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华大基因案的朋友们:
大家好。华大基因起诉我的案子二审将于本周在深圳开庭审理。
之前,我收到了深圳法院的专递和传票,华大基因对我提起上诉。这一看还有点纳闷,因为一审时,华大基因曾高调宣布“又赢了”,各大媒体都报道了。 我看了上诉状,华大基因是不满深圳盐田法院的判决,要向我追讨名誉侵权案的经济损失,还有10万律师费。
说白了,就是惦记着我这十几万块钱,对我进行经济打击。 华大基因不满法院判决,我也不服,也上诉了。这个官司一审、二审还会打下去,如果可能还可以打到高院。
一,案件回顾
华大基因和我的案子从去年打到现在,打了大半年。很多媒体作过报道,闹的沸沸扬扬!
打了一年,华大基因的公关套路无非是三板斧:发函、发稿、起诉。当初发律师函时就是为了平息社会舆论,深圳法院立案时,找媒体炒作一轮,说我是造谣之类;开庭时,再找媒体炒作一轮,判决时,找媒体炒作一轮。得益于华大基因的资源优势,这个案子现在炒的名声鹤起。
华大基因在无限放大着自己的声音,遇到不利的声音时,就会投诉、删稿,我的个人号被投诉删了数篇文章。他们害怕真相的传播,为了掩盖真相,转移话题,将案子引导到所谓“自媒体造谣”案上,对我进行栽赃扣帽,好像我是有多么的十恶不赦。
华大基因对外发声,反反复复就一个主题:我是“谣言自媒体”。我造了什么谣?关注过这个案子的人,大概对这件事来龙去脉已有所了解。 简单来说:就是华大基因以基因检测之名,搜集了14万孕妇的基因,联合了十几个国外科学家研究并在国外发表了论文,论文名为《无创产前基因组学研究揭示多种复杂形状的遗传关联,病毒感染模式以及中国人群历史》。
新华社纽约时报等纷纷报道,研究涉及民族基因,除汉族外还覆盖了36个少数民族,研究确认了与身高和身体质量指数(BMI)等表型有关的新的遗传位点,还发现了中国人基因组中独特的病毒DNA分布等。
事件出来,社会上有不少质疑声,我只是其中之一。我当时写了篇文章《华大基因被罚!14万孕妇基因已流到国外,细思极恐》,以科技部处罚为由头,对14万孕妇基因的知情权基因外流问题提出质疑,称“14万名中国孕妇的基因涉大规模人群采集,14万孕妇对自己的基因用来研究是否知情,这个研究存在涉外问题,有无批准,有无数据外流等。”
事件引起科技部、深交所、国防报等关注,也引起社会的一些忧虑。然后,华大基因就恼羞成怒地把我告上法庭。
这是一件关乎公共利益的事件,任何人都有资格发问、质疑。现在,我成了被告,站在法庭上受审,就算我替他人受审吧。
这个案子无论华大基因怎么控制舆论,都无法掩盖这个事实:这个所谓名誉侵权案,涵盖了一个与大众相关的议题,即我们的基因权利、基因安全的问题。
谁的基因?如果说,华大基因你研究的是你们自己的基因,外人无权过问。但华大基因研究的中国人的基因。这就涉及到基因的权利问题。
二,案件核心
最近,我听了华大基因创始人汪建接受专访,大谈基因技术发展、基因科学造福人类。当然,我不是反科学主义者,也没有反对基因研究,更不反对科学造福人类。我也无意与华大基因为敌。
我所说的关于是中国人的基因数据、基因安全问题等。
谁的基因?谁就拥有基因的所有权、知情权、保护权、隐私权等。中国人的基因,中国人理应拥有所有权、隐私权、保护权等。
14万孕妇基因事件诡异就如于此:14万孕妇好像对自己的基因没有任何权利了,在生育检测的时被动地授予了华大基因,自此,14万孕妇的隐私权,保护权、知情权等统统被剥夺。要问起来:华大基因就提供了一份知情权隐讳地用几个字说“可用于科学研究”。这根本不叫知情告知,这是无视基本的医学和科学伦理,属于非法获取。
如果事件停留在14万孕妇这,可能和中国人关系还大。关键的是,华大基因利用14万孕妇基因研究出了中国人独特的DNA病毒。与每个人都有关,作为普通中国一员,表达下自己对基因安全的关注,难道不可以吗? 原本我也不想说,因为说这事有风险。毕竟,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我也惹不起这么大的上市公司。事实也证明了我的担忧:我说了,然后遭到各种打击报复,各种威胁等,法律诉讼只是其一。
