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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观察】郭松民梅新育胜诉后左右翼怎么看

2015-12-24 15:51:39  来源: 乌有之乡   作者: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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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炎黄春秋》两名执行主编起诉退役军人郭松民“侵犯名誉权”一案,自2015年5月12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来,历时7个月,昨日终于看到了宣判结果。爱国人士的团结一致、反戈一击,终于缔造了大快人心的阶段性胜利。郭松民同志、梅新育同志的胜诉,再次彰显了左翼力量的坚韧不拔和“人民战争路线”的崇高伟大。

  在这场“反历史虚无主义”战役高奏凯歌之后,网民无不群情鼎沸、欢欣鼓舞,高呼“终究邪不胜正”,并众志成城的盼望着“东风压倒西风”的那一刻早日到来;但同时,人民群众的告捷也意味着阶级敌人的重挫,一些“崇洋媚外,呲必中国”的败类仍旧对“败局已定”的结果很不服气,颇有微辞,间或发出“垂死挣扎”般的吼声,企图扰乱视听。

  有鉴及此,乌有之乡编辑组特将郭、梅二人胜诉前后的舆情整理如下,以供广大仁人志士参看:

一,大V动态

  本案被告、爱国学者、独立新闻评论员郭松民在微博中称:“胜诉不是我个人的胜利,我个人是微不足道的。胜诉首先是法律和正义的胜利,是爱国力量的胜利,是人民军队的胜利!光荣永远属于以狼牙山五壮士为代表的人民英雄!胜诉不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斗争的结束,而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斗争的开始!我们不允许他们污蔑我们的英雄,不允许他们玷污中国人民革命的光荣历史,不允许他们伤害中华民族的尊严!”并称赞海淀区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很有水平,感谢海淀区法院顶着“法律党”和炎黄系的巨大压力,最终作出公允的判决。

  此外,面对“炎黄春秋看到舆论不利,弃车保帅,砸了洪、黄二人的饭碗”之行为,郭松民同志还与爱国网友“老爷瞎我与抓狂之道”进行了互动,指出给走资派当枪使的必然结果一定是一无所获、众叛亲离。

  青年学者李北方一如往日的直截了当、言简意赅:“老郭威武,伟大的中国人民革命万岁!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教授戴旭转发了郭松民宣告胜诉的微博,并附言称:“英雄不倒,民族屹立,这是转业军人郭松民的胜利,更是历史的胜利,正义的胜利!

  作家导演刘毅然认为胜利果实来之不易,并援引毛主席的诗词以作庆贺:“大快人心!今天上午930,海淀区法院宣布对郭松民和炎黄春秋黄钟、洪振快两人因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所起纠纷一案的判决结果:《炎黄春秋》前主编洪振快、黄钟起诉梅新育、郭松民“名誉侵权案”败诉,败诉方承担起诉费。郭松民胜诉。这是正义的胜利,是民心的胜利,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以“抨击时弊,阐述现实”为己任的知名写手林爱玥也对郭松民同志的微博进行了转载和置顶,并贴出“专访”以飨众人。

  http://weibo.com/p/1001643922591269158441(郭松民:胜诉是法律和正义的胜利)

  著名主持人、反伪斗士司马南通过此次正邪之间的“龙争虎斗”,断言西化派大势已去:“这是一场关键性战役,将来或入史。网上诋毁开国领袖造谣英雄抹黑先烈的帖子层出不穷,鲜有诉诸法律打胜官司,这回他们恶人先告,在大法党猖獗的情况下,在那个著名杂志的背景下,在体制内公知首鼠两端假装公允的情况之下,官司胜诉,乃知公知大势去也。

  新疆共青团也在第一时间发出了铿锵有力的声援:“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一个不能捍卫自己的民族英雄的国家能走多远?必须让那些试图抹黑英烈的人有所畏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堂而皇之的当原告!

