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到饭点了,正巧看到一条6月15日的消息,发出来给大家下个饭。
新闻里这个孙某是何方神圣咱就不研究了,反正他也没干啥好事,还触犯了法律里一条危险驾驶罪。简单点说,就是要罚钱,并且他得坐最低1个月,最高6个月的牢。
结果的律师不得了,用一条“孙某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所承担的工作属关键岗位,是公司重点培养的关键人才”帮他争取到了缓刑。
也就是说,孙某连最低一个月的牢都不用坐了。
你要是有正当理由,这事儿咱不提,可我他妈就不明白了,谁来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在华为承担的工作属关键岗位?”封建时代尚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人心不可寒之说,君主制没了,华为来了,刑不上华为是吧?
有人说这是辩护人意见,不是法官的意思。
呵呵,那法官倒是驳回啊,你见过判决书上写法院不认同的辩护意见吗?写上去本身就是为了判缓刑,现在判决书都下来了,牢都不用坐了,怎么还就法官不认同呢?感情婊子要当,牌坊也要?
其实懂的都懂,所谓“在华为担任重要职位”根本不会成为法官判决书的依据,之所以用上了这个理由,多半是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借口。我仔细看了判决书,上面并没有写到其他缓刑的理由,如果“认罪态度诚恳”不算的话。
必有杠精反驳,凭什么认罪态度诚恳不算?
若认罪态度诚恳就能缓刑,我建议直接把过线的标准再降低一成算了,反正只要是个人,估计证据确凿的时候都愿意去“诚恳”一下。如若不然,就只能像现在这样,搞得不清不楚,“华为关键岗位上的人才”就诚恳,要是换个普通家庭的农民工来,还诚不诚恳?
这玩意儿本来就没什么标准,如果连底线也不要了,那约等于放屁。谁的底气最足,放的最响,他就最诚恳。
建议大家去网上搜一搜,像这类情况判缓刑的相当少,因为最初我看到的消息是新浪新闻转载的,所以就在微博上搜了一下,这是第一例。不会搜的我教你们,简单,直接搜“醉驾”,后面加个“判刑”,你就看看能搜到几个醉驾判缓刑的便成了。
多的我也懒得说,估计这会儿已经要被骂递刀子了。对此,我只能十分委屈并且诚恳的告诉大家,你们误会我了,我的意思是:MD,谁抓的人,有没有给当事人赔礼道歉了,怎么就这么巧,一抓就把华为关键技术岗位的职员抓住了,建议好好查查,我怀疑抓人的交警收了拜登的美元,企图破坏我国5G网络的可持续发展,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