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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懋仁:如何认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中的“为己”二字

2024-11-27 15:01:43  来源: 昆仑策研究院   作者:胡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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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贪官在法庭上陈述,说自己受到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观念的影响,走上了一条犯罪的道路。只是这样的借口,或者这样的理由能够为贪官们做什么辩解吗?

  我大致在百度上查一下,对于这句话的出处,说法不一。有的说是出自论语,但有的又说在论语中找不到原文。还有人说出自佛说。只是这个说法更难找到依据。当然,更多的解释是,这个所谓“人不为己”的“为”,不能读作“畏”,而应读作“围”。读作“围”的“为”是一种修为,或者也是一种修炼、修行的意思。这样一说,这句话似乎就没有什么太多负面的含义了。

  不过,这其中也会引发一个新的问题。虽然把“为”读成“围”,但是这句话的意思就成了,如果人没有做好自己的修为,就会遭到天诛地灭。这种说法难道不是太过凶狠了吗? 能做好自己修为的人,在人类社会中不可能是多数人。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就成为指责大多数人的狠话? 做不好自身修为的人,就该天诛地灭。大多数人既没有时间做这样的修为,也未必能修为到很高的境界。所以,用这句话来强调自身修为的重要,也实在太过霸道了吧? 所以,把“为己”理解为做好自身的修为,似乎也未必妥当。

  然而多少年来,人们还是在更多时候,把“为”地念为“畏”,即是读作“为了自己利益的为”,而不想念作“围”即所谓人“修为的为”。因为人们在讲这句话的时候,主要是为他们自己的极端自私、极端利己的行为作辩解。或者他们在劝导他人做为了一己之利而想做的坏事时,所经常引用的一句话。虽然很多人们都知道这句话中的“为”应该读作“围”,但是在他们在更多的情况下引用这句话的时候,还是要念作“畏”,而不是念作“围”。这是什么道理呢?

  尽管在中国古典传统文献里,不太容易找到这句话的出处,但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却会经常出现这样的词语引用。在百度上,还有一种说法,说这句话是一句成语。一般说来,成语的出处都是有典故的,唯独这句话没有找到有典故的出处。这是不是有点让人感到奇怪? 无典之成语如何成为成语? 或许,这根本就不是成语,而是某些人为了自身的私利,故意篡改原来那“为”字 的读音和含义,生生把它们变成一句极端利己主义的话术。

  虽然在百度上,我没找到这句话的出处。但是在一个私有制的社会里,某些人确实需要使用这样一句为了私有制和为了私有观念而辩护的话语。这是私有制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需要。即使中国古代文明并没有创作出这样的话术,但是私有制与私有观念仍然需要创作出来一个这样的话术来。要不然,私有制和私有观念拿什么去忽悠年轻一代?

  那些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贪官,实在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为自己的罪行辩解,就找出这么一句话术来作为一个遁词。那意思是说,我这个人原来还是不错的,但是因为受到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思想的影响,结果走到了邪路上去了。我犯了这个错误,顶多也就是一念之差,我也是这句老话的受害者,诸如此类,等等。

  我们的老祖宗留下来的劝人为善的话语多得很。那些贪官再如何孤陋寡闻,也应该知道,或者听说过“克己奉公”这一类的词语吧? 克己奉公难道不是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相对立、相抗衡的吗? 你好的不学,偏学那个坏的,这是你的幼稚还是你的愚蠢,或者你从根本上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以想象,当那些贪官听到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的时候,心理上应该得到了很大的抚慰。哦,原来我做的所谓贪腐,所谓受贿行为,在中国的所谓老话中也是能够找到根据的。这是何等荒谬,又何等无耻!

  即使一名官员真的是在为自己着想,那不过就是在说,你这种贪腐、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本身也是伤害你个人的前途,伤害你的家庭和你的亲人的利益。你为了那一点私利,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断送了家庭和亲人的幸福与安宁,做了这样的事难道不应该遭到天诛地灭吗? 我见过一位老同志,他说他就从来不敢接受贿赂,更不敢贪污。道理一点都不复杂。做了这样的事,迟早会东窗事发,迟早会身陷囹圄。这太不值得了。就是从自身、从个人、从家庭的利益考虑出发,也实在犯不上做这样的事。这种事做了之后,被曝光的风险实在太大了。做了以后,不仅不敢任意花费这些不义之财,还整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安。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 有什么乐趣?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明白了,趁早离这种犯罪越远越好。

  当然,抱有上述想法算不上什么更高的品格和更高的境界,但毕竟还是与人为善的。比起那些完全无知无畏,一门心思奔向万丈深渊的蠢驴们,多少还是有那么一点清醒。

  这位老同志说的这一番话,虽然听起来不怎么高大上,但却也都是实话。那些做了贪官的人,犯了那些贪污受贿罪行的人,在对利益的考虑上,还真比不了这位老同志。老同志知道,就是从个人和家庭的私利上来考虑,做这种犯罪的事也是极不值得的。而那些贪官们似乎并不这么想。说来说去,他们日思夜想的唯一希望就是侥幸。他们做了坏事,当然也是提心吊胆的,但是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就是万一没被发现呢? 万一他们的做的干事得逞了呢? 那么这些贪污受贿的钱不都成了自己的吗? 或许,在现实中,确实也有一个两个在短时间内有此侥幸的人,但是,从大多数情况来看,这样的侥幸机遇并不具有普遍性。

  年轻时,读《西游记》。开始部分有一段唐太宗与魏徽下围棋的描述,其中专门有一段讲述下围棋的道理,其中有一句是“惴惴小心,如临干谷”。下围棋也要左顾右盼,特别需要小心谨慎。当然,在那个时代做官,也必须要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今天我们有些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手里掌握了不小的权力,他们总以为,这是他们自己依靠自己的能力所挣得的,他们完全不懂,他们手里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正因为他们太过自以为是,所以他们就敢乍着胆子在他们的岗位上胡作非为。所谓“惴惴小心,如临干谷”就是说,对人民所赋予权力应该有一种对人民的敬畏。没有这样的敬畏,有的人就敢胡作非为。而有了这种对人民所赋予权力能为对人民的敬畏,那么他们就必然会千小心,万谨慎,绝对不敢越雷池一步。

  贪污腐败、贪腐分子,是私有制与私有观念下的产物。只要有私有制关系的存在,只要有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私有观念的存在,贪污腐败和贪腐分子,就不会销声匿迹。反腐败就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有人说,为什么今天的腐败分子越来越多。其实,这其中也有一个增量和存量的关系,十多年来的反腐败,解决了一部分存量的问题,但还有一部分存量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如果在这个时候,还有新的增量出现,那么反腐败的任务必然就非常尖锐和严厉。可能有人会认为,现在腐败分子越来越多,是我们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以为,得出这样的结论为时尚早。毕竟,我们每天都要揪出和处理一批批腐败分子,这样的阵势,对于存量中,以及增量中的腐败分子,都一直是一种震慑和威压。

  说人不为(畏)己,天诛地灭,倒是符合西方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的观念。他们是讲极端个人主义,讲极端利己主义的,利己到了极端,就成为天下最正当最合理要求的高峰。违背这个法则,自然就要遭到天诛地灭。但是对于中国人,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今天,这种说法都是非常荒谬的。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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