思想的方针,否定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有人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人生没有意义;有人创作宣传“不爱社会主义不等于不爱国”的电影;有人宣扬马克思主义是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异化”的观点;有人鼓吹抽象民主,主张反革命言论也应当有发表自由;有人把党性和人民性对立起来,主张党报不能只是党的喉舌,也要当人民的喉舌。还有人鼓吹西方所谓的“现代派”思想,宣扬文学艺术的最高目的是“表现自我”。另外,“一切向钱看”的歪风也在文艺界传播开来,不少人用庸俗低级的内容和形式捞钱,把精神产品商品化。在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及有益的知识、文化的同时,不分析、不鉴别,盲目推崇和引进西方的学术文化,以至一些连西方国家也认为低级庸俗或有害的书籍、电影、音乐、舞蹈及录像录音也被大量输入。面对这些情况,邓小平鲜明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搞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在抓物质文明的同时也要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要努力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文化体制改革也逐渐起步,除了图书馆、博物馆等不带商品属性的文化服务单位及需要国家财政资助的有特殊艺术价值的艺术表演团体外,其他文化单位基本进入市场,纳入第三产业,实行自负盈亏。另外,还出现了个体经营的租书摊、台球室、游戏机室、旱冰场、舞厅等。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情况下,文化领域乃至整个社会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媚俗庸俗和道德失范、丑恶现象沉渣泛起的问题,以及一些青年学生信仰迷茫、价值观扭曲的现象。针对这些情况,党中央提出要建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有关部门在承认文化市场的同时,针对黄赌毒和偷税漏税等问题也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定。

  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在对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和探索上,一方面接续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已有的成绩,另一方面,纠正探索中的偏差,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进行了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建设和探索。

  (一)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到了新的高度

  随着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调节范围越来越广,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显著,文化领域的相互交流交融交锋日益激烈,由资产阶级自由化中派生出的西方“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潮一度甚嚣尘上,使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受到严重挑战。在党员尤其干部队伍中,“有的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在对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问题上,“社会上也存在一些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有的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中国现在搞的不是马克思主义;有的说马克思主义只是一种意识形态说教,没有学术上的学理性和系统性。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域中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与“一些单位和党政干部政治敏感性、责任感不强,在重大意识形态问题上含含糊糊、遮遮掩掩”有直接关系。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巩固和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作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中的“根本制度”,要求“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院、高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都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必修课,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宣传的重要阵地”;“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同时,强调各单位各部门的党委“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

  (二)把坚持党性、敢抓敢管、打好主动仗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方针

  一段时间内,国内国外、网上网下的敌对势力一度气焰嚣张,畅行无阻。它们贬低中华文化,否定中华民族历史贡献,否定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奋斗史,歪曲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歪曲改革开放历史,大肆宣扬西方价值观,恶意编造、肆意传播政治谣言,利用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炒作,煽动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挑动党群、干群关系对立情绪,企图把人们的思想搞乱,浑水摸鱼、乱中取胜,在我国制造“颜色革命”,妄图利用互联网“扳倒中国”,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面对这一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否定了把“不争论”作为意识形态工作方针的做法,强调:“所有宣传思想战线上的党员、干部,都要旗帜鲜明坚持党性原则。党性原则不仅要讲,而且要大张旗鼓讲、理直气壮讲、坚持不懈讲。不要躲躲闪闪、含糊其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主动发声,让人家了解我们希望人家了解的东西,让正确的声音先入为主。对别有用心的人散布的政治谣言和奇谈怪论,我们的党员、干部耳朵根子不要软,不要听风就是雨。同时,我们不能默不作声,要及时反驳,让正确声音盖过它们。这与韬光养晦或不争论是两码事。”“在事关坚持还是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我们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对那些恶意攻击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歪曲党史国史、造谣生事的言论,一切报刊图书、讲台论坛、会议会场、电影电视、广播电台、舞台剧场等都不能为之提供空间,一切数字报刊、移动电视、手机媒体、手机短信、微信、博客、播客、微博客、论坛等新兴媒体都不能为之提供方便。”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要当战士、不当绅士,不做‘骑墙派’和‘看风派’,不能搞爱惜羽毛那一套。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要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以战斗的姿态、战士的担当,积极投身宣传思想领域斗争一线”。

