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又有砖家跳出来哔哔说,联想创办时只有“四五个人”,那需要500米办公场地?然后一口咬定,“柳传志20万创办联想”等等,为此,我想在这里给他普及一点简单常识,让其不要人云亦云的瞎跟风。
1984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局对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计算所公司”)颁发了一个“商业开业登记表”和“营业执照”,这是一个法律文件,现今流传的一切关于联想起家的谎言,都可以根据这个文件进行“追究”。
这个文件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了“计算所公司”的主要属性,请看:
“企业名称”: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
“负责人”:王树和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批准机关”:中国科学院
“资金总额”:130万元
“从业人员”:35人
“商业面积”:500平米
“主营业务”:计算机科技成果转让、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
计算所公司第一个手册,以计算所北楼为公司形象,明确宣布了公司的产权、业务等等要素。
当时,“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的招牌和“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计算机学会”这三块招牌并列挂在计算所大院西门(这是当时计算所的入口,历史上计算所大多数时间只用这一个入口)。
可以看到大门左侧的几间平房,曾被公司作为接待室,当然,公司还同时应用了计算所北楼、南楼、车库以及计算所其他许多场所共几百平米作为办公所用。
1996年的香港联想手册上首次出现了一间“传达室”,它后来被炒作成“联想公司发源地”。实际上,这间“传达室”是在计算所东围墙边上,靠近当时计算所某几个员工(包括柳在内)在计算所院内自建的住房,但和计算所公司没有关系。计算所公司初期用过的几间平房是在计算所西围墙边上,而不是在计算所东围墙边上。
更可笑的是,后来有些联想的访问者被联想安排在这间“传达室”前面照相,然后这张照相又被当成是当年计算所公司在“传达室”成立的“证据”。
1987年公司手册,以计算所车库作为门市部。明确“作为计算所窗口,以全所上千科技人员为技术后盾”,致力于计算所成果转化。
1988年手册,公司已租了中关村科贸大厦作为门市部。那个手册上还显示了“前任总经理”王树和,不过此后联想宣传中王树和就从人间蒸发了。
计算所公司初期领导成员
社会地位、职称、职务
公司内称谓
曾茂朝
计算所所长、副研究员、兼任公司董事长
曾所长、曾董事长、老曾
王树和
原计算所业务处长、助理研究员、公司总经理
王总、树和
倪光南
第五届全国青联特邀委员(1979-1983)、副研究员、公司总工程师
倪总、老倪、光南
张祖祥
原计算所八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公司副总经理
老张、祖祥
柳传志
助理研究员、公司副总经理
小柳(总经理王树和回所后,柳传志接任总经理,倪光南应柳传志的请求,带头在公司内不叫他“小柳”而改口叫他“柳总”)
计算所公司初期公司领导层的排名情况,“小柳”排名第五。
1989年11月13日,计算所公司改名为“北京联想计算机集团公司”,中科院任命联想董事会,公司仍是全资国有企业。
1990年出版的《联想之路》基本上是比较客观的,从关键词的统计也可看出,柳传志还来不及编造联想起家的谎话:
《联想之路》中的关键词
出现数目
计算所/计算技术研究所
505
计算所公司
324
倪光南/倪总/总工/总工程师/老倪
395
柳传志/柳总
187
时任联想集团公司总裁的柳传志在《创办走向世界的计算机产业》一文中说:“联想集团公司的前身——中国科学院计算所公司创办于1984年11月1日。
……联想集团公司以开发成功联想汉字系统起家,并由此得名。”
可见1990年时柳传志还没有(或来不及)否定计算所创办了联想公司。而且那时他还是正面评价倪光南的。例如,在孙晓旭、朱志良和戴明华等写的一篇《迷人的“联想世界”——记推出“联想汉字系统”的科技商人们》,引用柳传志的一段话是:
公司总经理柳传志自豪地称:“像倪总这样的人,就好比阿拉伯有效数字。一位这样的数字,后面跟上一串儿零,就是成千上万,我们的力量就无可匹敌!”
1992年,中科院发文嘉奖联想集团公司和其总工倪光南,奖励倪光南同志奖金50万元。这是中科院历史上唯一的一次重奖科技人员。大概也是从1992年后,联想就大张旗鼓地编造联想起家的谎言。
联想起家谎言的“最高境界”是在2009年3月20日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动员大会”上,在这个有刘延东等同志参加的会上,以“企业代表”资格发言的柳传志声称:“20年前,我走出研究所,在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一间20平米大的传达室创办了联想。”
这个“36字联想创办史”全面否定了计算所创办联想的历史,为后来柳传志的胡作非为制造了舆论。在柳多年巨大宣传投入下,产生了无数联想起家版本,围绕着联想起家编造了种种神话,什么“20万”、“20平米”、“11人”、“倒腾彩电亏20万”、“倒卖旱冰鞋、倒卖大白菜”、“走私”、“搬机箱挣了7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