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前夕,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围绕工业化建设这一核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原则性构想,其基本内容是:工业化必须建立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基础上;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社会主义工业国;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些工业化构想既区别于国民党反动派的主张,也不同于苏联对新中国工业化的期待,直接影响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工业化建设,彰显出新中国工业化独立自主的基本立场。
当前,我国拥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 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工业大国。对新中国工业化的研究,学界普遍从长时段、整体性的视角出发,高度肯定新中国前30年所取得的工业化成就,尤其是建立起了独立且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然而,这些研究对新中国成立前后我国独立自主发展工业之主体性自觉论证仍不够充分。鉴于此,本文拟深入剖析新中国工业化的原则性构想和初期实践,以期能够清晰、透彻地展现党和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所秉持的独立自主的基本立场。
一、工业化必须建立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基础上
在落后的中国如何实现工业化?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定地主张工业化必须建立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基础上,“那就是用革命的方法,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反动势力,不动摇地坚持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封建主义,打倒官僚资本主义……造成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的先决条件”。
一方面,这是对近代中国工业化梦想破灭的深刻省思。西方工业文明的崛起与全球扩张,中国传统经济逐步瓦解,使这个历史上曾创造出辉煌农耕文明的国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国际帝国主义与国内封建专制主义相互勾结造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之泥犁地狱。在此背景下,众多有识之士怀着救亡图存和国富民强的愿望踏上寻求向工业文明转型的道路。然而,从洋务运动的“师夷长技以自强”,到康有为提出“定为工国”,再到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将工业化置于“建国方略”的核心位置,这些尝试均未成功实现其既定目标。究其原因,是没有使旧中国从整体上摆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羁绊,没有从根本上消灭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正如毛泽东所总结的:“就整个来说,没有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的中国,不可能发展工业。”“在一个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分裂的中国里,要想发展工业,建设国防,福利人民,求得国家的富强,多少年来多少人做过这种梦,但是一概幻灭了。”因此,工业化必须建立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基础上。
另一方面,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对工业化发展基础截然不同的态度。不可否认的是,国民党也有工业计划,但其始终以“一党专政”为核心目的,并不关心工业化是否真正建立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基础上。因此,国民党对内与封建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勾结,对外依附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例如,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为巩固政治独裁的经济基础,允许官僚资本以接收的名义,肆意攫取日伪产业,形成行业垄断。虽然国民党事先制定了接收日伪产业的规范细则,以及扶持民族工业的具体纲领,但在实际接收时,所谓的规定早已成为一纸空文,官僚资本侵占了大量原本属于民族资本的日伪产业。据估算,抗日战争结束后,官僚资本约占官营和民族资本资本总额的 75%—80% 左右。再如,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为换取美国经济和军事上的“反共”援助,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美空中运输协定》《中美关于经济援助之协定》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出卖国家主权。这些条约所宣称的互惠平等的原则,实际上仅停留在文字层面,形同虚设,因为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的中国,在现实中根本不具备实现并享受条约所规定的权利的实际能力。这导致的结果是美国能够多方面干涉中国事务,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可见,在国民党眼里,相比于巩固自己“一党专政”的地位,在民族独立基础上发展工业显得无足轻重。
