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代表朱列玉的关于取消“醉驾入刑”的提案引发了网上激烈的讨论。当然,相关新闻下面的评论,一边倒的都是批评之声。
朱列玉的理由很明确:
1.从结果看,部分醉驾的人并未酿成严重的后果,最终却要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明显偏重;2.每年因醉驾有30万人因醉驾被判刑,占全国醉驾人数的1/3,这也是量刑过重的一大表现;3.因“前科报告制度”的存在,“醉驾入刑”对罪犯及其家属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建议建立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封存记录,使这一“犯罪”行为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
他还不忘强调,“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可让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温度”。
可是,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人情和温度吗?更迷的是因为犯罪的人多,取消相关法律自然“可以极大降低犯罪率——这到底是什么逻辑?
众所周知,酒/醉驾,是行为罪,而不是结果罪。也唯有此,才能从源头真正将醉驾带来的潜在危害消弭到最低,否则的话,那些酒/醉驾的人必然是抱着侥幸心理,只要没撞人、没出事故就不算有罪,最终是极大地增加了所有交通参与人的风险。尤为严重的是,酒/醉驾其实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判断力和对车辆的控制力,不出事则已,但凡出事一般都不是什么小事。
醉驾的刑罚,目前大多是缓刑或几个月的拘役。对大多数人而言,最大的威慑其实是犯罪记录——朱明显是想有将威慑力都给取消掉。
醉驾入刑十余年,成效是明显的。
去年年中,醉驾入刑十年之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表示,2020年醉驾比率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2011-2021年间,在全国机动车增加1.81亿、驾驶人增加2.59亿,年均增加1800万辆、2600万人的情况下,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相比上一个十年减少了2万余起。
然而,相比网友一边倒地反对朱列玉的提案,争论早就开始了。
明显的是某些一线部门的“放水”。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及短视频类APP的风靡,“直播夜查酒驾”也成了集教育、惩戒于一身的好行动。
然而,就全国而言,翻车的还不只一个地方。
就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石家庄翻过一次,后来通报算是圆了过去;滨州有过一次,“我市XX局的”,“女司机太紧张了”,直接放行;南昌,“打电话给yuwei”,长达半个多小时的纠缠、66次吹气与“你现在找谁来,说出他的名字都是害了他,这是直播,全国人民都在看着”,后来,也算有了个通报——不认识什么yuwei只是想借势,但定期的节目算是取消了;唐山,第一次吹气“103”,醉驾,马上组织第二次吹气,“45”,酒驾,然后,众目睽睽之下,直播被掐。
这些迷之操作,不得不让网友担心,在没有直播的时候,背后是否有更多的利益勾兑和放水。
难怪怪有网友感慨:“查车不是打打杀杀,是人情世故。”
是的,在社会分层愈发明显的背景下,这人情世故明显利好那些有资源有背景的。
当然,哪怕一线交警严格依规办事,累死累活冒着生命危险把醉驾的人给抓了,到下一步也不一定——甚至人家还要将这当做成绩来炫呢。
某种程度而言,朱列玉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了某些人的代言人。
当然了,这一位,可以算得上是“精英”了。
朱列玉的名字,关注时事的网友可能多少都会有点印象。
这不奇怪,这几年他可是提了不少“奇葩”提案:呼吁合法代孕;吃狗肉者罚款1000元、拘留10~15天;建议减少贪官刑期;呼吁减低富人个税,高收入部分的45%降至25%;提议取消死缓,改成无期流放至偏远地区;提议延长女性产假至三年;取消醉驾入刑……
这真是每次“扫黄”都有他。
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介绍页面是这样的:
人家的业绩公示里,第一个是贪污犯死刑改死缓;第二个是故意杀人和贩毒死刑改死缓;……此外,房地产项目业绩也很不错。
只能说,朱律师真的是尽职尽责,有够自觉呢。
看样子,类似这样辣眼睛的提案,接下来,我们还会从朱律师那儿陆陆续续看到。
这不得不说,也是一种无奈!
【文/风雷,本文原载于公众号“准风月谈续集”,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