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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乾宁:公知们为何对遗产税选择集体沉默?

2021-03-11 17:03:08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马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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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汪康建议,加快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消费指数在GDP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建议为缩小贫富差距可考虑开征遗产税等措施。这才是人民代表该干的事!建议以遗产税为基础,建立一个惠及全民的养老抚幼制度。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遗产税就是个以有余不不足的天之道。

  按道理说在公知们眼里,遗产税应该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且一定程度上帮助实现人人生而平等。西方国家,乃至日本韩国都征遗产税。可这次很奇怪人大代表的这建议公知们选择集体沉默?

  辩证法讲公是相对私来说的,反之亦然。私是相对公来说的。两者变换的道在哪里?我认为遗产税可以实现变私为公。中国现在九千万人,他们理应支持遗产税。难道说,你们活着的时候没能实现共产主义,死了之后也不愿交出私产和人民共产?哈美哈日哈韩等的西方崇拜精英们你们为什么不会学好?就想着把曾经的人民公有财产变成你们的私有财产,私有世袭给自己的后代?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反对私有制主张重建个人所有制。怎么建?通过遗产归公就可以啊!共产党人不留私产。所谓私有制在一个世代交替的人类社会更是私有与私有世袭制。而共产不是个人无私产所用,而是用完要归共,归公。

  我主张遗产税也要有中国特色。不能照搬照抄。征遗产税,怎么花?是个大问题:要以这笔财富建立一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共同拥有与共同继承的财富制度。

  因为国家、国家,国和家。大家在一个公有的国的空间内建家。在这片先人们留下的土地和空间上,所有自然资源包括土地、山川、河流、矿藏、森林等等。他的后人们天然的享有平等的共同拥有与共同继承的权力。而不允许任何个人私有占有和私有继承这些自然资源。也就是说要共同拥有与共同继承保证人生而平等.

  依照共有产权理论和共同拥有与共同继承原则,每个国人一出生就天然的拥有这些共有财产的一份,而每个人死去就自然的放弃一份。为什么人民共有财产不可能一股份的形式具体到个人名下?一是这些共有财产包括土地、山川、河流、矿藏、森林、道路、绿地等等,有些是已经开发利用的,更有很多是没有开发利用而留给后人的。二是人世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如果以股份形式对今天的人确权,变成私有与私有继承的就是对后人的不公平。三是有些共有财产就有不可分割性如公园绿地道路等,只能是共有公用。

  宪法规定人民共和的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国家的财产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公有共有财产。所以人民应该起来捍卫人民的公有共有的共同财产不受私有化侵犯。

  不仅遗产税还要立即开征移民国外税。不能让先富的不帮后富就跑。这先富者如果不移民国外,中国老话五百年前是一家。按现在看,现在素不相识的人子孙后代也可能五百年后是一家。不仅遗产税还要立即开征移民国外税。

  以遗产税为基础建立一个惠及全民的养老抚幼制度和基金。支持不支持征收遗产税已经成了一个照妖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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