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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伟: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共同体研究

2022-05-09 21:36:05  来源: 世界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02)   作者:许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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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共同体形成机理: 方法论视角的研判

  ——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原理

  摘要:“历史、逻辑一致性命题”作为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方法论思想的共同基础,成为统一研究和叙述规定的基本架构。为了准确把握这个命题,必须置于唯物辩证法通史路径,寻找其坐落的线索——事的科学及工作逻辑,并锁定于统一的历史科学的学科建设领域。以上两点提供了从方法论视角分析“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共同体”的根据,同时表明: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完成科学史的“统一辩证法”,是将共产主义原则学科对象化和学科工作元素化了。是以经由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同时期著作文献的线索爬网,可从中定位“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事物生长及经济形态运动原理)的理论逻辑、工作方法、唯物史观范畴的不同类型以及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形式。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共同体作为“范畴”具象在这些规定当中,是关于探求规律的理论思维的“人格化”。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共同体;历史;逻辑;规律;范畴;从个别上升到一般

  作者简介:许光伟,男,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资本论》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一、“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原理总说

  1844年8月底,恩格斯绕道巴黎,与马克思会晤;之前,他们有了近半年的通信联系,为会晤后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促使两位伟人终生合作!除了共同的工作方法,最为重要的因素恐怕是他们共同的世界观、历史观。1859年初,马克思提出“从个别上升到一般”,这与归纳—演绎说“科学逻辑”旨趣不同,这是对本位的历史道路和系统发生史进行考察,包括对方法逻辑的具象化、艺术化的描绘等。盖因康德在一般和个别之间操弄着“二律背反命题”,其最大缺陷是排除矛盾规定,从而不研究规律问题。这一缺陷被黑格尔牢牢抓住,并创造性引入“特殊”,这就抓住了联系和发展的中介。“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的价值在于把历史纳入一个逻辑,认为历史是有规律的……黑格尔把现实和历史统一起来,纳入一个逻辑,不管这个逻辑对不对,但是形成了一个逻辑的统一。”(1)1须知在黑格尔之前,历史的规律性问题鲜有提及。黑格尔无疑是把马克思恩格斯纽结在一起的思想纽带,但纽带不限于此,如何把个别、特殊、一般这些“逻辑学的元素”还原为真实的历史对象的工作进程,形成关于历史研究的理论和实践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核心要点是从中提取“生产一般”和“总公式”),构成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同追求。以《价值形式》为例,有人将价值形式看作演绎法,看作对形式化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程序的逻辑求解。其实,价值形式根本是历史道路—系统研究,乃至是“阶级发生史”考察,它的根基和内容始终是生产联系和劳动过程发展。因此,马克思书写“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的方式是将其作为从商品领域来看的“生产方式推动交换方式的发展”的历史过程,目的是从中引出商品生产一般规定及其流通公式的总形式,又科学运用了“对象思维学”。单纯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求解乃是解释学派的做法,或者又提示这一点:教科书的科学抽象法的解释者正是出于忽略“研究第一性”的考虑,而试图将研究方法的叙述形式(叙述方法)径直视为“第一性工作规定”,美名曰:逻辑与历史具有一致性的“马克思主义科学逻辑”。这和马克思的真实意图相抵牾,实际也是马克思本人努力杜绝的;于是,马克思采取一个行动:“在印刷期间,马克思以这一卷附录的形式插入了一个‘更少辩证法’的说法,从而修正了第一章中关于价值形式的‘辩证法的’描述”(2)2。

  《资本论》德文第二版中,价值形式的分析沿着第一版附录的思路前进,但有的地方分明简化了,目的是使辩证法“更加准确”。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即马克思用语的历史辩证法,在于言说“道路如何炼成”以及“系统如何炼成”,如首章第三节(《价值形式》)“个别上升到一般”对“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工作内置。然则,商品的有机体探究当然是“道路版的个别上升到一般”(第一节),而商品生产所体现的劳动的二重性则属于“系统版的个别上升到一般”的表现(第二节)。并且,商品本身是道路的个别规定,“两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则是系统结构元素;这表明对象与道路合一需要以“系统(矛盾类型)”为中介,从而道路必蕴含系统规定:所谓有无相生。同时,劳动二重性必不可少地是系统的规定,而无论如何,劳动总是系统个别,则表明:对象与系统的合一需要以“道路(矛盾类型)”为中介,即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作用性乃是作为系统蕴含道路规定面目出现的。所以关键不是急于定格个别和一般的“矛盾”,而在于通过扎实细致的通史道路的探究,识别道路矛盾类型,为科学解析一定道路类型下“系统矛盾”做好铺垫。恩格斯后来强调,“如果在市场上出现了特殊的商品———劳动力,那么……产品的价值形式中,已经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形式、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对立、产业后备军和危机的萌芽。”(3)3但是按照黑格尔逻辑,资本仅仅作为价值形式的概念一般,是在运动进程中把“商品”(个别规定)和“货币”(特殊规定)摄入自己体系内,作为自己的发展环节和内在构件,形成所谓“建立起来之有就是概念本身”(1)4。这种逻辑学必将消解掉“第一性原则”(对象思维学)。个别到一般的运动不是按照黑格尔的从存在、本质、概念开始的个别、特殊、一般的逻辑套路的不断推演,而在于把握对象规律的历史过程化———包括肯定→否定、量变→质量的运动形式,藉以揭示对立统一,全面展示矛盾的生长轨迹。

