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冬野出事的时候,有很多人叫嚣吸毒合法化;李云迪出事之后,又有人说性交易需要合法化……唯物史观的理论可以来批判这些观点。
有人说“黄赌毒”三类,“黄”危害最低,而且“搞黄色”是人类的需求。毫无疑问,这前半句话是错误的。“黄”往往伴随着逼良为娼、妇女买卖、人身控制、黑社会组织等罪恶,所以成人之间私下里你情我愿搞一搞“黄色”可以,但是卖淫嫖娼现象必须要受到国家的打击和法律的制裁。
很多人都读过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里面汉奸大赤包当上了“北平妓女检查所的所长”,这是一个罪恶的组织,其工作就是为皇军提供“花姑娘”。他手下的走狗高亦陀专门找遇到困难的女孩子、小媳妇,给她们钱美其名曰“赞助费”。但是“赞助费”发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告诉她们这笔钱是“皇军”借给她们的,必须要连本带利还,否则就必须“以身相赎”。如果有不从就配合特务们威胁、恐吓、殴打……就这样祸害了太多太多的女性。从这部经典的小说中,就可以看出“黄”的危害。
1949年,忙完了新中国成立诸多大事的毛泽东主席忙里偷闲,让秘书和司机带他去北京城转转。走到了一个胡同口,看见一个老鸨在毒打一个姑娘,毛主席赶忙让秘书上前制止老鸨,并把姑娘送去医院看病。主席非常愤怒,当晚急电公安部部长罗瑞卿:“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
12小时之后,罗瑞卿在公安部集体会议上宣布:“为了彻底消灭城市的封建势力,解放妇女,我们对妓院必须坚决封闭取缔,并依法惩办那些罪大恶极或有较多血债的妓院老板。”同时指出,“这样做,一定要通过人民代表会议,听听他们的意见,他们作出决定后再办。”后经人民代表会议(备注:那时候不叫人民代表大会,而是一个各地过渡性的组织,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立即封闭一切妓院,集中所有妓院老板、领家、鸨儿等加以审查和处理,并集中妓女加以训练,改造其思想,医治其疾病……”
所以说卖淫嫖娼的问题,不是个体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一直以来就有人鼓吹性交易要合法化,还扣了一个大帽子:成年女性有决定自己身体如何使用的权力,甚至有一段群魔乱舞的时期,卖淫自由和女权绑定在一起了,看傻我了都。之所以反对卖淫合法化,是因为这个口子一旦开放,将不可不免的形成对女性的剥削与压迫。到时候就不是什么“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问题了,会衍生买卖人口、黑社会、逼良为娼等一系列严峻的社会问题。
旧社会的妓女,很多是生活所迫被迫卖身的女性。新中国政府一方面关闭妓院、抓捕逼迫妇女卖身的黑恶势力,另一方面为妓女治疗性病,组织她们学习生产技能,最后在纺织厂、医院等为她们安排了体面的工作。有资料显示,当时国家为了给身患性病的妓女治病动用财政经费支持达一亿元之巨。1964年中国政府宣布“基本消灭性病”,此后十几年中国无性病历史。直到1977年湖南出现一例男性淋病患者,这一纪录才宣告终结,此后性病再次在中国蔓延。
我们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是封建卫道士,曾经的革命前辈很多都是婚姻解放、性自由的践行者。就比如说色情产品合法化问题,我以前也说过,支持有步骤有规范的放开——比如电影分级制度,比如文学作品中的下半身描写不要一刀切屏蔽等等。但是,色情产业不一样,这里有两个大前提——
第一,我们这个世界还处在阶级不平等的阶段;第二,我们这个世界还处在性别不平等的阶段。
只要有这两个大前提存在,色情产业就一定会演变为对女性的剥削。不要说什么身体自由,区区一个裸贷就能把多少姑娘逼良为娼,你以为你本事多大,玩得过资本主义?还有某些精英男性鼓吹卖淫自由,根本上就是想嫖娼自由,下半身驱动而已,没有什么讨论意义。
