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电视剧《突围》之后,我反复思考一个问题:傅长明是不是我们的敌人?
电视剧中的傅长明是一个私营企业主,他与中福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满江相勾结,侵吞了巨额的国有资产,最后他由于犯杀人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120亿。 我认为,从这个情况看,傅长明就是我们的敌人。
在社会主义社会,杀人和非法经营是违法的,必须依法惩处,但不是所有犯杀人罪和非法经营罪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但傅长明通过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侵吞巨额的国有资产,对于社会主义和共产党来说,这就是明显的敌对行为。
首先,傅长明通过行贿腐蚀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把国家公职人员拉下水,就是与共产党为敌,与社会主义为敌。
因为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是严禁向党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行贿的,而傅长明明知道这样做,会违反国家法律、腐蚀党和国家的干部,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声誉、破坏党和国家的干部队伍建设,却还要这样做,这就是公然与社会主义和共产党为敌。
1949年3月,毛主席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 傅长明就是用糖衣炮弹腐蚀共产党干部的“不拿枪的敌人”。
其次,傅长明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就是破坏社会主义建设。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财产,侵吞国有资产就是侵吞全国人民的财产,就是破坏社会主义建设。
1957年6月,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傅长明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就是人民的敌人。
由此可见,象傅长明这样的人,就是人民的敌人,是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敌人。
然而有一些人却认为傅长明这样的人不是我们的敌人,这是非常奇怪的论调。如果说行贿腐蚀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和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人还不是我们的敌人,那么谁会是我们的敌人呢?我们应该看到,公开反对、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是人民的敌人,口头上赞成、拥护社会主义而实际上千方百计地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人也是我们的敌人,并且这种暗藏的搞两面派的敌人对我们来说是更危险的敌人。
毛主席说过:“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搞社会主义就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包括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也包括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因此,凡是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
我认为,这些年,许多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断地被傅长明这样的人拉下水,内外勾结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事情之所以屡禁不止、不断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党员干部严重缺失了敌情观念。他们只看到私营企业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却看不到一些私营企业主肆无忌惮地腐蚀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或者虽然看到却掉以轻心,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俗话说“滴水石穿”“绳锯木断”,如果我们再不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早晚有一天,我们党、我们的社会主义就会毁在傅长明这样的人手中。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文/望长城内外,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