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基层共产党员,现就《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我认为应修改为“每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为教师节”。理由如下:
一、现行教师节设在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逝世之后的第二天,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广大人民群众还沉浸在失去毛主席、怀念毛主席的悲伤之中,怎么可能有心思庆祝教师节呢?
二、9月10日,没有任何特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可作依托,不足以体现教师节的重要性,不足以彰显师德师范,让广大学生也不明就理。
三、9月10日,刚刚开学,广大师生都比较忙碌,这时去过这个节也没心思,而且上面有时开会表彰,有的还要出节目表演,这时反而更忙了,平添了许多负担,节日变成了累日。
四、以毛主席诞辰日12月26日为教师节最为适合。毛主席无论对于新中国教育事业的贡献,还是毛主席对自己教员身份的评价,都足以支撑这个理由。毛主席对中国教育事业的贡献,已经超越了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位教师。毛主席当年也是师范出身,当过老师。他这位老师非常伟大,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毛主席一生都在做人的工作,做觉悟全体党员,刷新整个民族精神,再造人类文明的工作。毛主席用自己大公无私的一生,给老师、教师、教员这个称谓和职业以更加光荣和深刻的内涵。
五、教师节定在毛主席诞辰12月26日,借此节日纪念毛主席,号召广大教师向人类的导师毛主席多学习,特别要学习毛主席的“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现在好些学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知粒粒皆辛苦,就是缺少了劳动之故。
总之,教师节定在12月26日,既是对教师队伍的尊重,也是对教师队伍的鞭策和鼓舞,更能对青年学生起到良好的引导与示范作用。
2021年12月4日
【文/向阳花,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