相反,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主张工业化的发展基础必须是真正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因而一方面与帝国主义及其扶持的各种反动势力作斗争,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阵营中也坚持独立自主,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第一,揭穿国民党假和平真内战的阴谋,将革命进行到底。1949 年,在蒋介石发布《新年文告》三天后,毛泽东就发表文章对文告的内容尤其是对蒋介石求和的先决条件进行逐一批驳,深刻揭示其背后的真实目的。随之发表的《关于时局的声明》正式回应了蒋介石“愿意和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平谈判的建议”,严正指出其所提出的谈判条件是“继续战争的条件,不是和平的条件”,并提出了达到真正和平的八项条件。而后,毛泽东在新华社连续发表评论文章,揭露国民党利用和平谈判来保存反革命实力的虚伪性和反动性,争取舆论上的支持。
在国共和谈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及时公布谈判进展,力争各民主党派对中共谈判方案和将革命进行到底伟大号召的支持。周恩来经常向在北平的民主人士介绍和谈的情况,征求他们对《国内和平协定草案》的意见。谈判破裂后,周恩来第一时间向各民主党派人士说明和谈破裂的经过,并做了《关于南京政府拒绝和谈及时局的发展》的报告。正是由于及时的平等对话,各民主党派人士方能逐渐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并希望人民解放军早日解放全中国。正如与会的冯友兰等人表示:“中共所提和平方案,条件非常宽大,南方人民将更清楚地看到谁是谁非。”国民党拒绝签订《国内和平协定》后,1949年4月20日夜至21日,人民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彻底摧毁了国民党的长江防线,4月23日,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宣告了延续22年的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覆灭。
第二,以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针彻底摧毁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控制权。不平等条约是帝国主义攫取在华特权的重要手段,因此,新中国采取的重要外交方针之一是“另起炉灶”。这意味着新中国绝不会承认旧中国所建立的一切屈辱外交关系以及所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绝不会承袭和延续旧中国的屈辱外交。正是基于这一方针,新中国才能不为过去任何屈辱的外交所束缚。与此同时,毛泽东指出:“无论是中国的反对派,或是美国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侵略势力,都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这表明,中国共产党绝不认为民族独立是可以仅凭政治宣示便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通过大刀阔斧的变革和坚持不懈的斗争才有可能实现的。具体而言,新中国采取的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原则性主要体现在“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新中国成立前夕,美国以“国际义务”为借口,企图迫使新中国保留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并发表《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粉饰对华 的侵略行为。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针锋相对,通过《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别了,司徒雷登》《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友谊”,还是侵略?》《唯 心历史观的破产》四篇文章深刻揭露美国对华政策的帝国主义本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也没有屈从于帝国主义国家的敌视与封锁,而是继续坚持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在华一切特权的立场,“只要一天它们不改变敌视的态度,我们就一天不给帝国主义 国家在中国以合法的地位”。为了“在国际上我们可以有更大的政治资本去对付帝国主义国家,去审查过去中国和各帝国主义国家所订的条约”,党和政府选择站在同样 反对帝国主义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并将中苏关系通过新的平等的条约固定下来,这“使资本主义各国不能不就我范围,有利于迫使各国无条件承认中国,废除旧约,重订新约,使各资本主义国家不敢妄动”。
灵活性主要体现在对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的先后缓急进行区分,并据此采取相应的正当解决措施。具体表现为:其一,新中国刚成立,就立即针对三项对国家主权有着重要影响且当时受损严重的权利——海关管理权、驻军权和内河航行权采取措施。具体而言,1949年10月25日成立中国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并于1950年发布《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新的海关税则;全面收回了在华的外国兵营地产;发布了新的航运规定,明确规定外国轮船未经中国政府批准不许驶入中国内河。其二,在经济领域,对在华外资企业采取“按照国籍、系统、行业等各种不同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处理和区别对待”的方针,管制、征用进而收回涉及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外资企业,允许一般外资企业在遵守新中国政策法令的前提下继续经营。其三,在文化领域,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在接管城市时即开始清理外国政府、私人和团体在中国设立的宣传机构,并分阶段对由外国人经办或接受外国津贴的文化、教育、卫生、救济等机构进行审查和接管。
