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突破中国金融不得混业经营法规的是马明哲而不是别人?
为什么马明哲在股市狮子大开口圈钱百亿、千亿,没有人监管?只能靠股市惨烈下跌,靠股民血淋淋割肉来阻止?
为什么马明哲敢给自己定6616万天价年薪?
为什么马明哲投资富通一次亏损二百多亿无人追责?
为什么中国能让马明哲任其所为?他的底气究竟来自哪里?
为什么马明哲能如此霸道?
吕永岩
这是网络2008年3月6日引用《北京商报》的消息:“1月21日,中国平安表示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A股和400亿元分离可转债,按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再融资额度达到了1600亿元。天价再融资方案直接成为A股暴跌千点的导火索,也使中国平安的股价从百元左右一举跌穿70元。
一时间,恶意圈钱、不顾A股现实情况、把股民当提款机……种种指责涌向中国平安。据调查显示,超过95%的投资者反对中国平安增发。”
众所周知,平安保险巨头马明哲为众人瞩目源自中国平安上市不足一年,没给股民任何回报,便提出1600亿巨额圈钱计划,结果引发股市暴跌。上证指数由6124点一直跌到1664点,中国平安股价由149元最低跌到19元。持有平安股票的股民损失惨重。这以后,很快爆出马明哲6616万年薪,引起各界强烈反响。有人当时算了一笔账,马明哲的6616万年薪相当当时数万士兵一年的津贴。相当700余名军职将军的年薪。当时航天英雄杨利伟还不是将军,只是一名大校。马明哲6616万年薪大约够杨利伟奋斗800年。按当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计算(还有约8000万贫困人口达不到这个水平),仅6000万年薪就相当1.5万农民一年的辛勤劳作。如果与一些地方最低生活保障线200元相比,够这些人奋斗将近三万年。绝对的天文数字。
马明哲当时声称他们是“一个企业,两种制度”。所谓“一个企业,两种制度”就是他们高管给自己定了一个与国际接轨的高薪制度,给员工们定了一个与国内接轨的低薪制度。并且人们知道平安最底层员工完全靠所揽的保费确定收入,如果揽不来保费,那就只有卷铺盖走人,马明哲连最低生活保障也不会理会。马明哲在讨论增发1200亿的股东大会上曾用手捂着自己的胸口说:“请相信我,增发比不增发要好。”为什么好?马明哲绝口不谈。事后人们恍然大悟,原来平安投的是国外的“富通”。“富通”遭遇金融危机,股价一路下跌。平安曾以均价19.05欧元/股,斥资约18.1亿欧元购买富通集团9501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4.18%,成为其最大单一股东。此后,平安继续追加对富通集团的投资,认购其5%的新股。 2008年12月19日,富通股价收于1.08欧元,至此,平安已经整整亏损了226亿人民币。亏损幅度超过90%。平安当时表示,“即使富通破产,但对平安所造成的损失也将不会超过人民币283亿元。”283亿,满不在乎,口气大得惊人。事后人们说,幸亏马明哲总计1600亿再融资没拿到手,要是拿到手,平安恐怕亏得连“命”都难保了。人们有目共睹的是,马明哲没拿到1600亿,没有其它原因,纯属股民用自己血淋淋的“割肉”造成的。这确如国歌中的那句歌词:“用我们的血肉,筑起我们新的长城。”股民用血肉阻止了马明哲1600亿的巨额圈钱计划,使马明哲没落入“富通”的陷阱,等于救了马明哲。但马明哲对此是不会领情的。
马明哲因1600亿巨额圈钱当了一把“明星”,因6616万年薪当了一把“明星”,因投资“富通”亏损超90%又当了一把“明星”,后来又有解禁的7.45亿元股权,又当了一把“明星”。人们有理由质问:
为什么突破中国金融不得混业经营法规的是马明哲而不是别人?
为什么马明哲在股市狮子大开口圈钱百亿、千亿,没有人监管?只能靠股市惨烈下跌,靠股民血淋淋割肉来阻止?
为什么马明哲敢给自己定6616万天价年薪?
为什么马明哲投资富通一次亏损二百多亿无人追责?
为什么中国能让马明哲任其所为?他的底气究竟来自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