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引发网友关注。此消息源自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作出的一份判决。判决书显示,原女辅警许某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借此敲诈300多万而获刑。(3月12日荆楚网)
女辅警性敲诈公职人员,这样的字眼不可谓不吸睛,所以此事一经曝光就一石激起千层浪。女辅警知法犯法,以发生性关系为手段,成功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为由频频施压,巧立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名目名,先后敲诈多名受害人共计372.6万元。这三观真是稀碎稀碎的。
本来事情就已经很劲爆了,没想到官方的一个神操作将此事推向了新的高潮。和以往的危机公关套路一样,法院“删帖”了。为什么要撤销判决书?是迫于某种压力“捂盖子”,还是出于某种动机“和稀泥”?面对网友的质疑,官方不是正面回应而是选择删帖,这种“巧合”很有掩耳盗铃的既视感,反倒有种欲盖弥彰的意味在其中。
基于此事,灌南法院发布了从网上撤回刑事判决书的情况说明。指出,许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此事虽然于法有据,但此前做法难免略显业余。
当然,此案最大的质疑还是事发后对这些公职人员的处理结果。这些公职人员都有谁?是否受到了相应的查处?他们哪来这么多钱?等诸多疑问需要解答。据悉,这些公职人员包括县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等。县委宣传部3月12日发消息称,经核实,涉案7人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有媒体披露,涉案的原副局长刘某乙因涉嫌受贿罪19年8月落马。
面对公众质疑,公开解答才是正道,遮遮掩掩只会进一步引发了公众的猜测和质疑。以目前的两个回应来看,既然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那你早干嘛去了?违规操作谁来负责?此外,什么叫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又都是什么处分?若是除了已经落马的原副局长外都是警告处分,那未免难以令人信服。另外,一个已婚的公职人员可以背着家人拿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封口费”,恐怕这资金来源也值得查一查。
唯有真相才能打消疑虑,女辅警敲诈案的每个疑点都该有真相与之相对。此事关乎公职人员形象,关乎行政司法部门公信力,必须要给出一个令公众信服的说法。既然要解答,就要实事求是地详细回复,公布每个细节,早日还吃瓜群众们一个真相,这才是人们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