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30 日,盘锦市检察院的通报,不予批捕周筱赟、聂敏和滕若寒。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只能变更强制措施,争议近两个月的盘锦抓律师事件即将告一段落。
此前,笔者发文批评盘锦警方程序违法,并对“警界鲁迅”关长波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同时给予批评,此次盘锦市检察机关不批捕通报。应该说是非常高质量的一次执法行为,盘锦市检察院这次用实际行动,向全国诠释了什么叫依法治国,什么叫法治文明,这次检察机关正确地把住了批捕关,也防止了当地公安机关的滥权行为,完全释怀了大家此前的担忧“官官相卫”、“沆瀣一气”顾虑。
但是,检方通报同时也说明了周筱赟存在其他涉嫌违法问题,只是“属地管理”原则,盘锦检方在整个通报中逐字逐句的说明有深意。
1:周筱赟发布的虚假信息,尚未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所以不批捕。
2:周筱赟的行为违反律师法、律师执业规范以及税法,是司法局、律协和税务局管辖的事情,盘锦检方建议公安机关另案处理,等于把“锅”甩给公安机关,即说明了问题,又依法办了案,让周筱赟获得了自由,同时又给其他税务机关通报了周筱赟逃避税收监管问题。
盘锦市检方这次通报可谓是高风亮节又不失水准,即给地方公安解了围,也给周筱赟解了套。还预留了一个“坑”,即保留了盘锦警方的脸面,也还了周筱赟的自由。整个通报归根结底一句话;周筱赟有违法行为,但尚未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所以不批捕!
高!实在是高!如果都有盘锦检方这种聪明劲,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让执法行为既有“尺度”,又有“力度”,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既敬畏法律的权威,又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笔者认为这才是文明执法最好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