  对于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一定要关注意识形态动向,对错误倾向要旗帜鲜明地亮明观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阅看本地区本部门主要媒体的内容,带头把住本地区本部门媒体的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新闻舆论工作汇报,对重要工作靠前指挥,对重要稿件亲自把关,在重要关头加强对媒体的指导调控。对政治性、原则性、导向性问题,必须旗帜鲜明、敢抓敢管,对出现偏差和错误的要严肃批评、严肃处理,对发出正义声音而受到围攻的媒体和新闻舆论工作者要坚决力挺。”习近平总书记特别要求高校的领导要旗帜鲜明地抵制错误观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高校、院(系)等党组织书记、行政负责人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如果有人以所谓‘学术自由’为名诋毁马克思主义、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那就应该旗帜鲜明予以抵制。”“各级党委和宣传思想部门、组织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党报党刊党网、党政干部院校、大专院校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与中央唱反调,绝不允许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

  习近平总书记从变化了的实际出发,高度重视互联网的意识形态斗争,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强调“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党管媒体,不能说只管党直接掌握的媒体。党管媒体是把各级各类媒体都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这个领导不是‘隔靴搔痒式’领导,方式可以有区别,但不能让党管媒体的原则被架空”。“不要怕别人说什么。网上负面言论少一些,对我国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历史和现实都警示我们,思想舆论阵地一旦被突破,其他防线就很难守得住。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上,我们没有任何妥协、退让的余地,必须取得全胜。”

  (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到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高度

  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和地位、性质和内容、任务和路径给予了越来越清晰的界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和文明进步、发展壮大的最持久最深沉的力量,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基础和重要的稳定器,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和建设重点,决定文化的性质和方向;能否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建设社会主义强国战略。此后,它又被列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明确它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质的规定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价值表达;它的基本内容是进行理想信念、“四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主要任务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造就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价值追求,使之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实施路径是融入国民教育中,贯穿于精神文明创新活动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从思想道德和社会风气抓起,开展以干部模范行为带领的全民家风建设。

  (四)把社会效益更加突出地放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首位

  改革开放后形成文化产业以来,一些人为了赚取快钱、迎合市场,搞抄袭模仿、千篇一律、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社会阴暗面;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作追逐利益的“摇钱树”,当作感官刺激的“摇头丸”;胡编乱写、粗制滥造、牵强附会,制造文化“垃圾”;追求奢华、过度包装、炫富摆阔,形式大于内容;只写一己悲欢、杯水风波,脱离大众、脱离现实。针对这些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上指出: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在2014年召开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又强调:“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文化产品要通过市场实现价值,当然不能完全不考虑经济效益。然而,同社会效益相比,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要坚守文艺的审美理想、保持文艺的独立价值,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票房收入等量化指标,既不能忽视和否定这些指标,又不能把这些指标绝对化,被市场牵着鼻子走。”

  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图书出版、国有文艺团体、国有影视企业的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类文化企业创作生产更多健康向上、品质优良的文化产品。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也都把有关构建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体制机制的内容,写入了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促进社会效益占首位的原则在文化各门类各行业逐步得到落实。

  (五)把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作为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基础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长期以来“国际舆论格局是西强我弱,西方主要媒体左右着世界舆论,我们往往有理说不出,或者说了传不开”的局面,我们党强调必须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构建对外话语体系,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增强对外话语权的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尤其要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国家发展成就那么大、发展势头那么好,我们国家在世界上做了那么多好事,这是做好国际舆论引导工作的最大本钱。我们有本事做好中国的事情,还没有本事讲好中国的故事?我们应该有这个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它还源自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是成功的,理论是科学的,制度是优越的。总之,它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心理认同。只要有了这种文化自信,新时代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建设就有了底气,有了灵魂,有了根基,就会使文化软实力得到逐步提高。