  任何事物生长的活动顺序均是“内容—形式—内容”(事物生长总公式(2)5),它的内在秩序、运动和构造的具象形态正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事的一般或曰事物的生产一般)。由此可见,站立“一般”看“个别”构成《资本论》真实起点规定。商品→货币→资本,决不是逻辑行程,乃是实际历史过程的运动再现;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逻辑”,劳动二重性已经显示出“个别对一般的关系”,充分展示了范畴系列和系统规定的发展。事的科学的个别、一般工具之和普世价值观截然对立,在于深刻表明:对通史道路既可用历史、也可用逻辑的方式来说明,归根结底是以历史本身的方式加以解决,从中定格化“历史、逻辑一致性命题”。就实质而言,从个别上升到一般是关于历史和逻辑相互生成的运动形式———它的道路内涵和工作逻辑。逻辑是“对话”形式,归根结底是“历史对话”的特殊工作方式和思维组织形式,如研究对象的规定性。以此观之,揭示“第一性工作规定”乃是马克思恩格斯方法论思想的最大交集,也是支撑他们共同历史世界观的基本工作方法和基本工作逻辑。明确这一点给本文提供直接的方便,可根据这一线索渐次说明“思想共同体”工作进阶的过程。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走向思想共同体的序曲

  《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语境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共产主义论说,把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把人的本质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以及问题的实质在于改变世界,这些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真正出发点。人的主体性(主体格)→人的理性(目的格)→人的阶级性(阶级格)→人民主体性(自由格),这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命题的“个别上升到一般”;此处,狭义的个别即劳动者系统的主体格,狭义的一般是所有制系统的阶级格,正是沿着“主体格→阶级格”线索,马克思和恩格斯得以进行现代哲学批判和社会主义批判。和文本表面的形态刚好相反,《德意志意识形态》出场语境乃是政治经济学,是关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广义表达。“于是,这也就引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即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经济学基础问题……(或可认为)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掌握的程度,影响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并且)体察到,马克思的思想转变中实际上存在一个‘从偏重斯密到偏重李嘉图的转变’同步出现的历史观的推进。”(3)6

  个别→一般是历史过程———事物生长秩序(如母子普遍关系)的反映形式,同时也是思维形式,这决定二者可用作思维工具。可见,“黑格尔把理性、绝对观念作为历史过程的基础,只是以天才的猜测提出了人们的活动具有自觉的有目的性这个思想,而恩格斯则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此外,关于社会发展的矛盾性质问题,他是按照完全不同的方式提出的。”(1)7《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处处提及原初的个别关系(历史原生关系)以表明他们研究主体人的特别方式———这本身是将自然科学(工艺学)还原为物的科学、同时将社会科学还原为事的科学的工作结果,从而目的格(理性范畴)具象为特殊的规定。这进一步决定人的目的座架于生产一般规定,依托于生产目的的自然史过程。就人性这个问题域(人的本质命题)而论,所谓“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在于承认人目的的历史矛盾规定性的发展,同样是一个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自然史过程,即“个人的目的(目的个别)”→“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目的一般)”;于是主体格→目的格→阶级格→人民群众格,即构成“重建个人所有制命题”所指向的通史道路意义域。在这当中,生产目的的历史上升运动和人的目的的历史上升运动是前后相随的两个运动,后者与其说以前者为前提,毋宁说是将自身写入前一进程,从而展示了“劳动者的社会主体”积极的能动的历史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论》重建个人所有制命题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构筑的历史主体原则的再次呼应。这种特殊“人学”强调人是非独立的,如资本化的个人,资本主义个人只有在资本生产方式中才成为“物化意义的独立个人”;所谓社会历史人,强调“个人的目的”只是在酝酿在生产目的(主体格→阶级格)形成中,它本身伴随了阶级生产方式的孕育、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如果说“主体格”仅反映直接生产目的理性(内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目的理性规定的合成性)的状况,那么,“阶级格”进一步是客观反映生产方式矛盾的“理性(规律理性)的状况”,而可能将主体范畴(如积极寻求自我解放的市民主体)通过一定的中介提升为“阶级生产方式范畴”———这个范畴恰恰是表现了阶级生产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系统理性”内在的社会冲突性。

  据此可知,《德意志意识形态》乃有关于通史道路之书写,是对于历史科学术语的第一次系统性理论生产;为此,它展示了“历史”和“逻辑的方式”的场景共鸣,同时也激发冲突———如施蒂纳“唯一者的”历史虚构和命名体系。“然而,不管怎么样,我们碰到的是一个有意义的事件:绝对精神的瓦解过程。”(2)8资本主义唤醒了德国,也就彻底赶跑了“唯一者”,那么,“恩格斯和马克思尚未完成的东西”是什么呢?即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体系)的彻底批判和理论清算,因为对于理性的“经济拜物人”这种新唯一者来说,“只有当资产阶级理论家出场,把这种论断作一般的表达时,只有当他们在理论上把资产者的财产和个性等同起来,并在逻辑上为这种等同作论证时,这种谬论才变得庄严而神圣”(3)9。  

