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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云 孟虹: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是新时代的重要任务

2024-12-22 11:32:34  来源: 红色文化网   作者:龚云 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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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城镇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和壮大城镇集体经济,是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关系到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发展方向与国家战略高度契合;服从国家顶层设计,实现城镇集体经济的集约、协调发展;加速数字化转型,以技术创新驱动城镇集体经济升级;构建复合型人才梯队,实现人才资源可持续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城镇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城镇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在新征程上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城镇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必要性,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新时代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城镇集体经济对于巩固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的主体地位、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构建更加完善、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持续发展壮大城镇集体经济,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第一,城镇集体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诞生与发展始终受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传统手工业主要依赖手工操作与简陋的生产资料,且生产资料从属于生产者个人,生产关系表现为手工资料私有制,本质上是私有经济,对于当时经济恢复重任而言,弊大于利。要快速恢复并发展国民经济,解放当时落后的生产力,就需要改变落后的生产关系,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形态。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1](p.165)中国共产党采取了极为审慎的改造策略,循序渐进地引领我国传统手工业踏上合作社的发展道路,奠定了集体经济的初步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发展生产力,调整旧的经济结构,1952年,我们党提出了以“一化三改”为核心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用大概四年时间实现了手工业生产资料由个体私有到集体所有的转变,形成我国初始的城镇合作经济。合作社经济作为当时推进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任务,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被载入宪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将合作社所有制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2](p.7)这标志着集体所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不可或缺的主体组成部分。时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旧对城镇集体经济作出明确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3](p.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集体经济摆脱诸多思想束缚,进入活跃发展、快速壮大时期,我们党多次调整和落实集体所有制政策。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采取积极扶持的方针”,[4](p.982)这不仅充分肯定城镇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而且逐步形成一套有利于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劳动就业制度,包括明确集体企业的性质和自主经营权,鼓励、保护和扶持集体企业的政治措施,规定集体企业的收益分配、工资福利、集体管理制度等。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首次确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传统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解放思想,通过出售、租赁、拍卖、联营等进行系列产权制度改革,形成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这一时期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形成产权多元、形式多样、利润率高等特点,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第二,城镇集体经济保证劳动者与资产所有者利益一致,为促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城镇集体经济连接个人与社会的经济发展,为广大劳动力群体提供形式灵活的就业岗位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集体企业不断进行改革,涌现出多种形式的新型城镇集体经济,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民营科技股份合作企业、职工持股企业等。在集体所有制制度下,劳动者就业拥有更多选择,且不再以个体身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成为紧密相连、相互支持的集体成员。这可以提升劳动者抗风险能力,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个体劳动者和经营者往往需要独自承担市场风险,而在集体经济中,风险被集体共同分担。当市场出现波动时,集体能够调动更多资源,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应对策略,降低单个劳动者面临的风险。同时,劳动者共同分享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在集体经济中,集体收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更加注重公平与共享。

  集体经济模式不仅在物质层面为劳动者提供了保障,而且在精神层面上给予劳动者归属感和责任感,在推动物质富裕的同时,不断为精神富足奠定基础。从社会个体转向推动集体发展、实现共同目标的重要力量,这种归属感使劳动者往往能够产生自发为集体贡献力量的自觉。集体中的每个劳动者都要增强个人行为为集体利益负责的责任感,个人行为和决策关乎集体共同利益。城镇集体经济还为劳动者提供了学习和成长的平台,不仅有助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而且为集体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城镇集体经济对于劳动者而言,不仅是一个提供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的平台,更是一个培养归属感、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重要载体。它让劳动者在共同面对市场风险、分享经营成果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与集体的共同成长和发展。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城镇集体经济将继续发挥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繁荣贡献更多力量。

  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始终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高度契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5](p.22)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强调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全面富裕,而不是单一方面富裕。城镇集体经济通过自身运营模式,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增强了劳动者抗风险能力,提升了他们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这些都与共同富裕目标高度一致。

  第三,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是确保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城镇集体经济是我们党推行经济政策的重要载体。城镇集体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更是党的经济政策在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载体。通过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我们党能够更好实现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和战略引导。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城镇集体经济虽发展快速,但结构形式以单一公有制为主,不利于正常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几年经验总结,国务院于1983年颁布《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改变过去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一些不必要的“旧框框”,即其组织形式不要过于简单化一,而应以经营灵活、方便群众为特点,经营形式可以多样化,可实行各种形式联营。这个规定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指明了正确方向。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们党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的新型城镇集体经济,确保城镇集体经济发展与国家长远规划相契合。