  在社会领域,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和保障体系并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并未亲身经历过,列宁也只是短暂经历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最初几年。因此,他们更多的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从社会主义将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人剥削人的现象出发,推导和原则性地论述过在那个社会里,人与人、民族与民族的政治关系和人格将是平等的,脑力与体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差别将是逐渐缩小的,消费品将是按劳分配的,就业将是充分的,资本主义的社会风气、传统习惯将会被逐渐克服,妇女与男子的社会地位将会一样,婚姻将实行一夫一妻制,宗教信仰将是自由的,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一方面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描述,另一方面参照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和自己在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解放区治理社会的经验,对中国社会进行了彻底改造。

  新中国成立后,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探索过程中,大体有过以下三种情况。

  (一)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一以贯之

  1. 妇女解放和社会地位的提高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旧中国的妇女不但受政权、族权、神权的压迫,还要受夫权的支配,集中反映了束缚中国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认为“妇女解放与社会解放是密切地联系着的”。因此,新中国一成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中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以及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在1954年《宪法》中进一步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毛泽东同时指出:“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现在还只是开始,真正平等要到社会主义”;“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在整个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才能实现”。在社会主义改造前后,中国进行了三次扫盲运动,帮助1600万名妇女脱离了文盲。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使妇女不仅获得了同男子相同的政治和社会地位,而且具有了同等的经济权力。新中国成立之初就从法律上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这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很晚才做到,男女同工同酬至今仍有很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未能做到。

  改革开放后,党中央为妇女参政提供了新机遇,拓展了新渠道,使妇女政治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强调要重视发挥妇女政治参与的优势,加大对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与选拔力度,优化妇女参政议政的社会环境。至200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妇女代表比例已超过20%。在党政机关中的女干部比例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随着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立法的完善,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权利的意识不断提高。尤其修订后的婚姻法、新制定的民法典中,都对婚姻关系中的妇女权益做出了有利于维护妇女权益的规定。

  进入新时代,针对妇女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明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强调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把妇女事业发展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以及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至2021年,全国就业人员中的女性占比为43.1%,全国科技工作者中的女性占比超过40%。

  2. 社会救济与扶贫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除了进行从根本上推翻剥削制度的斗争外,对发生在身边的群众困难一向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新中国刚成立时,人民政府面对生产萎缩、物价飞涨等大量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抽出人力、物力、财力,拨出粮食、物资、药品,安置因为受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并组织开展各类互助互济活动。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反失业政策,对于除少数战犯、特务等劣迹严重分子之外的旧政权人员,一律实行“包下来”、给予工作和生活出路的政策;把救济失业工人和知识分子、帮助他们就业,纳入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报告的八项重要工作之中。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党和政府对农村孤寡老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实行了“五保”政策(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只要了解到基层实际困难,党和政府总是在第一时间调运救济粮,抽调医务人员和免费药品救治病人,妥善安置灾民、流民。面对地震、泥石流、瘟疫和水旱灾害,党和政府也是第一时间派出军队、医疗队深入灾区抢险救灾。

  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实力有了较大增强,逐渐由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迈进。1986年,国务院成立了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下设扶贫办公室,将扶贫工作转入利用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形成贫困地区、贫困户的自我能力积累和发展开发式扶贫为主的路子。2010年,按提高后的扶贫标准,贫困人口仍有2688万人。2011年,国家再次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扩大到1.28亿人。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动员全党全国力量发起脱贫攻坚战,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构建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总体框架,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基金1.6万亿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7100多亿元;东部9省市还向扶贫协作地区投入财政援助和社会帮扶资金约1005亿元,企业也投资1万多亿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越性。到2020年底,剩下近1亿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有效缩减了世界贫困人口规模。

  3. 扫黑除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中国成立伊始,在扫除旧社会封建残余的斗争中,党和政府对长期骑在人民头上的恶霸地痞、帮会把头、流氓恶棍给予了严厉打击,使全国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生产和生活秩序井然有序,出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安定局面。