三、《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与序言:马克思的思想开拔

  思想共同体的特征形式往往同合作者的成熟作品有关,但作为“范畴”:根据始终在于马克思恩格斯为他们的共同革命理想(共产主义研究)而制订的工作计划的周详实施当中。1857年8—9月,马克思为《政治经济学批判》撰写《导言》,并迅速完成一部篇幅巨大的“经济学手稿”,之后花费将近半年时间加以修缮、补充,从中整理出“六册计划”第一分册。1859年2月23日,马克思复又完成《〈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在恩格斯看来,这些可统称为《资本论》计划的思想萌发乃至最初工作手稿。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揭示思维系统的运动特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其实是黑格尔逻辑主义的精粹———把历史括号在逻辑里头,即逻辑(历史);马克思在六册工作计划中敏锐觉察到这一点,通过断然否决“逻辑主义”而走向以唯物主义辩证法为基础的“历史主义”研究计划(其实真正的开端是在《导言》的第四节(1)10)。《〈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进而提示的历史过程可以视为和逻辑主义背道而驰的对象系统发生原理:历史(逻辑);其与逻辑的必然性推断相反,是把逻辑括号在历史里头,形成母子体用路径的矛盾运动特征,亦即对象思维学的个别上升到一般。关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由分析“商品个别”开始,恩格斯称之为关于道路和系统的“真正的研究”。他评议说:这种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然则“我们面前的这部著作,决不是对经济学的个别章节作零碎的批判,决不是对经济学的某些争论问题作孤立的研究。相反,它一开始就以系统地概括经济科学的全部复杂内容,并且在联系中阐述资产阶级生产和资产阶级交换的规律为目的。”“政治经济学从商品开始,即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刻开始。”“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因而在这里是从我们所遇到的最初的经济关系出发。”归根结底,“这就是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形式的简单形态上建立起来。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作基础的,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2)11

  根据马克思制订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唯物辩证法体现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的工作规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纯粹形式逻辑的认识被清理;盖因任何社会生产均以生产方式范畴为“历史理性标准”,均须分别考察交换、分配、消费内置于一定生产方式的阶级内涵:既研究道路个别→一般关系,又研究系统个别→总体关系,并着重探求个别生成一般、一般领导个别规定的社会有机体机理、机制。因此,它们决不是“概念的发生史”,而在于将社会生产总公式(实践)转译成“生产一般”理论形式。须知生产一般是对象思维学术语,犹如资本一般,劳动一般同样是道路成长和系统自生的历史、具体统一:一方面总体劳动者和“劳动一般”相对,另一方面,总体工人和“总资本”相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概念在内涵上是一方面扩大了(作为“总体劳动者”),另一方面又缩小了(作为“总体工人”)。于是,“马克思在‘生产一般’体系中找到了‘商品的两个因素’的思维对应物———劳动一般和资本一般”;这导致“马克思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线索考察商品社会,提出的写作题目其实是‘资本一般———对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和体系的批判’,换言之,就是‘客观批判’和‘主观批判’及它们的工作统一”。“这样,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马克思必须坚持‘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去努力抓住历史实践活动一以贯之的工作线索,作为批判工作始源的规定。”(1)12   四、《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的思想转折

  恩格斯声明:“《剩余价值理论》是我发现的一部批判性的巨著,是《资本论》第一稿(1862年)的一部分。”(2)13剩余价值是关于结构系统的范畴,因而,它突出了对“总资本”(资本一般本身)进行认识的重要性。在如何研究与定格“唯物史观”的问题上,马克思《资本论》迈出巨大的一步,突出性标志是关于剩余价值范畴的理论生产;其将社会发展规律及其经济运动规律的认识提高到“范畴”的认识水平,统一了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范畴和作为雇佣劳动生产制度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的剩余价值范畴。关于剩余价值理论,恩格斯实际是指出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排除了任何暴力、任何欺骗,是纯粹用经济学的方法,解决了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马克思著作的划时代功绩。这个问题的解决使明亮的阳光照进了经济学的各个领域……科学社会主义就是以这个问题的解决为起点,并以此为中心的。”(3)14

  这种科学性的一面即是使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具有科学的叙述形式。毋庸讳言,无论《资本论》的理论部分还是历史部分,均由“剩余价值范畴”构成,并且就严格意义而言,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上历史部分始终领导着它的理论部分。这迫使理性不是悬置的,起点决不是什么“理性假设”,但是,“唯物史观与唯生产力论的区别在于:唯生产力论只是试图从物质生产力上解释人类发展,把社会存在只理解为物质存在”(4)15。“批判的起点、发展的起点、历史的起点———三者的统一性,意在消弭‘纯逻辑起点’之理论假说。以此规定叙述起点,则《资本论》体系展开于‘商品—资本批判’的历史开放路径。亦即从叙述上看,商品、资本势必都是客观范畴,而能寻求互系的内涵逻辑。”然则,“这个工作链条使‘认识支架’(抽象历史类型及其知识状态)的生产集中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即《资本论》第四卷。”(5)16尽管如此,批评意见接踵而来。“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是人类再生产过程的一个决定性阶段的一种逻辑模型(样式)。这种类型不是,也不可能是19世纪资本主义的历史类型。”(6)17由此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产生误解,如认为:“简单商品生产不是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的探讨对象,书中既没有描述简单商品生产流通的历史进程,也没有把它看作是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经济学体系……恩格斯的第二个错误是曲解了逻辑与历史之间的关系,按照他的观点,逻辑的理论与简单化是同一类东西,而且是真实历史过程的程序化。马克思的看法则被这样的理解所顶替:范畴的逻辑联系的阐述必然考虑到对它们的历史认识和对它们的历史意图。”但是,“从抽象到具体过程的所有范畴是服从于重现具体的目标的。只有瞄准说明的目的,这样或那样的范畴的建立才是必要的,并将它们的复杂性用简单的范畴表达出来,一种关系的发生发展只是因为它们在具体形成过程的内在逻辑中是确定的。”可见,“这种首尾一致的连贯原则贯穿整个说明。而历史的方法正相反,是不会考虑科学研究中的这一根本原则的。”(1)18

