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周口一男子前不久向该市环保局扶沟县分局打电话匿名举报一家工厂排污,结果却被该工厂知道,将其打成颅脑损伤。该企业还威胁说,“谁再举报,举报一次打一次”(京报网2021年2月6日)。
听这语气,是够霸道的。但是,不知道这种无恶不作的霸气从何而来?如果没有权力保护伞从中作梗,恐怕这家违法排污的企业老板不会有这么霸道。
既然问题已经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那就不能继续藏着掖着,那就必须用党纪国法把那个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的权力保护伞给揪出来,并予以严惩。不能让这样的“国妖”继续隐藏在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队伍当中祸国殃民,不能让违法排污的企业法人代表逍遥法外,不能让举报者白白挨打。
既然已经查明,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综合执法大队某中队中队长李某涛向被举报人泄露了举报信息,那周口市公安局就应当依法责令扶沟县公安局依法立案,并对违法排污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以期获得该企业长期以来更多的违法犯罪证据,并将企业法人代表绳之以法。对于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的扶沟综合执法大队某中队中队长李某涛,必须用党纪国法实施零容忍。既然是零容忍,那就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就必须将李某涛从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中清理出去,并依法开除其公职,再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刑事责任,然后让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只有让吃里扒外的权力保护伞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才能维护党纪国法权威,才能让党纪国法为举报者讨回公平正义。
不管到什么时候,发展地方经济,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而且,更需要扶沟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在干部职工中实施党纪国法教育培训。作为执法部门必须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并自觉带头贯彻执行,执法者违反党纪国法必须从严从重加大处罚力度,绝不能在责任追究中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责任追究必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姑息养奸。
对于违法排污行为,任何公民都有依法举报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任何部门和任何人不得非法泄露举报人的信息。这是法律规定,那就必须对违法殴打举报者依法实施严惩。只有打掉违法打人者的嚣张气焰,并依法取缔违法排污企业,并把违法排污企业法人代表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到位,违法排污者就不敢像黑社会老大一样无恶不作。而且,更需要彻底查清该违法排污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不是涉嫌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与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有关系,那就一定要斩草除根,绝不能让黑恶势力横行霸道,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