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26日21时许,晋中市榆次区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自家门前开枪打死村煤矿销售员李继,并勒令旁边的刘海旺用消防斧将原村支书胡根生劈伤。之后,胡文海又开枪射击,再伤胡根生。刘海旺被逼伤人后,因恐惧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双管猎枪继续报复杀人。他依次来到村会计张敬林家,杀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汉高彦苏家,杀死高彦苏;到前村长冀金堂开设的小卖部,杀死冀金堂,打伤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龙家,杀死胡福龙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计(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杀死胡三计、他的儿媳以及儿媳的两个妹夫;到村煤矿矿长刘海生家,打伤刘海生;到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杀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胡文海相继枪杀14人,枪伤3人。血案之残酷令人震惊。
下面是从网上看到胡文海被捕后与警察的一段对白:警察:知道为什么逮你吗?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警察:杀了一点?你杀了14个!胡文海:14个?打伤不止吧,打死不知几个。还有一些不在,在的话,还干他。警察:你知道后果吗?胡文海:知道,知道,我得给人家抵命。晋中市公诉机关及法庭将胡文海杀人的原因定性为“报复杀人”;而胡文海则始终认为自己做的是“除掉贪官”之“义举”。“2001年1月份,通过查账,我看见这几年他们大致贪了500多万。我看到他们贪污了这么多,就不想陪他们一起死了,想通过正当渠道告他们。”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矿1992~1993年度的工资表。因煤矿实行计件工资,所以,根据工资表可推算出煤炭产量。证据在手后,胡文海又挨家挨户地跑,共征集到大峪口村121名党员、干部和村民的签名,然后开始了长达8个月的举报。
他最早找到的是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崔副书记说过两天再去查,但却一直不查。于是,胡文海开始越级上访—从镇、区、市一直到省,他循着公安、纪委两条途径逐级举报。贾润全说:“胡文海告状前,我告诉他两条经验:一、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专门去告,而不能捎带着告。二、还得有资金:出去要坐车、吃饭,必要时还得买点小礼。文海在村里承包过煤矿,知道得比我多。我说你可别像我,告了个没结果。”结果,8个月过去,胡文海真的告了个没结果。一审庭审中,胡文海盛赞省纪委、省公安厅的接待人员态度热情,办事迅速:“对我的上访材料,省公安厅迅速批到晋中市公安处,公安处1个月后批到榆次区公安局,结果,公安局整整压了5个月……”
无论胡文海举报到哪里,这些举报材料最后都被批到两个部门处理:一是乌金山镇纪委,二是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据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崔副书记对他叫嚷:“你就是告到中纪委,我崔某某不给你办手续,你也没办法!”而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队长则以“没有办案经费”搪塞胡文海。胡提出自己可垫支办案经费,该大队长又以“人员也不够”来敷衍。“10·26血案”发生后,崔副书记及区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都受到了纪律处分。“这14个人死得确实冤,可以说他们都是死在贪官手里了……胡文海告状,如果你们查了,这些人有犯罪事实,就审;没有犯罪事实,就治胡文海的诬陷罪—你把他关进监狱里,他还怎么行凶杀人呀?”胡家兄妹多次对记者感慨。
在采访中,记者感受到,大峪口村就像一个法制的阳光播洒不到的地方。村民们说:大峪口的村干部说是选举,其实还是上头任命;“村务公开”这些政策在这里根本就看不到。当胡文海被高家兄弟打伤后,他没有报案,而是一心想用自己的方法来了结此事;高家的老大高彦苏此后数次被胡文海殴打,他也没想过报案,而是整天心惊胆战地等待下一次报复的来临……公平而论,大峪口的强人胡文海,曾经一度想走上法制轨道,这对这个“高度危险人物”来说,当是一个值得赞赏的转变。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努力被一道道无形的屏障给挡住了。那些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冷漠地一次次将他拒之门外时,可曾想到自己的行为究竟会塞给他些什么样的感受?举报无门,屡屡“碰灰”之后,强人血液中的另一种东西蠢蠢在动。胡文海已决心要用一种最古老、最血腥、最恐怖的手段来了结一切恩怨、纠纷。
“4年来,我和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一些官老爷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我们到哪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实际上我每年的(炒股)收入都有四五万,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法院法庭,胡文海的这段最后陈述,引起了旁听席上阵阵掌声。
自1998年韩国建立电影分级制以来,其电影质量逐渐挺高,尤其是描述社会现实的严肃剧在近几年达到了惊人的创作水平。《恐怖直播》有两点最吸引我,一是何正宇的独角戏,绝对是影帝级别的;二是电影反映出的政治与人性的黑暗,真实地让人感到恐怖。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尊严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当作一个人物而不是一个东西来看待,有人为利益出卖尊严,有人出钱买尊严,穷人没东西做交易,唯有靠生命来捍卫尊严。从夏俊峰到杨佳,这是个被动到主动的发展过程。夏俊峰索只是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的不公正判决才是产生杨佳的恶梦工场。杨佳袭警案发生于2008年7月1日,造成上海闸北区公安分局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杨佳的行为是不值得宣扬的,但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他的极端行为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给我们带来些什么信号?是折射出人们对法律正义的怀疑,还是对行政机关执法严明的微言?