第三,订立《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美苏两大阵营对峙的国际背景下,党和政府主动选择站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这是因为: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举、国力薄弱,亟需国际援助以应对帝国主义的敌视和武装干涉威胁。而真正的、具有友谊性质的国际援助,唯有来自“以苏联为首的反帝国主义战线”。然而,尽管新中国与苏联同属于社会主义阵营,但面对国民党政府和苏联政府签订的不平等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对国家主权构成影响时,党和政府也坚定地将废除中苏旧条约视为外交工作的重要任务。
1949年12月16日,毛泽东在抵达苏联后与斯大林的第一次会谈中,就开诚布公地说明:“惟中国社会舆论有一种感想,认为原条约是和国民党订的,国民党既然倒了,原条约就似乎失了存在的意义”。随后,毛泽东与中共中央政治局频繁进行电报交流,分析斯大林无意废除旧条约、签订新条约的原因,并决定及时与斯大林展开第二次会谈。对此,毛泽东在12月22日还专门通过苏联专家组负责人科瓦廖夫向斯大林预先提出了两种谈判方案。然而,斯大林在12月24日的正式会谈中只字不提废除旧条约,甚至认为周恩来无需前往莫斯科继续谈判。会谈后,斯大林继续故意回避签订新条约、废除旧条约的问题。毛泽东对此表示不满,并在与苏方联络员的一次接触中直言不讳地说:“我到莫斯科来,不是单为斯大林祝寿的。你们还要保持跟国民党的条约,你们保持好了,过几天我就走。我现在的任务是三个:吃饭、拉屎、睡觉。”而后,毛泽东不再积极参加公开场合的活动,直到苏联方面同意签订新的条约。
毛泽东、周恩来在与苏联方面的会谈中,从确定会谈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再到对相关具体条约条款的谈判,始终以维护新中国的主权与民族利益为核心要义,与苏方代表据理力争。最终,中苏双方在1950年2月14日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相关协定。将新旧条约及其相关协定的文本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它们在内容上存在本质差别。例如,在涉及国家利益方面,旧条约的相关协定规定:中国长春铁路归中、苏共同所有,并共同经营;旅顺港是仅供中苏两国使用的专属海军基地,其管辖权属于中苏军事委员会,但委员长由苏方派任;大连港口的行政权属于中国,但港口主任必须是苏籍人员,所有港口工事及设备之一半也需无偿租与苏方。新条约的相关协定则规定,苏联需不迟于1952年末将它通过《雅尔塔协定》和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所获得的在东北的一切权益交还给中国。
工业化必须建立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基础上,这一原则性构想完全区别于国民党将国家主权利益和工业化让步于“一党专政”的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揭穿国民党假和平真内战的阴谋,将革命进行到底。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彻底摧毁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控制权,并订立新的中苏条约。这一系列措施直接体现了只有中国共产党真正坚持在政治独立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同时也表明党和国家奉行的“一边倒”外交政策是借力打击帝国主义的策略性选择,即坚定地站在同样反对帝国主义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这种结盟建立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正如毛泽东所说的:“这种一边倒是平等的”。
二、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社会主义工业国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对中共七大提出的“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思想的进一步发展。这一原则性构想不仅明确了社会主义应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上,而且立足于新中国的具体实际,明确了由农业国转变为社会主义工业国只能是稳步转变的过程。
一方面,稳步转变策略的提出,源于中国共产党对新中国面临复杂多样的矛盾的深刻洞察与精准把握。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必须学会在城市中向帝国主义者、国民党、资产阶级作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和文化斗争,并向帝国主义者作外交斗争”。与此同时,他强调:“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这表明,即将建立的新生政权还必须继续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国民党反动派展开斗争。具体而言,还面临着消灭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完成土地改革、肃清帝国主义在华势力和特权的任务,与此同时,还面临处理与民族资产阶级矛盾的任务。面对矛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谨慎稳妥的态度。
另一方面,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有利时机,以加快推进工业化建设,亦是稳步转变策略中不可或缺的核心要义。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深刻地指出:“要打败日本帝国主义,需要工业。要使中国的民族独立有巩固的保障,就需要工业化……日本帝国主义为什么敢于这样地欺负中国,就是因为中国没有强大的工业,它欺侮我们落后”,“但是经济工作,尤其是工业,我们还不大懂,可是这一门又是决定一切的”。可以看出,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清醒地认识到,中国要摆脱贫穷落后屈辱挨打的状态,除了加速工业化建设之外,没有别的出路。因此,稳步转变也意味着不失时机地加快工业化建设。
在稳步转变策略的指引下,党和政府领导人民通过一系列措施,推进新中国由农业国向社会主义工业国转变。
