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价值中国网读到了许小年的观点:《中国经济学界普遍缺乏经济学常识!》。
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中国经济学界不仅缺乏经济学常识,更是普遍缺乏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常识。
同样是在价值中国网的“经济思想”栏目中有《计件工资不是劳动价值论》(作者张建平)一文,在此文中,作者谈到“马克思是主张社会主义要按劳分配的,也就是按劳动时间分配,也就是计时工资制度。”在这里,作者把计件工资等同于按劳分配的“按劳动时间分配”,显然是缺乏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常识。
按劳分配,顾名思义,是需要按照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的劳动量来进行消费品的分配。因此,劳动者投入的劳动量能够取得多少的产品分配,不仅取决于个人提供的劳动量,同时也取决于提供的这种劳动能不能为社会接受,是以什么样的价值水平接受。换句话说,按劳分配的消费品分配,作为分配依据的劳动量不仅是企业接受的劳动量,而且必须是社会接受的劳动量。这种劳动量是由其销售结果决定的。因此,作为按劳分配的计酬形式,必须是能够统计劳动量,而且是价值量待定的形式。但是,工资,作为货币支付形式,它却是直接的货币量,具有固定性和预计性的特点。这种特点并不因为是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而有所改变。一个人每个月能够拿多少工资,实际上在工人进厂时,就已经决定了,这是因为工资作为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它本身只是一种支付形式,而不是分配形式。
把工资,特别是把计件工资作为按劳分配形式,这表明我国经济学界既不了解按劳分配的真正涵义,也不懂得工资的这个最基本的经济学范畴。这一认识的普遍存在使我们认识到:我国经济学界确实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常识的了解。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