杨佳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孤立的、一时的、偶然的,它折射出社会日益尖锐的各种矛盾,这种矛盾不是一朝一夕、一点一滴的局部问题。只不过,杨佳凶猛地杀人犹如地下沸腾汹涌的岩浆迟早都要爆发,这是社会权力与非权力之间,强势与弱势之间的矛盾处于极不平衡的状态之下必然导致的结果。造成杨佳人性扭曲乃因为执法者的为所欲为,许多执法缺少或者无视社会监督,当处于完全弱势的杨佳申述无门、彻底绝望的时候,他想到的是以死相拼,采取了极端而原始的方法,最终也将自己葬送,这难道不令人悲痛、不是社会的悲剧吗?杨佳的悲剧令人痛心,我们希望弱者坚强而富有理性,强者收敛而更有法制。希望社会,尤其是希望我们的当权者、执法部门、司法部机关能有相当的警觉。杀掉杨佳警示民众,倒更应该警示执法者自己。
几乎所有的报刊,电视,每天都讴歌着警察的机智神勇,法官的断案如神,司法的明察秋毫。只可惜,这些金光四射的牌坊,被杨佳之刀劈的支离破碎,露出了坟墓真相。为了将杨佳杀掉,面对全国人高度关注的目光,此案竟公开舞弊,视十三亿人如白痴,实属丧心病狂。简单看一下手法:你们不是说杨佳因自行车问题被打了吗?我们有录像证明杨佳没挨打(尽管只有几分钟);杨佳不是只认杨母不认可杨父吗?那就让杨母失踪;而失踪的杨母,公安没能力找到,上海方面为杨佳指定的律师却能随时联系;开庭时,杨佳要求的证人却不见一个人出庭;所有的记者不允许旁听。
既然是社会关注的要案,既然法官是公正审理,那为什么见不得人呢?此案一开始暗箱操作被国人诟病后,神圣的最高层相关部门为何不管不问?面对明朗化的问题,公安尚敢如此妄为,那我们还有何理由不相信当初杨佳遭到非人的耻辱?当一个人被侮辱的没有了尊严,你还能指望他给你什么尊严?兔子急了咬人,动物尚切如此,更何况人呢?于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用我的方式给你一个说法。骑个自行车上街,没带发票就会被警察带进局子,那我们上街是否要带上手机发票,皮鞋发票,西服发票,手表发票,钢笔发票等?如果一家几口上街,那么户口薄,结婚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是否也要随身携带?
胡文海死了,没有吓倒杨佳,杨佳死了没有吓倒范华培,范华培死了没有吓倒贾敬龙,贾敬龙死了没有吓倒黑延平,黑延平将来死了又能吓倒谁?2016年11月16日18时16分,陕西省延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七里村街道办曹渠村有人被捅伤。经初查,嫌疑人黑延平酒后与七里村村委会曹渠村民小组组长曹英海发生口角,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曹英海及其妻子、儿媳、孙儿、五爷5人捅伤,后又窜入其大嫂家中,将曹英海大嫂及其儿媳、孙儿、姑父4人捅伤。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6人正在住院治疗。曹英海也在殒命之列。
头一天贾敬龙才被执行死刑,第二天类似血案就再次发生。杀了贾敬龙,真的可以把危险扼杀在萌芽中吗?据多位家属介绍,持刀行凶者黑延平为同村村民,此前曾因村里土地补偿款事宜与村主任曹英海发生过冲突,当地政府也曾为此进行过协调。此情此景,和贾敬龙杀人案如出一辙。很显然,政府不为人民主持公道,人民就会自己找回公道。如果没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来维持秩序,谁也挡不住仇恨的种子在受害者家属心中发芽,任何“报复”与“反报复”的残暴行为都随时有可能发生。前有胡文海和杨佳,今有范华培和贾敬龙及黑延平,都是因状告无门或因政法不公而自行执法。
目前,人民群众有冤上告到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是转回地方政府查处,这样的信访制度,中央政府无形中变成了地方政府中违纪犯法分子的保护伞,致使违纪犯法分子有恃无恐地欺压百姓。有些无法无天的地方官员说道,你别说告到中央,你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得转回来当地查处。现在的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有各地政法官员在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造成老百姓状告无门。在这样的情况下,必然引发象胡文海杨佳式的私下寻仇血腥报复。再者,这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自卫反抗。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的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