(一)巩固新生人民政权与恢复国民经济,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开辟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领导人民群众继续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国民党反动派斗争,同时团结并引导民族资产阶级,逐步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针对帝国主义,党和政府除了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彻底地摧毁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控制权外,还做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历史性决策,以反对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抗美援朝战争的伟大胜利,彰显出同仇敌忾的民族伟力,打破了美军不可战胜的神话,粉碎了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企图将新中国扼杀在摇篮之中的图谋。
针对封建主义,党和政府主要通过土地改革的方式废除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与此同时开展各项民主改革运动肃清封建势力。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封建制度的根基,新中国刚成立时,全国还有2/3的地区存在封建土地制度。为此,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6月30日,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正式公布施行。至1952年底土地改革在全国的基本完成,从根本上铲除了中国封建制度的根基,为新中国的经济恢复发展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扫清了障碍。此外,党和政府为彻底肃清封建势力,还进行了工矿企业民主改革、封建婚姻制度改革以及对娼、毒、赌等社会痼疾做斗争等一系列民主改革运动。
针对国民党反动派,党和政府主要采取的措施是没收官僚资本,清除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经济基础,并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扫除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势力。中国的现代性工业中“最大的和最主要的资本是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因此,每当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一座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就会立即着手接收工作,没收官僚资本将其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使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并确保其在经济成分中占领导地位。这让新生人民政权掌握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也为向社会主义工业国过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针对民族资本主义,党和政府主要通过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和限制的政策,助力国民经济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在经济形态上表现为中小规模的私人工商业,在物资匮乏的新中国成立初期,需要对其充分利用。正如毛泽东指出的:“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占了现代性工业中的第二位,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因此,党和政府在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上,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为基本遵循,以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为突破口,积极扶持私营工商业度过困难期,从而发挥其恢复国民经济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党和政府也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等方面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政策。1952年初,党和政府还在私营工商界开展了“五反”运动,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并及时进行了第二次工商业调整,使私营工商业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轨道上继续有所发展。
(二)优先发展重工业,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
关于重工业对工业化的奠基性作用,《共同纲领》指出:“关于工业: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1951年,《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指出:“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必须发展农业,并逐步完成农业社会化。但是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因此,党和政府在编制“一五”计划草案时,就已经做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决策。与此同时,党和政府抓住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朝鲜战争局势缓和以及苏联承诺援助新中国“一五”计划等有利时机,及时推进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决策的实施。