  城镇集体经济是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生活水平紧密相连,其发展状况不仅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幸福感提升与否,而且深刻影响广大人民对我们党的认同感、满意度以及党的执政基础稳固与否。习近平指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6](p.194)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集体经济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强固党的群众基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指导下,我们党通过发展集体经济,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激发内在活力,为人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增收途径,从而提升了民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增强了社会的向心力,为党的群众基础注入新的活力。

  发展城镇集体经济能够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1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7](p.1)新时代新征程,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城镇集体经济企业的发展需要党的领导和政策支持,而我们党也需要通过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来增强自身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战斗力体现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着眼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及时提出有效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能力,无论是分析形势还是作出决策,无论是破解发展难题还是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需要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强化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和管理,还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城镇集体经济的“引领者”与“护航者”。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党组织能够准确将党关于集体经济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至各集体经济组织,确保经济发展方向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通过协调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资源,积极策划和推动经济发展项目,如招商引资、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等,为经济发展项目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通过加强服务、提高效率、简化流程等措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企业投资兴业;为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公益法律援助,保障集体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党的战斗力的提升可为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条件,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又可进一步增强党的战斗力。

  二、新时代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机遇和独特优势

  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新时代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迎来诸多机遇、展现出独特优势,大力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仍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高瞻远瞩地提出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伟目标,明确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这一战略部署为新时代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新时代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机遇

  第一,消费升级和结构变化为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从国民经济全局来看,我国有几千万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只有高度重视、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才能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随着国家经济持续稳健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新时代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新需要,人民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我国有13多亿人口的内需市场,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阶段,中等收入群体扩大孕育大量消费升级需求。消费者在选择商品和服务时个性化需求增加,更加注重品质、性能、设计、品牌影响力等因素,服务消费在总消费中的占比逐渐提高。新的消费群体和新型消费模式逐步形成,其释放的消费需求与对更多、更优质的公共需求一起,对我国产品供给提出更多样化、精准化和高端化要求,也对城镇集体经济产业升级和转型提出更高要求。

  与消费升级相一致,我国市场需求结构也迎来从低端走向中高端消费的调整期。高端商品和服务需求增长,服务性消费支出增加,消费者品牌意识增强,健康环保意识有所提升,更加注重产品的健康安全、绿色环保等非数量标准。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市场需求发生根本变化,由以往生存型、物质型消费为主,逐步转向以服务型消费为主。市场结构优化升级不仅体现在量的增长上,更体现为质的飞跃,需求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新特征,这对市场供给提出更高要求。在这种变化之下,城镇集体经济凭借灵活的经营机制和对市场动态的敏锐洞察力,能够迅速捕捉市场机遇,精准对接消费者的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更多市场份额和发展空间,获得更多发展契机。

  第二,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客观现实。改革开放后,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但由于城乡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健全完善,我国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尤其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均等方面。

  在居民收入方面,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绝对差距显著增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数据可知,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为209.8元,2022年这一数据扩大至29150.0元,绝对差距增加了137.9倍。相比之下,同一时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始终维持在2.5倍左右(1)。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下,绝对差距增长幅度远超收入增长幅度,折射出我国依然严峻的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同样存在较大城乡差异。城市拥有完善的工业体系和第三产业以及政府持续的公共资源投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全面且覆盖面广泛,而乡村地区空间分散,人口聚集力不足,公共资源投入低、覆盖面窄,这就导致城乡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呈现出资源分配不均、服务水平不平等的差异特征。

  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是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必然选择。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客观现实,但同时蕴藏可观的发展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需求为城镇集体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城市与农村之间资源要素流动日益加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态势。城镇集体经济凭借其在市场信息获取、技术革新、管理效率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具备了与农村地区开展深层次、多维度合作的坚实基础与有利条件。通过构建紧密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城镇集体经济不仅能够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有效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而且能充分发挥双方的比较优势,形成互补效应,有效破解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畅的难题。

  第三,新一轮技术革命为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内在驱动。当前,新一轮技术革命以新型信息通信技术广泛应用与深度融合为核心,辅以新能源技术的动力支撑和新型制造技术的标志性突破,共同构成一系列技术创新集群,对全球经济结构产生深远影响。这些技术创新不仅对传统生产组织模式进行了深度改造与优化,还显著降低了资本循环各阶段的成本,极大缩短了资本的总周转时间,从而实现了生产效率飞跃,使大规模定制生产成为可能,且这一过程更快速,成本更低廉。

  对中国而言,新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双重作用,为经济转型提供了强大动力,特别是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为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开辟了新的增长路径。数字化生产使各行各业深度融合,促进了生产方式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型。通过大数据分析、云计算服务等手段,企业能够更精准把握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个性化定制和高效生产,促进产业升级与效率提升,极大解放劳动力,减轻劳动强度,有效缓解因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劳动力供给紧张问题。新技术革命还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了从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转型,为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城镇集体经济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进入21世纪以来,以科学技术创新和变革为核心的生产力提升,不仅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深刻的生产方式变革,而且为中国经济转型与升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内在驱动。

