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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恶意讨薪”到“恶意返乡”

2022-01-22 11:00:22  来源: 赤色星灵佐伊   作者:赤色星灵佐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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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针对春节返乡人员政策,某视频中河南省周口市某县董县长口出狂言,“你只要回家,先隔离再拘留”,可谓是“雷语惊人”。

  随后,事情发酵,董县长回应,上述视频经过剪辑,不真实,漏掉了“不听劝阻,恶意返乡”。

  董县长的意思大家都懂,董县长无非就是让大家待在原地不要走动,董县长也是很懂大家的,知道大家不会乖乖听话,总会有部分人“恶意返乡”,如果有人“恶意返乡”,那我董县长只能“先隔离再拘留”了。

  官员频发“雷语”

  这些年来,很多语惊四座的“雷语”从某些官员嘴里蹦出来,让人又惊又愕,比如一个地方官员问专家“江豚好不好吃”,但得知“不好吃”的答复时,这位官员竟说“不好吃干吗要保护?

  比如2013年4月,河北沧县当地河流因严重受污而变红,该县环保局局长邓连军却称:“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

  再比如2012年1月,因违规发放年终奖遭到举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计生局局长在全局通报会上影射举报人是狗,说“给你肉吃,你咬我手指头……”

  更有甚者,2009年6月17日,面对记者采访,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质问记者:“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

  好一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官腔,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一些官员信口开河,根本原因还是心里没有公众,没有对老百姓的敬畏感。”

  关于“恶意”

  这次董县长的“恶意返乡”,也算是语出惊人,与前辈们相比不落下风。与“恶意返乡”相对应的,同样听过的有“恶意讨薪”“善意欠薪”,可能这位董县长也是从此处获得的灵感。

  经过仔细研究,我们发现凡是跟底层的老百姓相关联的,就扣上一顶“恶意”的帽子,比如“恶意返乡”“恶意讨薪”,本来是受害者,想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争取自己的血汗钱,稍微不注意就被“恶意”了,董县长们可能对于外出打工人回乡和讨薪什么的根本没放在心上,毕竟欠薪的是老板、返乡的也不是我董县长,但对于“恶意”的处理,那可就轻车熟路,毕竟是在我地盘上“搞事”,那就不由分说,先把你“拘留”起来再说。

  当然董县长们就说了,我们不仅有“善意欠薪”,同样也有“恶意欠薪”,对于“恶意欠薪”我们是要严惩的。

  怎么判定“恶意”和“善意”呢,董县长认为“不听劝阻”就是“恶意”,这里的劝阻要预设一个前提,即先有个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经董县长“劝阻”且不听的,对不起要“先隔离再拘留”。

  对于“恶意讨薪”来讲,这个前提和规定就是法律,董县长们一般会这样说,既然法律也规定了老板不能欠薪,如果欠薪,你们可以去要,不给的话可以去走劳动仲裁。

  相信在这次事件曝光前,如果有人不听董县长“劝阻”“恶意返乡”的,大概率是要被“拘留”的,他们很有可能面临申诉无门,毕竟在疫情防控政策的大旗之下,你小小的个人简直就是蚍蜉撼树。

  关键就在于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以农民工欠薪为例,老板欠薪成本极低,虽然《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这样的“劝阻”如果老板不听,后果又如何?

  可能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但如果老板最后把钱还上了,处罚大概率是没有的,即使有,也不会很多,毕竟工人的工资占比太小。

  还可能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对于“恶意欠薪”的,也会面临刑事处罚,“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过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结一下,老板欠薪一般是“善意”的,除非同时满足“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才可能被认定为为“恶意”。

  所以,欠薪的老板,有的确实存在困难,但大部分不一定缺钱,能拖则拖,能骗则骗,毕竟拖欠就是创收。

  那被欠薪者讨薪有多难?

  首先“民不举、官不究”,如果遇到欠薪,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当然举报是没有强制力的,想要借助国家的强制力,你就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但维权路上有这么几个拦路虎:

  一是举证难。首先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比较难,特别是建筑工人,普遍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工资条等证据,劳动仲裁也存在困难。加之建筑工程领域长期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潜规则,经常有农民工都不知道自己的老板是谁。近年来,不知道老板是谁的还有采用灵活用工形式的外卖员们。

  二是维权成本大。被欠薪者普遍欠缺法律知识,繁琐的诉讼程序更是吓退了很大一部分人,劳动仲裁之后,往往还有一审二审,简单的讨薪问题,往往需要过高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总之,被欠薪者讨薪的成本太高,在一次次求助四处碰壁、孤立无援后,寒了心、壮了胆,为了血汗钱,被逼无奈才走上了“恶意讨薪”之路。

  “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

  董县长是不是党员,无从知晓,但在体制内能做到县长,大概率是党员的,但董县长没有读过毛选《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基本是可以肯定的。

  在董县长们眼里,把外出务工的打工人返乡错误处理为敌我矛盾,竟然采用“先隔离再拘留”的强制措施,实在是不应该。大部分人拿返乡拘留来谴责董县长们,也着实有点冤枉,毕竟如果是董县长们的司机,又能够赔酒的,也是可以在隔离期间叫到酒桌陪饮的,你们没有这层关系又不听我“劝阻”,才成为了我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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