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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才能营造天清气朗的文娱风气

2021-09-06 14:48:52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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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宣部3日在京召开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文娱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从严从实、标本兼治,营造天清气朗的文娱领域风气(人民网2021年09月04日)。

  文娱领域是否能营造成天清气朗的风气,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制定的文艺方针能不能得到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能不能获得正能量的精神食粮。可以说,这是文艺界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和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且,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必须让爱党爱国的文艺工作者来占领,绝不允许让追求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拜金主义思潮的人来占领。

  文娱领域发生的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严重违背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严重违背了党的文艺方针和政策,严重践踏了党纪国法权威。不管是演艺明星的天价演出费,还是演艺明星和影视剧导演狼狈为奸,用“阴阳合同”来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以及某些演艺明星在职场上发生的违背社会公德潜规则等丑恶现象,必须用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该坐牢的,必须由检察机关公诉,让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并将所有涉案的偷税漏税违法人员绳之以法,不管涉及到有什么背景和权力保护伞的演艺明星,绝不心慈手软。

  对于之前违法偷税漏税的范冰冰等演艺明星,不能让他们一补了之。既然触犯了国家税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必须把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证据全部移交给检察机关实施依法问责。税务机关不能用行政和经济处罚代替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追究,如果故意让违法者逃避法律刑事责任追究,那就不是单纯的权力保护伞问题,而是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那就必须依法立案,并追究税务机关有关违法者的法律刑事责任。

  对于文娱领域演艺人员的演出片酬问题,不能让他们把市场经济当成违法犯罪的遮羞布,必须依法依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演出收入市场指导价,上下浮动不能太离谱。而且,更不应该让演艺人员的收入高于科学家和保家卫国革命军人的工资收入。除了大家公认的德艺双馨艺术家之外,其他演艺人员的演出片酬收入均不得高于知名老艺术家的收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明文做出硬性规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成为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中的演艺人员演出报酬不能严重脱离中国国情,绝不允许个别人非法获利,并随意加大贫富收入差距。文娱领域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报酬收入标准尺杆,对演艺人员的报酬进行客观公正衡量,绝不允许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文艺工作者要想有成就,就必须自觉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欢乐着人民的欢乐,忧患着人民的忧患,做人民的孺子牛。”

  如果某些演艺明星不愿意为人民服务,不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执意要追求资产阶级自由化和贪得无厌的个人享乐主义,并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那就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封杀,社会主义文艺阵地不需要这样的演艺明星,中国人民不需要违法偷税漏税的演艺明星。只有加大执法力度,并敲掉那些违法演艺明星的饭碗,才能让社会主义文艺阵地得到依法净化,才能让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受到依法严惩。中国文艺的百花齐放和百花争鸣,必须是爱党爱国文艺工作者的舆论阵地,而绝不是追求拜金主义者的文艺阵地。

  只有彻底清算那些违法演艺明星的罪行,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得到依法保护,依法纳税才能成为演艺工作者的自觉行动,“阴阳合同”的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得到依法彻底根治;只有强化文娱领域党的领导,才能使文艺工作者坚定信仰和理想,永不迷失社会主义文艺的政治方向,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阵地风清气正,并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自律,不贪不占,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用实际行动认真践行文艺为人民服务,文艺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文艺方针,并积极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才能让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争当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只有努力成为爱党爱国的文艺工作者,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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