  “说明方式和研究方式不可能是完全分离、各自独立的,因为说明方式本身就属于研究方式,这个过程贯穿着误解、假设等。”(2)19种种误见源于对价值与剩余价值母子体用关系的失察。在历史发生路径上,剩余价值的规定性始终来源于商品价值,但在系统功能构造上,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始终领导着各种价值形式,从而价值规律是局限在这一领域内活动的。可见,商品拜物教批判辩证法即“社会机制的唯物辩证法”,在规定上和“社会发展的唯物辩证法”相适合。以《剩余价值理论》写作安排为例,以剩余价值范畴为“资本认识”,资本形式的发展道路是“价值一般→资本一般”,而能够将后者在理论认识上再分解为资本主义的直接生产一般、流通一般以及分配一般。结局自然是形成这样的总思路:从商品生产和交换到价值一般(它相当于从生产一般到劳动一般)→从生产一般到资本一般(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生产方式到生产关系→从生产关系到交换关系。其关注的始终是“阶级关系的运动”。由此,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实践矛盾始终制约着由其衍生的生产关系同交换关系之间的机制矛盾;后一重矛盾是“另一重意义的实践矛盾”,是实践矛盾本身的外化规定。是以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可以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渗入了商品生产者即通过自己产品的交换来实现社会联系的个体生产者的社会”,从而“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控制”;经济规律对生产者是自在的,对交换者是自发的,但是,“这些规律不顾无政府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中、通过无政府状态而为自己开辟道路。这些规律在社会联系的唯一继续存在的形式即交换中表现出来,并且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对各个生产者发生作用……这些规律是在不经过生产者并且同生产者对立的情况下,作为他们的生产形式的盲目起作用的自然规律而为自己开辟道路。产品支配着生产者”。(3)20   五、《自然辩证法》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对“历史、逻辑一致性命题”之把握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构造原理和形成过程,它必然是自然科学和历史的统一;又可以说,“《资本论》处理‘矛盾’的方式是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结构需要由《资本论》与《自然辩证法》对历史对象的阐明共同‘合成’”(1)21。于是,“在恩格斯的研究视野中,辩证法的运动规律不仅存在于自然界,更存在于人类历史和人类思维领域之中,自然辩证法是随着自然科学成果的相继涌现而实现对历史辩证法的发展和补充。”(2)22“可见,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的历史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可以总结为“自然界的历史的最一般的规律”“人类社会的历史的最一般的规律”“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内容则是“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3)23

  唯物辩证法始终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的规律范畴。生产方式矛盾是沿着“主体矛盾→客体矛盾”路径发生和成长,直至系统化。这是从历史世界来看待的基本观点:所谓主体矛盾,指示主体关系内部的个人同其关系孵化母体即共同体的矛盾性;所谓客体矛盾,则指示客体关系内部的生活资料乃至消费资料(生产)与生产资料(生产)之间的矛盾性。(4)24“个别上升到一般”的运动无疑和上述基本矛盾———它们的结合形式被界定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紧密相关,并构成生产方式矛盾的一个道路—系统的具象。(5)25其间的实质内容是个别与一般的经济矛盾性,在《资本论》第一卷主导这个矛盾的是主体矛盾类型,在第二卷主导这个矛盾的是客体矛盾类型。可见,“在确定《资本论》四卷结构前,马克思拟定客观过程的‘六册计划’,意在立足劳动过程文明进行规划,从商品形式中引出资本形式;为此,他提出要‘从个别上升到一般’。”(6)26这当然也是恩格斯坚持由自然过程向历史过程进军的理由;进一步,必须将两个过程的“上升运动”视为既内在同步、又连续推进的同一运动不同的道路形式和系统形式———出发点当然是自然的始源规定。即“如果马克思指称的‘个别上升到一般’还主要是历史个别对历史总体的关系,或者说个别规律上升到全体规律的工作规定,那么,恩格斯则要求由‘个别联系’到‘蕴含发展的总体联系’的规定性跃升。”(1)27“从中可看到,历史轴始源规定正是分别作为自然过程、历史过程的‘阴和阳’;这样说,并非指认生产力就是阴本身、生产关系就是阳本身,而在于确认由身份系统和劳动过程的结合规定,进至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结合生成的经济形态社会之历史进化理路,然其成立的基础必定是关系生成的规定了,是为‘广义的劳动二重性’。”(2)28“这样,恩格斯对‘个别联系’的理解即是全体联系的自然过程的意义,它既是物质过程总体的个别规定,又是一般社会关系的个别规定。”(3)29由于坚持自然科学同历史一样作为“客观辩证法的基础”,更进一步地说,它的批判工作路线是:“从历史规定的商品———商品形式———开始,从‘唯物’和‘唯实践’角度,连通经济形式———商品形式和资本形式,乃是对蒲鲁东主义学说实行最后铲除的需要,贯彻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基础上的理论主张。”(4)30

  总体而言,《自然辩证法》同《资本论》一样,是建立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正确联系的科学作品。于是必须看到,“恩格斯之所以要写这部著作,因为他认为,《资本论》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然辩证法》则试图揭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样能够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展现在人们面前。”(5)31辩证法把握规律从把握矛盾开始,“矛盾分成发生的、正处在结构化行程中的矛盾规定和在认识上已成型并可认识把握的逻辑规律。”(6)32然则,“恩格斯以‘规律’作为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就是建立历史运动的认识法则;以此而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乃是试图抽出研究方法的规定性,使之相对独立化,避免被逻辑学(主观辩证法)所淹没和遮蔽。”(7)33进一步,如果说探究资本矛盾的个别形式到一般形式的路径和系统,根本目的是为了寻求资本原理,那么恩格斯利用自己掌握的自然科学知识使之还原为“自然过程(物的科学)→历史过程(事的科学)”发生序列,归结为认识上“可识别意义的矛盾规定”;物的运动原理—自然辩证法:辩证法的一般形式(理论自然科学)—事的运动原理(历史辩证法或曰理论社会科学),使个别上升为一般的运动系列最终整全化,最大程度彰显了科学根据与思想的历史尺度。“要之,恩格斯的工作和《资本论》方法关联的线索有三:一是以《自然辩证法》研究和《资本论》商品章工作呼应,希图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彻底肃清蒲鲁东主义;二是坚持《资本论》的由自然过程向历史过程进军,对其总体方法论和理论逻辑主张———自然历史过程———进行学理性阐发,又主要归结于发生学的工作逻辑;三是恩格斯晚年的历史唯物主义思考,以耄耋之年推动《资本论》增补工作,进行巨大的认识推进。”(1)34