上文中说过,马克思主义者是坚决反对封建卫道士式的两性关系的,毛主席也说过“男女两情相悦,便可自由结合”——这句话反对的就是封建包办婚姻。如果把目光放长远,在共产主义社会我们消灭了阶级不平等和两性不平等,那么这个时候许多东西都可以开放。大家都是成年男女,看一看黄黄的东西愉悦身心,还能分泌快乐的多巴胺,提高生产积极性,有何不可?共产主义消灭了商品经济也不存在把身体当作商品的问题了。但这不是社会还没发展到那阶段么。
同理,郑爽代孕这件事为什么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因为代孕也会衍生为剥削女性的一条黑色产业链,根源就是因为阶级不平等与两性不平等。罗翔老师在他的课程里举了一个例子很有趣:他在学校男厕所里看到过收购卵子的广告。把广告打到男厕所这是不是错误投放呢?并不,这恰恰是精准投放,男生看见这广告就会跟女朋友说:你不是说送我生日礼物没钱吗,正好我看见有收购卵子的,你卖了不就有钱给我买礼物了吗?这个例子就是典型的两个不平等下的剥削。
推而广之,要真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有人觉悟特别高,看见有些夫妇没有孩子就特别心痛,特想圆他们一个梦;或者就是享受十月怀胎的满足感。于是自发自觉自愿的选择代孕,那这也没什么。反正共产主义时代按需分配,每个人自由发展,每个人觉悟都达到相当高度,但这不是咱们现在该讨论的事情。
现今支持“性交易合法化”“代孕合法化”的,都是新自由主义者的信徒,他们信奉市场决定一切,用钱可以买到一切东西——性、毒品、枪支甚至器官。这种“市场神教论”的观点从来都屡见不鲜:
这就是我在《宋冬野狡辩失败,自由派公知必须被丢进历史的垃圾桶!》这篇文章里说的:新自由主义要把一些交给市场,那一切都是“商品”。身体是商品(性交易合法化),子宫是商品(代孕合法化),健康是商品(医疗、养老市场化),孩子自然也是商品。而毒品这种暴利商品不能合法化,简直比杀了他们爸妈还难受。
为什么他们要把一切推向市场呢?所有东西都能“买”到,那是有利于有钱人还是绝大多数人?
关于性交易合法化这个,有人会问:有钱人找小三、包二奶,富婆养小鲜肉,不也是某种程度上的“钱肉交易”么,为什么这个事情不犯法,卖淫嫖娼就犯法呢?从根源上讲,还是我们前文所提到的社会危害性大小、规模大小的问题。但我们这个世界毕竟还是一个阶级社会,还存在着鲜明的上位者与下位者的区分,上位者是可以对下位者进行非道德的支配,当然就不代表这些事情不应该被谴责了。
最典型的就是学校中,老师对学生就是权力“上位者”,这也是为什么“师生恋”是坚决需要一刀切的:我不管你是不是真爱,就是真爱也有很大可能是你在高权力高地位下的心理霸凌。现在有一些走在前列的高校已经有这样的规则了:导师见女学生的时候一定要有第三方人士在场,实在没人也要把办公室的门打开,你要是在私密空间里见女学生,被指认性骚扰,那我只能认为你“上位者”没有做到位。
但是这仅限于对象牙塔中学生的保护,一旦进入社会这个竞技场,往往会陷入丛林法则的漩涡。以金融圈为例,因为这个行业离“钱”最近,同时也有很多俊男靓女,所以用身体换取资源在这个圈子里并不是非常避讳的事情。大家茶余饭后时甚至会调侃:谁谁谁真勇,靠上老男人的保时捷拼下来几个亿的项目;我将来也要像谁谁谁一样,当上合伙人,再取了部门里来实习的应届生。
最难受的是,我从许多人口中听到这些故事,不是在进行一种道德的审视,而是一种发自内心对强者的艳羡。当然金融圈只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在其他上位者与下位者存在的行业中这些现象都无法避免,类似这种情况,无论男女都是一样的,因为这是一个阶级问题。而这,是不能指望从法律层面规范的。所以正是应了那句话:
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他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