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网上最新的消息是涉事的男子都被控制了。
被打女子伤势不轻,不过网上说没有生命危险,已经在医院治疗。
舆情激愤,普遍要求从快从重处理。
但是目前的法律和我们大家的希望差距是非常大的。
据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信息来源:京报网《唐山警方最新通报:已抓获5人!能否顶格处理?专家分析》)
可见,无论如何不会是死刑。
网上已经有人在回忆1983年的严打,按照当年标准,这就铁定得枪毙了。
我们要清楚,警察是忙不过来的。
就是枪毙又能怎么样呢?枪毙了还会有。历史上杀头何曾消灭了暴力犯罪呢?历史上从来没有因为死刑而消灭了暴力犯罪的。
很多人喜欢宋朝,风花雪月,可是,鲁智深不是照样在街头打死镇关西吗?而镇关西不是在街头就欺负了人家金家妇女吗?这与当今的唐山凌晨群渣男殴打女子是多么的相似。
法律是管不过来的。
警察的作用日益增大,必然是社会矛盾的日益增多。
挡我们日益呼唤警察的作用的时候,也就是我们日益不安的时候。
问题不在警察,但是第一,我和所有的朋友一样非常的气氛,首先我希望,这种实际不是按照所谓的“法律”,而是按照死刑来处理!从快,公开审判,公开行刑!这个时候不是按照法律,而是依照专政的角度来执行了。如果还是判个五年七年,回头 人家在运作一下,那么,很快,南霸天就又回来了。此事按照法律来执行的结果就是法律自身受到侮辱。
其次是
第二,我们要思考彻底解决这类问题的发生。毫无疑问,既然法律不能彻底解决,我们就只能从社会机制上思考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流氓?我们自土地承包以来的基层已经到了一种什么状况?我们的让小私有者生存的社会空间还有多大?我们可否用公有制,用合作社的方式来消灭这种情况?当地的私有经济发展到了一个什么情形?居然猖厥到可以肆意打人?让人想起了美国的电影《教父》那种无政府社会的背景了。
偶然性后有必然性。如果我们只是呼吁警察镇压,反倒遮蔽了真正的原因,回避了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
扫黑除恶不能永远在路上,永远在路上这样的结论是错误的。
说到底,只有人民公社这种模式才能彻底消灭这种丑恶现象的存在,问题是我们还是否追求那种真善美的理想,而为之去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