  改革开放后,由于“文革”期间无政府主义的影响,加上对外开放后国外腐朽生活方式的涌入,以及其他因素的作用,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流氓集团、重大盗窃、拐卖人口、强迫和引诱妇女卖淫等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引起广大群众强烈不满和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高度重视。在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统一部署下,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发动和依靠群众,深入调查和侦查,开展了一场严打斗争,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也对抵制资本主义思想的腐蚀起到了积极作用。

  进入新时代,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逐渐暴露出一批黑恶社会组织及其“保护伞”。对此,广大群众早已深恶痛绝。于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于2018年初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着,为了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作风整顿,提高执法水平,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于2020年决定在全国政法队伍进行教育整顿,推动解决了一批顽瘴痼疾,清理了一批害群之马,进一步巩固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一度出现曲折后又回到了正确道路上

  1. 医疗卫生工作

  旧中国深受三座大山压迫,民不聊生、缺医少药,致使天花、鼠疫、霍乱、伤寒、疟疾、麻风、梅毒等各种传染病四处泛滥,给人民群众带来无尽苦难。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做,尤其面对美国的细菌战威胁,更是发动了一场全民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要求讲究卫生,清除垃圾。同时,积极组建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医疗卫生人员,建设三级医疗保健网络。面对老鼠、苍蝇、蚊子等传染源的危害,全国又开展了除“四害”、讲卫生运动。此外,还开展了消灭血吸虫病的群众运动,流行千年的血吸虫病基本被消灭。

  改革开放前,在“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等卫生工作方针的指引下,广大农村地区推广了集体和农民个人集资分担医疗费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革”时期,在毛泽东提倡下,进一步推广了不脱离生产劳动的农村卫生人员的“赤脚医生”经验,使他们成为合作医疗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从而为这一制度提供了人员保障,大大改善了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称:“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板。”

  改革开放后,医疗卫生工作也实行了体制改革。对公立医院采取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的办法,实行中央、地方、部门办并举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扩大医院自主权,实行院、所、站长负责制,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允许专职医疗卫生人员从事有偿业余服务,收费拉开档次。同时,支持个体开业行医。对农村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由于人民公社解体后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出现“网破人散”的局面。根据1985年的调查,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过去的90%降至5%,1989年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4.8%,自费医疗再次成为农村主导地位的医疗形式。20世纪90年代开始,政府开始重视这一问题,采取了解决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缺乏和相应报酬问题的措施,并积极推行了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党的卫生工作好传统,进一步纠正过去工作中的偏差,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人民健康作为新时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任务,把“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作为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方针。针对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等问题,党和政府明确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和服务升级的五个重点任务,即分级设置各类公立医院,大力发展社会办医,科学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强化功能布局与分工协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首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并充分肯定了福建省三明市旨在斩断药品和医院间的利益链条、堵住“以药养医”老路、控制滥用药物而采取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组建县乡村、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的总医院,推进医保“打包支付”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的改革路子。通过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至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就超过了13.5亿人,财政对医保的投入也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得以进一步整合,全民医保体系得以进一步健全;同时,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问题得以逐步解决,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得以减轻,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得以整治,人民健康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目前,我国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及人均预期寿命等衡量人民健康的三大指标,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2. 教育事业

  教育是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领域。在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子女基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导致80%的人口是文盲和半文盲。新中国成立后,明确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要求中小学广泛招收工农子女,并开设工农速成中学、工农干部补习班和技术培训班,同时,开展全国性的扫盲运动,人民群众的识字率、受教育水平均有大幅度提升。为了适应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那一时期还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对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发展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形成了高等工科专业比较齐全的体系。在“大跃进”时期,一方面,各地兴办了大量业余小学、中学和各类技术夜校;另一方面,高等院校大面积扩大招生;同时,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组织师生长时间参加生产劳动,相应减少课堂教学和基础理论学习。“文革”爆发后,全国大中小学一律“停课闹革命”,大学停止招生,“文革”后期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招生办法,但文科高校基本停办,使1978年的大学生占全国学生总数仅为0.4%。不过,由于推行普及中小学教育的战略,大抓农村地区学龄期少年儿童的入学率,使1976年的在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比1965年分别增加了29.1%、4.4倍和10.3倍,为我国2000年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奠定了重要基础。