  尽管如此,就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研究关系而论,对他们整体思想保持一致的看法仍然备受争议,但那是忽略了思想内在一致性的工作特质性———思想本身如何和工作对象保持一致。《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恩格斯晚年重要的一部独立著作,盖因恩格斯可能觉得探究私有制一般起源的意义干系重大(2)35;盖因“关于人和自然的生成与存在,不是本体论的问题,而是历史的和社会的产物”(3)36。恩格斯晚年感慨到,“谈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无论如何还为时太早。”(4)37然则,姑且不论人们对《资本论》普遍怀有“叙述偏好”之解释学情结,《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究竟怎样以自己的方式实现和《资本论》对话的呢?有一种“批评的”意见:“《起源》的方法和《资本论》的方法‘在形式上’确实有所不同。《资本论》的方法从全体上(从形式上)说是‘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综合的方法,是‘说明的方法’,反之,《起源》的方法从全体上(‘形式上’)说是‘由具体到抽象’的分析的方法,是‘研究的方法’。”(5)38但同时,对叙述上的偏好却无法释疑这一情况:“1857年秋天写《〈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是第一次试图将方法论问题与这种批判结构上的要求连接起来。《〈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并不是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介绍,而是对这个研究计划的介绍,并且比较含糊。许多学者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看到马克思方法论的成熟,但在这里,与其用‘第一次’,还不如用‘最后’这个词。我们经常引用的一句话是‘方法的推进通常是从抽象到具体’,这句话相对于10年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实际运用的方法而言,也是非常含糊的。”(6)39

  研究是叙述的内容,二者是规律的道路与范畴的系统之机理关系。历史的初始、矛盾的肇因、规律的形成、范畴的定格,基于“个别上升到一般”客观运动的“现象→本质→现象”远远超出任何意义的解释学循环:无论是归纳—演绎模式的“个别→一般→个别”和“一般→个别→一般”,抑或分析、综合结合模式的“具体→抽象→具体”与“抽象→具体→抽象”;盖因批判性诠释根植于事物的生长道路,是从批判路径上建立内容对形式的真正理解关系。进一步从内涵性质上看,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是指着研究道路来说的对象运动(7)40;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其思维表现,同样不直接是叙述方法,是指着叙述道路来说的工作逻辑形式。无论研究方法或叙述方法,它们均指示研究活动和叙述形式的“本体”。这个路线可概述为:行动上从现象透视、追寻本质,认识上由本质重返现象,建立有机体联系;通过探索规律,在研究上坚持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工作路线,在叙述的范畴组织形式上则坚持由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

  是故关于《起源》方法的误解,需要再看一些反证:“恩格斯借助摩尔根及当时人们研究远古历史提供的材料,运用符号学方法,从易洛魁人的亲属关系与亲属制度的矛盾中发现了符号的能指与所指的分裂,并利用符号的互补功能,推演出古代历史的发展过程,从而还原了历史,揭示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恩格斯的分析与叙述展示了历史研究的符号学方法的意义。”(1)“《古代社会》是一本大部头的著作,摩尔根用了将近560页来描述人类社会的进化。相比之下,《起源》的篇幅则要短小得多,恩格斯在书中归纳了摩尔根的材料,囊括原始社会和已经发展出阶级和政治组织的文明社会,他着力于阐述这两种社会之间诸种明显的差别。恩格斯欲解决的疑问可归为三个话题:(1)人类历史上的发展阶段;(2)原始社会的性质与财产、等级、家庭形式和血缘制度的关联;(3)商品生产的出现及其经济上以阶级、国家为基础。”(2)41可见,恩格斯的《起源》决不是反《资本论》之道而行之,如从一般上升到个别,而是坚决从“个别规定”(这里是家庭个别)出发。此外,商品个别→商品一般(总体),商品总体的规定即资本,这就顺理成章导出资本概念。

  具体到抽象的方法是逻辑分析法。恩格斯的分析显然不限于此。这里,商品是要作为总体的结果规定来论述的,从而家庭(产生)的个别到家庭的一般(私有制),再到它的总体概念“私有制和国家”,得到结论:“文明时代是社会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改变了先前的整个社会”(3)42。个别上升到一般的工作逻辑比较完美地兼容了抽象到具体的批判逻辑,亦说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不愧为科学性与革命性高度统一的典范之作。然则,《起源》全书(4)43的总结(即第九章)采用的方法与前面不同:“在这里,马克思的《资本论》对我们来说是和摩尔根的著作同样必要的。”我们不厌其烦地复述这位作者先生的话,是想引出他眼中的“恩格斯的意见”:“既是指《资本论》的内容,也是指它的形式、方法。这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综合方法。恩格斯从最原始的‘人类生产’出发(正如马克思从‘商品’出发),说明由于生产的自然发展导致了三次社会大分工,与之相适应便产生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最后,又把生产放在纯粹的形态下,考察了商品生产如何从原始共同生产中发生、发展,从而归结出商品生产的几个本质特征:金属货币(及资本、利息、高利贷)出现,商人出现,土地私有制和抵押制,奴隶劳动,城乡对立等等。”(1)44

