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在对教师法进行改革。
在此次教师法的改革之中,自然也包括对教师节的日期的改革。
在此之前,教师节的日期是在每年的9月10日。而这种节日的安排,引发了社会上的强烈反应。因为这个日子,是在中国人民的伟大导师毛泽东主席的逝世日的次日。
作为节日的安排,都是由一定的意义的。有的是为了纪念社会人物,社会活动;有的是为了民族的历史遗产,历史遗传。其次,在节日的安排上,也是有规律的。几乎都是以这种纪念作为首日而开展的。
那么,现在这个教师节日期的安排,是否符合这种规律呢?
很显然,并非如此。
据传,每年9月10日 作为教师节的意义,是因为要在新学年开学的日子 ,纪念教师的贡献。
教师作为知识分子,按照现在的说法,已经是劳动人民的范畴。那么,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也就是教师的节日了。另外安排教师节,难道不是将教师排除在劳动人民的范畴之外了吗?
其次,作为节日的安排,都应该是在节日当天,开始给予休息的。为什么教师节的安排,却是在新学年开学的时候?而不是在学期结束?目前这种安排,显然是要使教师在此节日之后,进入繁忙的劳动之中。是对教师在节日有时间休息的,节日安排的规律的违。所以,在学期结束的首日,让教师在此之后,得到休息,才是符合节日安排的一般规律。
所以,教师节的日期安排,显然违背了这种一般规律。
那么,难道教师节的安排有特殊意义吗?这种特殊意义是什么?······?
所以,教师节应该尊重人民的意愿,将教师节的日期改变。
建议将教师节的日期安排在每年的12月26日。以纪念导师毛泽东!
【文/徐强,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