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22日介绍,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二审稿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二审稿完善食品浪费的定义,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草案完善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相应费用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强化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食品捐赠相关规定。(4月23日《南方都市报》)
如果要问“什么地方餐桌浪费最严重”,答案非酒店、饭店、餐馆莫属。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酒店、饭店、餐馆等地进行家庭聚餐、朋友聚餐,包括婚宴、生日宴、升学宴等各种宴席,一来,在酒店、饭店、餐馆等地设宴省事、省力,二来,有档次、有面子。
但酒店、饭店、餐馆等地却成了“餐桌浪费”的重灾区。什么原因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请客的主人“好面子”使然。有的请客的主人为了在客人面前显得大方、有气量,明明六七人用餐,非得点上一大桌好菜,鸡鸭鱼肉样样上。结果,大家又吃不完,请客的又怕失面子,怕难为情而不打包,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大半桌的好菜被服务员一咕脑儿地倒入了泔水桶。这就是典型的“打肿脸充胖子”造成的结果。
虽然近年来各地已推出各种反食品浪费举措,诸如:按需点餐、光盘奖励、剩菜打包,等等,但由于只是立足于“倡导”层面,没有立足于“立法”层面,因而酒店、饭店、餐馆等地的“餐桌浪费”依然十分普遍,十分严重。
因此,笔者以为,此次国家层面对反食品浪费拟“立法”,这无疑是遏制餐桌浪费的“最强音”。一方面,反食品浪费“入法”,就能倒逼消费者“按需点菜”“光盘行动”,既帮消费者省钱,又避免不必要的餐桌浪费;另一方面,反食品浪费“入法”,餐饮服务提供者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对消费者“过度点餐”“过度浪费”行为进行遏制,并增收厨余垃圾处理费,让消费者为自己的浪费行为“买单”。更为重要的是,反食品浪费“入法”,顾客的节俭意识提高了,餐饮文明提升了。可见,反食品浪费“入法”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既给反餐饮浪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抓手,又可助推反餐饮浪费法治化,同时还可以倒逼餐饮文明水平的全面提升。笔者以为,反食品浪费拟“入法”很有必要,值得期待。
笔者衷心希望随着国家反食品浪费的“入法”,能促使越来越多的餐饮业和消费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反食品浪费”当中来,从而自觉地成为一名“遏制餐桌浪费”的践行者。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