  “要之,马克思主义研究必须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高度统一。”(2)45这可以说是理解“历史、逻辑一致性命题”以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与工作方式同样具有内在一致性的一个总指引。阿尔都塞试图将两人的贡献从核心观点上看作是发动了一次“理论革命”(3)46。于是恩格斯同意按照历史或者按照逻辑展开政治经济学批判,因为逻辑的方式无非是历史的方式。然而忽视的人确实很多,如“恩格斯著作的无数‘批评家’,从海因德曼到米哈依洛夫斯基,从库诺夫到现代资产阶级的和右翼社会党的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和民族志学家都无法了解它的精神实质,他们认为这本书只是‘摩尔根一书的提要’,是对这位美国学者的观点的通俗阐述,只不过是做了一些注释和补充。他们在自己的书评和著作中,千方百计地贬低该书的意义,‘不理采’它的革命的结论,主要是把它说成是家庭史概论,曲解它的主要原理。”(4)47有人以科学为借口,用马克思质疑恩格斯,其实是利用了马克思的更善于用科学和逻辑作为战斗武器的工作特点,而相反,恩格斯更常用历史和辩证法作为武器,分别给两人贴上看似截然不同的标签:“科学版的马克思”(这意味着马克思要被贴上科学主义和逻辑主义标签)和“黑格尔版的恩格斯”(恩格斯被冠以历史主义和黑格尔主义的标签)。这样我们需要反问:恩格斯认同这种概念的结构吗?须知,“所有辩证思维都是独特的,辩证法不是那种可能有实例的普适性或普遍性。每一个辩证时刻都是独一无二、不可普遍化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只能根据它的种种形态(对立面的统一、矛盾,等等)———而不是根据它的抽象概念———描述什么是辩证的。”(5)48   六、结论与展望: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学、恩格斯学的相关问题

  从个别上升到一般是唯物辩证法的始源规定,尔后恩格斯将之扩至辩证法规律的三大形式;其充分说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共同体是个“化合物”的规定,而非物理类型混合物,以太则是为共产主义工作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放眼西方学界,其操弄马克思学和恩格斯学的研究基本从文义上下功夫,从文本上寻找根据,又从思想的定义类型上做文章。其目的在于瓦解‘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共同体’,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分类。”(1)49西方学者之所以敢于指责恩格斯对马克思产生了“误解”,是由于采信了这样一种观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和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不一样的”,例如,“货币的逻辑而辩证的发展并不要任何历史的论证,它是一种真正的对立统一物,它允许我们用一种连贯的方法去整理历史事实,用这种辩证法继续去思考它的原本的内在的必然性”,而又在于认定“马克思确实没有从‘历史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至少没有去解决与范畴的逻辑说明相关的难题”。(2)50无论马克思学还是恩格斯学,都试图制造马克思主义文本的“解释学愿景”(最为显著的例子莫过于诺曼·莱文创造的语出惊人的文本诠释):这样有了“青年马克思”同“青年恩格斯”之比较,有了“老年马克思”同“老年恩格斯”之比较,甚至有“中年马克思”(成熟的马克思)同“中年恩格斯”(成熟的恩格斯)的关键的思想差异比较!这样做的目标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证明“为什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标签是对马克思思想真实内容的歪曲”;于是没有别的什么,唯有这一点被认为“是正确的”:“辩证法不是力量之源,它不是生产方式的力量,而是解释总体性的力量。体系辩证法理解的社会形态使我们认识到社会总体性的真实本性”。(3)51

  像诺曼·莱文这样的学术观点本来是极其稀松平常的,却由于对马克思的“发明”以及以近乎迷信的语气笃信“马克思对解释社会的新方法的发明”,而备受追捧。“然则,为什么(本质上)既不是‘马克思学’,也不是‘恩格斯学’?盖因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不是简单的形式逻辑话语,都坚持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内在结合,使从思想到定义的形成过程,完全是本真的历史化道路。”(4)52马克思和恩格斯差异或思想对立的拥趸者正在制造越来越多的“分歧话题”:所谓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对立,所谓自然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的对立,所谓经济决定论与实践主体决定论的对立,所谓恩格斯对马克思价值转化理论具有“认识偏差”,以及关于历史单线运动与多线运动之间的对立,等等。全部的攻讦集中于历史和逻辑的关系,其否认了坚持逻辑与历史的一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同道路。这是因为其拒绝承认逻辑与历史相一致工作命题的如下观点:(1)研究本位,(2)历史第一性、逻辑第二性,(3)对象第一性、工具第二性,(4)方法论唯物主义;正是这些拒绝蒙蔽住“学者”(以方法论唯心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实施解构术)的眼睛,进而极力否认“研究和叙述的系列工作范畴,如个别和一般、发生和结构、抽象和具体,也是历史和逻辑取得一致性的具体中介。”(1)53