首先,增加对重工业的投资。“按照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规定,在工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制造生产资料工业的投资占百分之八十八点八;制造消费资料工业的投资占百分之十一点二”。其次,集中力量进行以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为中心的工业建设。这些项目正是新中国工业化急需的现代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的骨架。实际施工的150项工程,除了3项属于轻工业和医药工业外,其余均属于重工业,包括军事工业44项、冶金工业20项、能源工业52项、机械工业24项、化学工业7项。最后,优化重工业的地区分布。为改变旧中国70%工业集中在沿海地区的不平衡状况,党和政府有意将“156项工程”主要布局在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当“一五”计划完成时,实际实施的150项工程具体分布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使得工业建设布局更加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党和政府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并不意味着不重视发展轻工业和农业。中共中央在1952年12月下发的《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中明确指出:“集中力量保证重工业的建设,特别是保证其中主要工程的完成,决不能理解为取消了国家建设的大规模性质,决不能理解为可以忽视轻工业的发展、农业和地方工业的发展、贸易合作事业和运输事业的发展及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以至放松对这些事业的领导。”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不重视轻工业、农业现象,毛泽东深刻论述“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中国工业化的道路”等内容,廓清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辩证关系,尤为强调农业在资金、原料、市场上对重工业的积极作用,主张工业发展和农业发展必须并举。
(三)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
毛泽东曾形象地把“发展社会主义的工业”与“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比作鸟的“主体”与“翅膀”的关系,这充分彰显了“三大改造”对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重要作用。毫无疑问,“三大改造”是加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过程,直接服务于新中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业化方向,不容忽视的是“三大改造”也是释放新的生产力的过程,有利于加速工业化进程。
其一,引导分散的个体的农业、手工业经济走向集体化,有助于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农业改造依次经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三个阶段,形成了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按劳分配的生产样态。手工业经过改造在组织形式上也从手工业生产小组最终过渡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上转变对加快推进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大有裨益。以农业合作化为例,它有效解决了“生产不足”这一根本性问题,将不断增长的粮食和原料作物产量转化为国家工业化所急需的“资本原始积累”。具体而言,合作社真正地将农民组织了起来,兴修中小型水利工程、抵御自然灾害;推广科学种田技术;精耕细作、多种经营,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与此同时,国家能够不再与分散的农户直接进行粮食交易,而是直接对接合作社,“这对加快粮食收购进度、简化购销手段、推行合同预购等都带来了便利”。
其二,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加快工业化进程。1953年,党和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从“利用和限制”发展为“利用、限制、改造”,而且重点是改造。党和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逐步将私营企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这样的做法进一步满足了加快推进工业化建设的需要:首先,从公私合营方式促进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实施来看,公私合营后的企业避开了私营企业分散、发展不稳定的短板,其供给、生产、销售环节更便于国家进行统筹安排;其次,从调整企业生产关系促生产的角度看,民族资产阶级在公私合营过程中被改造成为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缓和了过去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劳资矛盾,提高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与此同时,由于在公私合营过程中对原私营企业的在职人员采取“包下来给以安排”的方针以及“量才录用、适当照顾”的原则,这使得他们在转变身份后仍能利用其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为企业生产服务。
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社会主义工业国,这一原则性构想不仅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与工业化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共生逻辑,更彰显出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新中国众多错综复杂矛盾时审慎稳妥的态度。党和政府既稳妥地处理了与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以及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复杂矛盾,又敏锐地捕捉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朝鲜战争局势缓和以及苏联承诺援助新中国“一五”计划等有利时机,及时推进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决策,与此同时,通过“三大改造”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的建设步伐。这一系列行动,直接体现了党和政府立足于新中国具体实际发展工业的主体性自觉。