  第四,新阶段改革开放为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的活力之源。”[8](p.3)改革开放作为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宝,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发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指示,提出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增加了经济社会改革中制度建设的分量,为城镇集体经济在新时代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集体经济经历深刻变革,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变革组织形式,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为始,我国城镇集体经济不断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多种企业组织形式,从简单的合作社形式发展至包括集体资本共同共有企业,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以集体资产、职工资产控股与国有、私有资产共同组建的公司制企业,集体资本参与、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群众新办的合作社企业在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多元化经济组织形式使城镇集体经济在新时代更加贴近市场,更好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

  进入新时代,我国正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扩大开放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镇集体经济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和丰富外部资源。通过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经验,城镇集体经济得以快速吸收国际先进生产力,加速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集体企业向现代化、国际化转型。扩大开放还促进了国内外市场的深度融合,使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产品出口、技术合作与品牌国际化,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改革开放为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推动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激发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二)新时代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独特优势

  与其他经济组织相比,城镇集体经济具有独特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城镇集体经济的灵活性。首先,相较于大型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在经营形式上展现出更高的自由度与可塑性,能够敏锐捕捉市场的细微变化,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调整产品结构、销售策略以及价格策略。这种灵活性不仅体现在对外部环境的快速响应上,更在于其内部机制的灵活调整,确保企业能够紧跟市场步伐,不断满足消费者的多元需求。因此,城镇集体经济能够抓住市场机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自身快速发展与壮大。其次,城镇集体经济能够灵活整合与利用资源,高效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类资源。通过资源有效整合,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在保持高质量运营的同时,能够不断降低成本,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最后,城镇集体经济的灵活性还为其带来更多创新机遇。城镇集体经济组织更容易尝试并采纳新的经营方式和商业模式,推动企业不断创新产品与服务,不断革新企业管理理念与运营模式,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敏锐的洞察力与强大的适应力。

  第二,城镇集体经济的共享性。城镇集体企业的本质是生产资料掌握在劳动人民手中,这是劳动者当家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标志,也是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基础。在城镇集体经济框架内,共同富裕涵盖两个核心要素:一是体现效率与发展的“富裕”,即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壮大,提升经济效益,增加劳动者收入;二是体现公平的“共同”,即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果惠及全体劳动者,实现利益共享。“富裕”和“共同”,是城镇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既要注重规模扩张和效益提升,又要强调内部劳动者的团结协作与资源共享。做大经济蛋糕,是振兴城镇集体经济、引领劳动者迈向共同富裕的先决条件;而确保“蛋糕”分配的公正,则是保障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因此,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平,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位劳动者,共同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新时代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举措和实践路径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壮大城镇集体经济

  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关键在党的领导。习近平指出:“党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经济工作是中心工作,党的领导当然要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抓住了中心工作这个牛鼻子,其他工作就可以更好展开。”[9](p.188)党的全面领导为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党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等方面发挥掌舵领航作用,党对经济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既具有直接优化市场与政府功能的作用,更具有统合市场与政府功能的独特政治优势。因此,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具有重大政治和经济意义。

  坚持和加强党对城镇集体经济的全面领导,需要科学把握包括党的经济治理体系、党的经济治理能力等要素在内的一系列实践要求。一是完善党对经济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离不开系统完备的领导制度体系,要自上而下形成一套贯穿经济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党的领导制度,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把握发展方向,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确保城镇集体经济始终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前进;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是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的延伸,既要强调党中央对全国各领域经济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又要注重激发各地基层首创精神,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

  二是大力提升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离不开党的领导能力水平提升,“我国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分工日趋复杂、形态更加高级、国际国内联动更加紧密,对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10](p.103)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经济工作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善于洞察经济活动的政治后果,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与此同时,要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领导活动“科学化水平”,意指决策符合客观规律的程度。我们党在领导指挥经济工作时,必须尊重客观实际,必须有系统思维、科学谋划,使党的经济工作指导方针和决策符合新发展阶段客观要求。党员干部还需提高领导经济工作专业性,加强专业新知识的学习、新经验的积累,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成为经济社会管理的行家里手。

  (二)服从顶层设计,实现集约协调发展

  经济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必须综合考虑政治和经济、物质和精神、发展和安全、资源和生态、国内和国际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做好经济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重大任务。党和国家每年都会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多年探索实践中已形成一整套较为成熟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路线制定围绕两大主题展开:稳增长和调结构。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年份,我们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的政策重心明显偏向稳增长,旨在缓解当下经济增长压力。如2014年内需低迷,经济面临深度通缩风险,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2018年我国对内经历去杠杆,对外受中美贸易摩擦压制,经济面临较大增长压力,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强化逆周期调节”。而经济平稳年份,政策重心向调结构倾斜,旨在解除长期发展面临的潜在障碍。如2015年宏观经济通缩风险化解,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开始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论调结构还是稳增长,我们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路线的顶层设计都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

