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接种新冠疫苗问题本人向国家卫健委要求申请公开有关数据和法律依据,国家卫健委给予了明确回复。本文不写任何评论,只是全文公布我的申请公开的内容、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
一、第一份申请公开、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
1、我的申请公开
2、国家卫健委的回复
3、我的起诉书
由于本人要求公开的数据,是疫情中要求对3-11岁儿童紧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最基本数据,但是国家卫健委回复告诉我他们没有这个数据。这个数据是需要“加工、分析的,不予提供”,因此本人依据国家卫健委的提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如下:
二、第二份申请公开、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
1、我的申请公开
2、国家卫健委的回复
3、我的起诉书
三、北京一中院拒绝受理
本案的起诉是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第44条、第49条、第50条的规定的。法院应该按照第51条办理。但本人于11月24日去北京一中院立案庭,接待人员告诉我两个申请公开要分开起诉。本人于25日再去立案,接待人员告诉我回去等通知。我等到12月3日仍然没有接到通知,本人于12月3日下午去法院询问。接待人员告诉我,不予立案。因为不能立案所以就不用通知了。我问不立案应该有理由呀,接待人员说,就是不能立案,没有任何理由。
北京 慕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