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类发展历史看,生产关系涉及到人与物、人与人两面。
一、人与物 占有的权力和范围,即所有制问题。
二、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 源于人类发展过程的分工。该前提是生产工具的支配权力,生产对象的占有关系。
也就是说生产关系是反映了活动的人之间关系,本质是分工。所有制是生产活动的前提,也预定了生产活动的分配结果。分工和所有制是一个问题的两种反映角度,二者相互关联。所有制起源于分工,对物的支配权来源于对人的支配权。
而占有物和支配人的统治阶级,其思维意识程度关系到分工、生产关系的及时和延后。另一个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物质与思维博弈,对分工的认可程度。总起来说,占有物质,享有支配人权力的统治阶级占上风。文明社会里,劳动者创造了社会存继的物质,而秩序和伦理却不是他们制定的。只有劳动者成为自觉、自为的阶级,历史才能由他们创造。
目前网上争论的是,所有制和分工是合并关系,还是各自独立?
私有制自从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脱节,文明社会建立就开始了。在不同的阶段,分工形式不同。中国周朝末期---先秦,奴隶制和自耕农的封建体制共存。生产力处于同一水平,诸侯国弱者采用先进的分工方式,如魏国、秦国。而诸侯强国齐、楚,自然条件好,反而保守采取落后的分工,奴隶体制。生产力是改变生产关系的基础,前提条件。而此时能否改变,先于别的诸侯国改变,则在于统治阶级的自我意识。
原始社会里,自然界不属于个人,也不属于特定团体,而是执行森林法则,那个氏族团体力量强大,它就占领那个区域。时间与空间随着该团体与其它团体的力量博弈变化。人与物的占有关系,一直延续到今日。
人与人的关系,随着人的发展而变化。明显界限是文明社会的建立,然后是社会主义文明的建立。这两次变化,是人发展的两个里程碑。反映了人与自然关系,会反过来映照人与人的关系,是人的物质活动能力和思维能力两个飞跃。人对自然物的占有关系,随人的物质创造力变化,进而形成思维与活动对象关系。文明社会是人类幼稚阶段的第一个成果,社会主义是人类进入青年期的另一个成果。共产主义是人类进入成熟期的标志。
物质活动能力---劳动创造力会促进人的思维能力,这是第一个里程碑的作用。思维能力能促进人的物质创造力,这是第二里程碑的标志。原始社会,思维作用缓慢,以十万年为单位。没有文字编年,马克思只能用生产工具标志这个变化。后马克思主义者,用生产工具表达生产力变化,这不是问题。偏颇产生于屏蔽了思维意识的作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二者看上去有直接的关系,这只是人类思维的错觉。以人类发展结果看待问题,即用结果作为前提,发展过程的逻辑来推理,肯定内洽。但这种方式属于思维的荒谬,省事的赖皮招数,实用主义属于该类思维。
马克思教我们以历史本来面目,推导分析问题。思维是人物质活动力即劳动的产物,即思维是人的自然对象活动力之产物。屏蔽了这个过程,也就屏蔽了人类历史的真面目,思维与存在的分析缺乏了核心,失去了劳动创造逻辑。因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变成了唯心主义随便演绎的产物。尽管有人打着唯物主义旗号,终究改变不了这样的荒谬逻辑。思维从来不是物质的直接产物,否则人类发展不需要那么长的历史,世界也不止人类才有文明。
我们的重点应该追随1.马克思。考察文明社会里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2.追随列宁毛泽东。考察社会主义社会里的生产关系。在解析时,决不能屏蔽思维意识的作用,或者把上层建筑简单的等同于思维意识,把人的物质活动能力与思维意识活动截然分开。后马克思主义者,把思维看成是物质存在的产物,如同唯心论者把物质对象看成是思维的产物,都是传统一元论---思辨哲学的产物。
他们的共同点是没有人类历史的观点,把理性视作唯一,不能结合人类的感性现实生活。理性与感性对立脱节,即人们所说:理论脱离实际,脱离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列宁批判了不可知的二元论,一些人错误理解,把人的二重本质当成了二元论。思维与物质,二者没有直接关系,把二者归属任何一端都是荒谬的,不符合人类劳动创造历史。
文明社会以私有制,金属冶炼,城邦,文字为标志。表面意思是以文字记载历史,而这四者是连接的。没有金属冶炼,就不能提高生产力,分离出专门人去收集、归纳人类思维的结果之一文字;氏族也不能建设城邦保护团体;管理者与劳动者分离,造成精神活动管理,与物质劳动分离,私有观念的产生。现代考古都认成这四个标志,也证明马克思的历史分析准则得到人类广泛的承认,是人类思维的重要传承和总结。(全文完)
参考文献如下: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说:“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1995版《马恩选集》67页)
“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
因而,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当然,意识起初只是对直接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同时,它也是对自然界的一种意识,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但是,另一方面,意识到必须和周围的个人来往,也就是开始意识到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这个开始,同这一阶段的社会生活本身一样,带有动物的性质;这是纯粹的畜群意识,这里,人和绵羊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他的意识代替了他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
由于生产效率的提高,需要的增长以及作为二者基础的人口的增多,这种绵羊意识或部落意识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与此同时分工也发展起来。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形成”分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
我们从这一大堆赘述中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上述三个因素即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因为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1995版《马恩选集》81-82页。以上分段是笔者做出的,原文是一整段。)“分工包含着所有这些矛盾,而且又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会分裂为单个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产生了所有制,它的萌芽和最初形式在家庭中已经出现,在那里妻子和儿女是丈夫的奴隶。家庭中这种诚然还非常原始和隐蔽的奴隶制,是最初的所有制,但就是这种所有制也完全符合现代经济学家所下的定义,即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1995版《马恩选集》83-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