纵观这些事件,也不难看出,当下中国的基层治理确实出现了一些矛盾与问题,这些矛盾与问题若不及时破解、求变,并加以疏导,则类似的私力救济行为恐很难绝迹。贾敬龙不是最后一个,黑延平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张扣扣....... 。任其蔓延,必将给经济社会带来重创,不仅会影响地方的公共秩序,也会使个体的人生陷入无休止的循环与撕扯。尽管黑延平捅杀村干部命案与此前的贾敬龙案多有不同,但公权力救济的缺失,应该是一个共同点。贾敬龙家二层小楼被村委会拆迁,贾家多方寻求帮助而不得,甚至当地派出所出现场之后,依然难以避免被强拆的命运。而在详细情节尚不完全清晰的黑延平案中,黑延平此前也曾与村里就土地补偿款产生冲突,地方政府也曾介入,遗憾的是,终无结果,直至案发,惨剧发生。
四川省岳池县村民杨天直在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附近,被张某等犯罪嫌疑人哄骗并强制送回最终死亡。群众就有关问题进行信访既然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和阻碍都是违(宪)法的,不应容许。然而,宪法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执行却是另一回事。地方党委政府与相关部门非但不依宪依法维护公民的信访权,反而公然进行侵犯。为了制止上访对信访人非法监视、限制者有之,围追堵截者有之,强行遣返者有之,把信访人关进“黑监狱”者有之……杨天直事件就是强制遣返所致。
由于接回或遣回上访人是政府部门的事,不管截访还是遣返也都是政府部门发动的,所以所有的信访事件都与政府部门有关。遗憾的是,出了事却几乎没有对工作人员认真追责的,大都给予纪律处分了事。像该事件这样,张某等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是受镇裕镇党委政府的指使或雇佣,是不会为其做事、从事遣返信访人“工作”的。该镇党政领导与相关人员对杨天直之死,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即使他们的行为不构成与张某等人共同犯罪,雇佣张某等人强制遣返杨天直并造成其死亡,也属于渎职。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应认定构成渎职罪。而岳池县镇裕镇党委书记目前只是被停职,并没有同张某等犯罪嫌疑人一同被抓。这种出了事就把责任都推到“雇员”身上而对“雇主”网开一面的做法,必然使各地党政部门对于非法侵害上访人权利的情况有恃无恐,有年老体弱、患病或者“不听话”的上访人在截访、“关黑监狱”或遣返过程中死亡,是早晚的事。
与此同时,还会造成信访人忍无可忍,杀害看管人、遣送人事件。比如,2013年发生的河南鹤壁上访人巩进军进京上访被强制遣回路上、刺死刺伤截访青年各一名事件。至于信访人被抓进“黑监狱”或者在截访、遣返过程中遭受殴打的事情,更是司空见惯。与杨天直一同进京上访者就称,他们被遣返途中经常被看护人员殴打。把上访人的命运交给黑恶势力的“黑监狱”、“黑看管”,遭受殴打、虐待或其他权益受侵犯现象,是必然的。
众所周知的是,别说对上访人进行殴打、关“黑监狱”,即便是没有殴打行为的强行截访、遣返,也是非法的。除了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部门以及所雇佣人员根本没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截访与遣返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虽然《信访法》第47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但那仅仅是针对信访人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而对信访行为本身则是不应劝阻的,尤其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国家信访局称地方党委政府法治观念淡漠,可谓一语中的。
基层社会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蓄水池与稳定器。基层不稳,不仅地方不靖,天下也会难安。而基层治理的清明,不仅关乎每一个个体的福祉,也是转型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有鉴于此,当下的当务之急,既要严厉查处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务求在每一个个案中都让民众感受到公平公正。另外,中央政府应该倾听群众呼声畅通民意渠道,并把大量的维稳的人财投入到为老百姓维权上,化解社会矛盾,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幸福生活,党才能长期执政。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一定要知道,任何人伤害老百姓的利权就是等于伤害党的政权之逻辑。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对不公正的裁决和冤假错案应当及时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中国的司法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