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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是一种新兴的生产方式

2022-03-28 14:41:32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钟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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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再次读到了《吴尚达:生产队的哲学(二)》,深有感触。

  文章中谈到:

  “没有在生产队生活过的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节点他们不知道,生产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就是人们的集体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思想在暗滋潜长,过去还没有丢掉私心,还‘一家为家’,少数人出工不出力、偷懒、耍小聪明,不关心集体。现在,认识到,集体才是自己生存的根本,生产队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着自己的生活好不好。农民意识到,土地是集体的,生产资料是集体的,集体才是真正的家 、自己的就是生产队的主人,‘以队为家’的思想逐渐代替了‘一家为家’的思想。我想,马克思主义消灭私有制的思想的伟大意义和作用从社员的思想转变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得出来。走集体化的道路,岂止是单单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它是走社会主义道路思想改变必经的一个过程。”

  我国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小农意识的存在不可避免。但是,随着生产队的发展,社员的意识、观念也在不断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从而形成一种有利于集体经营存在和发展的意识形态。但可惜的是这一种发展趋势被打断了。

  “反对集体化的人必定孤立、静止、片面、绝对地看待生产队”,一方面是因为真正能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人不多;另一方面是许多人,特别那些做研究的人,囿于传统的产权观念,他们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一一真正的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劳权模式,实际上是理解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小农经济的惯性力量,也会使农民对具有纪律约束的集体生产感到不习惯,这种意识也会通过某些当政者,在党内外表现出来。

  自十月革命胜利以来,由于苏联人陷入了产权和工资制的误区,从而导致了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遭受了重大挫折。但是,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建立了人民公社制度,特别是在经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我国形成了在管理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和分配上按劳分配的经济体制,从而在实践中形成了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把生产队模式与国营企业模式做一个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生产队由于实现了按劳分配,它把劳动者的个人利益与生产队的生产经营结果直接联系起来了。对比苏联模式的公有制,人们最大的一个抱怨就是老百姓对传统公有制的好处看不见,模不着。为什么苏联模式的公有制会使人们产生这种感觉呢?因为苏联模式由于采用了工资制而隔断了劳动者的收入与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联系。工资是直接的货币量,在职工为企业提供劳动之前,甚至在职工进入企业之前就已经确定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你做多了,不会增加你的工资,相反,做少了也不一定会减少你的工资,那职工在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又有什么区别呢?国营企业搞好不会增加收入,搞不不好工资也不会减少,职工又怎么会有生产积极性,又怎么会去关注企业的发展状况呢?而生产队则完全不一样,社员的个人收入不仅与自己的劳动状态相关联,而且与生产队集体的生产成果也息息相关:搞的好的生产队,每工的工值可以达到1元甚至更多,搞不好的生产队,每工的工值可能只有0.3-0.4元,那同样是辛苦一年,搞得好生产队社员就可以比搞不好的生产队的社员拿两倍甚至更多的收入。在采用工分制的条件下,生产队的经营状况直接与社员的个人收入相关联,因此,生产队是有有效的经营机制的,生产队社员的劳动收入的波动,消费价值量的波动,会有效地形成社员调节生产队管理状态的管理行为,从而使生产队的生产状态朝着能够满足社员利益要求的方向发展。而国营企业是没有这种有效经营机制的。

  如果我们再把生产队模式与股份制企业比较一下,生产队就是典型的按劳分配企业,是体现了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企业。股份制是资产者的合资经营的企业,由于每个股东投入企业的生产资料不同,因而需要采用股份这种按资分配形式,来反映股东投入的生产资料价值量的差别,并在分配上和管理体现这种差别。因此,股份制是较为科学的按资分配制度。股份制企业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产权制度,在管理上它体现了“谁投资谁受益”的资产管理权的要求,在分配上体现了“谁投资谁受益”的资产分配权的要求。因此,股份制就是资产者当家作主和按资分配的制度。生产队是劳动者合作劳动的企业,它建立了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劳权制度,在管理上它体现了“谁劳动谁管理”的劳动管理权的要求,在分配上体现了“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分配权的要求。因此,采用工分制的生产队就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很显然,在股份制企业,在劳动力商品化(工人拿工资的)条件下,资产者是生产主体,其生产过程就是满足资产增殖的要求;而在生产队,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是生产主体,其生产过程就是满足劳动者消费需要的过程。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生产方式的根本区别,前者是以资产增殖为目的,后者以工人消费需要满足为目的。“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生产队这种分配模式,告诉我们,生产队已经是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因为作为生产成果的不再是什么利润,而是消费价值量或消费品。在这一模式中,在“生产资料价值消耗补偿+劳动者公共需要价值量+劳动者个体需要价值量”的分配模式中,已经不再存在剩余价值或剩余劳动,而只有公共需要劳动与个体需要劳动的区别,这一模式难道不就是满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的体现吗?

  同样是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苏联模式所以成为一种错误模式,正是因为苏联人没有从传统的观念(资产增殖观念)中解放出来,因而在实际上已经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的公有制企业,建立了产权制度;而我国许多人对生产队这种模式看不惯,不理解、甚至予以否定,要么是囿于传统产权观念,要么是被产权经济学洗了脑,所以难以理解新兴的劳权模式。

  在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不仅仅是那些受了西方经济学教育的人难以理解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队模式,就是有些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同样也理解不了生产队模式,这除了他们脱离劳动群众、常常站错立场的原因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没有真正按照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深入了解生产队模式的产生发展过程。

  真正适合公有制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只能来源于社会主义实践,期望从西方国家去寻找“适合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徒劳的,因为西方国家的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它都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它是体现资产所有者利益要求的,这种制度相对于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需要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企业来说,已经是一种陈旧的、过时的制度!

  一句话,别忘了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别忘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确实已经消灭了资产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别忘了这种利益主体的转变必然会要求企业制度性质的相应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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