  粉碎“四人帮”后,我国恢复了高考制度,同时,实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积极开展成人教育。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尤其是在“三个优先”(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公共资源要优先安排)方针的指导下,财政性教育经费逐年增加,终于在2012年超过了GDP的4%,各级教育的毛入学率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义务教育实现了全面普及,大学入学率得到明显提升。那一阶段,我国一度掀起高校合并潮,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也有所失误,在教育与实践的联系上出现了过分强调课堂教学而忽视实践的偏向。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了前一时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重申我国教育的基本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加强了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强调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劳动教育,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课一体化建设,结合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讲好“大思政课”,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安全等重大主题教育融入课程,并强化教材建设的国家事权地位,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入境外教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着力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均衡发展,特别是解决乡村教育的薄弱问题;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注重因应群众对教育的关切,包括加快学前教育的普及,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减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负担,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把人才培养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克服重科研、轻教学、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等倾向。

  3. 民族与宗教工作

  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分布范围广。各民族间在历史上发展很不平衡,存在严重的民族歧视和民族矛盾。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的侵入和挑拨,更造成一些民族的分裂倾向。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与宗教工作,依据社会主义民族平等的原则,努力落实民族团结,改善民族关系,走出了一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带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1954年《宪法》又将民族区域自治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陆续建立了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五个省级自治区。

  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就向西南、西北、中南、东北等少数民族聚居区派出多个民族访问团,深入了解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完善民族政策出谋划策;同时,分批邀请少数民族派各方面代表前往内地参观。在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尊重少数民族意愿,采取不同方法,与汉族地区发展阶段相同或接近的民族,改革和改造与汉族地区同步;实行封建农奴制、领主制或奴隶制的民族,采取和平协商的方式改造和改进;保持原始公社制度的民族,则一步到位,走上互助合作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民族工作中既强调反对大汉族主义,又强调反对民族狭隘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同时,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改善生活,使民族关系日益融洽。在“文革”时期,民族和宗教工作受到“左”的思潮影响,给许多民族、宗教人士扣上地方民族主义分子的帽子,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

  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族工作经验教训,纠正了“左”倾错误,给遭受迫害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恢复名誉;全面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和健全宗教工作机构,恢复爱国宗教团体活动,解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场所、用品和神职人员问题,同时加强对宗教的管理。然而,那一时期,由于国际反华势力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加紧实施西化、分化、渗透,助长了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的气焰,相继发生了西藏及涉藏州县和新疆部分地区2008年、2009年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进入新时代,党和政府进一步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把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高到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观念,以及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民族狭隘主义,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坚决遏制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同时,要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各族人民的法治意识。做好民族工作,核心是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关键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重中之重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注意加强对少数民族青少年进行正确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号召,为了有利于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少数民族要学好汉语,“要积极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三)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新措施

  新中国成立75年来在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出现的变化,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到社会领域,给社会建设带来新的问题。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采取政企和政社分开、搞活经济、打破“铁饭碗”、允许个体和私人经济发展、逐步扩大市场调节范围等政策,科技领域中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迅猛发展,使原有社会管理的许多办法不再适应,新的社会阶层也不断涌现,并出现了住房商品化、食品安全、网络社会等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的探索中相应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建设理论与方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改变基层治理方式