三、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
“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一重大的工业化原则性构想,是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的。这回应了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这一重大议题,饱含着对近代中国屈辱的历史境遇的反思。不容忽视的是,该工业化原则构想还隐含着另一层现实指向,即不加入苏联于1949年1月成立的“经济互助委员会”(以下简称“经互会”)。
苏联所期待的新中国的工业化形式,是加入社会主义阵营的经济分工体系,在工业上专门发展个别种类的行业及其机器设备即可,不必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这样不仅可以壮大社会主义阵营的经济力量以对抗资本主义阵营,还可以形成苏联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分工体系。因而,苏联在多个场合都积极地邀请新中国加入“经互会”。毛泽东从一开始就对这种基于比较优势的经济分工体系持谨慎态度, 并在实践中对这一分工体系形成了非常透彻的认识:苏联“不提倡各国尽量搞,而提倡‘可以不必生产能靠其他国家供应来满足需要的产品’。似乎想用经济力量来控制别的国家”。因此,新中国为防止陷入旧中国依附发展的窠臼,尤其是真正实现经济上的民族独立,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不加入苏联主导的“经互会”
苏联希望中国加入“经互会”的意图,在新中国成立前夕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秘密访华时已有所表露,他不仅有意向中方提及莫斯科六国会议取得的成果,还直接提出新中国“在与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进行贸易的原则方面,应该与莫斯科六国会议上达成一致的原则相符”。毛泽东在回应时并未直接谈及“经互会”,而是着重指出:“虽然中国的资产阶级不愿意,但对外贸易要被垄断。我们首先要与苏联和新民主国家进行贸易,只有这些国家不需要的产品,才出口到资本主义国家”。这其实已反映出毛泽东对加入“经互会”可能带来的经济依附的警觉。仅一个月后,毛泽东就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旗帜鲜明地宣布中国要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这说明,在毛泽东看来,新中国若想从农业国蜕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才是必由之路,这也表达了他对加入“经互会”的婉拒态度。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多个场合明确表示不加入“经互会”。1954年赫鲁晓夫访问中国,曾与师哲、刘少奇提及加入“经互会”一事,毛泽东得知后,对师哲表示“如果稀里糊涂挂上钩,将来的麻烦会不堪设想”。在刘少奇向毛泽东汇报后,毛泽东果断回答“我们不参加”。即使面对赫鲁晓夫的正式邀请,毛泽东也毫不犹豫地答复说:“没有这个必要,这对中国的发展建设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相反,可能麻烦很多,纠缠不清,还会妨碍建设的进展”。
从毛泽东之后的读书批注看,他不仅十分了解“经互会”实践中所存在的不平等现象,而且对其所奉行的比较优势原理与国家独立自主发展原则之间的矛盾有着深刻的认识。例如,面对苏联教科书上出现“在社会主义阵营,没有也不可能有经济扩张、不等价交换、竞争、强国剥削和奴役弱国等”,“以完全平等、互相尊重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互助为基础”,“同时没有一个参与国强迫对方接受它所不要的商品”等话语,毛泽东都会着重划线并批注:“事实上有”“事实上也没有做到”“事实上有卖肉带骨头的贸易,这是一种政治性的贸易”。
正是对“经互会”有清醒正确的认识,新中国直到1956年才仅以观察员的身份列席“经互会”委员会会议,这意味着新中国一方面可以单独与“经互会”成员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满足与社会主义国家对外贸易的需求;另一方面不必受“经互会” 带有片面性和一定强制性的分工体系的制约,拥有发展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机会。
(二)搭建部门齐全的工业体系
力求工业门类的尽量完备是新中国经济建设规划的行动自觉。1952年6月中财委按照行业划分试编出的“一五”计划轮廓草案,虽然是一个尚待改进和完善的草案,但也已涵盖了共计12个不同主题的工业部门类别。在五易其稿后,1955年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最终审议通过的“一五”计划呈现出了更加齐全和完备的工业体系建设计划,包括9大重工业门类、5大轻工业门类、5大运输和邮电门类。还需指出,党和政府在制定工业计划时力求工业门类最大限度地完备,并非一厢情愿的想法,而是建立在对本国自然资源潜力客观认识的基础上。中财委在制定“一五”计划轮廓草案前,就已于1950年开展了全国工业普查工作。
在“一五”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党和政府坚决捍卫建立独立完整工业体系的战略目标。1960年,毛泽东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曾提到,中国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的主张是同苏联争论得来的。一个“争”字既展现了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坚持这一立场的艰难,也彰显了党和政府捍卫这一立场坚定不移的决心。1956年,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苏联援助情况时,陈云指出:“苏联帮助我们是不是有留一手的问题,我看在某些方面是有的。这点我们早就感觉到了,苏联说我们原料工业搞少了,机械工业搞多了。苏联就是先搞机械工业的,我们也要集中力量先搞机械工业。苏联不答应给,我们就自己搞。‘如果我们不全办起来,一旦有战争怎么办呢?’”。周恩来也强调:“如果苏联有困难或者在某些方面留一手,那就是要靠我们自己想办法,主要靠自力更生,也要争取外援”。
