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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知们谈谈“剩余价值”

2022-10-07 10:30:58  来源: 乌有之乡   作者:湖北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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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吾本真人”专门撰文谈“剩余价值”,题为《剩余价值的帽子不适合戴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私企头上》。他在文中劈头盖脸地指责不同意见者说:“有些脑袋不开窍的人仍然将私有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将私企业主当作资产阶级,自然会将私有经济的盈利叫作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指责有道理吗?非也!

  “吾本真人”指责“脑袋不开窍的人仍然将私有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你脑袋开窍,那你说说,私有经济应该当作什么?不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难道当作社会主义的东西?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是公有制社会,这是与私有制的剥削社会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废除了私有制,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私有经济决不是社会主义的东西。说私有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这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不是你人为的将它归属到哪个社会。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私有经济存在,但并不等于它就是社会主义的东西。性质决定了私有经济只能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只不过初级阶段允许它存在而已,你想改变它的性质是绝对不可能的。你的脑袋真开窍,连私有经济的性质也能改变。真是荒唐可笑!

  同理,私企老板是不是资产阶级,要看他具不具有资产阶级的本质特征。具有,就属于资产阶级。不具有,就不属于资产阶级。不是哪个人隨便就能说定就定的。我们只要用本质特征一对照,就能确定他属于哪个阶级。资本家最大的特征就是拥有“资本”,即占有生产资料。没有“资本“就不能称为资本家。有这个“资本”,就是资本家。同时,他运用掌握的的生产资料通过雇佣劳动获取丰厚的利润,而他只将其中很少一部分拿出来作为工资付给工人,剩余的绝大部分盈利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成了巨额富豪。也就是说,他通过雇佣劳动占有了工人创造的除开工资的全部剩余价值,这就是资本家。通俗地说,资本家具有这样的本质特征,一是拥有资本即占有生产资料,二是通过雇佣劳动占有工人创造的除开工资的全部剩余价值。我国现在的私企老板,具不具有这个本质特征?他们是不是资本家一对照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吾本真人”强调说,不能“将私营经济的盈利叫作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那你说说,私企盈利不能“叫作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哪该叫作什么?工人通过劳动给私企创造了大量的价值,说通俗点就是赚了很多的钱,私企老板都分发给工人了吗?没有。他只拿出很少一部分作为工资发给工人,剩余的绝大部分盈利都装进了自己腰包。正因如此,他们才成为了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你让私企老板自己一个人干干看,他再有能耐,能赚到千万亿万?他们不是把工人创造的价值的剩余的绝大部分据为己有,能成为巨额富翁吗?这是客观事实,摆在那里,你否定得了吗?

  这里,有一点必须分清楚。社会主义是不存在剩余价值,因为它是公有制经济。但私有经济却存在剩余价值。说白了,就是企业赚的钱归谁所有。社会主义的企业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归国家即全民所有,国家再返回来将这些利润用于共同事业和各种福利事业,也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社会主义不存在剩余价值。但私有经济却存在剩余价值。私营企业所获得的盈利并不属于国家即全民所有,而属于私企老板个人所有。他绝不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关键是他所获得的盈利,并不是他自己通过劳动获得的,而是企业里的工人通过劳动创造的。成百上千的工人通过劳动给企业创造了大量的价值,而老板只拿出很少一部分作为工资发给工人,剩余的绝大部分盈利归老板私人所有。这种盈利就是剩余价值。你承认,它也是;你不承认,它也是。因此,社会主义和私有经济是两码事,不能扯在一起。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私有经济是私有经济,社会主义允许私有经济存在,并没有改变它的属性。什么“剩余价值的帽子不适合戴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私企头上”,这是硬把社会主义和私有经济扯在一起,是十分荒谬的。不是我们把“剩余价值的帽子”戴到私企头上,而是私企头上本来就戴有这顶帽子。除非它和国企一样,老板只拿工资,企业所获得的盈利归国家即全民所有。“剩余价值的帽子”也就可以取掉。私企老板做得到吗?资本的本质就是逐利,他还态赚更多的钱哩。这样一来,你“吾本真人”有再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将私企头上的“剩余价值的帽子”给摘掉。你写再多的文章为他们洗白也只能是“瞎子点灯一一白费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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