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一段“他为儿子的奶粉冲卡”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并引发众多关注。留言评论中提到,该男子系因给家中宝宝买奶粉才闯防疫关卡,后被多名警察抓回。
有网友不解和惊呼,这难道是属于“恶意买奶粉”?目前,该视频在网络上已有近百万人次观看,未见有官方对此事件进行通报。
网传的视频显示,一辆警车在某卡口处停车后,多名警察将一位被反铐的男子带下车,连同一个装有长条状物的白色袋子一起交给另一群警察。接收方给男子全身消杀后,替换了手铐,将其带上另一辆警车。
有心细的网友发现,视频中的一个画面或暴露出具体的事发地点,“可能是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白沟镇大高村某革业对面的333省道上。”
对于男子被抓的具体事由,目前未见官方通报。不过,笔者注意到,有多位网友在留言评论中提到,“男子系为襁褓中的孩子买口吃的而无奈闯岗”,“系因闯关为孩子买奶粉被抓”,“自家孩子没奶粉喝了,出去买防疫人员不给,拿刀冲出去被抓回来了”。
笔者翻看了高碑店官方公众号“高碑店报道”发布的信息,近期未见有高碑店施行静默管理的正式通告。在10月30日,该公号发布了“高碑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倡议书”,其中提到,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防疫形势需要,倡议“严格居家不出门。”
按当地的防疫形势判断,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特殊时期,男子外出给孩子买奶粉是否合理合法?这里笔者暂且不论。不过,有网友在留言中表达了对男子该遭遇的同情和惋惜,“老百姓给婴儿买奶粉不是合情合理的嘛。就为孩子一口饭,保不齐父亲就进监狱了。”
对于视频中的“抓人”场面,笔者跟一些网友有类似的“初看感受”——“猛一看还以为什么重大案件的要犯被抓住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抓到什么暴徒了,这么多警察”,“这阵仗,忽闪忽闪的警灯,还以为逃到国外的犯罪分子抓回来了”。
视频显示,两波警察间转交男子时,接收方给男子全身消杀,竟对着该男子头部和面部喷消毒液。这一执法细节引起网友质疑——“为什么要对着脸喷酒精?如果这么怕他染病,那押他过来的人为什么不被喷?”
此外,视频中,男子双手被警方反铐在身后,这与“为孩子买奶粉被抓”联系起来,易让人对此措施有所疑虑,“有这个必要吗?”为搞清警方对手铐等警械的使用有无规范,视频展现的执法细节是否妥当,笔者咨询了专业律师。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伏海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于伏海律师解释,根据本条规定,必须在以下情况,警察才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1)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2)行凶(3)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
于伏海律师说,通过视频可以看出,该男子比较瘦小,被多位魁梧的警察完全掌控,没必要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将手铐在背后。即便该男子曾有持刀,但刀已经被警察控制,再结合其行为的具体事由,他不太可能继续实施危险行为,或没必要用手铐来背拷。
疫情无情,人间有爱。于伏海律师提示,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公民需要积极配合政府制定的防疫策略,自觉履行各项防疫规定。同时,政府部门需得对公民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须规范执法细节,尽量注意执法温度和方式方法。
视频流传开后,不少网友关心孩子的奶粉问题有无解决。更有网友表示,“愿意为该男子宝宝购买一批奶粉。”笔者不解的是,对于“要给孩子买奶粉”这样的需求,为何不能在基层社区通过正常沟通而实现?此外,涉事警方人员的上述执法细节是否规范、妥当,期待能有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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