  影视/文化评论人司马平邦则认为海淀区法院在维护民族大义上做的还远远不够,亟待提高:“左派都是善良人,对海淀法院关于郭松民案的判决绝大多数抱以善意的肯定,其实大可不必,我倒觉得他们是万不得已才做出如此判决的,再浑下去要丢饭碗了,这案子的宣判并不代表中国法律界整体环境已好转,离基本面好转还相距极远,这是人民民主监督权力的一次成功体现,所以要继续监督下去。”并提醒大家居安思危,要认清洪振快、黄钟不过是棋子,还有比他们更大的反党集团存在。广大群众必须时刻枕戈待旦,为彻底“打败狗汉奸,解放全中国”而不懈努力。

  得悉判决结果后,人民日报甘肃分社社长林治波也没有盲目乐观,并在微博中道出了心中的隐忧:“通常的情况是猫逮老鼠,现在却常常发生老鼠咬猫的事情,真是咄咄怪事!我在思考的问题是,现在的社会为什么正气不彰、邪气弥漫?为什么妖魔鬼怪横行、歪理邪说泛滥?其根源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只希望以后维护人民英雄声誉之事,成为无可辩驳的不争之事,让那些诋毁英雄之辈成为过街老鼠,而无须依靠个人打官司来解决。如此,则幸甚!”

 

  以上是左翼爱国阵营的大V所发言论,这次,信奉“民主宪政”的“公知”鲜有发言,几乎全部龟缩不出!除了“在法庭上大声质问这是谁的法庭”的洪振快,强行诡辩的回复了一句:“今天上午,在海淀法院见证了“依法治国”——法院的判决书中说:“《细节》一文虽然在形式上是对我国抗日战争史的一个具体英雄事迹细节的探究,但它实质上是对这起英雄事迹所代表的抗战史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的再评价。

二,网站动态

  关于洪振快、黄钟起诉郭、梅二人“侵权案”尘埃落定之后,各大媒体(尤其是左翼媒体)也纷纷响应,舆论呈现了“一边倒”的趋势,对炎黄系的谴责之厉堪称前所未有!

  环球时报刊文:抹黑抗日英雄引发的那场诉讼,法院终于判了!

  文章称,今天很多热捧《炎黄春秋》的人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他们觉得自己是在“探求真相”、“还原历史”,可他们却容不得别人质疑他们口中的“真相”,否则就给质疑者扣上大帽子,甚至告上法庭。可真相与真理,恰恰需要不断交叉检验,才能变得清晰。

  观察者网将“郭松民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一审胜诉《炎黄春秋》前主编黄钟洪振快诉讼被驳回”一文,在“捍卫英雄”专题进行了头推,并称“在世俗化潮流不可阻挡的时刻,需要捍卫的不仅仅是所谓‘言论自由’,更需要捍卫的是英雄!”

  http://www.guancha.cn/HanWeiYingXiong

  乌有之乡在郭、梅庭审后第一时间发出了两条喜讯《人民节献礼 |郭松民因捍卫烈士被起诉案已宣判:郭松民胜诉!》、《再传喜讯 | 梅新育因捍卫狼牙山五壮士被诉案宣判:梅新育胜诉!》,和郭松民同志发来的一篇手记《郭松民庭审手记:胜诉后的沉思》,并在首页“社区舆情”栏目作了重点推荐,互动在8小时内就分别达到了413、1446、170。

  http://www.wyzxwk.com/Article/yulun/2015/12/356673.html

  http://www.wyzxwk.com/Article/yulun/2015/12/356730.html

  http://www.wyzxwk.com/Article/yulun/2015/12/356737.html

  而后在微博上也进行了广泛传播,但由于新浪官方的屏蔽和多次删除,使得转载量大幅度受限。

  紫网在线将【吕景胜:“炎黄春秋”案判决的价值取向与社会视角】一文推到了图1头1,指出法官的判案思维应是多元、立体的,社会、政治、经济、道德、文化等等因素都能成为法官判案过程中的考量因素。最佳的法官判案思维首先是理性科学的事实认定,在此基础之上的概念、逻辑和经验分析,同时也不能排除道义选择与价值判断。本案法官将社会洞察与解读、法律概念分析与适用、价值考量与选择有机结合,是一个值得点赞的判决。

  http://www.ziwzx.com/htm/zd/ziyc/2015/1221/18324.html

  对郭松民同志《胜诉是法律和正义的胜利》、千钧客同志《请以国家之名捍卫烈士的名誉》也分别作了文字头条的推送。

  http://www.ziwzx.com/htm/zwzl/linai_/2015/1222/18331.html

  http://www.ziwzx.com/htm/zd/ziyc/2015/0709/15105.html

  察网撰文“应制定《英雄保护法》--评郭松民胜诉”,表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推动制定这样一部法律,使人民英雄的荣誉得到承认和保护,立法的依据是我们的宪法,而内容可以包括下面几个内容:

