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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伟:为什么是资本工资

2024-06-16 08:10:28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许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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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按】本文内容取自新发表的两篇文章:1.《阶级、结构与〈资本论〉范畴学——马克思工资理论探析》(载《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24年第3期);2.《资本工资的价值与工具历史之辩——资本主义主体危机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载《〈资本论〉研究》第19卷)。所谓马克思工资术语释谜,在于明确“资本工资”这一范畴本位。诚如友人刘光晨所言:“许教授此文,对马克思主义主体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扩展阐释,提出主体逻辑一般,并用这个一般理解历史问题,即唯物史观问题,把人类史的第一段定位在原始的共同体,把人类史的第三阶段即共产主义阶段明确在重建共同体,提共同主体。”“为什么要提任何历史时代都要首先要一个主体逻辑的理解?因为任何时代的生产都是主体的生产。为什么要提共同主体?因为只有理解共同主体才可以理解共产主义重建的共同体的主体性质,才可以理解它告别资本逻辑依然可以实现自己主体生产的主体性。所以,共产主义不是别的,就是重建共同体,是一种逐渐告别市场逻辑、资本逻辑,告别市场奴役、资本奴役,而照样可以实现主体生产的主体逻辑。”

  说到底,主体逻辑(矛盾和规律)言“历史主体”(幽灵主体历史之事、结构之事)。工资劳动(为工资而进行的谋生劳动)进一步彰显对经济的社会形态主体既“破”又“立”的工作方针。唯如此,才能真正执行再生产事的批判——资本逻辑(幽灵主体社会之事、经济之事)批判。

  作者鸣谢武占江、孔祥利主编和姚宇老师对文章选题所给予的宝贵支持!尤为感谢责编老师(武玲玲等老师)付出的辛勤劳动。

  (一)

  资本主义工资的范畴是资本工资。“为什么是资本工资”?其首先启发了马克思的三位一体公式批判。在实践上,一旦从资产者的权利意识的束缚中走出,“工资拜物教”即被瓦解,围绕生活资料安排的系统规划将替代对工资收入水平的单一追求。在理论上,一旦明确资本主义工资范畴是“资本工资”(明确资本带来的不仅仅是利润也是工资),则资产阶级三位一体公式逻辑不攻自破,非常简洁!一句话,资本工资突出了异化主体的性质:以异化为手段对主体的统治以及异化主体为此所作的反抗行动。

  《资本论》范畴学取决于经济理论的两面性:“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和“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工资既是资本的经济结果,也是资本的统治前提。马克思抓住“资本工资”这个论证中心,工资一般的理解维度据此定格为“阶级—统治—剥削—拜物教”这一模式。

  马克思的理论努力,《资本论》实质性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工资范畴学”,作为两重统一的规定性:算法工资(主体范畴)与雇佣工资(经济范畴)的统一以及阶级工资(劳动力社会价格)与市场工资(劳动力市场价格)的统一。《资本论》工资的系统实现论从中得以确认。

  可见,只有资本工资范畴才能明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是怎样性质的生产劳动:“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不是生产商品,而是生产剩余价值或利润(在其发展形式上);不是产品,而是剩余产品。从这一观点出发,劳动本身只有在为资本创造利润或剩余产品的情况下才是生产的。如果工人不创造这种东西,他的劳动就是非生产的。因此,资本关心所使用的生产劳动量,只是因为借助于它——或者比例于它——剩余劳动量才增长。我们称为必要劳动时间的东西,只是在这个限度内才是必要的。如果劳动不产生这种结果,它就是多余的,就要被制止。资本主义生产的始终不变的目的,是用最小限度的预付资本生产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在这种结果不是靠工人的过度劳动取得的情况下,资本的一种趋势就是:立足用尽可能少的花费——节约人力和费用——来生产一定的产品,也就是说,这是资本的节约趋势,这种趋势教会人类节约地花费自己的力量,用最少的资料来达到生产的目的。从这种理解来看,工人本身就像他们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表现的那样,只是生产资料,而不是目的本身,也不是生产的目的。纯收入不决定于总产品价值,而决定于总产品价值超过预付资本价值的余额,或者说,决定于与总产品相比的剩余产品量,哪怕产品价值减少,或者甚至产品总量也随同价值一起减少,只要这个余额增加,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就达到了。”

  (二)

