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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铭:简谈货币回收的手段

2022-09-21 09:41:0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吴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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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由政权发行出来,交给办事大员(即发行对象),用于“购买”人的劳动、物资(即发行领域),用于修建长城、开挖大运河、修建都江堰、发展两弹一星、进行抗美援朝运动、抢险救灾等政治、经济、军事行动。所以,我认为货币是动员人力物力、分配行业劳动资源、平衡行业利益分配的一个工具。当然,这样的工具并不止货币一个,还有国有企业、税赋、劳役、兵役等等。

  但是有一个问题,当货币发行出来用于“购买劳动”之后,如果不以某种方式回收到政权手中,这些货币会沉积在“民间”,形成民间大资本。这些民间大资本,因为手里有巨量的政权发行的货币,比如铜钱、宝钞、人民币,会向政权索要“信用保证”,即允许他们用这些“钱”向政府采购资源、雇用人力、并购国有企业!否则,他们便以货币没有信用为由,拒绝使用政权发行的铜钱、宝钞、人民币等信用货币。而如果大资本普遍拒绝使用政权发行的货币,那么,就是打击货币的信用,损害政权运动发行货币动员人力物力的能力,进一步打击政权的权威,动摇政权根基。如果政权允许大资本并购土地、雇用大量劳动力、开办盐铁铜等政权专营的产业、经营粮食、布料等商品,则又压缩政权所能动员人力物力范围。所以,政权运动货币动员人力物力之后,就必须把自己发行的货币比较充分地回收回来。再说,如果政权不以某种方式回收自己的货币,也极容易导致货币贬值,最后被民众拒绝,同样损害政权的动员能力。所以,回收货币,和货币发行一样,是一件大事。

  中国古代没有银行,货币一旦发行,便必然只沉积在“民间”,当然,这里的民间,也主要是指大资本、大地主、大官僚、大豪强,当这些人以商业方法得到充分的货币之后,他们就不再是普通百姓。即使是普通百姓,也会因为向政权出卖自己的劳动,参加劳役、兵役、缴纳税收等方式,得到政权发行的货币。不过,普通人得到的货币有限,所以,还不能直接对政权构成冲击。但是,无数普通人手中的货币也是一笔大数,也是需要由政权回收的。

  看一下古代回收货币的办法。

  首先是税收。即通过税收,直接向商人或者地主要钱而非实物,回收货币。有人说政权这么征税是因为政府缺钱,其实不是。比如中国宋朝开始有“交子”这种纸币,明朝洪武七年就置“宝钞提举司”,大量印制大明宝钞,政府实际上最不缺“钱”!要多少便有多少。之所以还要从商人那里征税,完全是为了回收货币,限制商人手中的资本规模。

  但显然,这种征税的办法,并不能充分回收大资本手中的货币。必须想其他办法。

  管子,春秋时期齐国的宰相,他有一个很不光彩的办法,就是开办“官寮”,属于当年的“娱乐业”吧。汉武帝也仿照管子的办法,把天下豪强迁到“五陵”,大约也是开办了“娱乐业”,让这些有钱人胡闹,耗费手里的货币。这些有钱人把钱用在这些地方了,也就回收到政权手中了,不会再去并购土地、开办工业、开办商业,与政权争利了。这个办法,因内容不太健康,所以本文不多讲。

  中国古代还有一种“奢靡”经济学,就是鼓励富豪高消费,把手里的货币花出去。也是消耗其手中的资本的一种办法。

  汉武帝还想到一个办法,就是“卖官鬻爵”,让有钱的人把钱拿出来,朝廷给他们一个虚的爵位。这样也可以把这些人大资本手中的钱收回来。不过,影响不太好。

  最常的办法,是官营商业。比如粮食、盐等由政权专营(也就是国营企业),这样,普通百姓使用以出卖劳动等合法方式从政权那里得到的货币,就可购买到自己必需的食物、盐等重要商品。此即常平仓制度。

  常平仓制度面对无数百姓,所以,在从普通百姓手里回收货币方面效果最好。而且,常平仓实际上是把政权发行的货币和政权出售的粮食通过稳定的定价,直接挂钩了,这就充分稳定了货币的信用,也稳定了市场物价,也是防止“通货膨胀”的最好办法。我认为常平仓是中国古代经济和货币实践和理论的最伟大的创造。

  明太祖也曾经面临宝钞贬值、商人拒绝使用的问题。比如江浙一带的富商,常常使用银子而非宝钞结算;原本宝钞一文,等同于铜钱一文,但是富户则用250文宝钞兑换一贯(即1000文)宝钞的办法,占有铜钞、拒绝宝钞。这实际是打击了宝钞的信用。明太祖想的应对办法,一方面是法律办法,即从法律上规定不允许拒绝使用宝钞,不允许宝钞兑换铜钱贬值。但效果不好,因为民间这样的事太多,不容易禁止。如果过于信赖法律手段,则可能执法成本太大,而且“扰民”,让民众反感。明太祖也想到了常平仓,有时指示地方官在粮食丰收时用宝钞大量购买粮食储存起来,在民间青黄不接时,再拿出来出售或者向民间出贷;甚至,明太祖有时还从全国征召一些能办事的老人(相当于钦差大臣),赴全国各地从事收购存粮工作。

  明太祖也想到了汉武帝的“卖官鬻爵”,他把各行省的富豪统计上报,然后给每个人授予一定官爵,希望这些人能够守法,不要再在商业活动中拒绝使用宝钞结算。不过,我不知道他这么做的效果。

  当然,常平制度,是国家直接从事商业活动,干预物价,是反对“市场化”的。

  但是,如果由于战争,加上政权并没有充分的国有工业,农业土地过于集中,即使使用以上所有制度,也未必能够把货币充分回收。这样,民间就依然会沉积充分的铜钱、纸钞,形成大资本,最终仍然侵蚀政权的基础。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分析认识中国历代王朝三百年周期律问题:货币流通出现了问题,不能充分及时回收,形成民间大资本,大资向政权索要信用,政权不得不以允许民间大资本并购土地、雇用劳动、从事国家专营的工商业,货币发行权分散给了民间资本,政权不能指望发行货币动员人力物力,不得不过于依赖大资本提供的税收,政权动员人力物力的能力受到严重损害,最终,大资本坐大,享有较大的动员人力物力的权利,政权削弱最终瓦解。

  最终解决货币回收问题的是新中国的公有制、集体所有制工农业生产,以及商业体系国营化,当然,还有货币发行权完全属于政权。

  因为是公有制生产,绝大部分货币都在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生产体系内流通,加上强大的国营商业体系(实际是把常平制度扩展到了所有大宗商品领域),货币很难沉积在民间,自然不会形成民间私有资本,自然不会出现私有资本向政权索要信用、要求购买土地、开发资源、雇用劳动、开办国家经营的工商业的要求,所谓土地、资源、矿山、河湖、森林、草原的开发使用权属于国家的规定,才能得到落实,自然不会动摇国家动员人力物力的能力、潜力和权利。即使小部分货币沉积在民间,形成一些“富农”,但由于势力不强,无力挑战政权,所以,诸如只允许其购买生活用品,禁止其购买土地、雇用劳动、开发资源等政治、法律规定,也可以得到落实,从而防止其损害政权的人力物力动员能力。

  【文/吴铭,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公众号“江淮论病”,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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