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出错,在以下内容中,基本每一部分的第一段是引用联合调查组公布的材料,每部分第一段以外的是个人分析,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我只想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别无它意。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根据各部门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开展的调查工作,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等问题的调查结果。
根据公布的调查结果来看,崔永元曝光此事还是有许多积极作用的:
一、曝光有利于提高最高法内部管理。报道表明:联合调查组同时指出,最高法院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责成最高法院进行认真整改。
假如崔永元不曝光,内部管理不规范、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可能不会被及时发现,因此这个促进是显然的。
二、有助于厘清“案卷丢失”真相。联合调查组查明,所谓“卷宗丢失”系最高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本人故意所为。王林清因工作中对单位产生不满而窃取相关案卷材料。联合调查组已经将调查中发现的王林清涉嫌非法获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虽然有人质疑王林清干嘛自己折腾自己,但在重大舆情面前,由联合调查组公布的真相来看,还是正面意义大一些。
三、促进对“凯奇莱案”的认定与肯定。“联合调查组经审查认定,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将案涉合同性质认定为合作勘查合同并认定合同有效是正确的,认定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违约并判令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无不当,判决驳回凯奇莱公司要求转让探矿权等其他诉讼请求是正确的;最高法院鉴于凯奇莱公司坚持其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不变,而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有相关法律依据。最高法院领导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凯奇莱案这类重大复杂案件加强了审判管理和监督。”
这一段对最高法关于此案的判决进行了认定,对相关工作予以了肯定,使关心此事的广大百姓知道了真实情况。
四、曝光促使发现闫长林的问题。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最高法院监察局原副局级监察专员闫长林涉嫌接受当事人请托,通过打招呼等方式过问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但不存在对王林清“打击报复”问题。联合调查组已经将将闫长林涉嫌违规过问案件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如果没有崔的曝光,这事不一定被发现。
五、使群众知道王林清违规办班并私分利润。2014年,王林清因与他人违反规定,私自以最高法院某直属单位名义举办培训班并私分办班利润被单位纪律处分。
六、使公众知道王林清对单位积怨的由来。王林清作为“凯奇莱案”二审合议庭的承办人,因违规办班被处分,又因2016年参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在干部档案审核中被查出多处涂改个人档案受到诫勉的组织处理而未被推荐,由此对单位有积怨。
七、让公众知道王林清因积怨而给单位制造麻烦。2016年11月25日傍晚,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某某要求王林清加班起草“凯奇莱案”二审法律文书,遭王林清拒绝,程某某告知王林清如不愿意加班就让别人承办。王林清认为在案件收尾期将其调整出合议庭,对此十分不满,加上前期积怨,遂产生藏匿案卷材料、给单位制造麻烦的想法。
根据上述内容可见王林清有几点不好:一是不愿意加班起草就拒绝,工作态度不好。二是收尾期调整出去就产生不满,这不满缘于不想加班起草法律文书,着实不应该。三是不满加积怨就藏匿案卷给单位制造麻烦,太不像话。
如果崔没有曝光,国家不调查,大家也不会知道原来王林清是这样一个人。最好把王清林在镜头前曝曝光,让他说两句,警示一下众人。
另外,如果官方能表明一下,程某某是让王林清依法公正起草,王林清不想依法公正起草而拒绝,那就更好了。
八、使公众知道王林清藏匿了什么材料。据调查,王林清于当晚23时许来到办公室,将该案临时装订的副卷拆散,把全部正卷和拆散的部分副卷材料带回家中。王林清向调查组讲述,其拿走案卷材料时进行了挑选,将单位不能复制或者没有备份的都留在了办公室文件柜中。王林清后来在视频中提到的4份在新的二审案卷中出现的文件,包括案件流程表、是否申请回避确认单、阅卷笔录、舆情报告等,均来自当时留在办公室的材料。
看来,全部正卷都被王林清带回了家中,是这次调查中发现的,还是早就发现了,交待一下会更好。
从“将单位不能复制或者没有备份的都留在了办公室文件柜中”这一句中看到,王林清没敢把“不能复制或者没有备份的”带走。他带走的是复印件?还是把原件拿走留下了复印件?
九、有利于使大家知道王林清在贼喊捉贼。联合调查组与最高法院有关人员分别谈话了解和外围调查的情况可与王林清自述内容相互印证。调查显示,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王林清向程某某谎称二审案卷丢失,程某某当即让王林清仔细查找无果。11月29日,程某某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正式通知王林清退出合议庭。
王林清自己藏匿材料还去报失,还敢让查监控,当时“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可真是吃了豹子胆!
另外,王林清公开曝光案卷丢失,根据调查事实上正卷却是他自己带走了,自己打自己嘴巴,没事闲的。
十、有利于大家知道王林清拿走的案卷材料并不影响案件继续审理。据王林清向联合调查组陈述,其窃取卷宗材料的目的是想给单位制造麻烦,使新合议庭承办人不能顺利进行后续工作,最终迫使单位让其继续担任承办人。实际上,王林清拿走的是上诉状、代理词、第一次合议庭合议笔录等合议庭工作电脑中有备份或可复制的案卷材料,并不能影响案件继续审理工作。
在这里我觉得王林清比较愚蠢,既然想使新合议庭不能顺利进行后续工作,你拿“并不能影响案件继续审理工作”的材料能起什么作用呢?又怎么能迫使单位让你继续担任承办人?