  《资本论》是对唯物史观原理的具象化。工资恶无论如何是阶级事态之真,相比较而言,工资镜则是“有真为假,做假成真”。《资本论》工资之知由“工资恶”“工资镜”的意义联合而成。结构不是置身事外,而处于事之内。沿着事态向前,就有了工资事的结构延伸,即结构镜像性。所谓“资本的各种收入形式”,“就实质而论,或可说成是工资算法(贫困景观)对利润算法(富裕景观)的危机景观呈现——从主体危机到经济危机。”

  《资本论》工资由主体论所规定:工资不仅是外在的壳(工资形式),也是内在的瓤(针对资本的批判),突出阶级关系当事人对于工艺者的系统支配性。资本工资是价值与工具的有机统一,这一点使其和新古典工资截然对立;在语言幽灵上,一者遵从“真幽灵”(再生产的对象主体),一者则遵从“假幽灵”(经济人的市场主体)。这样有了幽灵学与现象学的路线斗争:由于有《资本论》第一卷逻辑的支持,“危机幽灵的呈现”即表现为特别的方式——主体危机—经济危机—市场危机的各种表现。亦因此,《资本论》必须作为一门幽灵科学——历史科学的幽灵学——对待。

  (三)

  资本工资是资本主义工资的理论范畴和历史范畴。作为主体范畴规定性,资本工资是工资恶与工资镜的统一。工资当然不是什么财产收入,而是对于工人进行必要劳动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补偿。价值形式是成蛹、蛹变(蝶蛹)再到化蝶的社会历史的演变过程。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第一次考察着眼于主体论意涵,是对“阶级蛹虫”如何统治的社会形式分析。

  在工资恶规定性在场的情形下,A 与 v 直接照面:价值与价值形式被视为算法根据的同一,资本工资的价值算法(即劳动力价值)被视为和可变资本的系统算法(即阶级最低工资)直接等同。反之,在工资镜规定性在场的情形下,v 是与工资形式w 经济照面,w 的经济运动中心就是社会预付资本的可变资本份额,在这里,价值形式与交换价值同样视为经济同一的规定。

  两种情形都表明: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最初的转化运动而言,完全是由于个别资本采取分别不同的夺取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所致。尽管如此,其未涉及利润算法的问题,从而也就未涉及“阶级的价值形式”和“物象的价值形式”之间的全面对抗性。而其实,价值形式在机理上分解为价值形式Ⅰ(阶级内涵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形式Ⅱ(结构内涵的价值形式)。由于矛盾作用的驱使,价值形式Ⅱ又继续分解为系统的价值形式和物象的价值形式。

  (四)

  依据唯物史观之生产史观,资本工资决定于劳动过程的资本主义文明规划——资本主义物质生产。以历史世界的商品为叙述起点,《资本论》讲述一个完整的商品生产逻辑的历史故事:由简单劳动的商品生产方式逐步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雇佣劳动的商品生产方式)前进。须知,商品生产逻辑说到底是“主体逻辑”(劳动二重性)对“资本逻辑”(资本之事和自我运动的构造化)历史关系的矛盾具象。商品章是依据商品历史世界的发展线索所制订的对“商品——劳动力商品”进行逻辑化的工作,由于将人类史观、劳动史观并入生产史观,物质生产对象和商品对象在这里合而为一了,构成用以认识批判的“阶级对象”。

  阶级本质是剥削,统治的本质也是剥削。站在剥削通史的视野来看,资本工资根源于劳动力商品这一“剥削生产工具”。“为了科学说明剥削器官的历史生长,马克思决定采用特殊的商品表达法:商品既作为逻辑工具,也作为历史实存的统治关系的发展和灭亡运动。”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商品”可谓剥削生产的经济实现工具。资本主义社会以商品为人的生产关系纽结的载体:从生产到分配、交换,从简单劳动到剥削、统治形式的各种现象运动,无不与商品相关。可见,“作为生产方式,它使奴隶商品生产历史羽化为劳动力商品生产。”

  作为剥削的实现形式,商品既和封建地租、也和剩余价值并存,乃成为理解经济形态社会的一个红线。放眼通史领域,“资本工资——资本地租”可锁定为对资本剥削(资本逻辑)的秩序的统一化。剥削由统治而建。工资乃是针对统治形式向剥削形式的落实,拱卫着剥削。于是有“资本工资——基层统治制度(资本=基于财产的平等剥削的生产体制),资本地租——高层统治安排(资本=基于财产的社会等级制)。”继而,商品之读乃是读出“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的两分”。最初是“工艺元”(劳动分工)的事项,然后是“阶级元”(抽象劳动形成)的矛盾事件发生。总体而言,从商品来读的研究对象是把握了主体范畴的“异化对象”,揭发了宗法向算法历史转型的特殊经济形式规定。