  改革开放后在社会治理层面碰到的第一个变化是,随着农村原有“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已不适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的新形势,退回到了“大跃进”前的“政社分设”体制,从而使农村社会治理一度出现真空状态。为此,在党和政府主导下,许多地方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并被写入1982年《宪法》。1987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明确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1990年,《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提出:“村级组织要把带领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作为中心任务”。随着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进城镇务工、形成“民工潮”和城市国有企业自主权扩大和破产改制的出现,以及个体、外资、股份制企业的逐步发展和住房、医疗、社保的改革,原有的户籍管理办法和单位职工管理办法都出现了不相适应的情况。为此,国家规定从事务工、经商、服务业的农民可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公安部出台了《暂住证申领办法》,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国家还出台相关政策,允许科技人员由原单位向社会合理流动,并将单位职工作出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的区分,要求企业对裁减的富余人员妥善安置,除通过发展第三产业、厂内培训、提前退休等办法自身消化外,允许待业和自谋生路。

  进入新时代,社会建设得到进一步重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把“平安中国”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全局中推进,并将“社会管理”一词改为“社会治理”,更加强调了多元协同、共治共享和共治与自治的结合,法治与德治的并用,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以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了进一步适应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取消后的新形势,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国家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了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农民工在享受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养老保险、住院费用跨省结算等待遇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为了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与党的基层组织书记相互兼任,促使社会治理的重心进一步向基层下移。

  2. 做好新阶层工作

  在完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上除了工人、农民两大阶级之外,只有干部、知识分子、革命军人等少数几个阶层。然而,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允许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兴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把它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和有益补充;同时,随着经济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出现了许多新社会组织和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中的新经济组织,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文艺表演团体,从而产生了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的许许多多的新社会阶层。据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统计,我国当时有职业8大类41小类,共1836种。其中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这批人收入较高,但职业和身份具有较大不稳定性,且掌握或管理着大额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专利,吸纳着半数以上的新增就业人口,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社会阶层,都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鲜事物。他们整体上不同于旧中国的资产阶级,是改革开放前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如何看待这些组织和阶层,涉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对此,党和政府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采取了积极探索的态度。关于个体经济雇工超过限额的问题,党和政府先是秉持“看一看”的方针,在198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决定》,首次使用了“私人企业”的概念;接着,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必然同占优势的公有制经济相联系,并受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影响。实践证明,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对于私营经济,1988年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国家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保护其合法权利和利益,并对其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同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将其发展纳入规范化轨道。200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新社会阶层被称作“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同时,为了切实做好他们的引导、监督、管理工作,采取了在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向其派驻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措施。

  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社会阶层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消极现象。如有的民营企业主为了追求利润,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偷税漏税,向海外转移资产,实施商业贿赂、欺诈和垄断,促使资本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有的新媒体从业人员和包括网络“意见领袖”在内的网络人士为了博取人们的眼球,不惜制造虚假、诈骗、低俗、进行人身攻击的网络空间。另外,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覆盖率还不高,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也不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党在新时代对新社会阶层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民营企业,并在党的十九大后多次召开有民营企业家参加的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希望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民营企业家要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新一代民营企业家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人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努力把企业做强做优。”有关部门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将新社会阶层纳入了统战工作范围,并成立了专门工作部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工作。

  3. 解决社会保障、住房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新中国在改革开放前虽然也着手开展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但由于财政收入限制,保障基本上是低水平的和不规范的;而且,那时城市每个家庭基本有人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农村劳力都是人民公社社员,因此,保障工作基本依托各自所在单位负责。然而,改革开放后,随着“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以及财力的增加,建立规范的具有一定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有了必要性,也有了可能性。另外,改革开放前的城市居民住房基本是由所在单位作为福利分配租住的,只缴纳较低的租金;而改革开放后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由租变买,商品房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不断提高,使很多人望房兴叹。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药、化肥的产销均由政府监督,且使用量也小;同时,主要农产品(包括中草药)也都纳入统购统销范围,因此,食品、药品虽有质量不高的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假冒伪劣问题;而改革开放后,食品、药品的安全成为社会层面的大问题。所有这些,都是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与探索中碰到的新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保障、住房、食品和药品安全等社会问题,在21世纪初逐步暴露。围绕这些问题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人民群众的诉求也越来越强烈。为此,党中央及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社会建设摆到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强调既要从“大社会”着眼,也要从“小社会”着手。在社会保障方面,除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外,还开始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之内。在社会救助方面,针对农村取消了农业税及附加后的新情况,将“五保”供养经费的渠道由村集体调整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制度,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在社会福利方面,随着国有企业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投入逐渐减少,民政系统的社会福利和设施逐渐增加,形成了以老年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另外,拥军优抚安置制度不断完善,并制定了数十部涉及残疾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党和政府先是要求稳定住房价格,后来又要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适用性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的改造力度,逐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体系。不过,从总体看,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基本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还比较窄,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还比较低,不同群体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还比较大。