(三)攻克资金、人才和技术问题难关
在资金方面,党和政府主要从农业收入、工业收入、内外债、侨汇四个方面进行筹措,并通过倡导节约的方式增加资金积累。一是通过征收农业税、出口农产品,以及对农产品统购统销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助力工业化建设投资。数据显示,到20世纪50年代末,国家财政收入的50%左右还直接或间接与农业有关,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总出口物资中的占比超过70%。二是受益于重工业的高利润率和轻工业的快速回报特性,工业自身的积累同样是主要的资金来源。数据显示,“一五”计划期间,工业每年向国家财政上缴的数额均高于农业。具体来看, 1953-1957年,工业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上升,分别为39.8%、41.3%、43.6%、46.7%和49.2%。三是通过向国外借款和在国内发行债券,缓解资金压力。“一五”计划时期,中国的国外贷款(主要是苏联贷款)占中国财政总收入的2.7%。这些援助并非无偿,中国需偿付苏联借款及利息,同时还需向苏联提供其紧缺的农 业和工业战略物资。同期,国家发行了27.46亿元的经济建设公债,占经济建设支出的4.09%。四是积极发挥侨汇在增加外汇收入以进口工业设备,平衡国际收支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数据显示,1950-1954年,全国侨汇收入达6.84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资本主义国家出口额的50%。党和政府还通过精简行政机构,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来积累资金。1953年11月,中共中央正式下发关于精简行政编制的通知,成效是“一五”计划期间国家行政经费的支出在总预算中的占比降至10%以下,改变了过去15%以上的占比情况。此外,虽然全国范围内的增产节约运动具体节约了多少资金无法准确统计,但正如毛泽东指出的:“为了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就要付出很 多的资金,而资金的来源只有增产节约一条康庄大道,这是应为全党同志所明白了解 的”。
为填补新中国巨大的人才、技术缺口,党和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团结、利用和改造旧中国的知识分子。《共同纲领》第47条明确规定:“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1950年6月,毛泽东进一步指出:“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对知识分子,要办各种训练班,办军政大学、革命大学,要使用他们,同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改造”。二是根据工业建设的需要,对有限的技术人才进行合理调配和优化配置。例如,新中国成立之初,当全国钢铁会议决定把钢铁建设的重心放在东北时,党和政府从华北、华中、华东等地区动员大批技术人员到东北去从事新的经济建设工作。三是动员海外人才回国参与工业化建设。早在1949年12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就成立了“办理留学生回国事务委员会”,专门负责海外留学生的回国工作,并以极大的诚意和热情对待海外留学生。1957年5月,周恩来指出:“政府对留学生回国,不管先后,都一律欢迎,一视同仁,而且允许来去自由”。“据统计,1949年8月至1955年11月,从资本主义国家回来的高级知识分子有1536人,其中从美国回来的就有1041人”。四是根据国家建设需要进行全国院系调整。“在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全国高等学校自经一九五二、一九五三年两次调整后,可以说业已基本上完成了这项工作,结束了院系庞杂纷乱、设置分布不合理的状态,走上了适应国家建设需要培养专业人才的道路”。五是“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学习国外先进技术。苏联援建156项工程是引进先进技术的重要方式,党和政府非常注重对这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推广。例如,派人积极参与苏联设计工厂的过程并进行学习,进而在各工业部门设立自己的设计机构;在全国劳动竞赛中发动职工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推广我国的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在“走出去”学习技术方面,1950-1965年,新中国共向苏联、朝鲜、古巴等29个国家派出留学生10698人,这些留学生回国后,大多成为国内工业化建设的骨干力量。
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一原则性构想不仅为新中国如何实现经济上的民族独立指明了方向,更隐含着对加入“经互会”的委婉回绝。党和政府以自力更生、争取外援“两条腿”走路,搭建属于自己的部门齐全的工业体系,攻克资金、人才及技术多重难关。这体现了新中国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坚持独立自主工业化的主体性自觉。
新中国初期的工业化实践带来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巨大成功,实现了工业体系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正是坚持独立自主工业化的基本立场,并将一系列原则贯穿始终,才最终为新中国构建起了相对独立、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在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现阶段,我们必须继续坚持独立自主工业化的基本立场,并依据新形势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这一系列原则。
【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作者:袁萍,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转编自“当代中国史研究”,原刊于《当代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