  五)

  既然商品具有“剥削的原罪”,商品就不能视为“天然的历史纯洁”。商品怎一个异字了得,必须认识到,商品的本质是异化性。《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著名的“劳动异化”范畴,揭示劳动异化根源于劳动力商品,对“劳动异化的积极扬弃”在于废除雇佣劳动制度。依据历史与逻辑一致性原则,《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至第二篇的线索安排既是简单商品到资本主义商品的“经之”,也是关于“资本主义商品=劳动力商品”规定性即“纬之”的矛盾逻辑学。

  经之,纬之,资本主义商品世界是劳动力商品的具象形式。须知资本工资隐藏的经济秘密实则是主体范畴的秘密,计时工资乃是劳动力价值的内在延伸。资本增殖的秘密蕴涵在劳动力中。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具有特殊属性,剩余价值的生产根源于每个工人必须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资本论》深刻揭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隐蔽表现形式,换言之,资本家给予工人劳动者的仅仅是其劳动力的价值,却获得了劳动创造的远远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一切价值。此即为资本剥削的秘密。”

  工资仅仅源自劳动力商品的出卖价值,而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即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很大一部分归为剩余价值,最终转变为资本家的利润。以此观之,第六篇实则是对“资本工资”的总述。由劳动二重性切入剩余价值分析,由货币转化为资本切入劳动力商品分析,即构成马克思资本工资研究的逻辑理路,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阶级何以依据工资的价值象进行的“价值统治”与“价值剥削”。

  (六)

  “商品”指示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相较而言,“劳动力商品”则专指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经济学家用“所有制”表达这种历史对比。须知正确理解所有制,有两个意义前提:(1)以生产史观来决定社会标准,以社会标准来决定社会分配;(2)以质、量统一的原则来决定社会总量,所谓阶级史观,乃言阶级的“经济总账”。所谓经济史观,乃言阶级的“经济分化”。由主体范畴而经济范畴,马克思主义者清晰的认识到:商品表现出劳动的阶级异化关系,货币则是对于劳动力商品的客体统治工具,资本是对活劳动的吮吸。使得马克思在谈论“六册计划”时鲜明指出:“假定工资总是等于它的最低额。工资本身的运动,工资最低额的降低或提高放在论雇佣劳动的那一部分去考察。”

  《资本论》以工资为“资本的概念”(可变资本的社会财产形式)。所谓“以资本为前提(劳动力商品毋宁说就是资本构成本身的内部构件),通过配合‘剩余价值社会范畴’,被动地将自身作为劳动力价值打造为‘可变资本’(将对劳动时间的占有关系设定为对剩余产品的占有关系的财产手段)。”

  “劳动力的买和卖——通过劳动时间的占有而实现对劳动产品的占有——发展成为普遍形式即作为劳动力商品规定,标志着资本(范畴)的产生,预示工资这种由系统本身产生的生活资料安排形式开始完全财产化。”而为了根本解决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截然两分的矛盾,马克思提出了“重建个人所有制”这一伟大的共产主义命题,以统筹再生产的有机构成关系。

  (七)

  资本工资是商品向劳动力商品历史开拔的产物。1865 年,《工资、价格和利润》发表标志着马克思由生产启动工资的“工资幽灵理论”成型。《工资、价格和利润》揭示了“主体逻辑”,堪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文献学坐标。在这一历史时刻,马克思开始科学运用劳动二重性学说阐明“商品——劳动力商品”历史演变的总线索。所谓“由商品批判启动资本批判”,在于肯定:“商品的发展起点和批判起点锁定了资本批判的唯物主义基础。”主体逻辑隐身在商品对象性规定中,商品生产逻辑便成为“主体反抗人”的“不在场的在场”。

  须知,无论士农工商时代,还是劳动力的买和卖普遍化的时代,商品都是对人的主体关系一种控制。也需要注意一点,两者的主体逻辑相似而不相同:农民阶级具有天然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拥有自己土地的所有权;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对封建社会的历史替代,农民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可土地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农民,劳动者在获得身份自由的同时,却失去对最为重要的生活资料——土地的经济控制权。相较而言,前者容易辨识,而后者的辨识则需要“抽象力”,故曰“隐身”。“显然, 这是对特殊意蕴的思想史的工作发掘。无论《资本论》还是劳动二重性规定, 均被视为大写字母的逻辑。”