十一、有利于大家发现王林清的愚蠢。2018年1月该案二审宣判后,王林清认为案件卷宗“丢失”仍正常宣判,单位对卷宗“丢失”也没有追查,遂臆测有“黑幕”,加之前期积怨,于是决定通过写“举报材料”、拍摄自述视频的方式向上级“反映情况”。
你拿走的东西“并不能影响案件继续审理工作”,你自己不知道吗?你“将单位不能复制或者没有备份的都留在了办公室文件柜中”,那叫案卷丢失?与博士的智商不太匹配。
十二、使大家知道当时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对于网传视频中王林清声称最高法院“监控录像黑屏”问题,联合调查组也进行了详细调查。因事件发生距今已有2年多时间,最高法院监控录像按规定保存3个月后自行覆盖,相关监控录像现已无法调取,但根据最高法院监控录像中控室操作规程,调取录像、设备故障均有书面记录。联合调查组调取了2016年12月15日程某某在最高法院保卫处人员陪同下调看监控录像的登记表及相关登记资料,显示在程某某调看录像及“卷宗丢失”事件前后,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没有“黑屏”和报修的记录。对于王林清反映的程某某等人在其报告案卷丢失后“并不着急”的问题,程某某说,当时认为案卷不是丢了,只是没找到。调查也表明,最高法院有的庭室存在案卷存放混乱、归档不及时问题。综合上述情况,联合调查组认为,王林清的口述及相关调查材料能印证其窃取相关材料的事实,监控录像问题不影响调查结论。
“程某某调看录像及卷宗丢失事件前后,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监控当时没发现王林清监守自盗,王林清的命还真是好!
程某某 “并不着急”是“认为案卷不是丢了,只是没找到”。这事我得批批小崔,程某某不急,你一个局外人急什么?
“调查也表明,最高法院有的庭室存在案卷存放混乱、归档不及时问题”,这个调查,对最高法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也是个很好的促进。
十三、使大家知道王林清向崔永元提供的是窃取来的材料。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还证实,王林清除窃取二审部分案卷材料外,还拍摄视频、偷拍二审部分副卷材料,其中部分视频、材料后来被发布到网上……据王林清讲述,2018年7、8月左右,赵发琦为王林清录制视频提供帮助,王林清在视频中讲述了“凯奇莱案”和“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2018年8月前后,赵发琦将王林清介绍给崔永元,崔永元在其工作室帮助王林清录制了反映所谓“凯奇莱案”案卷丢失、监控视频“黑屏”等问题的视频,上述部分视频经崔永元剪辑后分段在网上发布……调查还发现,崔永元在网上发布的最高法院相关副卷材料也来源于王林清。王林清被调出合议庭后,无权调阅该案案卷材料。2018年8月,王林清谎称经程某某同意,从书记员李某某处骗取了案卷副卷,并用手机偷拍了部分材料,通过微信发给赵发琦;2018年12月28日,崔永元将相关内容在互联网上发布。据王林清向联合调查组讲述,他还给崔永元提供了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信件及部分材料。
崔永元当时知不知道王林清是窃取的资料,这个调查中没说。崔用这资料曝光的目的是要保护国有资产,还是要为自己谋利益?感觉小崔整体上正能量多一些,建议国家适当保护一下小崔。
十四、有利于最高法加强保密工作。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王林清拍摄、后在网上流出的案卷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鉴于王林清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联合调查组认为,“卷宗丢失”等问题暴露出最高法院内部案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工作人员报告“卷宗丢失” 后,相关责任人没有按规定及时上报,也未及时启动调查问责程序;保密规定也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给一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关于这个,王林清涉嫌犯罪,最高法内部应该也有人涉嫌泄密,后续会不会一并处理、警示后人?
十五、有利于最高法今后规避以下三个问题。调查显示,该案在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最高法院对该案第一次二审期间,陕西省政府曾于2008年5月4日发出函件,对案件审理提出意见,试图给最高法院正常审判活动施加影响。二是最高法院审判管理不规范,存在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等问题。三是王林清违规接受当事人吃请,帮助打探案情,其行为违反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看来,行政机关发函试图给最高法院正常审判活动施加影响是不妥的;超过法宝审理期限的事以后也要注意;王林清违规接受当事人吃请还帮助打探案情,最高法其它人员有没有?有则纠之改之,没有也要引以为戒。
十六、使大家知道王林清也有坚持原则的时候。联合调查组对王林清视频反映的最高法院监察局原副局级监察专员闫长林“干预办案”问题进行了核查。闫长林,山西交城人,2014年9月退休。2012年“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上诉到最高法院后,当事人王永安找到其老乡闫长林帮忙向王林清打招呼。闫长林通过民一庭有关领导联系王林清,王林清带着案卷到闫长林办公室介绍相关情况,闫长林请托王林清关照王永安,王林清明确告诉闫长林说,王永安没理,没法作出有利于王永安的判决。王林清多次表示,闫长林过问案件未影响自己对此案的办理。鉴于闫长林的行为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王林清在闫长林干预办案一事上,能坚持原则,比较难得。
十七、有利于厘清王林清受到“打击报复”不实的问题。对于王林清在视频中反映最高法院监察局(以下简称监察局)对其“打击报复”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王林清违纪问题是监察局在对其他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调查过程中带出来的。
十八、有助于公众清楚未入“员额法官”序列问题。经联合调查组调查,2017年和2018年,最高法院先后开展了两次员额法官遴选工作。王林清所在的民一庭领导曾做过其思想工作,动员其报名,但王林清均未报名。联合调查组与王林清谈话核实时,王林清表示“因为当时我对组织上取消我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有些成见,所以没有报名”。
看看,领导曾动员王林清报名,是他自己没报名。
“案卷丢失”只是王林清拿走了,除了王林清拿走案卷,这一案卷根本就没丢失过。----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
联合调查组本着对党中央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值得赞赏!对党、人民、法律和历史负责确实是应该的,如果对试图危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人负责就不好了。
崔永元曝光的目的也许是想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希望各方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