  1、所有涉及人民英雄荣誉的案件,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以以当事人身份起诉。2、人民英雄户籍所在地的各级党委、政府,人民英雄原所在部队、单位,都可以以当事人身份起诉。3、所有法庭判定存在侮辱人民英雄行为的人,理应到人民英雄陵墓、纪念园、纪念碑前鞠躬道歉,并且根据陵墓、纪念园、纪念碑等修缮维护费,以案件审判结果出来的前一年的实际支出费用为基础,一次性支付五十倍的相应费用作为罚款。4、教育部门可以保障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分级贯彻相关课程,告诉我们的孩子们人民英雄的事迹。

  http://www.cwzg.cn/html/2015/guanfengchasu_1221/25896.html

  红歌会网在庭审前后,也于“唱读传讲”栏目连推三文,人民节喜讯:《捍卫烈士荣誉的郭松民胜诉判决书传正气》,点击达22440,评论82,转载量达125;《再传喜讯:郭松民之后,梅新育也胜诉了》,点击达17016,评论43,转载量达78;《郭松民因捍卫狼牙山五壮士被炎黄春秋起诉即将宣判》点击达21275,评论128,转载量30。其访问量之大为其他红色网站所不及。

  http://www.szhgh.com/Article/cdjc/zhengqi/2015-12-22/103715.html

  http://www.szhgh.com/Article/cdjc/zhengqi/2015-12-22/103741.html

  http://www.szhgh.com/Article/cdjc/zhengqi/2015-12-18/103507.html

  西征网也推出独家力作《陈海锋:诡辩历史就是遗弃“亲爹亲娘”》,作为对此事的回应。文章指出,否认历史,害莫大焉!不知那些还游荡在中国历史空间内,玩穿越“必杀技”,玩“历史诡辩术”,甘当“历史杀手”的“鬼子们”是否真的会觉醒!

  http://www.xizhengw.com/thread-25496-1.html

  海疆在线在此后将紫网在线和西征网的两篇文章做了转载和综合,并将文章推到了论坛焦点。

  昆仑策网站的昆仑岩老师发表了《为海淀法院点赞:一个依法治国的经典案例》,称:“我们为海淀人民法院点赞!你们对得起人民法院的称谓,对得起头顶上的国徽,对得起中华民族无数英烈的在天之灵,对得起人民共和国真正主人的信任和重托。当然,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政权,斗争正未有穷期,同志还尚需努力。阳光遮不住,春天还远吗?让我们充满信心,再接再厉,矢志奋斗,坚决扫除一切害人虫!”

  http://www.kunlunce.cn/ssjj/guojipinglun/2015-12-22/16710.html

  昆仑策专栏作家赵可铭上将也在庭审期间发布了《决不允许让我们的英雄倒在人民自己的法庭上》,此文影响颇广,至少被11网站转载。这篇虽是7月27日的旧文,但在郭松民同志大战告捷之后,也被重新视为热点。

  http://www.kunlunce.cn/klzt/hanweilingxiuyingxiongrongyu/2015-07-26/10865.html

  四月网也在确知该案的判决结果后,发出报导进行祝贺:“四月网刚刚得到的消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郭松民胜诉,这是正义的胜利,也是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胜利。”

  http://news.m4.cn/2015-12/1296836.shtml

  独家网也在第二天推出重磅雄文《反击历史虚无主义不能止步于法庭英烈需立法保护》,喟然长叹:“1941年,在一场敌众我寡弹尽粮绝退无可退的战斗中,五个中国士兵作战到最后一刻宁死不屈,然后集体跳崖。当时这片土地上正民族危亡、血雨腥风,他们对自己的身前身后没有想太多。今天的我们能够安全平静的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我们理应铭记他们,并为他们做更多。”

  http://www.dooo.cc/2015/12/40102.shtml

  华夏网将以上几个网站的文章,与中国社会科学报7月份发的一篇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的文章杂糅融合,去芜存菁,写成了一篇长文,并在网站和微信圈强推。

  为了“宜将剩勇追穷寇”,华夏网又重推8月份发过的一篇文章,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对给英雄肆意抹黑的心慈手软,而应予以严厉制裁。