  与此同时,资本工资突出“商品——劳动力商品”主体范畴的历史成长性。资本工资、资本利润、资本利息、资本地租之作为“资本价值形式”,彰显资本主义生产一般乃“再生产”规定性。四者中,唯有资本工资是前提规定,余者或列入资本积累,或作为资本竞争的内部项目。严格来说,和资本利润、资本利息、资本地租并列的并非资本工资,而是雇佣工资。

  总之,马克思终其一生致力于研究工资问题在生产领域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直接研究劳动者的收入分配问题。资本主义工资范畴在规定性上天然与“共同富裕”对立。试图在劳动层面、产权层面、资本层面、制度层面进行折中主义的综合,是理论上的徒劳。“劳动力再生产”使得工资仅仅是成本概念——劳动力商品的收入从来只是资本算法的成本,从而造成资本技术构成的“资本生产力事实”(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技术分工)。离开主体(人类、阶级、社会、劳动、阶级者的解放运动……)抽象谈论生产力,是非马克思主义的。

  (八)

  所谓资本工资,指示工资幽灵、肉身、物象的矛盾统一,在对象性上即资本所有制下出卖劳动力的生活资料的全部安排。然而庸俗的经济学家仅仅盯着“幽灵的面具”,将工资看作是单纯的工具理性或现象学的产物,更或是被资本驯服的经济表现。其习惯于用“工具理性”指导工资收入规定的探究,抑或以纯具体的逻辑形式推理来推崇拜物教的意识形态统治。于是,随着资本私有制的发展,生活资料的分配权逐渐掌控在持有资本、土地从而制定规则的统治阶级手中,继而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三位一体的公式”和“产量分配净尽定理”等新古典工资理论得以流行。这进一步使得人与人的关系抽象为物与物的关系,主体成为“经济奴役人”,以致沦为拜物教的牺牲品。随着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的道路矛盾日益激烈,主体危机从中迸发,有着内在生命丰富性的存在变成了空心的数学化存在,失去信仰的主体被作为客体的物所操控。

  结论如下:(1)《工资、价格和利润》中,马克思以逻辑严密的理论要点引出“c + v + m”中有关财产工资范畴的科学结论,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活的运用和大写的建构。其表明:工资由交换关系主持,转而由生产关系主持,最终,工资由历史生产方式主持。(2)本文继而针对《资本论》工资理论逻辑的整理,要旨是说明主体范畴原理乃为资本主义工资的认识论基础,而清理出由算法社会形态的路径上促成“价值形式统治场”的唯物史观主体逻辑。(3)《资本论》具有“大写的工资逻辑”。依照大写逻辑,马克思对工资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属于主体论的建构,而非知识论的诠释。这同时是对资产阶级三位一体公式执行批判的方法论寓意所在。(4)正如剥削不是一项知识,工资也绝非工具知识。在规定性上,资本工资具有价值与工具历史之辨:为了走出财产的幻象形式,应注重分析主体行动,而非经济面具的概念读法。

  (九)

  马克思为此深入唯物史观的生产理论,以有机构成为主体论的结构工具,寻求阶级者的统一逻辑。其发动“工资术语革命”具有一系列文献作为支撑——除开马克思工资研究手稿,正式文本是《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尤其《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篇即工资篇。马克思科学阐明工资不独是分配形式,不独是资本逻辑的经济范畴,它同样是主体逻辑和阶级规定,是隶属于一定社会历史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资本论》所提出的特殊工资规定,即资本工资,它无法自我结构化,只能因资本的结构化(再生产运动)而结构化。“马克思工资术语”之所以引致理解上的谜,在于它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点和终点。而解开这个谜,又在于从思维科学上严格区分两种工资范畴:作为主体范畴的“工资范畴Ⅰ”和作为经济范畴的“工资范畴Ⅱ”。相比较而言,工资范畴Ⅱ只涉及流通的经济当事人,是流通当事人被作为“交换者”乃至“分配者”予以对待;与之不同,工资范畴I涉及阶级学的生产当事人,是工资领取者被作为“阶级者”这一历史生产主体规定予以对待。工资是被约定的“阶级之事”:阶级关系当事人(阶级者)的生产和再生产当事人在规定性上显然既包括被统治阶级即雇佣劳动阶级,也包括统治阶级(即资本的分析视角),以此牵涉到对二元对立阶级内部机理的总考察。

