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援:转发一篇国家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答《环球时报》记者问,所言有理有利有节,有事实、有根据、有对策,他义正词严地指出:“在网上造谣是要承担后果的。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网上言行负责,不可以在互联网上无法无天。如果不需要对网上言行承担法律责任,将十分可怕。散布谣言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空间必须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作为一个网络谣言的受害者,我深有感触。我的战友和我本人已经在多种场合、多个媒体反复澄清我不是79年越战“逃兵”,我们一批人于1978年1月调入军队院校时,并无任何作战信息,而且我还参加过抗美援老挝作战,上过战场,怎么能说是临阵脱逃?我的妻子子女都在国内生活工作,从来没有去过美国,我怎么能说出“我的妻子子女在美国,并不等于我不爱国?”的话?更可气的是我大哥已去世多年,居然还有好事者造谣他是德国某公司驻华代表,害得该公司以官方网站出来辟谣。好在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谣言止于事实,谣言止于法律。希望那些现在还在造谣、传谣的人,好好读一下对刘正荣局长的专访。
国信办官员:“谣言倒逼真相”说法不准确
2013-05-27 07:19:00来源: 环球时报-环球网(北京)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接受本报专访
有社会,即有谣言。网络时代,言论传播速度随着博客、微博等自媒体工具的应用呈几何级增长。如果它是一则网络谣言,它正在以怎样的方式影响社会?相关管理部门如何辨别谣言,又在进行怎样的应对?目前,世界多国针对网络谣言采取权威辟谣和关闭账号等手段,在中国,官方又如何把控治理尺度?5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接受环球时报专访,就上述疑问做出回应。
关于谣言
环球时报:前几天,北京市公安局依法逮捕了制造北京京温商场安徽女孩“离奇”死亡谣言的彭某等13人,您怎么看这件事?
刘正荣:这是一个典型案例,说明在网上造谣是要承担后果的。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网上言行负责,不可以在互联网上无法无天。如果不需要对网上言行承担法律责任,将十分可怕。散布谣言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空间必须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
环球时报:您如何界定谣言?
刘正荣:虚假信息是指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其中包括谣言。捏造、虚构并散布没有事实依据的谣言具有恶意性质,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秩序和正常生活,而且会让社会失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开展治理和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得到全社会的支持,绝大多数网民是赞成的、拥护的,还有不少网民主动献计献策。
环球时报:打击谣言与保护隐私有关系吗?
刘正荣:我们打击网络谣言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特别强调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打击网络谣言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实际行动,也是互联网监管部门的应尽之责。
环球时报:您能否列举一些网络谣言的危害?
刘正荣:一些网络谣言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比如“盐的神话”引发抢盐风波,“北京京温商城的安徽女孩遭强奸”的谣言等,举不胜举。芦山地震发生后,至少出现了“大陆要求台湾红十字会先捐500万”等十多种谣言,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网络谣言还会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上市公司因网络谣言一天损失数十亿市值的情况曾多次发生。
环球时报:谣言一直存在,遏制谣言的迫切性从什么时候开始显现的?
刘正荣:网络时代,信息扩散十分迅速,是泼出去的水,根本就收不回。从2005年博客开始普及,谣言传播的杀伤力显著上升。从博客到微博,一些个人账号的传播范围、社会影响不断增大,谣言传播的破坏力越来越大。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打击网络谣言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
关于谣言治理
环球时报:处理网上谣言的方式主要是什么?
刘正荣:根据我国法律,对制造、传播谣言者的处理包括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三个层面。
在我们的工作中,分三个层次处理网络谣言。一是依法督促网站负起管理责任,及时删除、堵截谣言信息,控制谣言传播范围。二是提醒谣言涉及的地方和部门尽快澄清,公布事实真相,以平息谣言传播,消除不良影响。三是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恶意造谣人员,追究责任。
环球时报:如何判断是 “故意”造谣传谣呢?
刘正荣:有的网民出于无意传播了谣言,但故意造谣传谣的特征比较明显。比如,有的信息明明是违背常理的,却被故意反复传播,甚至在传播过程中被进一步加工、夸大,或者已经被证明属于虚假信息,仍然去设法传播。主观故意甚至恶意,在多数情况下是可以辨别的,多数网民也是有鉴别力的。网民对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很多帮助。欢迎网民积极举报谣言。
环球时报:为何要关闭造谣的账号?
刘正荣:网站在必要时关闭账号是世界各国处理网络谣言的常用方式,为的是遏制谣言传播,也是对造谣者的一种惩戒。网站和网民之间是协议关系,双方都要承担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网站关闭有危害的账号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环球时报:有一种说法是“谣言倒逼真相”,您怎么看?
刘正荣:“谣言倒逼真相”的说法不准确。谣言和真相是两码事。遏制谣言传播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包括要努力满足公众的合理知情权。知情权的合理范畴在于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损害公共利益、不损害国家安全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谣言涉及的单位、企业等要尽可能及时向公众提供事实真相。我国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进步有目共睹,政府部门主动透明公开的意愿越来越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如何建立起有效的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部门和媒体澄清谣言的作用。
环球时报:如何看待“大V”传谣问题?
刘正荣:治理和打击网络造谣,对所有网民一视同仁,不会因博主受关注度高对其放松或收紧,也不会因受关注度低就任意对待。受关注度高的博主在网上的影响相对大,他们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我们乐意看到付出很多时间心血耕耘的博主们,在获得了一定影响力并结交了不少朋友的情况下,进一步用好微博这样的平台,多为传递正能量发挥作用,被更多的人喜欢。
关于互联网治理和发展
环球时报:国外治理网络谣言的经验是否可以借鉴?
刘正荣:我们不仅重视、而且一直在借鉴其他国家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治理网络谣言,我们研究了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巴西、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的法律和具体做法,有的已通过媒体作了介绍。各国治理互联网的做法大体相同,我国的做法是国际通行做法。
环球时报:选一个词给中国网民,您用什么?
刘正荣:珍惜互联网。要珍惜互联网为我们带来的种种好处,支持互联网的发展。中国是拥抱互联网的国家,过去5年里,中国网民数量复合年增长率是18%,世界同期平均水平为8%。人们喜欢互联网是这种发展的最重要基础。要让互联网有用、可信、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希望因为谣言肆意传播等问题有损人们对互联网的信任,最终影响互联网的发展。
我想说明,互联网管理部门不只是管理,更关心的是发展,付出的努力是为了发展。互联网发展好了,会给每个人带来更多机会,特别是为年轻人提供更多创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