  “科学必定从辩证法出发。所谓逻辑实证主义,即‘逻辑的存在’‘逻辑的本质’‘逻辑的概念’‘逻辑现象学’……马克思的辩证法以‘范畴’撤换了‘神秘的概念’,以历史行动(规律)诠释基本范畴,即形成这样的工作序列:历史的存在→历史的本质→范畴→批判概念的现象(生活)。这样,不仅‘历史现象学’不复存在,就连生活也变成直接批判的规定了。”(2)54恩格斯给出的理解是,“认为马克思进行阐述的地方,就是马克思要下的定义,并认为人们可以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去找一些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用的定义”,这显然是不妥当;“不言而喻,在事物及其互相关系不是被看作固定的东西,而是被看作可变的东西的时候,它们在思想上的反映……不能被限定在僵硬的定义中,而是要在它们的历史的或逻辑的形成过程中来加以阐明……为什么马克思在第一册的开头从被他当作历史前提的简单商品生产出发,然后从这个基础进到资本———为什么他要从简单商品出发……这一点,当然是法尔曼决不可能理解的”。(3)55经济人假设唯一者之所以被个人所有制的重建命题所取代,原理也应如此。主体或经济目的是不能够被确切定义的,但是,一旦抽象目的变成具体目的,抽象理性成了可以实现的、可被批判的具体目的规定性,那么,这个历史过程就能够对自身进行认识总结。一句话,重建行动之彻底瓦解资产者世界在于历史理性的变迁运动使然,同样是首先从个别规定开始的上升到一般的运动,因而包含着对商品生产方式目的的历史分析,包含着对资产阶级生产目的批判的根据。这种道路研究从来是开放的,就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思辨停止的地方,必然是描述实践过程和真正历史的联系和发展进程的开始。  

参考文献

  [1][美]埃莉诺·珀柯·利科克:《保卫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美国版导引》,何国强译,载《学术前沿》,2015年第2期。

  [2][意]贝洛菲尔等:《重读马克思---历史考证版之后的新视野》,徐素华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

  [3][苏]塔尔塔科夫斯基:《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创作史》,马健行译,载《世界哲学》,1980年第5期。

  [4]程恩富等:《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贡献》,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10期。

  [5]许光伟:《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贡献---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载《西部论坛》,2020年第2期。

  [6]许光伟:《论〈资本论〉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以唯物史观何以“唯物”何以“唯实践”为线索》,载《经济纵横》,2020年第8期。   注释

  1刘永佶等:《劳动历史观》,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页。

  2[意]贝洛菲尔等:《重读马克思---历史考证版之后的新视野》,徐素华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108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1页。

  4(1)[德]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62页。

  5(2)这一公式由黑格尔逻辑学变化出,实质意义是建立特殊事件或行动即一定的历史事物本身的实践式:特殊=个别+一般。

  6(3)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89页。

  7(1)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哲学研究所等编:《列宁〈哲学笔记〉研究》,王先睿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64年版,第300-301页。

  8(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9页。

  9(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53页。

  10(1)《导言》第四节给出的标题目的是提示生产方式研究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尽管马克思实际没有完成这一写作任务,并且仅仅留下一些线索和极为有限的提示,但唯物史观的工作地基已经初备。它预示着通史道路方法论的全面展开。

  1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44页。

  12(1)许光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研究---兼对生产一般与资本一般机理关系的考订》,载《经济纵横》,2019年第2期,第8-25页。

  13(2)《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431页。

  14(3)程恩富等:《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贡献》,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10期,第63-74页。

  15(4)许光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研究---兼对生产一般与资本一般机理关系的考订》,载《经济纵横》,2019年第2期,第8-25页。

  16(5)许光伟:《论〈资本论〉的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载《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第33-44页。

  17(6)[意]贝洛菲尔等:《重读马克思---历史考证版之后的新视野》,徐素华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68页。

  18(1)[意]贝洛菲尔等:《重读马克思---历史考证版之后的新视野》,徐素华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88-90页。

  19(2)[意]贝洛菲尔等:《重读马克思---历史考证版之后的新视野》,徐素华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79页。

  20(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22页。

  21(1)许光伟:《论〈资本论〉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以唯物史观何以“唯物”何以“唯实践”为线索》,载《经济纵横》,2020年第8期,第9-23页。

  22(2)袁银传:《论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内在一致性及其当代启示---基于对西方马克思学“马恩对立论”的驳斥》,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11期,第61-69页。

  2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3页。

  24(4)关于客体矛盾,恩格斯强调了对生产资料本身应持有历史分析的态度。在《1884年6月26日致考茨基》中,恩格斯这样分析道:“一说到生产资料,就等于说到社会,而且就是说到由这些生产资料所决定的社会。正如没有自在的资本一样,也没有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资料。”所以,“你不应该把农业和技术同政治经济学分开”,“但是,生产资料在包括简单商品生产在内的先前各个时期中,同现在相比仅仅起着微不足道的支配作用,它怎样发展成像今天这样专横的支配力量,这是需要加以证明的……”《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438页。

  25(5)所谓生产方式矛盾:“以商品生产为例,即是说,社会发展形态意义的最高矛盾规定是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和不可阻挡的生产社会化内在趋势的矛盾性,然而基层单元是劳动二重性矛盾,作为客观发生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的统一性与冲突性。它们首尾相连,作为一个工作总体---母子体用关系总体---刻画了矛盾规定性的联系与发展的‘历史道路’。”参见许光伟:《〈红楼梦〉与〈资本论〉:历史过程定制范畴的机理剖解》,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20年第6期,第5-31页。

  26(6)许光伟:《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贡献---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载《西部论坛》,2020年第2期,第11-25页。

  27(1)许光伟:《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贡献---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载《西部论坛》,2020年第2期,第11-25页。

  28(2)许光伟:《〈红楼梦〉与〈资本论〉:历史过程定制范畴的机理剖解》,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20年第6期,第5-31页。

  29(3)许光伟:《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贡献---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载《西部论坛》,2020年第2期,第11-25页。

  30(4)许光伟:《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贡献---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载《西部论坛》,2020年第2期,第11-25页。

  31(5)程恩富等:《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贡献》,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10期,第63-74页。

