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北京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李昂宣布了一个重要的新的防控措施:北京市从7月11日起,进入聚集场所的人员须接种疫苗。
主要包括:
1、出入老年大学、老年活动站(室)和老年人健身娱乐活动场所的老年人要尽快实现应接尽接;
2、进入线下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美术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演出娱乐场所、网吧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人员须接种疫苗(不适宜接种人员除外),其他限流、预约场所优先安排已接种疫苗人员。
北京制定这么一个“强制”接种疫苗的政策,着实让人感到惊诧!
且据一些北京网友反映,这个文件目前已经下发到了街道和村子。比如下面这个文件,北京房山区一个村委通知:据北京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除癌症正在放化疗期间,肾病透析期间的村民可暂时不接种新冠疫苗,其他村民必须接种疫苗。不接种人员将会影响公交出行,看病就医、商超购物、银行办事等……
可以看出,和李昂主任所宣布的措施相比,在村一级的通知中,未接种疫苗的人可能会受到更多的限制,这些限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更加密切相关:影响公交出行、看病就医、商超购物、银行办事等。
这不是变相强制接种的层层加码吗?
以此类推,可以想见,北京市发布这样一个变相强制推动疫苗接种的措施可能带来的影响无疑会是巨大的。
国家在接种新冠疫苗问题上,一直要求要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依据《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规定,新冠疫苗不属于免疫规划疫苗,只是二类疫苗,故,居民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法律义务。
自新冠疫苗接种一年多来,各地时不时出现新冠疫苗强制接种政策,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在北京市之前,这个“各地”多是一些影响力并不大的县市区,其政策被曝光引发关注后,一般都会被取消。
如,2021年8月15日,湖北鄂州市鄂城区防疫指挥部曾发布消息称,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2021年8月26日,这一措施取消了。
如,2021年8月23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防疫指挥办公室发文称:县教育系统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小手拉大手”活动,中小学生开学报名时,需持有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共同居住的近亲属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否则,不予接收或暂缓入校。——2021年8月26日,这一规定被叫停了。
可以说,去年7-8月时,这种变相强制接种政策冒出来很多,那个时候,正是要chong接种率的时候,力争提升接种率建立“群体免疫屏障”,但众所周知,随着新冠病毒的变异,疫苗“群体免疫屏障”的假说并未能在真实世界中得以实现,奥密克戎出来以后,疫苗防感染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今年以来,变相强制接种措施仍然时不时会出现。比如深圳市的种种:“不接种不让进小区”“不接种将被赋黄码”等等,但深圳这个一直没有得到正式回应;比如温州平阳一小区为推进60岁以上老人接种搞了个“老人不打疫苗停办居保”,被网友曝光后上了热搜,引发大量关注后,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其官方回应,并未出台此项规定。
6月19日,大众网烟台在6月19日上午发了一篇文章《烟台多地发布最新通告》,其中芝罘区的“加强全区暑期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中包括一条:“全面落实疫苗接种准入制度,无禁忌症的未接种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广大市民在出入公共场所时,需提前准备并出示新冠病毒YM接种凭证(电子接种证可在山东健康码中查询),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凭借接种单位开具的纸质接种凭证出入。”
烟台芝罘区的这条规定发布后,很快引来网友的关注,经曝光后还没有形成较大热度时,芝罘区在6月20日便发布了新的通知,将“全面落实疫苗接种准入制度,无禁忌症的未接种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这一条删除了。
就像前文所述,此前大多数发布变相强制接种措施的都是“小地方”,多数经群众反映后能够得到改正,但这一次却是北京,这意味着什么?多少地方看着北京啊!
首都北京,怎么也可以公然违背新冠疫苗接种的“知情同意自愿”原则?!
昨日“我们视频”发布“北京市从7月11日起,进入聚集场所的人员须接种疫苗”这条视频信息后,很快热传,但评论一条都没有。
环球时报微博这条信息下,网友们的评论还可见,也真是很难得了。这是群众之声,政策制定者们请不要忽视!
新冠流行至今,人们对新冠疫苗的认识经历了起起伏伏,犹豫、积极、冷静、反思,而现在正处于冷静、反思的阶段,我们不可否认新冠疫苗的正向作用,但也必须考虑新冠疫苗带来的不良反应的影响,要权衡其所带来的“风险利益比”,新冠疫苗接种应始终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疫苗新政的发布理应考虑人们当前的状态!
北京啊北京,全国人民都看着你啊…
【文/壬岷,本文原载于公众号“人民健康论坛”,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