现在,华大基因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我,其中,纠结的一个问题就是基因有没有外流。我当时说的基因外流,以科研为名将14万孕妇基因流到海外,从研究的外国科学家、到中外科学家联合作基因检测、再到基因结论的发表。我认为:14万孕妇基因存在外流。
国务院颁布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明确: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
14万孕妇基因是中国人的遗传资源,论文是在此基因上经过大数据分析,得出的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数据成果,如中国人的基因特征、病毒感染模式等,毫无疑问,这都是中国中国人群体的基因信息,理应该受到更严格的保护。现在十几个国家一起研究,基因的结论都发表在国外,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都涉嫌基因外流。
这件事,深交所对华大基因问询了,问询函提到“14万中国人样本及数据是否存在向外方机构或个人泄漏的风险。”华大基因答复深交所时说,“14 万中国人基因大数据”项目无外方合作机构。本次论文署名的国外作者系学术顾问,并未参与到任何接触到原始数据的分析工作,仅在科研思路、算法设计方面给予智力贡献,项目原始数据均存放于深圳国家基因库,项目分析工作均在境内由中国科研团队完成。
如果说,华大基因答复完美,那我不多说什么,但是,从华大基因的论文再到其发表的声明,有些问题澄而不清。
我的疑问是:1,华大基因说无外方合作,那13个外国机构又是什么? 2,华大基因说国外作者不接触数据,他们如何做研究,又如何得出结论?3,论文第二页作者署名栏里清楚地写着“这些作者对论文研究有同等贡献”,怎么又成了署名国外学者是顾问?4,华大基因的官方明确写着国外学者尼尔森负责现场监督,又如何不接触数据?5,新华社的报道明确说到“中美科学家进行联合基因检测”,怎么又成了外国科学家从没有参与,也不接触?
再说说国家基因库,华大基因强调14万孕妇基因数据存于国家基因库。关于“国家基因库”是这样,2011年10月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委批复,并由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组建及运营深圳国家基因库。2016年9月22日,国家基因库才运营。
那么这个14万孕妇基因数据是如何来的,这个论文写的很清楚,2012年至2013年采集于国内的100多家医院,国家基因库还没有建立时,华大基因如何将数据存于国家基因库?这是一个谜。
这些事实面前,华大基因没解释清楚,难以服众,至少我不服。
三,打官司问题
华大基因是在深圳当地法院对我发起的诉讼。我打了两回管辖异议,希望来北京打,但都被盐田法院驳回。
开庭前的举证阶段,华大基因准备了400多页的证据材料,动用了英法美丹麦等多国家的科学家发表声明,声势确实有些浩大。
3月14日开庭当天,华大基因派了两个律师到场,回避了我们的很多问题。庭辩阶段,华大基因没占到什么便宜,很多时候华大基因的律师都被我们压着打,倒像是一场对原告的审判。因为华大基因的证据存在的问题,变成了自己力图不停解释其证据矛盾的以求“自证清白”,却又越描越黑而不得解脱的一场闹剧。
比如华大的证据明确“研究人员需要填写一份简单的申请表并发送一份电子邮件就可以获得可访问等位基因频率信息和其他摘要统计数据的账户和密码。”这些研究人员多数又是国外的,这不正支撑了我们对基因外流的质疑吗?
