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规定新冠疫苗接种应该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但这个“自愿”原则在很多地方就是挂了个虚名,对那些因各种情况不能或不愿接种的人来讲,哪有什么真正的“自愿”。
从10月底国家开始推行3-11岁低龄人群接种,走在了“世界前列”。以笔者浅薄的认识来看,我们大可不必走那么快。世界上疫*情严重的大多数国家都还没有推行3-11岁低龄人群接种,包括很多发达的欧洲国家,他们有足够的疫苗、也有足够严重的疫*情。而我们在疫苗问世之前,就已经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成功的抗疫方案了。
国内比较安全,疫苗接种也并不是唯一选择,所以国家才会有“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吧,但在执行的时候,却到处透着“强制”。
相比于成人被变相强制接种疫苗,学生更容易被“强制”。
不接种不让上学,就这一条,大多数的孩子和家长就毫无办法了。
以下是近两天的亲身经历,十分之无奈。
笔者两个孩子都处在3-11岁这个年龄段,在11月上旬收到学校发的接种疫苗的通知,但那份通知书是《知情同意书》,没有“自愿”选择不接种的选项。但我们仍然积极和老师沟通,表达不愿意接种的意见。
选择不接种,考虑了多重因素,如孩子的身体情况、接种疫苗的风险和获益、有可替代的预防方式等。
但老师会传达“上面”的意思,不接种需要带孩子去医院找医生开证明。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是这样的。
某天,学校接到上级通知,上级要到学校检查学生接种情况,老师便挨个通知动员之前统一接种时没去接种的孩子家长。不接种的需要去医院开具证明。
开不出禁忌证明,也得开个暂缓接种的证明,原本上午门诊医生可以开暂缓接种证明,但到了下午就不行了,得这么做:先挂号找门诊医生,门诊医生给个诊断证明,完了再去找疫苗接种点的医生签字盖章。
在这里,真是见识了家长们的各种“不易”。
另一个公立小学,直接不让未接种疫苗的孩子进校门了!家长只是感慨,孩子是因为统一接种的时候正好生病了,就没有接种,又不是不接种,还真就不让上学了。
一个孩子是尿毒症患者,每周都要在这个医院做一次透析,家长拿着厚厚一沓就诊记录单子,问医生:您看,我家孩子这种情况,就在你们医院,你们都知道的,怎么就不能开接种“禁忌症”证明呢?
还有一个孩子刚做完手术没几天,家长拿着病历给医生看:您看,孩子这情况,是真的没办法接种啊,能给开证明吗?
等等,但是门诊医生也没有办法,翻出医院的群聊指示:院里要求了,我们不能开证明,只能给个诊断,完了你们再找疫苗接种点的医生开证明。
家长们被折腾得也是一个头两个大。
不接种不让上学,不接种需要开证明但又大多数情况下不给开证明(谁都不想担责任不是?),这能叫“自愿”吗?
今年7-8月份推行给12-17岁孩子接种疫苗时,同样是这样的情况。
8月27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表示,有个别地方把学生是否接种疫苗,甚至学生家长是否接种疫苗,来作为能否返校的条件,这是违反接种疫苗需要遵循的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的,对于个别地方出现这种情况的教育部发出明确通知——坚决叫停!
不过,我们悲哀地发现,等教育部去叫停的时候,12-17岁的孩子基本上都“自愿”或“强制”接种完成了,7月开始推,8月27日来表态,近2个月都过去了,该不该的都做完了。
但我们还得点赞这个“坚决叫停”,有什么办法呢?
上海也搞过变相强制,比如此前松江区有个规定,不接种的,孩子可以上学,不过要求一个星期做一次核酸检测,自费。上海的部分家长们不干了,纷纷投诉,于是后来又有消息,上海的很多幼儿园开会了,通知家长幼儿接种时,特别强调“知情、同意、自愿”,不要求开证明,真的自愿选择——这才是“知情、同意、自愿”的真正表现吧。(详情参阅:这里的幼儿园在强调接种“自愿”,一股清流,点赞!)
搞强制真要不得,及时管管吧。
别12月底,再来说“坚决叫停”!
【文/壬岷,本文原载于公众号“健康哨所”,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