  东博书院也将《郭松民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胜诉 原告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在环球视野栏目作了头条推荐。

  http://www.dongboshuyuan.com/portal.php?mod=view&aid=4303

  红色文化网也将《郭松民:胜诉后的沉思》、《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黄钟、洪振快被驳回》、《郭松民在海淀区法院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作为重点推荐。

  http://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5-12-22/35529.html

  http://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5-12-21/35513.html

  http://www.hswh.org.cn/wzzx/llyd/zz/2015-12-21/35522.html

  此外,破土网、民族复兴网等12家网站也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转载和评论。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以“共识网”为首的右翼网站在强大的攻势下选择了相时而动、明哲保身的态度,竟然不置一词。

三,网民动态

  郭松民、梅新育两位同志胜诉后,红色网友无不群情激越、奔走相告,其中以天涯社区、四月社区为网友意见的集中表达阵地。

  天涯社区的网友大都比较乐观,认为郭松民同志胜诉的那一天,是“全民自干五的节日”。

  http://bbs.tianya.cn/post-333-788067-1.shtml

  真相2016十分犀利的指出,炎黄春秋的狡猾之处,在于它讲10句话,9句真,1句假,但这句最关键,专做混淆视听,挑拨是非之事。

  相较而言,四月社区的网友则分为两派,其中一派以万苍、pozhehao为代表,认为这是左翼爱国阵营的一次小胜,值得庆贺。

  http://bbs.m4.cn/thread-3855765-2-1.html

  另外一派以保卫信仰为代表,认为法院做出这种判决还远远不够,因为这种案子能够立案,本身就是对英雄的蔑视和侮辱。是谁给了炎黄春秋这么大的权力,让它能够对保卫民族英雄的人反咬一口?!种种迹象表明,我们的法院正在“变修”,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正在和国外里应外合,应该立即恢复“反革命罪”。

  http://bbs.m4.cn/thread-3855765-3-1.html

  最后,资深网友“xz060831”推荐了一篇帖子《狼牙山五壮士案件的思考》,立论五点,理性而又深刻的鞭挞了不公的现实。

  狼牙山五壮士案件的思考:

  A 这个新闻事件必将载入史册,作为经典政治事件被后人反复提及。无论中国走向复兴还是动乱解体,后人都将反复提及本案件,以此观察今日中国的政权性质。

  B 中共政权的合法性基础首先就是中国革命史,反抗帝国主义侵略,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独立自主的新中国。中国革命的本质就是阶级斗争。换句话说,红色基因是中共政权的基础。捍卫红色基因,就是捍卫中共政权的合法性。

  C意识形态是政权合法性的基础,此类事件应当由国家公权力来处理,即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烈士家属以个人方式维权,势单力薄。一切爱国人士应该大力宣传和普及这个基本理念,积极推动公权力来维护政权自身的合法性基础。

  D改革开放后,中共放弃了阶级立场,导致了意识形态领域的极度混乱。公权力是否愿意介入,是否敢于介入,以什么标准来判断是非对错,这些都是潜在的问题。一切爱国人士应该积极推动公权力首先介入那些是非对错非常明确的案件,如本案件。

  E这个案件的真正价值在哪里?------这是“普法”的好教材,可以帮助更多普通民众认清法律的阶级性。回避阶级立场,强调“依法治国”,法律到底在维护哪个阶级的利益呢?

  “美分”们这次动作不是很大,几乎到了不着痕迹的地步。先前在五月份发帖疯狂攻击郭松民同志的网友“罗伯特卡帕”在得悉洪振快失利之后,未有任何动态。

  其原创帖子《郭松民的辩护丢人又现眼》,又在最近被重新“骂了起来”,差评遍地。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10894302

  放眼整个网络,都很难找到替洪、黄二人辩白的,即便是在洪振快自己的微博上,也被爱国网友的义愤填膺“刷屏了”。

  网友们纷纷说道:“你应该感谢法官,判轻了。从法律上讲,你是原告,但在老百姓心里,你应该是被告”“ 判决书逻辑清晰,很好”“ 楼主真是白活了几十年,还有脸展示?”“本就是恶意诉讼,自黑结果很正常”……

  唯有为数不多的三五名网友继续苍白无力的替洪振快辩护:“法院是用来判断一个人是否违法,什么时候轮到它对历史说三道四了?”“用判决书直接确认历史,这样的判决,不多见。这是历史法定?”但这在汹涌浩瀚的正义大潮中,犹如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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