  由是在发生谱系运动上,可以认定:工资范畴Ⅱ的规定性出自工资范畴Ⅰ。针对工资的算法统治酝酿着主体反抗,亦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马克思众多的研究手稿均为求索“工资范畴Ⅰ”而设。马克思工资探究实现了对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工作破局:马克思工资规定既不属于黑格尔的理念主义运动,也不属于技术拜物教的经济决定论。

  其范畴学要义为:(1)界定算法工资、雇佣工资的统一,从中明确工资一般的历史结构;(2)继而界定阶级工资、市场工资的统一,将历史结构阐明为关于资本工资的现实运行。工资恶与工资镜、主体范畴与经济范畴乃至危机与工资本身的“相互识别”,实为《资本论》中的一条隐线索,其促成了对于《资本论》结构的认识解蔽行动。

  (十)

  危机显然不作为现象学的考察对象。危机是个幽灵。所谓资本主义危机的“第一形态”,言主体危机,它规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危机的幽灵学和肉身特征;所谓资本主义危机的“第二形态”,言经济危机(通常称为“生产过剩的危机”),由主体危机规定、与之并立,简言之,这是主体向实体结构延伸的层次,构成危机的“主领域”(资本主义生产危机的结构机理);所谓资本主义危机的“第三形态”,言市场危机,作为危机的实现层次,或曰资本主义生产危机、结构危机、社会危机的各种表现形式。再生产由发展而危机,锁定资本主义生产主体“语言幽灵的出场”(资本一般)。

  危机幽灵的显现展示出《资本论》第一卷的经济学叙事艺术。于是有“工资劳动”主体逻辑线索:从商品所体现的“劳动二重性”到《资本论》第一卷的“第六篇”。从中可做出论断:工资劳动的二重性(劳动和劳动异化的统一)向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资本主义两仪规定性的转化,乃是形成了再生产历史对象类型的主体危机。没有算法,就没有资本主义意义的再生产。再生产由于作为了社会发展形态的“特殊幽灵性”,相应也即成为资本主义危机的代名词。

  《资本论》有一个完整的阶级斗争规定:劳动力商品的直接生产和系统再生产。对劳动力生产方式的研究,使得生产逻辑由“主体静默”转向“主体抗争”,价值算法乃至系统算法重回主体逻辑位置。这是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的回归行动。所以在六册工作计划中,直接反映雇佣劳动性质的工资研究必须提前,这是它的特殊性所在。《资本论》直接任务是论资本而不是工资,《资本论》中的各种工资规定只得以“资本工资”统一。与此同时,“商品两仪→资本积累”“资本循环→资本危机”“利润一般→各种收入”这些运动链条所反映的内部矛盾性就是主体范畴。其言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是主体危机”,即“由资本主体范畴引发的主体的无法系统实现性”。劳动力的社会再生产将工资纳入资本的事项,并且主要事项体现在生产和分配的关系路线中,一直延伸到《资本论》第四卷。劳动力商品和生产条件的再生产在“理论史”中合流了,这是制订资本认识范畴的理论基础。

  (十一)

  资本主义主体危机归根结底由工资恶的性质所支配。其发动劳动力商品的系统再生产,决定并动态调节资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由此可判定,“工资一般不仅是由我能够用它交换到的商品数量来决定的。工资包含着各种关系。”

  马克思范畴法的实质是创造性提出经济范畴批判和资本逻辑批判,在对事物予以肯定的同时,清醒并客观地看到:它包含着否定的方面——不断发展着的矛盾和否定自身的运动。工资镜系统支配着全部的经济范畴,决定经济危机的规模水平、结构层级和发生、发展的强度。因此,不要说危机和工资无关。资产阶级教科书费尽心机地设计出工资拜物教“新的文明规划形态”,试图将工资“非资本化”,其目的只在于推广危机的全领域性。须知,资本的各种收入(利润、利息、地租)与工资的社会对立仅仅是危机的经济触发器,这仅仅是形式对抗,只要存有劳动(实践模式)与劳动异化的生产方式对立,生产危机即不可避免!一切的经济形式都是危机的可利用物,唯有阶级者的主体反抗行动才可以从根本上制止危机。

  【基金资助:吉林财经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科研项目“《资本论》、工资与现代化: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研究”(2022WZD010)】

  【文/许光伟,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导,红歌会网专栏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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