  进入新时代,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民生政策的基础工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完善以社会保障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机制、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人民关心的问题“是食品安不安全、暖气热不热、雾霾能不能少一点、河湖能不能清一点、垃圾焚烧能不能不有损健康、养老服务顺不顺心、能不能租得起或买得起住房,等等。相对于增长速度高一点还是低一点,这些问题更受人民群众关注。如果只实现了增长目标,而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没有进展,即使到时候我们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人民群众也不会认同”。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工作和民生政策提出了一个重要原则,即“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少做锦上添花的事情,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不同社会制度相比较的高度,对各种类型国家在社会政策上的不同做法作了分析:“西方国家实行多党制,各政党代表不同利益集团,在社会政策上难以形成共识,为了选票什么都可以承诺,最后往往是一纸空文。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应该更好统一认识,在社会政策上把握好基调。”

  关于社会保障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目前已基本理顺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体制和统筹层次,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不断攀升,社会保障水平也有了大幅度提升。

  关于住房保障工作,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住房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但总有一部分群众由于种种原因面临住房困难,对此,“政府必须‘补好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2016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解决好房地产问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此后,党和政府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深化了住房制度改革,将廉租房建设并入了公租房体系,并加大了对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目前,尽管房地产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还有不少人民群众存在住房困难,但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10多年的建设,全国城乡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有了显著提升,已经高于英国和日本。

  对于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也给予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已经成为涉及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3年,国务院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升为正部级的管理总局,又于2018年将该局纳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逐步形成了上下相对统一的大市场制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管体系。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逐步改变了以往在食品、药品领域违法成本过低的状况。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指引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改革的原则,对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生育、育儿、养老等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的问题,从力所能及的实际出发,做出了一系列尽力而为的规定。

  《决定》指出,在就业方面,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住房方面,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在医疗方面,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在生育和育儿方面,要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在养老方面,要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等。显而易见,这些都是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也都是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呼应。只要人民群众看到了这些改革的成效,必将增强改革的获得感,从而增强对改革的亲近感,更加关心改革、支持改革,使改革开放事业得以持续不断向前发展。

  在生态领域,注意保护资源、环境,推进绿色发展并初步形成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系统

  如何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又一个重要方面。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决定了它必然为追逐利润的最大化而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顾及环境污染;同时,必然会为延缓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而提倡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刺激社会“过度消费”,从而造成自然资源更严重的浪费,生态系统的进一步失衡。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觉醒,先行现代化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开始注意保护本国的资源和环境,但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把资源与生态危机向不发达国家转移,不仅大肆掠夺那里的资源,而且向其转移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倾倒各种有毒垃圾,把污染扩大到整个地球。

  新中国成立初期,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刚刚开始,工业污染问题还不显著,但党和政府面对中国自然禀赋不足、灾害频发等问题,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十分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例如,毛泽东号召:“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

  进入20世纪70年代,鉴于大规模工业化基础建设中建立的工厂陆续投产,工业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党和政府开始从防止污染的角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1972年6月,中国政府派出代表团出席联合国第一次环境会议,周恩来指示要“通过这次会议,了解世界环境状况和各国环境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并以此作为镜子,认识中国的环境问题”。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了第一个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即“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审议通过了第一个环境保护的法规性文件,明确规定工业要合理布局,在城镇上风向和水源上游、城市居民稠密区内不准设立有害环境的工厂,已经设立的要改造,少数危害严重的要迁移,逐步完成城市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时处理工业废渣、废水、废气,减少噪声,加强对土壤、植物的保护和对水域、海域的管理,开展环境监测,并且制定了工业“三废”(废渣、废水、废气)排放标准,提出了防治污染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从而结束了治理污染无章可循的历史。