  32(6)许光伟:《程恩富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体系探寻与学习札记》,见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编:《程恩富学术思想研究》第2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119页。

  33(7)许光伟:《论〈资本论〉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以唯物史观何以“唯物”何以“唯实践”为线索》,载《经济纵横》,2020年第8期,第9-23页。

  34(1)许光伟:《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贡献---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载《西部论坛》,2020年第2期,第11-25页。

  35(2)概言之,“《起源》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学说发展史上的一座丰碑,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原始社会的一部最系统、最全面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它在阐释原始社会家庭关系和氏族制度的基础上,深入论证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职能、本质和消亡的历史规律性。”参见梅荣政等:《唯物史观的丰碑---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载《高校理论战线》,2008年第4期,第11-17页。

  36(3)宋友文:《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主义问题》,载《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2期,第37-44页。

  37(4)《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449页。

  38(5)邓晓芒:《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与〈资本论〉的比较看科学的方法论》,载《江汉论坛》,1980年第4期,第46-50页。

  39(6)[意]贝洛菲尔等:《重读马克思---历史考证版之后的新视野》,徐素华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103页。

  40(7)“于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应主要作为历史方法规定性来看待,指示探究规律的‘研究道路’(如唯物主义的‘发生学’)。”参见许光伟:《论〈资本论〉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以唯物史观何以“唯物”何以“唯实践”为线索》,载《经济纵横》,2020年第8期,第9-23页。

  41(1)李永铭:《历史研究的符号学解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方法论问题》,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年第2期,第80-85页。

  42(2)[美]埃莉诺·珀柯·利科克:《保卫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美国版导引》,何国强译,载《学术前沿》,2015年第2期,第6-26页。

  4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3页。

  44(4)这本书的内容脉络:(1)第一章:“从对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的生产状况的分析中归纳出三个阶段:采集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农业和畜牧业时期和作为史前期结束的工艺产生时期(文明时代)”;(2)第二章:“以对四种家庭形式的具体例证的分析证明了摩尔根关于婚姻纽带的联结范围逐步缩小,直至达到成对配偶的历史规律”;(3)第三、四章:“通过对易洛魁人和古希腊人的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的特征和组织形态的发展过程的分析、揭示出私有制在氏族社会中产生并瓦解着氏族制度的必然规律”;(4)第五章:“分析了雅典国家这一典型例证”;(4)第六至八章:“辅之以罗马、克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氏族和国家的例证,证明了国家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上产生的必然规律,得出了国家的本质定义:‘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参见邓晓芒:《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与〈资本论〉的比较看科学的方法论》,载《江汉论坛》,1980年第4期,第46-50页。

  45(1)邓晓芒:《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与〈资本论〉的比较看科学的方法论》,载《江汉论坛》,1980年第4期,第46-50页。

  46(2)许光伟:《论〈资本论〉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以唯物史观何以“唯物”何以“唯实践”为线索》,载《经济纵横》,2020年第8期,第9-23页。

  47(3)循着“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反命题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者,乃是“共产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缔造者。然则阿尔都塞指出,“恩格斯的确为我们阐明了理论史上的一个事件的形式条件之一:确切地说,就是理论革命。我们看到,只有建立起认识史上出现的理论事件或事实的概念、理论革命的概念,才能够建立认识史。同样,只有建立并说明历史事实、事件的概念、革命的概念等等,才能思考政治史或经济史。由于马克思,我们出现在最重要的历史断裂处。这不仅是历史科学史的断裂,而且是哲学史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总理论史的断裂:这个断裂(它使我们能够解决知识史的分期问题)本身就是这一理论事件即马克思在历史科学和哲学中所建立的总问题的革命……恩格斯还向我们指出了这场革命的另一个方面,即那些经历这场革命的人千方百计地去否定它……(因为)它提出了这样的思想:现实、新的事实例如剩余价值的存在,不能归结为‘简单地确认一种经济事实’,相反,这是一个引起整个经济学发生革命并使‘全部资本主义生产’变得可以理解的事实。因此,马克思的发现涉及的并不是一个主观的总问题(考察既定事实的单纯方法问题,纯属主观上的‘观点’的改变)。马克思的发现是同时提出整个有关对象的全部问题的理论母胚的改变相关的,因此,它涉及的是对象的现实性即对象的客观定义。”参见[法]阿尔都塞等:《读〈资本论〉》,李其庆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版,第171-173页。

  48(4)[苏]塔尔塔科夫斯基:《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创作史》,马健行译,载《世界哲学》,1980年第5期,第51页。

  49(5)[美]詹姆逊:《重读〈资本论〉》,胡志国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10页。

  50(1)许光伟:《论〈资本论〉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以唯物史观何以“唯物”何以“唯实践”为线索》,载《经济纵横》,2020年第8期,第9-23页。

  51(2)[意]贝洛菲尔等:《重读马克思---历史考证版之后的新视野》,徐素华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69-72页。

  52(3)[美]莱文:《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臧峰宇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中文版序言,第1-3页。

  53(4)许光伟:《论〈资本论〉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以唯物史观何以“唯物”何以“唯实践”为线索》,载《经济纵横》,2020年第8期,第9-23页。

  54(1)许光伟:《论〈资本论〉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以唯物史观何以“唯物”何以“唯实践”为线索》,载《经济纵横》,2020年第8期,第9-23页。

  55(2)许光伟:《论〈资本论〉矛盾规定发展的辩证法道路---以唯物史观何以“唯物”何以“唯实践”为线索》,载《经济纵横》,2020年第8期,第9-23页。

  56(3)《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

  【转自:世界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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