我们准备了几百页的证据,结果还没用上场,华大基因即用自己的证据完成反杀,记得我的代理律师当庭明确告诉法官:作为代理人已经足够断言,华大基因在所谓14万中国孕妇基因数据没有外流方面在公然说谎。
关于知情权的问题,你们的律师也承认:14万名中国孕妇基因检测数据拿去与13个外国科研机构进行共同研究,并未告知这14万名中国孕妇,也未获得任何授权。在华大基因眼里,好像似乎14万名中国孕妇的基因检测数据,根本不涉及什么伦理与人格尊严及权利,只是华大基因关联企业可以任意使用和处分的资源。
四,关于结果
6月28日,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金微删文赔礼道歉;2,驳回华大基因经济损失赔偿诉讼请求;3,驳回华大基因10万律师费诉讼请求;4,华大基因承担2200元的诉讼费,金微承担100元。
我认为,这份判决蜻蜓点水,关键问题避而不谈,判决书隐去了我方的诸多证据,也完全忽视了争议主体即华大基因联合多国科学家发表的研究论文。关于华大基因获取用于基因数据的合法性、知情权等这些庭审的争议的焦点问题,判决书上基本没提。
现在华大基因既然提起上诉,这些问题可以再辩论。
但是,就是这个华大基因,从开始就到现在,心思根本不是为了打官司,不是为了维护法律公平,而是把诉讼工具,整我。不仅如此,华大基因起诉我的时候,不止一次地采用卑劣的手段,不断地向有关部门告黑状,同时还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不断地对我进行抹黑攻击。
这些手段,无非就是要砸我的饭碗,断我的经济来源。总结起来,华大基因整我的各种套路:1,舆论上抹黑攻击恐吓,2,当地法院起诉,3,到主管部门举报,4,利用上市公司资源攻击;5,联合科技日报等媒体写评论等等。
说句实话,当初我写这个文章,只是因为关注基因话题,也没有特别针对华大基因什么,我希望社会关注基因外流、基因安全等问题。我完全是站在社会公共利益、民族基因安全的角度。写完了,我得到了什么?
这一年,我很多时间精力花在官司上,我的工作、生活被打乱,打官司是要钱的,为了应诉,有些身心疲惫。我其实是不愿打这官司。如果说当初我还有些公共利益呐喊的冲动,现在,热情全无,华大基因手段卑劣到家。网络上各种黑文,各种恐吓,说什么要让我倾家荡产,难逃法网等,通稿+自媒体+帮凶媒体,一遍遍地发黑稿,华大基因的公关就这些烂招。
近年来,华大基因的纠纷很多,比如华大癌变、王德明纠纷之类的。没有碰上的时候,当新闻看看,可真要碰上了,才知道华大基因整人之狠毒。所以,我非常理解,与华大基因有过法律纠纷的王德明,为什么会被逼到跳楼。
想想,我这一年的经历,华大基因给过我无数的意外和惊吓:一审的时候,法院把我们留下来谈和解的事,结果我还没走出法院大门,华大基因的公关稿就发到各大媒体上,义正言辞地谴责我造谣;今年七月,我在外工作出差呢,然后被告知,华大基因的举报信又一次到主管部门,要我写情况说明;后来,我在上网用百度,结果跳出来自己的名字,吓我一跳,华大基因利用上市公司互动平台说要取消我的记者证。更惊悚的是,科技日报在某一天头版贴了个大字报:点名道姓的要净化我......华大基因老总们就如获至宝的在自己朋友圈转发.......
华大基因,这些卑鄙的现代化的整人手段,真是开创了一个新高度:心理上、舆论上、行政上、法律上、还在市场上,多角度全方位的打击你。
当初,我只是质疑华大基因拿14万中国人的基因和老外们研究,有没有保证知情权, 因为知情权、选择权、所有权等,这是个人对自己基因的权利。我就这么一说,现在这一年,基本上就被华大基因穷追猛打。我是媒体人还好,对那些舆论抹黑还有些免疫力。换其他人呢? 我希望,社会各界能关注这个案子,我不是什么谣言自媒体,我只不过有点激愤,说了一点与大家有关的事“基因的权利”。
我希望,全国人民来评评理,有华大基因这么整人吗?再说,14万孕妇研究背后,是关系13亿中国人的基因权利问题。
金微
2019年10月18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