  改革开放后,在经济建设重新成为党的工作重点的同时,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进一步重视。1979年6月,时任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的陈云致信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先念和秘书长姚依林,提出经济建设要尽早注意水资源问题和工业污染问题,要求“今后办厂必须把处理污染问题放在设计的首要位置,真正做到防害于先”。1982年,国家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植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等内容,写入了《宪法》。在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环境保护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在198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了长期的环境保护规划纲要,提出谁污染谁防治、排污收费等原则,制定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等制度。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法律法规。此后,国务院又针对乡镇企业在造纸、电镀、纺织印染、生产建材和化工原料,土法炼硫和炼焦等过程中造成的大量工业废渣、废气、废水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指出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使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受到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强调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要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就要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近代以来,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大都经历了对自然资源肆意掠夺和生态环境恶性破坏的阶段,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往往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严重问题。我国人均能源资源禀赋严重不足,加快发展面临更多的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这决定了我国不可能走西方现代化的老路。”他强调:“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正是基于这些考虑,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一位,“绿色”被作为五大新发展理念中的一个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被作为中国式现代化五大中国特色中的一大特色,“污染防治”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三大攻坚战中的一战,“美丽”被作为21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五个前置词之一。

  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的生态文明思想,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宪法》,并组建了把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职责相统一的生态环境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实施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构建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搭建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加大了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积极应对外来物种的入侵,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全方位做好生态环境的治理和督查,推进生产和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型。为了响应联合国关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协议,国家主席习近平又在出席联合国75届大会时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充分彰显了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责任担当。

  经过接续不断的生态环境治理,尤其2015年开始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国生态环境在原有基础上有进一步改观。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全国森林覆盖率超过24%,我国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最快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贡献了全球约1/4的新增绿化面积。2024年上半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2.8%,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8.8%。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坚决实施固体废物“零进口”。另外,成功打造了国家公园的典范——三江源,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的水质均保持在Ⅰ—Ⅱ级,生态保护红线涵盖了全国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关键区域,绝大多数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碳排放至2020年超额完成了向国际社会承诺的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在能耗强度方面,中国2020年比2011年下降28.7%,成为全球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2005年与2020年相比,能源消费量中的煤炭占比由72.4%下降为56.8%,而非化石能源的占比则由7.4%提高至15.9%。截至2020年底,中国多晶硅、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等产品产量均居全球第一,出口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大大降低了全球新能源的使用成本。与此同时,中国还致力于生态环境的修复,“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防沙治沙面积1000多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1万公顷,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为近70万公顷,使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消灭了剥削制度的社会,与其他各种社会相比,时间毕竟不长;在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落后农业大国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更是前无古人、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在探索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走了一些弯路。然而,通过回顾和梳理新中国成立75年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历史,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75年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的建设和探索,在方向上态度上始终都是明确而坚定、积极而认真的。它以雄辩的事实证明,社会主义具有资本主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不仅能救中国,更能发展中国、强大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曾明确指出:70年来,“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无论是在中华民族历史上,还是在世界历史上,这都是一部感天动地的奋斗史诗”。同样,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5年,也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部感天动地的壮丽史诗。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的任务仍然没有完成,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长征路上,“还有许多‘雪山’、‘草地’需要跨越,还有许多‘娄山关’、‘腊子口’需要征服”。但是,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14亿团结一心、斗志昂扬的中国人民,有75年来奠定的雄厚物质和精神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定能经受住任何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考验,世界上就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挡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步伐。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会长;本文为2024年7月20日作者在福州举办的第十届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史理论论坛上的主旨报告,发表时略有修改;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当代中国史研究”,原刊于《当代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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