  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服从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适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11]为更好配合党和国家总体部署,城镇集体经济必须以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姿态,优化城镇集体资产的产业布局和空间结构,丰富城镇集体企业功能定位。要坚持“党的领导、多级统筹、城乡融合”,党的领导是确保城镇集体经济正确发展方向的根本保证,多级统筹则有助于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城乡融合是打破传统界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产业协同发展的关键。从产业上看,城镇集体经济的产业链条需加强向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通过资源共享、技术互补、市场联动等方式,推动城乡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通城乡产业链,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低污染、高产出,实现更高附加值的高质量协调发展。

  (三)加速数字化转型,实现技术创新发展

  如何抓住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历史机遇,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自身转型升级,是当前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数字化转型,指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城镇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深度改造和优化,以数据为驱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和业务流程智能化。这一过程不仅要求城镇集体经济在技术应用层面实现突破,更要在思维模式、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根本变革。

  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是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11]实现以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发展,意味着城镇集体经济要在数字化转型基础上,注重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通过引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优化产品服务,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质生产力。因此,城镇集体经济组织需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培养和引进具备数字技术技能的人才,构建完善的数字技术管理体系,以确保数字型转化顺利推进,更好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要求。数字化转型还要求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转向数据驱动,从单一的产品导向转向用户导向。领导者和管理者需具备数字思维,能基于数据做出决策,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同时,要打破传统层级结构,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确保信息流通顺畅和决策高效,积极探索平台化、生态化运营模式,通过构建开放平台,吸引更多合作伙伴和创新资源,共同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产业生态。

  在运营模式上,城镇集体经济可从多方面入手实现数字化转型,包括构建数据驱动的决策体系,从生产、销售、客户反馈等各环节收集数据,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运营策略,实现精准营销、提升供应链效率等目标;打造平台化、生态化运营模式,构建开放平台,吸引供应商、服务商、客户等各方参与者加入,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与共享,促进各方协同创新,共同推动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升级,形成互利共赢的生态系统;优化客户体验与服务,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和偏好,以用户为中心设计服务流程和产品功能,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推荐和解决方案,形成以用户为导向的服务模式等。

  (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现可持续化发展

  “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5](p.33)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关键在人。新时代城镇集体经济工作更加复杂,城镇集体经济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对人才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城镇集体经济需跟上时代步伐,构建一支高素质、多层次、复合型的人才梯队。

  为实现城镇集体经济的数字化转型,一是需要搭建起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技术工作人员、宣传营销人员等多元化人才梯队。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制定详尽的人才发展规划,明确各阶段人才需求与目标,广泛吸纳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为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要注重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人才队伍,通过持续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人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培养数字技能和创新能力,使人才能够迅速适应技术革命需求,推动城镇集体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二是必须建立健全人才待遇与激励机制。要为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完善的福利保障、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环境等,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城镇集体经济数字化转型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人才流动与晋升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岗位间合理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这样能够更好激发人才潜能和活力,推动城镇集体经济在数字化转型中实现跨越式发展。此外,还应积极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通过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激发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培养其忠诚、敬业、创新的工作态度,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城镇集体经济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群众创造性

  发展集体经济,根本目的在于实现集体成员经济利益并增进其社会福利。这不仅要求我们党在经济活动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需将强化人民主体作用贯穿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一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价值追求,为人民谋福祉;二是要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激发人民创造性,依靠人民实现城镇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回答了为谁发展、依靠谁发展、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等重大理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指出:“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变化,努力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12](p.373)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根本上还是为实现人民对更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切实将社会生产力提升转化为人民群众的现实幸福感。

  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动力,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唯物史观,坚定走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从人民群众的需求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在推进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是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实践活动的主体。人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和智慧创造,为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和模式,为城镇集体经济的创新发展提供宝贵智慧和经验。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城镇集体经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获得人民群众广泛支持,依靠人民的力量,才能形成推动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强大合力。

  推动城镇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新时代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不仅要从理论层面高度加以重视,深入研究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而且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解决城镇集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城镇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必将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注入强劲动力,助力我国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征途上行稳致远、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5]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6]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

  [7]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9]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

  [10]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

  [1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N].人民日报,2024-07-22.

  [12]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

  注释:

  (1)数据参见《2023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23年版)。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4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6,绝对差距为209元;202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28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33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45,绝对差距为29150元。

  (本文原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4年第9期,授权红色文化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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